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疯狂破案,你说他是新人?
作者:缺裤子的竹鼠 | 分类: | 字数:66.1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39章 事情的真相?
穿的一身笔挺的宋荃瞪了桑匀一眼。
玛德。
这小子害了人一条命不说,居然还让他加班!
本来今天是他和胡溪约会的一天 ,就是因为昨晚的突发事件才被冲断了。
要搁三年前,我宋荃非得揍得你爬不起来。
看在家里老头子的份上,我宋荃今天就放你一马。
宋荃盯着一对熊猫眼走来:“你就是华蓉交往的对象?”
桑匀闻言脸色顿时一变,先是打量了宋荃一眼,随后毫不客气的笑道:“警官,你胡说什么呢?”
“我有老婆还有女儿的,哪里来的交往对象?”
“顶多就算是粉丝和偶像间的互动而已!”
“她自杀关我什么事?我可不想因为她影响我的家庭!”
言语间皆是对华蓉的嫌弃与鄙夷。
而据他们的调查所知。
华蓉和他认识至少有八年的时间 ,初时桑匀在DJ圈根本就没有名声。
相反,华蓉因为爱他才毫不客气的为他花钱,打响他的名号,才有他后来的飞黄腾达!
虽说是黑红,但至少有了名气。
混这种圈子,有了名气就意味着有了金钱,有了更上一层的能力。
于是他就将华蓉一脚踢掉,但因为后来被人吐槽长的丑之类的。
又将华蓉追回,还是她出的整容费用!
不得不说,人性就是这样....反复无常!
后来伴随着他混迹在娱圈,身价、名气在与明星的互动中逐渐升高。
再后来更是与诸多明星合资开了酒吧,他的身价直接翻番。
有个女人趁机插入,迅速俘获他的心。
仅用一年时间就和桑匀领了证,至今孩子已有三岁!
于华蓉而言,人财尽失!
再联想至昨晚吵架的那一幕,可见桑匀是相当的没有良心。
宋荃闻言拳头一紧,一把扯住他的衣领。
一拳轰然砸在他的脸上。··········
顿时。
他的脸上出现一道擦伤。
桑匀面色难看,狠狠地瞪了眼宋荃:“你干什么?”
“喂!警官,打人是犯法的!”
“我要告你!”
宋荃吹了吹拳头,一脸无所谓的笑道:“告吧?”
“一拳10万行不行?”
“再来给我打一百拳!”
桑匀立马有眼色的察觉出对面的宋荃是个狠人。
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
他迅速向后退却,一边继续开口:“我是来录口供的,我找你们胡天胡队长!”
“你...我不会放过!”
说着转身就要走,宋荃却摊了摊手笑道:“你是第三个敢跟我这样说话的人。”
胡天也听闻外面的动静,见桑匀被揍,索性也懒得管。
“老刘,把他带进审讯室,我有话要问他!”
老刘也怕两人再起冲突,连忙将桑匀带走。
倒是宋荃无聊的继续补觉。
内心不禁喟叹一声,这本是抱着胡溪温软在怀的日子,现在只能靠着这坚硬的座椅补觉。
审讯室中。
胡天与老刘出马审问。
“知道为什么找你?” 老刘率先开口,一边暗暗观察他的动作和神情。
脸上看不出丝毫的愧疚,倒是多了几分不耐烦。
桑头翘起二郎腿,一副二世祖的模样,一边咧嘴笑道。
“当然知道,就是想问我和华蓉说了什么不是?”
胡天算是给了他好脸色:“既然知道,那就如实招来?”
“华蓉的死与你脱不了干系!”
桑匀闻言顿时气不打一出来:“警官,这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差女人的人,她三番五次的骚扰我,我没告她已经很大方了不是吗?”
说着脸上满是嘲意。
胡天用笔敲了敲桌子,眼神警告桑匀:“你最好如实说,你们昨晚都说了什么!”
桑匀见胡天面色威严,下意识想起他来时查过的讯息。
南城派出所洗刑侦副队长,荣获多个三等功勋,破获多起案件!
再联想到那种毫无头绪的案情,他整个人心底都暗暗凉了口气。
立马正襟危坐:“警官,我说的都是实话。”
“我也没说什么重话,那种话我已经和她说了无数次了,我不希望她天天跟着我!”
“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整天围着我!”
“您也看到了我有多烂,就这样她还愿意继续为我付出,继续跟着我,这种女人就是贱!”
老刘脸色顿时就黑了。
若是放在古代,像他这样的男人就是潘世美!
“她以前对你的资助你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胡天在一旁下意识问道,像是在引导他说出什么似的。
桑匀先是愣了一会,然后才缓缓开口。
“如果八年前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我。”
“但警官,我自认为已经回报了她,总不能让我这辈子一定要绑定她吧?这样会让我十分窒息的!”
“再说了我也是独立的个体,我有自己的选择!” 桑匀继续为自己辩护。
老刘闻言倒是来了兴致:“你回报了她?说说你是怎么回报的?”
桑匀眼睛一红,随后才说出事情的真相。
“我和她很早就认识,她算是我的贵人。”
“包括我的包装事宜,早年都花的是她的钱,所以我能爬起来,也有她家人的帮助。
“三年前,华家遇难,资金链断裂,我在背后位她们家也补贴了我这辈子大量的积蓄。”
“差点没有度过难关,还是我妻子在背后支撑,让我度过了最难得时光。”
“所以,在回报她之后,我希望能两不相欠!”
“但她........迟迟不同意!”
“你让我有什么办法?”
胡天和老刘面面相觑,老刘继续询问:“你确定你说的都是真的?”
桑匀无所谓的摊了摊手:“您可以问我老婆,或者...找相关的银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