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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男主每天两眼一睁就是雄竞!

作者:空白白白 | 分类:古言 | 字数:49.4万

第127章 霸宠小娇夫

书名:七大男主每天两眼一睁就是雄竞! 作者:空白白白 字数:3619 更新时间:2024-11-16 10:44:30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答应你的承诺,如今该兑现了。”

“走吧,我的小夹子。”

尾音又轻又柔,浅浅上挑。

夕阳在时无双的侧脸镀上了一层瑰丽的绯红金光。

她回眸轻笑,歪了歪脑袋,定定看着他,眼底醉人的温柔几乎能将人溺毙其中。

那一刹,黎歌听到了自己的心声在耳畔轰鸣。

他痴痴然的注视着她,失神的被她牵着向前,即便无知无觉,却依旧坚定的追随着她的步伐,像是她最忠诚的拥护者。

时无双带着人御剑而起,一路风驰电掣。

她在凡俗界的城外落下时,才发觉黎歌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时无双收起剑,好奇的看了黎歌一眼,发觉他两眼发直,一副被摄了魂魄的痴呆模样。

“嗯?发什么呆呢,回神了,到地方啦!”时无双伸手在黎歌面前晃晃,少年毫无反应,只是嘴角弯起的弧度又扩大了些,笑得又憨又傻,一脸不值钱的样。

时无双戳了戳黎歌的侧脸,又轻轻揪了一下,扯了扯他的腮帮子,眉梢一挑,轻笑:“回神了,小夹子变小呆子啦?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少年眨巴眨巴眼,咧着嘴傻笑,嘴里无意识的嘟哝:“姐姐真好看,姐姐你在说什么呀?想亲……”

时无双好笑的敲了敲黎歌的额头,终于将沉溺在自己世界里的小呆子给唤醒。

黎歌如梦初醒,热情的凑上来抱住了时无双,像极了一个黏人精,软软的撒娇,“姐姐~已经到凡俗界了么?小歌都没有注意呢。”

“你小子……”时无双无奈的揉了一把少年的脑袋。

黎歌回之一个乖巧软萌的讨喜笑容,兴冲冲的拉着时无双的手,就要进城。

“等等。”时无双拽住他。

“姐姐?”黎歌心下忐忑,难不成姐姐反悔了,不想和他同游了?

时无双歪了歪脑袋,一手抵在侧脸上,神色玩味,“不是想亲亲吗?不要的话,那我们就现在进城逛街吧……”

“要要要!”黎歌跟见了肉骨头的小狗狗似的,闻着味就扑了过来。

他没有撒谎,也没有故意矫揉造作的装傻,而是真的不小心看她看入了迷。

刚才一路上,他都在神游,视线在时无双脸上来回打转,满脑子都是:姐姐真好看、姐姐怎么会这么漂亮、姐姐真好、好想对姐姐亲亲抱抱举高高……

就连时无双方才跟他说话,他也没注意听内容,脑子里只回荡着一个念头:嘿嘿,姐姐嘴巴一张一合在说什么呀?听不懂,想亲。

他原以为时无双不会回应他随口一说的绮念,结果却出乎意料,让他得偿所愿,心下发软,止不住的悸动。

是了,这就是他沦陷的原因。

她看似漫不经心,懒散恣意,可真的将谁放在心上后,便是极尽宠爱,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即便他被千夫所指,她也会义无反顾的站在他这一边,无条件的偏袒他。

这种偏爱,让人根本无法抗拒。

上次合欢宗的弟子说他们是魅魔,依他看,时无双才是真正的魅魔,蛊惑人心而不自知,不知不觉中,他便被她俘虏。

“又在发呆?”时无双莞尔,捏着少年的下巴,轻啄了他几口。

在少年反应过来想要索取更多时,时无双已经转身,拉着他朝城内走去。

“……”黎歌懊恼的眨眨眼,为自己痛失一个深入的亲亲而悔恨不已。

不过一想到这几日时无双都会陪着他,心情又立马变得明媚轻快起来。

城内灯火通明,火树银花不夜城,花市灯如昼。

时无双随手掐了个法诀,隐去了两人过于惹眼的面容。

修真者因为不食五谷杂粮,且灵气不断淬炼身体,哪怕再普通的容貌,在凡人之中也会格外出挑。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修真者肤质通透,面容白皙细腻如羊脂玉,且浑身都散发着一股莹莹的柔光,落在普通百姓眼中,就别有一种仙风道骨的味道。

本就艳绝的容貌再加上灵力的加持,两人若是大喇喇走入城中,怕是会引起轰动,甚至被认为是“神仙下凡”。

在普通百姓眼中,修真者本就是“神仙”。

时无双只想和黎歌安安静静的出游,早就做好了准备。

对外人隐匿了面容和气息后,两人牵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没有引来任何关注。

落在其他人眼中,他们只是一对同游的有情人,长着普通且平凡的大众脸,丝毫不惹人注目。

街上叫卖声不绝于耳,独属于凡俗界的烟火气息十分浓厚,让人倍感亲切舒适。

“糖葫芦,又酸又甜的糖葫芦喂——”

“热腾腾的包子,不好吃不要钱!”

“小泥人,小泥人,一个三十文,包捏包像的,不像就扇我!”

黎歌就宛如一只进了瓜田的猹,乐得上蹿下跳,拉着时无双在人群中到处乱窜。

他先是买了一串糖葫芦,眼巴巴的递给时无双,让她先吃第一口,在时无双咬了一口后,立马眼睛亮晶晶的,将剩下半颗嗷呜一口咬掉。

那副津津有味心满意足的模样,像极了一个心性单纯无邪的小孩子。

时无双觉得逛街市的活动并不是太有趣,但一切事情的有趣与否,从来不在于事情本身,而在于和谁一起。

有黎歌这个活宝在,再无趣枯燥的事情,似乎都变得趣味盎然起来。

两人一路吃一路逛,路过捏面人的小摊子时,黎歌又蹲在摊子前,眼巴巴的瞅着时无双,走不动路了。

摊主是个一脸精明样的汉子,一看就格外能说会道,见黎歌感兴趣,连忙殷切的吹嘘起来:

“这位小公子,可是要给心爱的姑娘买个泥人?一个泥人三十文,这样,我捏一对你们,只要五十文,包像的,不像不要钱,在此祝你们二人永结同心,百年好合,恩恩爱爱,天长地久永不分离——”

铛!

一锭金子被黎歌砸到了摊位上。

摊主见状,眼睛都瞪直了。

黎歌听着摊主那一段恭维的话,只觉得神清气爽。

这人可真有眼色,知道他和姐姐是一对,还祝福他们永远恩爱,必须赏,重赏!

凡俗界的金银财宝,对于修真者来讲,基本都是废铁,他翻翻找找好半天,才找到了一锭金子。

摊主呆愣了好一会,紧接着狂喜不已,连忙将金子收了起来,又说了一箩筐的好话。

黎歌听得暗爽不已。

他暗暗翻了好半天的乾坤灵器,发现没有任何金银之物,最终只能找出一些珍珠和玉石。

摊主已经笑得见牙不见眼了,这些珍珠和美玉一看就老值钱了,他这下可是赚大发了,简直是泼天的富贵!

他把东西收好后,一面继续夸两人恩爱,一边手下忙忙碌碌,动作熟练的开始捏泥人。

时无双在一旁看得嘴角微抽。

这人可真会察言观色,简直是天选销售圣体。

不说他捏泥人的技术如何,光见人下菜这点,就已经脱颖而出,足够他赚得盆满钵满了。

高情商的人才。

不过短短一盏茶的功夫,两个姿态亲昵的泥人就被摊主给捏了出来。

他将泥人递到时无双的面前,咧嘴一笑,“这位姑娘,看看如何,可满意?”

虽然给钱的是那位小公子,可摊主知道,明显这位姑娘才是主导,这位姑娘满意,那位公子就会心情大好,说不定还会再给他些好些财物呢。

摊主期待的搓了搓手。

时无双捻着细细的木棍转了转,小泥人栩栩如生,是她和黎歌牵着手相视而笑的姿态。

他们现在是伪装的状态,落在摊主眼中,自然也是普通人的容貌,不过他很讨巧,追求拟态而非逼真,有时候神似的韵味,反而比形似更加重要。

形似被削弱后,光看泥人活灵活现的样子,倒还真有几分像他们。

“不错。”时无双真心实意的赞美。

黎歌见小泥人博了时无双的喜爱,乐得揽住她的腰,一顿黏黏糊糊的小狗撒娇,“姐姐喜欢,小歌也喜欢。”

“小歌刚刚也学了一会,要如何捏泥人,等回家,小歌勤学苦练,日后捏一个真正的姐姐出来……”

他揽着时无双,渐渐走远。

又是一锭金子砸到了他的桌子上,这次是时无双付的。

摊主嘴角都咧到耳根子,恨不得将所有好话和美好的祝福都用在两人身上。

噼里啪啦……

摊主怀里忽然沉了不少,有什么东西天女散花般的落到了他的衣袍上,他一低头,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衣摆兜起来的衣兜上,落了满满当当的一堆珍珠。

发财了!!!

摊主乐疯了。

黎歌当了一回财神爷,挥一挥衣袖,拉着时无双又挤进了人群中看杂耍。

在众人的欢呼呐喊声中,杂耍艺人举着火把,对着火把重重一吹,火焰便如一条火龙似的,冲天而起。

“好!”人们连连鼓掌。

这种小把戏糊弄凡人倒是有一手,对于他们来讲,连雕虫小技都算不上。

但时无双还是看得津津有味,沉浸在此刻的欢愉氛围内。

黎歌的视线不自觉的偏移到了时无双身上,盯着她精致的侧颜和唇角的笑容,眼神痴迷又缠绵。

真好啊,希望年年岁岁,百年后、千年后甚至万年后,他们还能如此,携手共游红尘。

黎歌近乎失神的想。

待到杂耍告一段落,人们意犹未尽的散去,时无双也牵着黎歌,随着人群汇入了街道。

街边说书人慷慨激昂的声音顺着风声飘了过来:

“话说上古时,蓬莱仙岛的蓬莱仙君出游之时,偶然间遇到了苍山神女,对其一见钟情……”

黎歌耳朵动了动,被说书先生绘声绘色的解说所吸引,拉住时无双的手晃了晃,“姐姐,我们去听一会书吧?”

“好。”时无双摆出一副“真拿你没办法,除了姐还有谁惯着你”的宠溺姿态,纵容着小娇夫将她拉进了茶馆内。

两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且说那蓬莱仙君,虽名为仙,却并未真正得道成仙,只不过身怀仙骨,若得机缘,才可脱胎换骨,真正羽化成仙,而那苍山神女则不同,神仙神仙,仙之上,则是神,地位自然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