快穿:怎么又抱错病娇反派大腿了
作者:楼楼云上楼 | 分类: | 字数:6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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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糙汉猎户VS粘人小哥儿7
容洵继续说道:“只有黎哥儿才不嫌弃我,是我赚了才是。”
沈书黎嘿嘿一笑,“我想回屋子里,你能把我抱进去吗?”
小哥儿伸出了手,但容洵没有动。
还退了一步。
沈书黎的心情一瞬间就垮了,眼睛倏地红了起来。
方才还说赚了,现在就嫌弃了。
容洵没想到自己退的一步,把沈书黎给委屈了。
他解释道:“我刚刚出了汗,不好闻。”
沈书黎瞪了这古板的男人一眼,生气的说道:“我又没嫌弃你,你退什么?要抱!”
带着命令的口吻,声音软软糯糯的,又像是在撒娇。
可爱得想亲他。
这是容洵的第一个想法。
但怕把小哥儿吓跑了,忍着身体的燥意,将沈书黎拦腰抱了起来。
贴着男人的皮肤,沈书黎环住了对方的脖子,脑袋躺在胸膛上。
容洵愈加快速的心跳声,沈书黎听得一清二楚。
【叮,容洵好感度+5,当前好感度75】
好感度加了,沈书黎的心情更好了,在容洵的身上,晃悠着小腿。
……
果然在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屋里屋外都没有了容洵的身影。
厨房里还有几个大馍饼。
沈书黎:【小八,我的菜怎么样了呀?】
888:【长得嘎嘎好,今天就可以移摘了】
趁着容洵不在,沈书黎挽起袖子就在那块地里移摘自己的蔬菜。
昨天容洵在院子门口挖了两块空地。
沈书黎就打算在两块空地的中央种蔬菜,边角种水果。
夏末季节确实没什么好种的,好在灵泉浇灌的东西,长得快,也能在秋季收获。
到时候再让容洵挖一个洞,将这些都放在里面。
这样,他们冬天就有吃的了。
沈书黎心情极好,种了一天,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总算完成了大半。
院子里还有一批菜要移植。
以往都是男人在打理,今天自己来才发现,原来这么累。
为什么男人做这些好像一点也不累的样子。
搞了一天,才移摘了一半。
打算休息会,坐在院子上扇扇子,等容洵回来的时候,888发出了警报。
888:【宿主,疑似你舅舅舅母那里的人,正拿着麻袋走了过来】
沈书黎淡淡的哦了一声。
沈书黎:【什么颜色的麻袋呀?】
888:【看起来…】
“啊……”
瞬息之间,沈书黎的嘴就被塞住,身体被五花大绑,脑袋也被套住了,他整个人被装进了麻袋中扛走了。
888:【…灰色】
沈书黎:【怎么不早说,这麻袋一点也不好看,还一点也不透气】
深吸了一口气,还感受到了粗糠麦谷的气息。
完了,回去后身上又要起疹子了。
沈书黎并不意外,沈家的人早晚会找来的,还以为得半个月后,怎么三天就来了。
他还没跟他家那口子成婚呢!
全程配合且安静的被扛回了铜锣村,期间还以为被憋死了,放出来看了一眼。
大口呼吸了一下,又被破布塞进了嘴巴。
“真够老实的。”
那绑人的家伙笑着说道。
这给他们节省了不少工作。
沈书黎翻了一个白眼,如果他挣扎的话,不得挨一顿打。
麻溜的,快扛他走,沈书黎还得在在容洵回来前把这边事情解决,然后回家抱夫君。
“长得可真带劲,要是能…”
刀疤男人突然色眯眯的伸手,想去摸沈书黎的脸蛋。
沈书黎眼睛微眯,想起身抽死这油腻的绑匪。
另一个人伸手阻止,“你干什么?你可别忘了上次的事,拿了钱就好好办事。”
刀疤可惜的收回了手。
“反正都被那山上的穷猎户给搞过了,我占点小便宜怎么了。”
两人吐槽着,又把沈书黎给套进了麻袋。
憋闷在麻袋里面的沈书黎,终于知道为什么容洵需要这么有仪式感了。
未婚同居,得被唾沫给淹死。
两人又换着搭手,把沈书黎一路扛下了山。
容洵住在山上,不属于铜锣村,现在的地界应该是山下平坦的地方。
一晃一晃的,沈书黎都快要睡着了,慢悠悠才停了下来。
那绑匪在跟人交谈。
“好说好说,一点伤没受,给您捉来了,下次有生意,还得您关照我。”
寒暄了几句,沈书黎的麻袋又换了人扛。
最终停留在一处平坦的地面。
麻袋被暴力扯开。
888:【宿主,脸往右边偏】
沈书黎侧了下脸,将口中的破布也吐了出来。
耳边扇来一股强烈的风,是一只粗糙又有点肥的手。
入眼的是他的舅母,后面还站着他的舅舅。
舅舅拉了舅母一下,“你打他做什么,那李秀才若是看到他的脸坏了退货怎么办。”
舅母将手缩了回来,又想踢一脚。
想着那秀才,就喜欢沈书黎这小哥儿的俊俏模样,便又停了脚。
“贱蹄子,才出去三天,就滚汉子床上去了。”
舅母指着沈书黎污言秽语的破口大骂:“骚得没边,那容家被赶出去的幺子,除了一身蛮力,要银子银子没有,要房产房产没有,你倒好,倒贴过去,还破了身。”
舅母的胖手插在腰上,“李秀才说了,你虽然没办法生孩子,但那骚劲儿,他喜欢的不行,给了二两银子,给他做妾,好好的给我伺候他,再去偷人,腿给你打断。”
沈书黎后退了几步,身上的绳子也解开了。
一边松自己的绳子,一边准备站起来。
舅母还没说完话,恶狠狠的警告沈书黎。
“你和穷猎户的事,就当没有,今天去了李秀才家,只要上了床榻,不是处子,他也不会退货,以后这日子,你要过就过,不过也没别想回来。”
想站起身的沈书黎又坐了下去,淡淡的问道:
“舅舅舅母是要将我卖了?”
舅舅也看着沈书黎心烦,一个白眼狼,养了这么多年,一点用处也没有。
“未婚的哥儿,本就应该由家里的长辈做主给嫁了,那李秀才家里有良田有房产,你过去做小,也是好日子,怎么能算卖?”
沈书黎轻抬起眼皮,唇边浮起一抹难以察觉的清冷笑意。
“既然这么好,舅舅怎么不把自家的哥儿嫁过去呢,毕竟是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