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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柔日记

作者:沈志伟 | 分类:其他 | 字数:32.7万

六十八、年会

书名:贝柔日记 作者:沈志伟 字数:8548 更新时间:2024-11-28 17:53:11

六十八、年会

年:年兽,别称年魔、夕、年、岁,中国远古时期民间神话传说中的恶兽,和过年除夕、春节有关。

传说一

很久以前,有种怪兽叫“夕”,它在每年的年关都要出来伤人,连保护老百姓的灶王爷也拿它没办法,于是灶王爷上天请来了一位叫做“年”的神童,神童法力高强,用红绸和放在火中烧得劈啪作响的竹竿消灭了夕兽,这一天正好是腊月的最后一天,老百姓为了感谢和纪念年在这一天除掉了夕,就把农历每年的最后一天叫“除夕”,把新年的第一天叫做过年,百姓希望家家都有年手中的红绸和鞭炮,于是红绸和放在火中烧的竹竿逐渐演变成了家家户户过年时都有的红对联、红鞭炮,这个关于年的传说可说条理清晰、有章可循。

传说二

相传,中国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怪兽,头长触角,尖牙利齿;目露凶光,凶猛异常 。“年”长年深居海底,每到除夕才爬上岸,吞噬牲畜伤害人命。因此,每到除夕这天,村村寨寨的人们扶老携幼逃往深山,以躲避“年”的伤害。 这年除夕,桃花村的人们正扶老携幼上山避难,从村外来了个乞讨的老人,只见他手拄拐杖,臂搭袋囊,银须飘逸,目若朗星。乡亲们有的封窗锁门,有的收拾行装,有的牵牛赶羊,到处人喊马嘶,一片匆忙恐慌的景象。这时,谁还有心关照这位乞讨的老人。只有村东头一位老婆婆给了老人些食物,并劝他快上山躲避“年”兽,那老人捋髯笑道:“婆婆若让我在家呆一夜,我一定把‘年’兽撵走。”老婆婆惊目细看,见他鹤发童颜、精神矍铄,气宇不凡。可她仍然继续劝说,乞讨老人笑而不语。婆婆无奈,只好撇下家,上山避难去了。 半夜时分,“年”兽闯进村。它发现村里气氛与往年不同:村东头老婆婆家,门贴大红纸,屋内烛火通明。“年”兽浑身一抖,怪叫了一声。“年”朝婆婆家怒视片刻,随即狂叫着扑过去。将近门口时,院内突然传来“砰砰啪啪”的炸响声,“年”浑身战栗,再不敢往前凑了。原来,“年”最怕红色、火光和炸响。这时,婆婆的家门大开,只见院内一位身披红袍的老人在哈哈大笑。“年”大惊失色,狼狈逃蹿了。 第二天是正月初一,避难回来的人们见村里安然无恙十分惊奇。这时,老婆婆才恍然大悟,赶忙向乡亲们述说了乞讨老人的许诺。乡亲们一齐拥向老婆婆家,只见婆婆家门上贴着红纸,院里一堆未燃尽的竹子仍在“啪啪”炸响,屋内几根红蜡烛还发着余光……欣喜若狂的乡亲们为庆贺吉祥的来临,纷纷换新衣戴新帽,到亲友家道喜问好。这件事很快在周围村里传开了,人们都知道了驱赶“年”兽的办法。 从此每年除夕,家家贴红对联、燃放爆竹;户户烛火通明、守更待岁。初一一大早,还要走亲串友道喜问好。这风俗就越传越广,成了中国民间最隆重的传统节日。

传说三

据说年兽头大身小,身长十数尺,眼若铜铃,来去如风;嗷叫时发出“年~”的声音,故名年兽。时日一久,人们渐渐发现年兽害怕三样东西,即红色、火光和巨大的响声;于是后来的人们在除夕年兽将要到来的时候就会聚到一起,贴红纸(后来逐渐改为贴桃符或贴红对联),挂红灯笼,放鞭炮等等,目的就是为了赶走年兽。当年兽被赶走以后,人们总是会高兴地互道:“又熬过一个年了。”慢慢的就有了过年的说法,也由此出现过年的习俗了。

传说四

在太古时期,有一种凶猛的怪兽;散居在深山密林中,人们管它们叫“年”。“年”的形貌恐怖,生性凶残,专食飞禽走兽、鳞介虫豸;一天换一种口味,从磕头虫一直吃到大活人,让人谈“年”色变。慢慢地,人们掌握了“年”的活动规律,原来它每隔365天(或366天,也就是一年)窜到人群聚居的地方尝一次口鲜,而且出没的时间都是在天黑以后,等到鸡鸣破晓,它们便返回山林中去了。男男女女便把这可怕的一夜视为关煞,称作“年关”;并且想出了一整套“过年关”的办法:每到这一天晚上,家家户户提前做好晚饭,熄火净灶,再把鸡圈牛栏全部拴牢;然后把宅院的大门封住,躲“年夜饭”——由于这顿晚餐具有凶吉未卜的意思;所以置办得很丰盛,除了要全家老小围在一起用餐表示和睦团圆外,还须在吃饭前先供祭祖先;祈求祖先的神灵保佑他们平平安安地度过这一夜。吃过晚饭后,谁都不敢睡觉,挤坐在一起闲聊壮胆。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年”从深山老林里窜了出来,摸进人群聚居的村落。只见家家户户宅门紧闭,门前还堆着芝麻杆,街上却瞧不见一个人影儿。转了大半个晚上的“年”毫无所获,只好啃些芝麻杆充饥。再过些时,公鸡啼晓,这些凶残而又愚蠢的怪物只得怏怏返回。熬过“年关”的人们欣喜不已,要感谢天地祖宗,要互相祝贺没有被“年”吃掉,还要打开大门燃放鞭炮,去同邻里亲友见面道喜。 这样过了好多年,没出什么事情,人们对年兽放松了警惕。就在有一年三十晚上,年兽突然窜到江南的一个村子里。一村子人几乎被年兽吃光了,只有一家挂红布帘、穿红衣的新婚小两口平安无事。还有几个童稚,在院里点了一堆竹子在玩耍,火光通红,竹子燃烧后“啪啪”地爆响;年兽转到此处,看见火光吓得掉头逃窜。此后,人们知道年兽怕红、怕光、怕响声,每至年末岁首;家家户户就贴红纸、穿红袍、挂红灯、敲锣打鼓、燃放爆竹,这样年兽就不敢再来了。在《诗经·小雅·庭燎》篇中,就有“庭燎之光”的记载。所谓“庭燎”就是用竹竿之类制作的火炬。竹竿燃烧后,竹节里的空气膨胀,竹腔爆裂,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这也即是“爆竹”的由来。 可是有的地方,村民不知年兽怕红,常常被年兽吃掉。这事后来传到天上的紫微星君那儿,他为了拯救人们,决心消灭年兽。有一年,他待年兽出来时,就用火球将它击倒,再用粗铁链将它锁在石柱上。从此,“年”就被人们降服,成了镇宅保平安的益兽。每到过年,人们总要烧香,感谢紫微星君下界带来的平安。

会:会,从亼从曾。亼(jí),人一口,为合;曾,下面是日火,上面是冒气的食物。 会,在饭甑(zèng)上加一个可以合气的盖子,蒸熟食物。 汉字,多音字,有多种含义。常用来表示聚合、聚拢集合:如会议,会计等,也表示彼此见面、付钱、理解、能或善于、时机,也表示领会、执领等意。

详细释义:

汉字:会 拼音:huì/kuài 演变过程 huì 〈动词〉 (1)(会意。从亼,曾省。本义:会聚) [get together;assemble] 会,聚也。——《广雅·释诂三》 会同有绛。——《诗·小雅·车攻》 会诸其币。——《仪礼·聘礼》 在米字格中的宋体书写方法 以会天地之藏。——《礼记·月令·季秋》 然后天下会于一。——唐·柳宗元《封建论》 迁客骚人,多会于此。——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下流,会于汾。——清·朱彝尊《游晋祠记》 (2)集会,聚会[hold meetings] 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晋·王羲之《兰亭集序》 与赵王会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又如:会茶(一起喝茶);会酒(一起吃酒);会猎(原指会合打猎,又比喻会同作战);会衔(联名签署公文);会次(朝会停留的时刻)。 (3)会合,会师[join forces] 会,合也。——东汉·许慎《说文》 高祖复使帅军自北道会寿春城。——《梁书· 韦放传》 (4)会面,晤见 [meet;see] 时见曰会。——《周礼·太宗伯》 相见于却地曰会。——《礼记·曲礼》 会者何,期辞也。——《公羊传·桓公十年》 留待作遗施,于今天会因。——《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与燕王会境上。——《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与秦王会渑池。 会于西河外渑池。 (5) 又如:会定(见到);会少离多(相会少,别离多);昨天我没有会着他。 (6) 使协调一致;符合 [accord with] 音韵清畅,又深会女心。——梁· 吴均《续齐谐记》 (7) [体力或智力方面] 能 [can;be able to]。如:他会滑冰;他会读;他会弹钢琴。 (8) 懂得 [know]。如:他会英文;他会做思想工作。 (9) 对…进行社交性看望 [visit]。如:会朋友。 (10) [多指在饭馆、 茶楼中] 付 [款] [pay]。如:会钞;会钱。 (11) 领悟,领会 [comprehend;understand;grasp]。如:会家(行家);会事(懂事,识趣);会得(理解);误会;心领神会;会心。 引申为执领。陈志岁《江南靖士诗稿·示女与婿》诗:“预成四计儿须会,吾老痛心书读迟。汝辈生资高过我,希开格局在新时。” (13)应当;应须 [should;ought to]。如:会须(当须,应当);会应(该当)。 〈名词〉 (1) 器物的盖子 [lid;cover] 《礼经》:器之盖曰会,为其上下相合也。——《说文·会·段注》 敦启会。——《仪礼·士丧礼》 命佐食启会。——《仪礼·士虞礼》 (2) 业务、社交或其他性质的集会 [meeting;gathering;party;conference] 会论虞常。——《汉书·李广苏建传》 来会计事。——《史记·陈涉世家》 乃罢会。——《资治通鉴》 (3) 又如:晚上有个全组会;开会;欢迎会;欢送会;会文(兼含观摩、竞赛、考试等多种功能的写作集会)。 (4) 时机 [opportunity;occasion]。如:适逢其会 值登莱匮亟之会,命飞挽,以专征。——明《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诰》 (5) 定期市集 [fair]。如:赶会;庙会。 (6) 人物荟萃的地方,主要城市——通常指行政中心 [capital]。 如:会城(省城);省会;会垣(省城;都市)。 (7) 为一定的目的而成立的团体或团体组织 [society;association;union]。如:帮会;学会;耶稣会;董事会;理事会;同学会;同乡会;会同馆(明代接待各国使者的地方)。 (8) 灾厄;厄运 [adversity] 百六有会,《过》、《剥》成灾。——《后汉书·董卓传赞》 (9) 民间一种小规模经济互助形式 [mutual help financial group]。一般由发起人约集若干人,按期等量交款,首次由发起人使用,以后按议定或拈阄决定的顺序轮流使用。 正在各书店里约了一个会,每店三两。——《儒林外史》 (10) 一小段时间 [a little while]。如:一会儿;多会儿;这会儿;那会儿 (11) 中医经络穴位名 [Hui] 扁鹊乃使弟子 子阳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12) 古代中国历法所用的单位,等于10800年 [hui]。 三十年为一世;十二世计三百六十年,为一运;三十运计一万八百年,为一会;十二会计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为一元。——邵雍《皇极经世书》 〈副词〉 (1) 必然,一定 [certainly;definitely] 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古乐府《孔雀东南飞》 长风破浪会有时。——唐· 李白《行路难》 (2) 恰巧,正好,适逢 [just;right;happen to] 会天大雨。——《史记·陈涉世家》 会其怒。——《史记·项羽本纪》 会幸苑中。——宋·王谠《唐语林·雅量》 会例革南士。——《元史·良吏传》 会老酋死,袁经略遣僧吊赠,公(袁可立)力诋其辱国。——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传》 会雨大作,因留寺。——《徐霞客游记·游黄山记》 会宾客大宴。——清·林嗣环《口技》 会宾客大宴。——《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3) ——表示范围。相当于“皆”、“都” [all] 会言近止。——《诗·唐风·杕杜》 弦、匏、笙、簧,会守拊鼓。——《礼记》 (4)一——表示一到,快要。相当于“一”“始”[as soon as] 会朝清明。——《诗·大雅·大明》 <连词> (1) 相当于“与”、“同”、“和” 上遣侍郎马尔泰会 查郎河按治, 于义坐夺官。——《清史稿·刘于义传》 kuài (1) 总计:~计(a.管理和计算财务的工作;b.管理和计算财务的人)。会,年盘点,计,每月盘点。会计一词来自于此。 (2) 姓。 [3]  (3)名词会稽:会(kuài 快)稽:郡名,包括今江苏东南部及浙江东部一带,东汉以后郡制设在山阴(今浙江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 会稽山 会稽山,原名茅山,亦称亩山,位于绍兴北部平原南部,跨越上虞区、柯桥区、越城区、诸暨市、新昌县、嵊州市等地,主峰在嵊州市西北。距绍兴市区6公里,占地5平方公里,以大禹陵、百鸟乐园、香炉峰、大香林等景区为主要景观。会稽山文化积淀深厚。是中国历代帝王加封祭祀的著名镇山之一(南镇),古代九大名山之首[1] ,中国城市山水园林的发源地之一,历代文人雅士留下了众多佳作,景区内有大禹陵,炉峰禅寺等名胜古迹,最高峰为香炉峰。1998年始,投资两亿多元人民币,相继建成了国内鸟类饲养品种和数量最多的百鸟乐园及水中树景、九龙坛、祭禹广场等景点,景区达到了5平方公里,具有4000多年历史的守陵村、宛委山阳明洞天于2005年陆续推出。

年会:年会指某些社会团体一年举行一次的集会,是企业和组织一年一度的“家庭盛会”,主要目的是客户答谢,激扬士气,制造快乐能量,营造组织气氛、深化内部沟通、促进战略分享、增进目标认同,并制定第二年的目标,为新一年度的工作奏响序曲。

简介:拼音:nián huì 英文:annual meeting(convention,session) 年会,就是每年围绕企业和组织为总结一年的运营情况、鼓励团队士气、展望美好未来而策划实施的一种集会形式。年会是企业的春节,也是标志着一个企业和组织一年工作的结束。企业年会会伴随着企业员工表彰、企业历史回顾、企业未来展望等重要内容。一些优秀企业和组织还有邀请有分量的上下游合作伙伴共同参与这一全司同庆的节日,增加企业之间的沟通,促进企业之间的共同进步。 年会形式编辑 激情演艺 以员工的表演为主,12-14个节目即可,形式和内容晚会前要彩排,否则那就不是企业为主的文化,而是社会流行和员工思想为主导的企业文化。 其它时间:开始时要大气、出乎意料、由企业积淀的内容;中间要有激情飞扬、现代活力,客户有人支持的内容或优秀员工奖励的内容;结尾要有感动的、感恩的内容,或是激励、激扬人心的内容!够全体在场人员回味和引发归属感的内容! 中间要穿插晚会游戏,抽奖活动,现场PK的内容。 形式和内容设计好了,主持人的作用很小了,幕后操控者很重要;当然切忌突出主持人。 台上台下两台戏。 体验学习 在做中学,在做中乐,在做中熔炼团队,体验分享,相互感恩,创新、激情、人人参与,特别意义! 体验式学习年会要请专业的团队来主持和组织,员工和团队是主角,整场年会在创新、创意、竞争、演艺、体验分享中进行! 户外滑雪 这是个很令人难忘的年会形式,企业人在辛苦了一年后,到大自然的天空下,穿上胖娃娃一般的各种彩色的短棉袄,戴上帽子和手套,到户外去,我们一起滑雪! 在户外搞拓展竞争的大型团队PK竞赛,在雪松下埋藏我们的愿望,或是集体放飞我们的梦想,在冰雪洁白的林海雪原中,插上我们的旗帜,戴上锣鼓,用雪块共筑我们企业的城堡和企业LOGL,把我们的老总扔到雪坑里埋起来,男女搭配,部门分开组队,在雪地里搞动力火车、平衡棒、抢新娘等各式的年会拓展运动! 欢呼声、呐喊声、释放无比压力的笑声,整个冰雪世界都会被我们的激情融化,被我们的热情融化! 最后在冰雪和蓝天的背景下合影,一定会是个很有意义的年会! 建议:请类似我们一样的专业公司组织和筹划,效果倍增。 费用也很节省。跟体验式年会的差不上下! 客户答谢 特别设计!增加认同度和企业业绩的保持和增长,效果和投入都不容马虎! 企业主题 激励员工士气 促进战略分享 营造组织气氛增进目标认同 避免:企业年会单纯搞笑、单纯演艺、单纯吃饭、单纯花钱布置场地等非重要环节上。包括单纯奖励! 避免:省钱省力,不重品质效果,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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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历年尾,季贵雄有点忙,忙什么?忙吃饭,忙要帐,忙参加年会。

其实季贵雄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么多单位要请他吃饭,他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年会的过程都大同小异:吃饭,喝酒,领礼品,看节目。季贵雄还多了个程序:要账。趁着要签字的领导都在,一股脑签了,然后等财务打钱就可以了。

在缆镇参加年会,有二个人是不会到现场来参加的:苍梧先生和古琴家钱贝柔,但是都会派代表来!季贵雄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缆镇人请客喝酒都小心了好多。

永安晚报原标题:男子聚会时饮酒意外死亡,两同事无过错被酌情判补5.6万元   永安一男子,参加同事聚会,一杯酒下肚后,突然死亡。悲痛欲绝的家人将参加聚会的男子同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2万元。

近日,永安法院审理了此案。

家属:同事死亡,聚会者应担责

小林是永安缆镇人,今年40岁。2017年9月,小林下班后,和同事老李、小张等相约吃饭聚会。

晚上10点多,饭后,意犹未尽的小林和小张提出去唱歌。于是,3人来到缆镇一KTV唱歌。

进入KTV后,平常很少喝酒的小林,一杯酒下肚后,开始呕吐。小张、老李以为小林不胜酒力,等他吐完后,便扶他到沙发上休息。

两人继续喝酒、唱歌。一小时后,他们发现小林身体不对,于是,立即施救并同时拨打120急救,可等到120赶到时,小林已经死亡。

事情发生后,小林的家人认为,时间已接近晚上11点,老李、小张还邀约小林唱歌,致使不幸发生,两人存在过错。而且,两人明知小林不喝酒,还邀约他去喝酒。小林身体出现不适时,两人没有及时将小林送往医院救治。

于是将小张、老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等,共计32万余元。   同事:没有劝酒,与己无关

老李、小张则认为,去唱歌,是三人商量决定的,没有邀约。到KTV后,三人只共同喝了一杯“团圆酒”。

小林喝酒很少,死亡后,家属没有作死亡原因鉴定,所以不能证明小林的死亡是喝酒导致,聚会时,也没有人恶意性劝酒、强迫喝酒。发现小林身体出现不适后,他们已及时拨打120急救,已经尽到义务。不应该对小林的死亡赔偿。   法院:两同事无过错

法院认为,当天,小林和同事聚会,聚会结束后,无论何人提议继续外出喝酒、唱歌均无过错,同时无论何人也有拒绝参加的权利,故小林的家属以此归责,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不采纳。

小林的死亡原因因家属未作鉴定,根据同事小张、老李在公安机关的笔录证明,两人仅与小林共同喝了一杯“团圆酒”,小林是否是因为喝该“团圆酒”导致死亡,缺乏相应证据支撑,小林家属以此主张两同事存在劝酒的过错,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小林身体出现不适时,两同事对小林采取了相应的照顾行为,事后亦拨打120进行急救,家属主张两同事存在不救助的过错,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两同事对小林的死亡虽然无过错,但因死者上有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和中年的妻子需要照顾,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法院酌情判令两同事各分担10%。

故判决,小张、老李每人补偿小林家属经济损失5.6万元。

(本文案中人名系化名)

四种情形酒友应担责

永安缆镇律师事务所的施洋律师介绍,近年来共同饮酒行为引发的赔偿案件有所增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个人酒量和身体状况只有自己最清楚,旁人很难准确判断,故而对饮酒后果本人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但如果有以下4种情况,“酒友”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强迫性劝酒。

酒桌上可能会出现类似的话,“你今儿非喝不可,不喝就别想走!”作为酒友,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的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不依不饶等,“酒友”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

在因喝酒引发对方如心脏病等疾病的发作,导致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酒友”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

如果“酒友”不知道,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对方诱发疾病,此时酒友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法院判决“酒友”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话,也是合理的。

但如果“酒友”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还劝酒,责任更大。

3、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酒友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4、酒后驾车未劝阻。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酒友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在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

共同饮酒都应合理预见共同饮酒期间或饮酒后不安全造成他人或自身的损害可能,都有不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注意义务,应当相互提醒、劝阻饮酒者。

特别是酒宴主人作为共同饮酒的组织者,更有保证赴宴人在饮酒过程中和饮酒后的人身安全义务。

此事一出,正在缆镇卫生院因喝高了住院的季贵雄被老婆永信女严厉教育:以后要账全由她出面去要,季贵雄禁酒一年,如果违反,离婚!

季贵雄苦笑:好吧!

听说缆镇人请客前都要签个君子协议:喝酒自己负责!

呵呵,谁喝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