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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娱乐圈的清流

作者:青青是子衿 | 分类:现言 | 字数:48.2万

第12章 见证一些更美好的东西

书名:重生之娱乐圈的清流 作者:青青是子衿 字数:2279 更新时间:2024-11-16 12:36:26

伴随着众人的笑声,这一期的节目结束了。

随之而来的热搜也呼啸而至。

#小聪明贤姝#

#队长选我吧 团魂#

#脸红#

#穿鞋的红队与光脚蓝队#

微博上,一些爱刷微博的人,刚刷到这些消息时,都有些奇怪,特别是最后两条。

但当看到了别人贤姝脸红,真的觉得这个女孩真的太可爱了,甚至做成了动图。

【妈妈,我恋爱了】

【怎么这么纯情】

【我也爱你呀,贤姝】

【妈妈爱你】

【爹爹也爱你】

【哎呀!瞧那小脸红的】

【太可爱了吧】

而制作鬼畜的红队与蓝队对比,也风靡了一时的网络。

真的快笑死了!

一个轻轻松松的过完了每一关,中间还吃了一碗馄饨,就那样得了第一名。

另一个从早上吭哧吭哧奋斗到一天,累得像头狗似的,输了⊙﹏⊙。

【这像不像社畜的我们】

【不,别把我算进去,我可是蓝领】

【王之轻蔑→_→,说难听点你就是个社畜】

【 本是同社畜,相煎何太急。 】

【哥哥别这样,别这样,嘤嘤嘤嘤】

【呕……我吐了,我刚刚看你的头像了,你不是一个男的】

【我露出了迷之微笑(???)】

【就我看见了这四个热搜里都有长的很漂亮一个女孩子】

【贤姝,我爱你 !脸红】

【动手能力杠杠滴】

贤姝结束完节目连夜坐飞机回到了C市,小王同她一起先回青娱传媒。

到达C市青娱传媒时,已经是凌晨五点了,贤姝让小王先回去休息。

她则独自的待在这里等待,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

她今天回来问一问何松,有什么工作没有,如果没有也省的自己来回跑了。

她现在精力充沛,也不是特别困,倒也可以等一等。

她看着太阳渐渐的从远处的叠叠平面升起来。

她看见街道上从寥寥无几的车辆变成人马通行的道路,耳边响起一阵阵的鸣叫声。

清晨的阳光娇艳却又柔美,灿烂而又热烈,每一口空气都泛着清晨的凉与干净的风。

何松刚推开门,看到了就是这副场面,每一帧都是那么的美好而又明媚,就凭这副模样,不火也难。

“贤姝,你怎么不回去休息”

“我想问问你之后还有什么事情,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回家休息一段时间”贤姝移步到沙发前,静静的坐下。

何松也看了贤姝的直播,但没有看完,只是看了一点,觉得还可以。

“你是一个新人,你拍摄的樊优也还没有上映”

“虽然在节目中露出了一些脸,但是毕竟现在才刚开始,还没有那么多的人来找你”

他觉得一个新人,可能机会并不是特别多,但是只要贤姝按照他说的做,肯定会更好的。

毕竟早上刚刚起床来到公司,还没有什么时间去看娱乐动向。

觉得贤姝去节目表现的应该是中规中矩,毕竟是第一次嘛!

“不过我手里现在倒是有一个综艺,只不过可能有一些危险如果你想去的话,我们现在可以先和他们签一期,之后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我们再续签”

何松想起来昨天给沈宏杰接的综艺,那个综艺上一季还行。

但是有一些危险可能会受伤,几乎没有女生去参加那一个节目,昨天签约的时候,他们还说缺少一些女嘉宾。

“它是一个类似求生类的直播节目,需要消耗很强的体力”

何松其实是不想让贤姝去的,因为这个节目太累了,还容易晒黑。

“什么时候这个节目开始”

“大约是在一个月以后”

“先帮我签一期吧,我在家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贤姝垂下眸。

“那好吧,一些具体的资料我还是让小王给你,回家好好准备准备,锻炼锻炼自己的体力”

何松点点头,拿出了文件准备今天的工作。

回到家之后贤姝和父母哥哥打完招呼,接收到小王的资料,就一直呆在家里,呆了,大约有一个星期才出来。

而贤姝回家的那天,何松在她走的那一天下午,才知道贤姝在这个节目突出的表现。

在网上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在找《队长选我吧》节目的漂亮妹妹。

有一些想感谢她,谢谢她对自家偶像的照顾,还有一些叔叔粉,想在微博上关注她,在网上一搜————查无此人!

这就让人很尴尬了。

粉的人连微博都没有开通,于是别人就在沈宏杰和公司的微博下留言。

【代替你上节目的那个女孩微博是哪个】

【哥哥,你知道贤姝吗】

【帮贤姝开通一个微博吧】

【求求啦!】

【你如果告诉我贤姝的微博,我以后就不叫你二傻子了】

【我粉的人没有微博】

【这真的让人耳目一新】

有一些奇怪的留言,在公司的微博下面,当然会引起一些关注。

所以这件事就被何松知道了,立即开通了一个贤姝的微博,公司也发文指路了。

他觉得应该也不会有多少人关注贤姝,可能就有一两万人,毕竟她才上过一个综艺没有什么作品。

当贤姝的数据摆在他面前时,他有些安静的把眼镜去掉。

把数据再看了一遍,真的很令人震惊!

发微博到现在,贤姝竟然增加到了十万粉丝,现在还在持续增长中!

对一个刚出道没几天的艺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大的数据了,说明了贤姝这个人,她真的很吸粉。

贤姝从家出来以后,就直奔了她老师在C市的的实验室,并在一些地方买了设备。

在这个世界,她发现了与她上个世界的不同,这个世界的文明和技术更高级,她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个时代的威力。

除了吃喝拉撒睡,她会出来之外,其他的时间一律都泡在实验室里。

这个时代的技术让人疯狂,她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科技与技术的魅力。

上一辈子无疑她是讨厌科学的发明。

但归根结底,她讨厌的是受制于人,一直听别人的安排,不能自己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

上一辈子,她是军人,她很喜欢这个职业,她可以去救一些像她一样可怜的人,救人出水深火热之中。

只可惜她的记忆开始错乱了,现实与记忆分割不开,不能继续当一名合格的军人。

这辈子的她更想尝试一份更新鲜的职业,去见证一些更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