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坑1
作者:涵色 | 分类:其他 | 字数: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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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逼人读书,如同杀之父母
常乐:各位兄台,请问草根出身如何发家致富?
邓通(汉):垄断铸钱业,与皇帝打好关系即可。
吕不韦(春秋):立一国之君主,则可获利无数。
沈万三(明):积少成多,恳殖,分财,通番。
常乐:沈兄可否能详细说明?
沈万三:购置田产,设置粮仓,投资巨资,经营管理。具体私聊。
常乐打开私聊窗,发现沈万三已经向她发送了价格表。理论教学及设计方案五百金,一对一实践教学根据难度与时长再进行收费。她忍不住感叹这些顶级商人果然是心思细腻,休想占他们一点便宜。
常乐承认作为一个理科生穿越到一个架空王朝的确是吃亏,本想靠技术咸鱼翻身,奈何资金有限,材料有限。不过出生在地主家里,还能苟活。不知为什么,她还将自己的平板电脑也带过来了,还非常反科学地不消耗电。乍一看,原来的聊天群已经不见了,反而出现了几个古人群。
常乐与这些古人倒还比较亲近,毕竟她多少在课本上也多少见识过。她所处时代的货币与他们交易的货币的兑换比例大概是十比一。
常乐想了下,找沈万三贷了款,利息还不小。
东南街金玉楼。
常乐按照沈万三的指示请了一个风水先生,跟着老板挑选了几个地势不错的房产。她准备利用自己的专业对房屋进行二次改造,然后再出租给暂时在县城居住的商人或者官员。
常乐刚把一打银票递给老板,她就被一股力量撞得头晕目眩。她低头一看,怀里趴着一个男孩。男孩的身体很瘦弱,他的拳头大概也就常乐的掌心那么大。常乐的身体僵住了,她扶住男孩,轻声问道:“你没事吧?需要什么帮助吗?”
如今正是晚秋之季,树枝的枝头还吊着由霜雪冻成的水晶。男孩身上的衣物很是单薄,甚至是残缺的,但摸起来料子手感并不粗糙。
还没等男孩回答,一个大汉提着个棍子以杀猪的气势匆匆赶来。男孩更用力地钻进常乐的怀里,连看都不敢往后看一眼。常乐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但当她看到大汉满脸的横肉,又有点想退缩。
“大哥,有事好商量,别动手动脚的。”
常乐脸上摆出尴尬的笑容,她已经感受到男孩的鼻涕眼泪全抹在她的衣裳上。
她突然被激发出了几分母性。
“好说,这小子娇生惯养的很,水桶提不起来,地也下不了,只卖你五金,划算吧?”大汉手臂上的腱子肉隐隐约约跳跃着,把常乐的心脏看得扑通扑通作响,他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常乐怀里的男孩。
“两金,连地都种不了,当你儿子要不要!”
“四金,姑娘,这小子面相不错,长得还白白净净的,当个上门女婿你也不亏。”
异常的红色在常乐的脸颊晕开了,纤细的手指挽起男孩墨色的发丝,她偷偷打量了下男孩的外貌。眸光若星辰荡漾,脸庞温和而俊朗。的确是生了一副世间难得的好皮囊。
常乐忽然想起她是地主家的独苗子,老爹好像也没有能力生二胎了。好像常老爹对她的目标是琴棋书画不需要一样精通,三从四德更是狗屁,只要她能经营家产或者找个男人经营家产就可以了。
……
大汉双臂环胸,对常乐做出了妥协,神色开始不耐烦起来:“好,三金,三金,就三金。”
“两金,不然我到衙门去举报你拐卖小孩。”常乐抱着男孩,慢悠悠道。
大汉气的直跺脚,嗯哼一声,扭了下腰,收了钱就走,常乐吓得鸡皮疙瘩掉在地上。
大汉撒娇的样子太惊悚了。
“你叫什么名字?”
“无衣……楚无衣。”
“无衣,这么文雅的名字,和我们小镇的气质有点格格不入,你的家是书香门第吧。”
楚无衣没有再说话了。
“你家在哪?我有空送你回去。”
“我……我不记得了。”
常乐愣了一下,她瞧见楚无衣的小腿上都是被殴打的淤青,还有血丝从伤疤里渗出来。楚无衣还倔强地跟在她身后,没走几步脚却软了下来。
常乐路途中指了几个招牌,楚无衣那些字都认得,估计是读过书的,比小镇里的二狗和小黑强多了。在这个不安稳的时代能上学的家庭条件能有多差,何况现在的皇帝好像也并不注重平民阶级的教育问题。她感到几分好笑,不会这个男孩是离家出走怕回去挨打吧。
若是他真的无家可归……吕大神的话虽然有几分凡尔赛的意味,但是若将培养一个皇帝更改成培养一个能赚钱养家的小官,操作性还是很强的。
常乐发出低沉的笑声,她狡黠的目光落入了楚无衣的眼中。楚无衣别过头,瞳孔暗淡了几分。
事后常乐还是到衙门把大汉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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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想到家里的铁公鸡老爹估计现在也是黑着脸握住戒尺在等她。她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毕竟她用的是老爹的私房钱,还一分不剩。
常乐想从侧门溜进去,就被家里的婆子架到了母亲的闺房门口。
“娘子,乐儿动我资产的事……”
“你竟敢背着我藏私房钱,恐怕不只这个数吧。”
“娘子,乐儿也不小了,这事做的……”
“我放弃潇洒畅快的江湖生活,为你辛辛苦苦打理这个家,你私留这么多银票作甚?是和天香楼哪个姑娘做相好?如果你不是庶人出身,恐怕妾室都纳了好几房吧?现在还有我说话的份吗?”
“我牺牲的也不少呀,本来我在江湖上也是小有名气,为了你肚子里的乐儿才继承常家的田产。如果我是王孙子弟,也不会娶你呀……”
常乐的耳朵贴着门,听到此处顿时觉得大事不妙,猛然推开,果然一本书越过老爹拍在她的脸上。常乐拿下书看了看,是《女诫》。《孝经》、《列女传》等书也散落一地。
韦氏手握长剑盘坐在床榻上,红了眼眶。而老爹似乎也在生闷气,时不时哼了几声,身体却颤巍巍地伏在常乐的正前方。
“娘,这事是我做的不妥。你俩什么风雨没经历过,十多年的恩情整个镇子里的人都看在眼里。”常乐将地上的书耐心地捡起来,然后一起扔在了火盆里。
等火焰将那几本泛黄的书吞噬得不成形,常乐才收回目光,稍稍低下头:“爹仗义疏财,时不时也会拿自己的钱财救急江湖上的朋友,女儿是知道的,只不过很多时候甚是急切,来不及禀告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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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常乐也是瞎编的,她老爹虽然不会去逛天香楼,但抽烟打牌烫头发这些习惯一个不漏。
韦氏紧锁的眉头逐渐舒缓开来,她的嘴角隐隐勾起了微笑,眼神开始迷离起来。
估计是想起了甜蜜的往事。
“娘子当年一袭红衣,人面桃花,当然不是那些凡夫俗子能娶得了的。更何况君子一言,我怎肯辜负你对我的真心。”常老爹看自家女儿为自己找了台阶,立即接嘴,他还看见常乐偷偷翻了白眼。
婆子的声音结束了这场争吵:“姑娘,你带回来的小子已经整理好了,需要我带进来吗?”
常乐嗯了一声,楚无衣被带了进来。污泥被洗去后,他露出了干净白皙的脸庞。楚无衣的五官甚是可爱,宛如莲下童子。他抬起懵懂的眼眸,疑惑地观察着房内这一片混乱的事迹。
常老爹迷惑了:“这玩意儿值一百金?”
“一百金我用来购置房产了。”
常老爹愈发迷惑:“那买他回来做甚?”
常乐坦然答道:“读书,科举,改变家族命运。”
常老爹沉默半晌,又微微眯起眼睛:“我大梁女子也并非不是不能参与科举,虽然名额较少,但你自小便与常人不同,爹对你还是怀有期待的。”
常乐想起那密密麻麻的文言文,只觉头痛。若她是读文的料子,她高中时也不会去承受理综思考半小时也无法动笔之痛苦。至于语文也是半吊子,翻译题答案可谓是天马行空,能达到将自己气笑的至高境界。与答案不能说是差距颇大,只能说是毫不相干。别说穿越时空与圣贤进行灵魂上的交流,她若是离开某度都无法识别圣贤说的是什么意思。
就算她穿越到这里已经十年了,但是年龄的累加并不表示智商可以累加。
“爹,逼人读书,如同杀之父母。”常乐表情凝重,又用一种悲痛的眼神看向楚无衣,“妈妈的好大儿,家族复兴的任务还是托付给你了。”
“就算读书不成,以后帮忙打理下家业,这样貌,以后收他做女婿,相信乐儿也是满意的。”韦氏拉起地上的常老爹,绕着楚无衣转了几圈,真诚地点评几番,“你年轻若有这等样貌就好了,我现在也不会如此嫌弃。我被你糟蹋掉大好年华也就算了,我女儿,一朵鲜花岂能插在牛粪上。”
常老爹只能扶额哀叹。
“爹,您要支持女儿创业呀。”常乐发亮的眸子在眼眶里溜了一圈,她乘胜追击道,“我手头还是有点紧,能不能再借我一笔,没有利息的那种。”
至于奶出优秀的孩子自家爹娘是靠不住了……幸运的是,她顺利地混进了文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