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魏
作者:老周不庄 | 分类:历史 | 字数:11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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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势如破竹
邓艾的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突击骑兵的出现给了鲜卑人重重一击,尤其是冲在最前面的甲骑,直接击破了鲜卑人的心理底线。
无论是魏军还是草原上的部落,甲骑都是精锐中的精锐,通常作为重要将领的杀手锏,在最关键的时候投入战场。
面对甲骑,只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对甲骑对甲骑,看谁的甲骑数量多,战斗力强,谁把握的时机好,占据了有利位置。
一种是避其锋锐,不与甲骑正面对决,而是利用甲骑速度不快,耐力有限的缺点,与其游斗,等战马体力下降而自溃。
现在,鲜卑人没有丝毫准备,只能选择第二种方案。
若是白天,视野开阔,其他人能远远地看到甲骑,知道部下是为避甲骑而散开,或许还不会有太大影响。现在是夜晚,根本看不到冲杀过来的甲骑,见同伴散开,自然以为已经败了。
出于求生的本能,以及草原上所有民族的天性,其他人也开始逃跑,唯恐慢了一步。
匈奴人立刻抓住了机会。
他们让开正面,给鲜卑人留出逃生的通路,用弓箭从两侧进行攻击。
如此密集的人群,甚至不用瞄准,随意射击,越快越好。
几乎每个匈奴人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射空箭囊。
草原上铁器有限,能装备铁甲的是极少数,大部分只有皮甲,甚至只是一件皮袄。
面对匈奴手中的铁制箭矢,他们几乎没什么抵抗力,被箭雨大量杀伤。
连绵不绝的箭矢破空声和鲜卑人中箭后的惨叫声加剧了恐慌,鲜卑人争先恐后的逃跑,不惜纵马冲撞、踩踏同伴。
到了这一步,就算檀石槐重生也没办法了。
夜袭变成了一面倒的屠杀。
战鼓隆隆,马蹄声声,喊杀声震耳欲聋。
胜负已定,裴秀放下了担心,抬头看向远处的地平线,激动的心情难以抑制。“将军,这可能是百年以来,中原大军出塞作战的第一次大捷。”
邓艾没回头,沉默了片刻后,淡淡的说道:“这里是云中郡,我们还没有出塞。”
“……”裴秀语噎,瞪着邓艾的后脑勺,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邓艾又道:“如果裴君愿意助我一臂之力,十年之内,效卫霍故事,横行漠北,亦非难事。”
裴秀转怒为喜,松开了手,抚掌而笑。“将军好魄力。只是十年够么,当初卫青第一次出塞,大破龙城,可是有前汉七十年积储为根基的。”
邓艾缓缓转身,看着裴秀。火中下,他眼神灼灼,仿佛有光。
“那是因为汉朝初立,行黄老之术,崇尚无为而治。若非汉武罢黄老而尊儒术,励精图治,再给他们七十年,他们也不能击败匈奴,只会以和亲求苟安。裴君不妨再想想,卫青破龙城时,汉武帝亲政几年?”
裴秀眼神闪烁,会心一笑。“将军不仅精通战阵,更熟知史事,令人叹服。”
邓艾说得对,如果不是汉武帝罢黄老而尊儒术,以有为代无为,汉朝也许永远不会击败匈奴,甚至不会有主动出击的想法。
卫青龙城建功时,汉武帝亲政还不到十年。
如今天子雄心勃勃,有甚于汉武。给他十年时间,他一定能建立比汉武帝更辉煌的功业。
一个更加强大的朝廷已经露出了曙光,自己还要犹豫吗?
在朝廷做官,摆弄机械有什么意思,要像父亲一样为国守边,驱逐胡虏,建不世功业。
裴秀有点上头,觉得头皮发麻,根根头发都要竖起,手指也有点麻酥酥的。
他很想答应邓艾的邀请,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邓艾用兵的确有一套,却也不算尽善尽美。这次成功,只是利用了鲜卑人的轻敌,出其不意,其实并没有发挥出真正的实力。
实力最强的步卒就没有上阵,就在这里看着。
还是等等再说。
没等到裴秀的回应,邓艾有些失望,转头看向战场。
黎明时分,东方露出鱼肚白,战场渐渐平息,只剩下一堆堆灰烬,以及横七竖八的尸体。
有人的尸体,也有马的尸体。
邓艾下令四千步卒警戒,四千步卒进入战场,收集战利品。
战马、牛羊、弓箭、粮食,能用得上的全部装车带走。
当然,还有俘虏,数以万计的俘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鲜卑人这次入塞并没有打算深入,只想在长城以内劫掠一通,如果遇到好的牧场,他们甚至会驻留一段时间。
对汉人来说,这里是苦寒之地。
对鲜卑人来说,这里的条件可比塞外强太多了。
突然遇袭,作为战士的青壮上阵,妇孺老弱则躲在帐篷里,等着战斗结束。如果鲜卑人赢了,他们就出来抢战利品。如果鲜卑人输了,他们就是战利品。
在草原上,这是常态。
鲜卑各部落之间也经常抢来抢去,胜者为主,败者为奴,大家都习惯了。
所以,看着杀气腾腾的魏军步卒进入战场时,这些战利品们并不紧张,依次从帐篷里走出,静静地站在路边,等候着自己的命运。
发现来的是中原人,他们不仅不紧张,甚至有些期待。
如果能到中原生活,哪怕是为奴,他们也愿意。
草原上不仅苦,而且乱,大批蛮族从北方袭来,战斗和杀戮从未真正停止。晚上睡下,谁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明天的朝阳。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他们已经过够了。
邓艾随即下令,将青壮全部杀掉,每人割一只左耳代替,妇孺老弱则带走,全军向南撤退。
裴秀听到命令时,怀疑自己听错了。
“将军,初战告捷,为何要撤退?”
邓艾一边部署,一边解释道:“我军前进的速度太快,与中领军、中垒将军的距离都太远了。万一有事,他们来不及接应,粮食、军械的补充都很困难,遇上强敌很难取胜。不如撤退,诱敌深入,再与中领军、中垒将军合击。”
“鲜卑人还敢深入吗?”
“会的。”邓艾胸有成竹。“裴君都觉得这次取胜是意外,鲜卑人又怎么肯承认我军的实力?他们一定会追过来,不仅要夺回这些战利品,还要击败孤军深入的我们,抢走我们的军械,壮大自己,就像当年檀石槐一样。”
裴秀将信将疑。
邓艾转身,伸手拍拍裴秀的肩膀。“裴君,你不知道这些军械对鲜卑人有多大的吸引力,是因为我们之前遇到的敌人都有类似的实力,甚至比我们更好。可是对鲜卑人来说,别说是一万多人的军械,就算是一千人,也足以让一个部落横行草原。”
裴秀点了点头,赞同邓艾的这个观点。
物以稀为贵,就像对魏军来说,战马是最重要的战利品一样,对草原上的胡虏来说,铁制甲胄、兵器才是他们最重要的收获。
有甲还是无甲,有铁甲还是皮甲,手里用的是铁制箭头还是石制箭头,战斗力完全不一样。
同等数量的步骑对阵,大量装备铁制兵器的中原军队可以毫无悬念的完胜对手,甚至是单方面的屠杀。
之所以失败,往往不是不能战胜,而是求战不得。
以步卒为主的中原军队跟不上以骑兵为主的草原部落,最后往往因断粮而自退。
一旦中原军队有了足够的骑兵,拥有了和草原部落一样的机动能力,不管是匈奴还是鲜卑,都只有逃跑的命,逃得越远越好,一直逃到中原军队找不到的地方。
这是草原部落最后的保命手段。
如果他们放弃了这个优势,主动求战,几乎和作死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