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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

作者:我们都是时间的猪 | 分类:历史 | 字数:46.8万

第105章 大阅兵

书名:杀胡 作者:我们都是时间的猪 字数:4733 更新时间:2024-11-25 23:19:58

105、大阅兵

三天后,所有俘虏被拉到朔方城北门外教军场,马特修斯和帖哥被人请到了高高的点将台。

阅兵开始了。

首先是拉着西夷大炮的五十辆战车,经过改进的大炮底下安装了底座和铁质的轱辘,每车用四匹驮马拉拽,速度很快。

马特修斯心中难过,这可是自己用来攻城的利器啊,没想到还没见到城就被人缴获了,连自己都成了阶下囚。

大炮行驶过后在点将台前转了一圈停下,阅兵后还要试验新式火药的威力。

接下来是新建的恶魔军,这次恶魔军扩编成两万四千人,都是从朔方、建功和五城兵以及匈奴中选拔的,当先的是整整五千铁甲军。

这些黑黢黢的铁甲都是重新修补过的,头盔上竖起来一支红缨,显得威武不凡,要说颜值绝对拉开各国铁甲军几条街。

铁甲军的战马左侧挂着一面铁质盾牌,这是用水力重锤不断锻打的,轻薄坚固,右侧挂着一袋重标枪,手中一支长长的陌刀,比起那个徒有其名的萨里沙长矛更加实用,据说被陌刀劈到时真是人马俱碎,至于那些木杆的长矛...不说也罢。

铁甲军没有装备弓箭,不过腰间还是挂着一柄戮胡短刀,原本就全身铁甲的士兵,即便是落到地上近战也丝毫不落下风,这戮胡短剑是有护手的,根本不用想着如何防护。

后面是身着皮甲的轻骑兵,走在前面的是匈奴轻骑,除了配备反曲弓外,每人都携带了十支重标枪和一支长矛,左侧马鞍上挂着一面大盾,腰间的剑看起来很是眼熟,这回轮到帖哥脸红了,这是西夏的利器——夏人剑。

再后面是轰隆隆的巨大四轮战车,连弩和弩炮居然都上好了弦,每车都配备了五人,一人赶车,两人操控射击,另外两人负责装填,每辆战车后还跟着一辆运输车,临时由另外一人驾驶。

接着是骑着驮马的战车兵,这些战车兵手持锤枪,背着反曲弓,驮马两侧也挂着十只重标枪。

不少俘虏都被震撼到了,即便是北汉军不偷袭,自己也是打不过的。

轮到各城的守卫部队了,雷大毛决定将这些守卫部队训练成攻击部队,现在几座大城安全得很,没必要浪费这些军力,雷大毛甚至想将女兵也训练起来,全民皆兵不是说说的,到了战时女兵知道怎么守城怎么运送物资就行,平时协助守城防范奸细,没问题的。

各城的守卫部队也都是战车兵,这些战车大多是恶魔军淘汰下来的,恶魔军已经换上了铁质的车轴,车下还有减震装置,雷大毛曾设想用驮马拉着战车飞奔,后来考虑半天还是决定暂缓。

草原上人家都是骑马打仗的,你这战车追不上战马,拐弯也不方便,难道去追那些牛羊?

等整整三万的城防兵列队完毕,大炮已经调试好了,亲兵挥动令旗示意开炮。

随着一声声巨响,西夷大炮发射,所有俘虏都感到这声音大了不少,马特修斯感受最深,边上一直在讲解的白英笑道:“这些是王爷改进了的火药,你再看看落弹点。”

说着递过来一支千里镜,马特修斯老脸又是一红,连这千里镜也是自己带来的。

郁闷中接过千里镜一看,顿时心里不踏实了。

只见落弹的地点已经用白灰画上了记号,一颗颗炮弹落下后并不是一个个石弹,而是炸开了花,飞溅老远,这要是在人群中炸开...

马特修斯小心脏怦怦直跳,心里很不明白,怎么这西夷大炮到了恶魔军手里,威力变得如此之大?

白英微笑着接过千里镜道:“很快,咱们自己制作的千里镜也要造好了,到时每个千夫长都要配上一支,还有一个东西,要阅兵后去作坊里参观。”

阅兵完毕,各路大军陆续散去,白英带着马特修斯和帖哥来到一间作坊外,几个亲兵小心地搬来一个箱子,白英打开箱子取出一个黑乎乎的铁家伙道:“这叫手雷,是用火药做成的,待会我一扔,你们就低头躲在矮墙后面。”

说完白英试着挥动了几下,然后拉动一根细绳将滋滋冒烟的手雷丢到几个假人中间。

轰地一声后,硝烟四起,白英带着几人来到假人中查看,只见原本完好无损的假人,如今个个都有了破损,白英数了数,足有六个假人的头部和躯干受到了攻击。

马特修斯和帖哥看傻了,这东西威力居然这么大,比那西夷大炮都厉害。

白英可不会跟二人解释原理,只是告诉二人,很快恶魔军就将每人配备五枚这种手雷,还有一种叫地雷的加强版正在研制,威力比这手雷还要大十倍。

两人一听脸都绿了,更加感到自己的投靠是此生最英明的决定。

随后白英又带着两人四处走走,朔方城里一片繁忙景象,中午时分,几人在街上吃过午餐,来到一处正在兴建的联排建筑,白英说这里是慈善堂,凡是年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可以申请入驻,再过去是学堂,接受十岁以下的孩子,无论胡汉都一样,慈善堂和学堂都是每天供应三餐,挨着学堂的是医馆,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可以来看病,抓药很便宜,不过诊费还是要给的,依据坐诊大夫水平高低,诊费也是不同的。

第105章 大阅兵

帖哥吃惊问道:“这要花很多钱吧?”

白英骄傲地说道:“咱们不差这点钱,如今几座边城的作坊都开工了,不少妇人都能领到毛线来织毛衣毛裤,这些东西运到内地很赚钱,走,去前面看看,那铺子专门收毛衣。”

几人来到附近一家店铺,几个伙计正手忙脚乱地收毛活儿,这些毛活儿不再是以前丑陋的黄白色,而是被染成了各种颜色,黄红蓝绿紫都有,更有手巧的妇人在一件衣服上编出了花样,马特修斯心中一动,上前问接货的一个店小二:“这样一件毛衣多少钱收?这些妇人能赚多少?”

那店小二见是几位大官,忙垂手恭敬地答道:“这样一件毛衣收购价是八十文,刨去原料钱三十五文,一件能赚四十五文,若是能织出好看的花样来,价钱还要高出些。”

马特修斯转头向一位苍老的妇人道:“你这毛衣用时多少?”

那老妇小心地说道:“回大人,一共用了两天半。”

马特修斯心中还在计算着,白英在一旁道:“那是一天能赚十八文了,快赶上男人挣钱了,不错不错。”

那老妇骄傲地直起腰身道:“回大人,老妇人是在忙完家里的活计时抽空织的,做饭带孙子一点没耽搁,说起来比大老爷们赚的都多呢,老头子只会放羊,一天下来可没有老婆子赚得多。”

帖哥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忽然插言道:“你是汉人,你家那老头是胡人!”

听了这话那老妇神色黯然道:“哎,大人说的不错,老婆子是汉人,早年是被胡人抢去的,后来被老头子买去,还生了三个儿子两个闺女...”

帖哥追问道:“那你不恨胡人?现在怎么还跟着胡人?”

那老妇沉默半晌道:“回不去了,如今这老头子对我还好,这家里里外外都听我的,再说老家也没人,几个孩子都是我生的,这里就是我的家。”

说完老妇微微行了一礼转身黯然离去。

几人看着远去的老妇,心里都不是滋味。

白英叹道:“但愿天下早日统一,再也不起纷争,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和谐共处。”

晚上回去,马特修斯拉上帖哥喝酒,两人一直喝了大半夜。

第二天中午时分,两人来找白英,白英正处理墨笔的事,见两人来到,将手头的几支笔送给两人试用,马特修斯在纸上写了写喜道:“这是什么东西?写字这么方便,都不用墨汁,我是最讨厌磨墨的,不小心就弄的一手。”

帖哥细细看了看道:“里面裹着炭条?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白英笑道:“王爷说叫墨笔,我试了试觉得叫炭笔更合适。”

帖哥道:“那王爷同意么?”

白英挥手道:“王爷才不管这事呢,这些事手下人做主就行,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王爷一律放权,王爷说了,为人只要大义不亏,些许小节不算什么。”

两人相视一眼,马特修斯说道:“我二人多蒙王爷和白将军照顾,一直没有受辱,看着朔方城这里也没将胡人当成下等人,虽说有这三代脱籍一说,可我看倒是有不少胡人都想待在这里,我二人就想能为王爷做点事。”

白英有些吃惊地看着两人心想:好事来的这么快?我都还没开始说服呢,这事自己就来了?

果然帖哥接着说道:“以目前西夏实力,虽说还有十来万兵马,可都分散在四周,根本挡不住北汉大军,如王爷执意进军,必定又是血肉横飞百姓遭殃,我二人就想,不如花干戈为玉帛,我二人愿意回去劝说,三国永远和睦相处下去,白将军你看如何?”

白英差点没被气晕,哦...敢情你们合计半天,就是想说不打了,那王爷的统一大计岂不是成儿戏了。

不过白英没有直接表态,只是说此事重大,自己要去禀告王爷再做决定。

一天后两人再次来找白英,白英依旧拿出几支炭笔叫两人试用,这次的炭笔书写的更加流利,写字过程中还没有过折断,白英随即叫人按此配比开始大批制造,然后对两人说道:“此炭笔将发往各地,估计最迟来年年初,西夏和吐蕃就能有货了,这又是一笔小生意啊。”

马特修斯道:“这种炭笔多少钱一支?能赚多少?”

白英算了算道:“一支卖一文钱,估计能赚一千两吧。”

两人一听以为是一年才赚一千两,也就没当回事,谁知白英道:“一月三万,一年三十多万的样子,不多不多。”

原来是一天一千两...

马特修斯咳嗽一声道:“白将军,昨天咱们合计的事怎么样了?”

白英压根就没去找雷大毛,这不是自找不痛快么。

看着两人焦急的样子,白英双手一摊道:“王爷一听立马就火了,催着各地作坊加紧制造手雷,说一定要让铁甲军将士们一人带上十枚,我怎么劝都没用。”

马特修斯急忙道:“那可是要血肉横飞血流成河啊?白将军你没说么?”

白英道:“说了啊,王爷马上说道,即便是血肉横飞也是西夏和吐蕃,我北汉别的不多,就是汉人多,到时迁过来几十万人就是了。”

两人面面相觑,都没想到这雷大毛原来一直想着灭掉两国。

白英惋惜地看着两人道:“王爷说,若是二位能促成胡汉一统的大业,王爷就上书保举两位的爵位,封个王爷不一定行,不过弄个侯爷不成问题,到时在这几种生意里算你们入股,荣华富贵那是很轻松的事,你们命真好啊,不像我,还要在疆场上拼命。”

马特修斯脸色深沉,帖哥到时咕咚一声咽下口水道:“真的能分润我等?白将军此言不虚?”

白英笑道:“这算什么,王爷这里随便一项生意也不比这个差,你看这战靴怎样?”

说话间白英指指脚下的靴子道:“这是制式的将军战靴,过不了多久,每个战士都能穿上这种样式的战靴,二位再看看这手套如何?”

白英随手从书架上取出两付羊皮手套,两人一试顿时舒服的哎呦起来。

这做工真是细啊,线脚密密的,咦?这里面咋还有羊毛呢,真暖和啊...

“送你俩了,这种东西不比那炭笔赚钱,我跟你说,别管什么将军王爷,到时候都要吃饭穿衣的,没了钱寸步难行,等咱有了钱有了名,天下再太平了,那才叫好日子呢,像现在这种天天打仗的,即便是大将军又怎样,能扛住一颗手雷?几千颗上万颗你怎么打?”

两人走出白英的书房回到住处,马特修斯迟疑道:“我看...”

谁知帖哥很直接地问道:“你说能给咱俩分多少?”

马特修斯瞪大眼睛道:“啊...我还以为你不想呢...”

帖哥像看到怪人一样看着马特修斯道:“怎么会呢,谁不用钱啊,若是能名利双收,咱俩何乐而不为呢?打是打不过的,我说这样最好,逍遥王这边也省点劲儿,没准对咱俩另眼相待,能多分点。”

马特修斯迟疑道:“那...具体怎么操作?”

帖哥低声道:“回去夺权!”

马特修斯吃惊道:“那可是杀头的大罪啊,要诛灭九族的!”

帖哥叹道:“若不是逍遥王不肯杀俘,咱俩早就人头落地了,哪有这好日子。”

马特修斯兀自迟疑道:“达赤赞普对我不错,我还是王子伊雪勒的师父...”

帖哥也是有些踌躇道:“李特还喊我叔呢,可我总不能看着他被恶魔军炸死吧,你说达赤能扛住几颗手雷?一颗?两颗?”

马特修斯摇头,最后帖哥使出杀手锏道:“那你一年俸禄多少?”

马特修斯道:“五万纹银,你呢?”

帖哥道:“我也差不多,走!咱们再找下白将军,若是能给八万,咱哥俩就冒一冒这险,为天下百姓求得一份安宁!”

两人打定主意,再次来到白英书房,说完来意,白英愣了,这么简单?

按说白英自己就能定下来,不过为了郑重其事,白英还是说要上报逍遥王。

两人走后,白英连夜来见雷大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