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世界的记忆:万王之王
作者:长无言 | 分类:玄幻 | 字数:3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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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知恩图报之人
“你是说这所有的一切皆是那个天风所为。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尚霓抿了一口茶道:“那个天风在游猎丛林中中毒后到了炖肉馕饼店,在机缘巧合之下被炖肉馕饼店的老板娘所救,后来他就成了店里的伙计。”
“在天南将军回布娅城时,劫掠了巴曲镇,并带上了店里所有人,让他们在路上为他提供饮食服务,临近布娅城时,那个天风见天南将军不打算放几人离开。就化做威胁天南将军的暗影杀手,那个暗影杀手就是那个天风假扮的。公主不觉得奇怪吗?暗影杀手什么时候开始不杀人,却跑去谈判。”
“至于天风与大天巫的关系嘛?说有可以,说没有也可以,在古媛的店里还有一个老说书艺人叫初,初原本是在天南关说书,天南关失守后,他几经辗转到了巴曲镇就在古媛的店里说书,结果被天南将军也一起裹挟到布娅城。”
“也正因为这一路奔波,年事已高的初病死在布娅城。初死前,为防其它说书人找天风的麻烦,就把一枚说书人的指环送给了天风。所以天风在布娅城说书一直相安无事。”
公主道:“什么指环能让大天巫都保持安静,装做没有看到?”
尚霓道:“指环只是一个普通的信物不值一提,重要的是那个老艺人初是大天巫的兄弟。也许是大天巫顾念兄弟之情,这才一直装聋作哑吧!”
公主奇怪道:“霓姐,你是怎么只用一天时间就知道这些的?”
尚霓道:“只要问问那条街上的老住户,再给他们店里的小力巴一点零食就知道了,另外我仔细询问了天南将军与暗影杀手会面时的经过,及那个暗影杀手的身高,体形等特征。最后我又花重金知道,暗影从来并没有那次行动。而大天巫与初是兄弟的事,虽然知道的人不多,但我恰巧是知道的那个人。最后把所有的事连起来,也就是事实的真相了。”
公主狐疑道:“这个天风究竟是什么人?我怎么觉得你似乎对他有一丝别样的感觉?”
尚霓脸上一热道:“公主,我——我确实熟悉天风的秉性。那是因为我知道这个天风的来历。”
“你认识他?”
“没错,我认识他,而且还与他打过一段时间的交道,他就是那个夺了我天南关的风族族长——风”
“风族?似乎没听说有这么一族?”
“原来确实没有风族,这个风族是两年前,天风在大王森林中以自己的名创建的,他借助自己高超的武力与天语预言的深入人心,硬生生的把大王森林中的所有部落拼凑到了一起,组成了一个极为强大的风族。”
“按你的说法,他应该是一个枭雄,可是他为何不率兵北上,反而屈居一个馕饼店老板娘之下做一个伙计呢。”
“公主,我觉得这与他的性格有关,这个天风虽然拥有枭雄之力,但似乎并不喜欢称王称霸。反而只愿四处游荡。”
公主纳闷的道:“空有称霸之力而不用,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你确实他不是另有所图?”
尚霓道:“公主难道忘了大天巫兄弟!一个喜欢高居庙堂,享受极尽奢华,一个却喜欢到蛮荒野地说书。甘愿受奔波之苦,最后病死在无名小店之里。”
公主微微点头,算是默认,但又问道:“霓姐怎么如此肯定这天风就是这种人呢?”
尚霓道:“我听说,那个风之所以创建风族,是因为那个老山鬼救过他一命,他想要让老山鬼回部落安度晚年,可是大王森林之中,从来不留没用的之人。”
“没有任何一个部落愿意赡养一个没用的老人。于是那风就建了个风族来供养老山鬼。现在他目的达成,也就想离开那个蛮荒之地,只是没想到在游猎丛林中了毒,我想他之所以愿意屈居馕饼店老板娘之下,恐怕也是为了报恩。”
“那个风是个知恩图报,一言九鼎之人。在天南关他曾为了他一个奴仆要我帮他救出整个山奴族人。而他也答应我只要我帮他救出山奴族人就放我离开。事后他果然未伤我分毫的让我离开了。我曾问他为什么这样,他告诉我说一诺千金。”
公主沉吟了片刻道:“霓姐曾说有一桩大大的好事,不知是什么?”
尚霓笑道:“公主若能把这天风收为手下,那么公主的大事可期了。”
公主道:“这样的人怎么会为我做事呢?”
“公主可比那个馕饼店的老板娘强上千百倍不止,既然他愿意给老板娘当伙计,那么成为公主的手下有何不可能呢?”
公主心动道:“你说的他这么厉害,他比你如何?”
尚霓想起当初自己赤身裸体的被风锁在床头,有些尴尬的笑道:“我在他面前不值一提。”
公主脸上现出诧异之色,道:“看来我要亲自过去看看,这个天风倒底有什么过人之处了!”
“啪!”的一声,醒木一拍,
“难难难,道德玄 ,不对知音不可谈 ,对了知音谈几句 ,不对知音枉废舌尖 。”
定场诗声音一落,下面高喊,来一个,再来一个。
天风抿嘴一笑,高声道:
“君不见天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杯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天风的话音一落,又是一片叫好声,天风自得的拿起桌上的画着一个银色小圈的小茶壶,一饮而尽,说不出洒脱,天风其实还想说下去,却是一时想不起来,及时刹住也是一件美谈。
肚子里的诗词多如牛毛,这东西几乎是张口就来,不过,天风可不是那种倒背如流的天才,天风只是记住一些名句,有的诗上学时背过,现在只能想起几句来。
就如这个将进酒,这几句随口就来,后面多数忘记了,但不影响,反正这里的人听不出来,天风随口一说那都是千古名句,而且历经了几个月的洗礼,天风现在说起来更是顺的很。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一肚子的憋屈,现在终于可以无所顾及的用诗词发泄般的吐出来,也不失为一件快事。只把听客当成那些爱听故事的孩子就完了。说到高兴之处就高歌一曲,下面听的痴迷之人都是如醉如痴。
书接上文,昨天说到师徒四人一路向西——。天风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