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闺蜜是阎王
作者:不眠阿懒 | 分类: | 字数:7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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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化身为人,重入轮回
夜俏白同意常璎的说法,但却不忍她这么做。
明明只要再等几十年,能安稳化为神。
几十年而已,对神仙千年万年的枯燥生活,不算什么。
“你可知,现在天界并无神位空缺,凡人飞升的条件之一,是有空缺并且适合的神位。”
夜俏白希望常璎能转变想法。
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光阴如梭,于天界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怎么可能这么巧,会有神仙步入轮回或者受罚。
常璎的残魂消停沉默了。
即便她再想反驳,也不得不承认夜俏白说得对。
可风险大又如何!
“若是无神位,那蒋安俊也无法成神,我们就再也无法相见。那不如化为人,生生世世在一起。他都为我迈出一大步,我怎么能不回应。”
死过一次的常璎,在濒死的那一刻。她想的并不是没有重回天界,而是遗憾没有好好在一起过。
所以不论夜俏白如何劝,她都会坚定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夜俏白明白,她的闺蜜跟她一样,都是驴拉不回的倔脾气。
不禁双手抱胸叹气,“真不知道,当初怂恿你勇敢谈段恋爱,到底是对是错。”
见夜俏白松口,常璎顿时松一口气。
毕竟自己的魂魄在她手里,她若强制不让化人魂,自己也无计可施。
“当然是对的!等你谈恋爱你就知道了!而且万一将来没飞升成功,你定会安排我下辈子投个好胎。”
“那可不一定。”傲娇夜俏白悄然上线。
常璎不再与她辩解,残魂力量薄弱,刚刚她险些几度晕厥。
再者,她知道夜俏白说假话,真到轮回,肯定不会不管自己。
十殿阎王大人,可是三界有名的刀子嘴豆腐心。
夜俏白向酆都大帝汇报常璎情况。
酆都大帝同是一阵沉默。
在他看来,此举非常不妥,风险过于大。
不过常璎修行千年,对地府的贡献,他是看在眼里。
“寿终正寝时准备鬼差的位置,可以让常璎仙子和她的爱人作为地府鬼差,修炼神魂,之后再让他们自己再做打算。”
夜俏白目光倏地明亮而充满精神。
没想到酆都大帝会开口,为他们留了后路。
这下她再也不拦着,甚至想赶紧把拖油瓶踢到凡间。
炼化人魂简单,难得是需要再找一具匹配的人身。
夜俏白吩咐鬼差四处打探,她自己这段时间不时在人间出现,完成地府任务的同时,不忘亲自寻找身体。
常璎的人魂早已修炼完毕,在忘川与蒋荣山拜把子。
她原本的初衷,只是想找个人解闷。
蒋荣山仍待在忘川中,是再适合不过的搞笑拍档。
俩人见面实属夸张。
常璎有意隐瞒身份,而蒋安俊当她是忘川生活的前辈,十分的礼貌。
于是常璎用百年前的凡间生活经验,忽悠蒋荣山一愣一愣的。
一口一个前辈喊着。
常璎从夜俏白酒窖里偷来女儿红,与蒋荣山畅饮个痛快,晕晕乎乎时俩人莫名的拜了把子。
蒋荣山叫她姐,常璎喊他弟。
准备步入轮回,重返人间前,常璎特意来向蒋荣山请辞。
“山弟,我准备步入轮回,特地来跟你告别。”
蒋荣山诧异,怎么会如此突然。
生活在忘川中的名士,都断了红尘之心。
面对蒋荣山寡言少语,原本捉弄的想法全无,常璎卡在嘴边的话不知如何说出口。
“那个……怎么说呢……嗯……”
蒋荣山疑惑,平日里健谈的人,怎会变得支支吾吾,“樱姐,您但说无妨。”
常璎豁出去,直接说:“其实我不叫夜樱,而是常璎。没错,就是你过世未过门的孙媳妇。我不是凡人,是神仙,这是我本来的样子。”
蒋荣山目瞪口呆。
从姐变成孙媳妇,这辈分,他得好好缓缓。
短短两句话,涵盖信息量爆棚。
“常……常璎?孙媳妇?你不是死了连魂都没了,怎么会在忘川?”
常璎庆幸,幸好蒋荣山并未纠结辈分的问题,否则她不知怎么办。
其实蒋荣山自从知道常璎是神仙,他自己还想过如何称呼。毕竟孙媳妇是个活了千年,而他连孙媳妇的零头都没有。
所以称呼对他来说无所谓。
叫一个神仙为姐,还是他占了便宜。
常璎将来龙去脉说与蒋荣山,蒋荣山双手合十,对着酆都殿行礼感谢。
“夜俏白为我找到合适的身子,我即刻返回人间,可不能让蒋安俊孤苦伶仃的过一辈子。”常璎说最后一句,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蒋荣山连声感叹:“好好好!你们一定要幸福!”
来到轮回殿,又是熟悉的闲杂人等清场的状态。
只有夜俏白,和十殿内工作的鬼差们。
“白白,我就要走了。你答应我,如果我世世为人,那轮回地府时,你要开启我前世的所有记忆,让我与你说说话。”
夜俏白看不得常璎矫情的样子,发生众人见惯不怪的熟悉一幕。
她一脚把常璎踹入轮回道,“说了一堆废话,好好修炼。”
常璎就这样在炫彩轮回道里,揉搓自己受伤的屁股。
接收新身体新身份。
【夜樱,26岁,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死于夜店酒场,正被人拖去挖坑随意埋了。】
泉涌般的记忆充斥在常璎脑海。
孤儿的身份,倒是适合她孤身前往京城,找蒋安俊汇合,顺便跟常家认亲。
但是,好惨!
原主并未被金主包养,但酒场其他女子嫉妒她的美貌和收入,在酒里下药,伪装成失足坠楼。
常璎瞬间睁眼,吓得原本藏尸人将她一把扔在地上。
“你,你,你,不是死了么?”
她呼吸着久违的空气,活动筋骨,转头看向摔坐在地的两人,
“死?你看我像死人吗?”
藏尸俩人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的跑回夜店。
常璎不,现在叫夜樱。
就这么漫不经心的跟在俩人身后。
“活了,她活了!”
最先跑进夜店的俩人,慌张用手指着身后,在一片混乱嘈杂的音响中,喊得声音令所有人都能听清楚。
常璎用小拇指掏着耳朵,刚刚被扔在地上,有灰尘飘进耳里。
小声嘀咕道:“真麻烦,还得收拾烂摊子才能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