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的大宋之旅
作者:妙妙的铲屎官 | 分类:历史 | 字数:5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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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离陈六远点
不用上衙,不用上朝,日月长,天地阔,闲快活!
白野一觉睡到自然醒,委实是不可多得的快事。
洗漱用罢早饭,又一头钻进书房。
阿九在身边静静研磨,白野提起笔,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下手。
古今作战模式存在着极大的差别。
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体能和思想教育还是必须的。
术不同,道不变。
孙子兵法成书两千多年后,依旧被全世界所推崇,也正是这个道理。
白野偶然想起国民革命军步兵操典。
提笔写下,“忠义篇...”
步兵操典共十五条,其中7条都是思想教育,前后20万黄埔生,战死19万。
至于锻体之法,古今差别不大,岳飞又是练兵大家,白野只是寥寥几笔带过,稍稍提议营养均衡的问题。
只是目前来看有些强人所难,一头猪得三四十贯,而羊比猪还贵。只有等各地的肥皂厂立起来,军中可能才勉强负担得起。
神宗时期,一支大军5万人,能披步人甲作战的士兵还凑不上800人。
吃肉才能长气力,为什么古代的将领大多都是大腹便便,包括岳飞,韩世忠也不是那种健美身材。
冷兵器时代,行军打仗,除了力气,还得能扛饿。
白野吹干墨迹,折好装进信封,命人给岳飞送去。
闲来无事,上街闲逛,实在是没什么娱乐活动。
绍兴八年的建康尤为热闹。
这是三年一度的科场经济,从去岁的12月起,直至4月放榜,行都都将热闹非凡。
三年一度的礼部试和殿试让行都容光焕发,即便是天寒地冻,也依旧无法阻挡那酒香脂艳,以及荷尔蒙的亢奋气息。
街上已经有不少举子,酒馆茶社,时常就能听到三五成群的高谈阔论,猜测策论试题,或是吟诗作词,引得围观之人拍手叫好。
“休兵以息民,而或以为不武?官家体恤百姓,乃天下之福也。”
“我大宋与虏人刻骨深仇,言和?难道不是怯懦偷安?”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北地之民便不是民了?”
白野驻足听了片刻,轻笑一声,不论是持有怎样的观点,能独立思考,总归是一件好事。
如此场景,又怎少得了红袖添香。
有的是高门大户,家中有女,会提前下注,一般为妙龄女子。
一如自家先生和师娘。
早早的相中某位举子,或是某几位,一届不中,再等一届,等到三四十岁的也屡见不鲜。
而榜下捉婿的,多已经是大龄剩女,非进士不嫁。
对于青楼小姐来说,这是最好的进身之阶。
若得了某位情郎的青睐,待其高中,欲要再续前缘,便是被纳为妾室,也是极好的,不必再以色娱人。
曾经就有过一名新科进士,是个少白头,一夜风流之后付不出钱,只得将帽子上标志登科的簪花,连同自己的名笺留下,让小姐第二天到太学去取钱。
结果小姐弄错了,找到了府学。
碰巧,府学之中有个同名同姓的老头,那小姐就认定是他。
理由竟然是,“昨夜灯光暗,没看出这么多皱纹。”
白发宫花认情郎,虽是稍显功利,不过,小姐也成功成为如夫人。
建康,作为当下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红尘滚滚,市声喧阗,活色生香。
忽然,有个小贩鬼头鬼脑的往白野身前凑。
“小郎君,要书不要?”
白野好奇,“你有何书啊?”
小贩从背上解下包裹,在地上摊开,“小郎君随便选,每册一贯,童叟无欺。”
白野笑着蹲下,“嚯,可不便宜啊。”
“郎君说笑了了不是?进士官人怎是区区铜臭可比?小郎君可落了下乘啊。”
白野笑着不说话,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决科机要》一类的的参考书,按照考试的科目,分门别类,从历年中(第四声)选的卷子中选择佳作警句,编写成册,方便考生模仿套用。
此外,还有一些《时文选粹》,也就是官方和“文艺”界都认可的德艺双馨的好文章。
白野随手翻开一本,竟是苏轼的文集。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苏轼文章风靡天下,他那种辅君治国,经世济民的思想为帝王所欣赏。
只是当时的几位皇帝都不怎么待见他。
原因就是苏文中,那种评骘古今的纵横气势,以及指陈利害的雄健笔力,可不就成了苏贬贬么...
并不是每个帝王都有李世民那样的气量。
但是,却并不影响苏轼的文风影响科举。
以至于都形成了谚语,“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
“就要这本了。”白野从怀里摸出一颗银瓜子,抛给那小贩。
带铜钱实在是不方便,所以,白野就命人打了一批金银瓜子,每颗一两。
小贩手忙脚乱的接过,高声道,“谢官人赏!”
白野多看了两眼,是个机灵的,然后,带着阿九继续逛街。
“阿九,有什么喜欢的就与我说,我给你买。”
阿九抿着嘴,眉眼弯弯,摇摇头。
二人都没注意,一个鸡蛋直直的砸在白野额头。
白野连忙脱下脱下狐裘,万幸没有溅到,这才四下找寻罪魁祸首。
“他就是白野,大家打他!”
白野闻声望去,并不认识,本身也不认识几个人。
“金狗!”“细作!”“奸人!”
“打死他!”
有人带头,叫嚷声开始此起彼伏,但是,要真拿木棒石头之类的打,众人也不敢,毕竟白野有官在身。
白野只来得及将狐裘交给阿九,“别弄脏了!”
随即便被铺天盖地的米食糕点,蜜饯,鸡蛋等淹没。
白野并没有辩驳什么,只是护着头,告诫一声阿九,往赵府走。
低着头,嘴上挂着淡淡的苦笑。
解释么?似乎没有必要。
说服一个人是最难的,对于乌合之众而言,他们只愿意相信他们自己所相信的。
回到府上,吴伯吓坏了,连忙命人烧水。
待清理完毕,换好衣服,白野第一时间确认狐裘的“安危”。
随后闭眼躺在椅子上,眼角有点点星光滑落。
是呀,又怎么可能真的做到毫不在意呢。
蹲在一旁的阿九看到这般的白野,一口银牙咬的咯咯作响。
郎君人很好,总是挂着笑容,与人说话也是温和有礼。
那群坏人,为什么要伤害这么好的郎君呢?
白野睁开眼,抬起袖子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痕。
看蹲在脚边的阿九,万幸不是白榆那丫头,要不得哭死。
拨了拨炭盆,“不碍事的,正因为还有像你这样的人,像白榆,像王大牛,像李虎那样许许多多的人,所以值得。”
阿九直接起身,转身欲走,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去杀光他们。”
白野一把抓住阿九的手腕,“胡闹!”
转过头的阿九已是泪如雨下,颤声道,“都是坏人!”
白野揉了揉阿九的脑袋,笑着说道,“其实,我不是什么好人。”
“胡说,再没比郎君更好的人了!”
白野摇摇头,到书房,将那个带头扔鸡蛋的用素描画像。
这事太蹊跷,照理说,不应该有人会认得自己。
将素描像交给阿九,“将画送到此地《民报》,掘地三尺也要将人给我找出来。”
“诺!”
“以后给我离陈六远点!”
“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