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月烬明之欢门永存
作者:眸中书风月 | 分类:穿越 | 字数:2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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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怼人怼到穿剧
(本章可跳过阅读)
(对本章内容存在疑惑,建议阅读11章后再来看看,第一章文末有每个人物的结局。)
(本书探讨的核心问题:什么是英雄,什么是圣人,什么是神,穿越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创作原因:拒绝美化战争。)
(女主叶欢不是绝对好人!)
“到底是谁给那群人脸来审判叶冰裳偷情丝啊!”叶欢看着最新的剧情,只觉得天雷滚滚,几乎要被男女主拥护者刷屏的评论区气疯。
打开评论区:
“叶冰裳真的是太恶毒了,连情丝是什么都不知道也偷。”
情丝在翩然家门口公然弃主钻入叶冰裳体内,这也能算偷?
叶欢摩拳擦掌,拿起键盘,回复:“我知道老婆饼里没有老婆,但我不知道牛粪饼里没有饼,所以我尝了一口。我饿了,我尝了一口,除了一嘴的屎味,什么都没有。对不起,我有罪,我尝了牛粪。”
主打的就是阴阳怪气。
作为一个现代人,居然把“占有他人物品拒不归还”和“偷窃”混为一谈,把自诉案件篡改为公诉案件,这行为,真是小刀划屁股——开了眼了。
澹台烬都只敢说“占有”,主角团粉丝还敢理直气壮地说是“偷”。
哪里来的法盲?
“小偷就是该罚!叶冰裳都十六岁了,不知道不能偷东西吗?姜饶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她,她居然连姜饶的死讯都不愿意带给翩然。我可怜的小狐狸,我哭死!”
“澹台烬多好啊,知道翩然会杀了叶冰裳,还把她关起来,救了叶冰裳一命。他真的好善良,我哭死!”
叶欢一看到这段文字,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好一个逻辑错误:
“啊,对对对,神女偷了叶夕雾的身份,偷了叶家的亲情,没人知道,没事儿,惊喜吧?叶冰裳被不知道有什么用的情丝碰瓷了,暴露了,就要挨批斗。要我说,叶冰裳就不该帮姜饶带快递。姜饶从边疆到京城都没噶,见到叶冰裳就噶了,你可爱的小狐狸知道她的爱人一见到叶冰裳就噶了,是不是要帮姜饶在黄泉路上找个伴啊?你可怜的小狐狸,给澹台烬打工精力旺盛,陪姜饶上战场却推三阻四。我九尾狐变成七尾狐,我受伤了,我动不了了,主打的就是摆烂。遇上叛国贼,瞬间臭味相投,没了情丝也能恋爱。”
“哦,澹台烬救了叶冰裳一命?”叶欢被这观点一雷,打下一行字,“某些人是懂得在一堆屎里找黄金的——因为眼瞎,只看到了一片黄。”
“澹台烬都在变好,就叶冰裳在变坏,连妖的情丝都偷,真的气死。”
叶欢面无表情打字:“澹台烬杀妖获取实力是为民除害,叶冰裳拿了妖的情丝十恶不赦。小妖们只是丢了性命,翩然可是没了情丝啊!真双标啊!”
“妖的情丝就活该被偷吗?”
“小妖就活该成为澹台烬的经验条,没了性命呗!”
“要我说,嫡庶有别,叶家给叶冰裳一口饭吃就不错了,要这要那,笑死。”
叶欢彻彻底底无语了。
“没文化就多读书,中华上下五千年,哪个朝代对女子讲嫡庶有别啊?敢问是韩剧追多了串戏了吗?”
“澹台烬比叶冰裳惨多了,也不知道那些女二粉同情她什么?”
一个质子,一个庶女,不是应该在质子群体和庶女群体中比惨吗?
为什么能混为一谈?
真的不要太可笑。
叶欢不能理解,继续讽刺:
“一个下半身瘫痪和一个瞎子都拿着两千月薪,瞎子说:‘要是我没瞎,我的工资就不止这些。’,身体健康的你听了,在旁边不冷不热地说了句:‘下半身瘫痪的人都没说工资低,你嫌弃什么?’。”
继续看评论:
“又是一个玉桂狗。”
“古代女子贞洁那么重要,叶夕雾下药让叶冰裳失了贞洁,分明是帮叶冰裳看看萧凛对她的感情是不是真的。”
“……”
这人也知道重要啊。
非处真爱论是谁发明的?
某些人是懂雌竞的。
叶欢不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三观不正的人义正辞严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说话。
下一个评论:“澹台烬都干了那么多坏事还有脸审判叶冰裳啊?”
叶欢一愣,不知道该不该喷。
说实话,澹台烬在黎苏苏穿越前,虽然生活不如意,但起码想要为善。
黎苏苏穿越后,要么恋爱脑,要么就想着杀澹台烬,一会儿给澹台烬生活的希望,一会儿给他无尽的绝望,硬生生把弱小无助小可怜变成疯批质子,澹台烬干尽坏事,黎苏苏不需要背锅吗?澹台烬做坏事,她是从来只是嘴上说着不行,实际行动半点没有,主打的就是眼不见为净,不知者无罪。
怎么还有人营销神女爱世人,想要改变魔神啊?神女爱世人的时候,怎么就偏爱一只狐狸精,忘了她那可怜的大姐呢?
活该人不如妖?
算了,澹台烬确实坏事做尽,也没资格谴责叶冰裳,不喷了。
“哎,叶冰裳和澹台烬是一类人,都被生活折腾成了神经病。澹台烬这鸟人怎么没遭雷劈呢。”叶欢吸了一口芋圆啵啵奶绿,继续浏览评论区。
下一条!
“叶冰裳要是没有情丝,萧凛爱的就是叶夕雾了。”
虽然不懂,但大为震惊!
萧凛是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吗?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恶女啊!
本人已被毒死,不知如何开喷。
又怼了几条评论,叶欢突然看到了一条让火冒三丈的评论:
“叶冰裳就是天生坏种,要不然她也不会被叶夕雾霸凌!说什么叶夕雾做坏事,黎苏苏不道歉,我家叶夕雾是恶魂,做恶事怎么了。叶夕雾做的坏事关我们善良的神女姐姐什么事?讨厌叶冰裳,太虚伪,欺骗神女姐姐的感情,真的是罪大恶极!庶女就是庶女,上不得台面。”
“我有精神分裂症,我是三好学生,我有暴力倾向的精神体捅了你腰子,可我是好人啊!想必你不会和我计较吧?”
澹台烬用邪骨外包作恶,黎苏苏用恶魂外包作恶,就欺负叶冰裳没东西外包,不能解释占有情丝呗!
叶欢越想越气,索性关闭评论区,点外卖,用美食抚平自己暴躁的心灵。
看着后台冒出的消息,叶欢就知道,一群主角团粉丝来洗地了。
妈的,国家出钱让他们接受十二年义务教育,就教出这种玩意儿?
黎苏苏穿成叶夕雾,继承了这具身体却不想着为叶夕雾赎罪,这算什么神女啊?
就一大宗门千金小姐看到外门弟子被内门弟子霸凌,觉得这种小人物难以飞黄腾达,不配自己花费心思仗义执言呗!
虽然主角团的粉丝三观不正,但是,叶欢还是好奇,那些人会怎么洗地。
可一看回复,叶欢就后悔了。
“宝娟,我的眼睛!”
这回复的都是什么啊!
“你有什么资格喷我们雾姐!叶家忍辱负重投降景国,他们都是为了天下大义舍弃个人名声的英雄,你怎么忍心喷她?我雾姐在现代就是烈士子女,你怎么敢喷烈士子女啊!强烈要求网络实名认证。”
头一次听说叛国还能成为烈士。
“哟哟哟,女二粉又来洗地啦!就女二那种货色还有人粉她吗?”
“整部剧除了男二是正常人,剩下的有好人吗?叶冰裳、叶夕雾、叶清宇、澹台烬这些,哪个不是法制咖?一群罪大恶极的法制咖当法官,编剧的精神状态确定良好?”
老娘平等地歧视除了萧凛外的每一个角色,长矛沾屎,戳谁谁死!
或许是叶欢喷得人过多,她的回复成功变为“99+”。在和主角团洗地军交锋了八百回合后,叶欢凭借一己之力将他们怼到哑口无言,正准备点杯奶茶庆祝,却觉得指尖有些发麻,低头一看——
键盘被她敲烂了,她触电了!
“我敲你……”
一阵眩晕感传来,叶欢只听到耳边传来一阵聒噪的声响,下意识地怼了句:
“你在狗叫什么!”
Ps:
不建议历史白痴阅读,要不然可能看不懂我在写什么。
作者关于死亡的看法:死亡永远是最轻的惩罚,身败名裂,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才是真正的惩罚。
本文设定:邪骨有意识。
叶欢一开始只想活着,有地位,不想受欺凌,按照现代人的思维办事(第一卷14章之前),后来她发现,好像这样活不下去,就开始谋划(第一卷余下内容),有了身份后开始为百姓谋福祉(第二卷),最后成长为为了她守护的百姓(心中的道)可以不择手段的心狠手辣的人(第三卷第6章起),不能接受的避雷。
本人物遵循: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人设参照张居正。)
第一卷是叶欢适应这个时代的过程,有些算计是她主观认为,但客观事实不一定是这样,她在试错,不是我写的逻辑不通,还有一部分情节要读到第三卷才能看懂哦。
第一卷第25章有解释本卷内容。
黎苏苏的结局是,可能失去神髓,一定带着有佛性的邪骨回到五百年后,她可以选择和邪骨一起改造伪善的仙门,也可能和仙门一起被邪骨一起改造,写不写看有没有人想看。
(因为近期有人说挖黎苏苏神髓是属于雌竞行为,大家有什么好的惩罚可以提议,不能是永久性惩罚,必须是时效性惩罚,并且具有良性价值导向)
(我不认为一个人本心不坏就能否认她做错事应该承受的罚。)
澹台烬的结局是,假死帮女主打天下,被曝光身份,被景国人民唾弃,被盛国人民厌恶,为了得到他人认同,不断为百姓当牛做马,数百年后得到原谅。
叶清宇和叶啸在本文的形象是不一样的,在叶夕雾大婚杀澹台烬暴露后,知乎上的剧本写了,叶啸夸女儿英勇,叶清宇认为姐姐糊涂,所以我认为二者在叛国行径上具有本质差别,在本文陈述的形象上会有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