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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的大宋之旅

作者:妙妙的铲屎官 | 分类:历史 | 字数:52.6万

第五十九章 离陈六远点

书名:宅男的大宋之旅 作者:妙妙的铲屎官 字数:2628 更新时间:2024-11-16 12:38:17

不用上衙,不用上朝,日月长,天地阔,闲快活!

白野一觉睡到自然醒,委实是不可多得的快事。

洗漱用罢早饭,又一头钻进书房。

阿九在身边静静研磨,白野提起笔,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下手。

古今作战模式存在着极大的差别。

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体能和思想教育还是必须的。

术不同,道不变。

孙子兵法成书两千多年后,依旧被全世界所推崇,也正是这个道理。

白野偶然想起国民革命军步兵操典。

提笔写下,“忠义篇...”

步兵操典共十五条,其中7条都是思想教育,前后20万黄埔生,战死19万。

至于锻体之法,古今差别不大,岳飞又是练兵大家,白野只是寥寥几笔带过,稍稍提议营养均衡的问题。

只是目前来看有些强人所难,一头猪得三四十贯,而羊比猪还贵。只有等各地的肥皂厂立起来,军中可能才勉强负担得起。

神宗时期,一支大军5万人,能披步人甲作战的士兵还凑不上800人。

吃肉才能长气力,为什么古代的将领大多都是大腹便便,包括岳飞,韩世忠也不是那种健美身材。

冷兵器时代,行军打仗,除了力气,还得能扛饿。

白野吹干墨迹,折好装进信封,命人给岳飞送去。

闲来无事,上街闲逛,实在是没什么娱乐活动。

绍兴八年的建康尤为热闹。

这是三年一度的科场经济,从去岁的12月起,直至4月放榜,行都都将热闹非凡。

三年一度的礼部试和殿试让行都容光焕发,即便是天寒地冻,也依旧无法阻挡那酒香脂艳,以及荷尔蒙的亢奋气息。

街上已经有不少举子,酒馆茶社,时常就能听到三五成群的高谈阔论,猜测策论试题,或是吟诗作词,引得围观之人拍手叫好。

“休兵以息民,而或以为不武?官家体恤百姓,乃天下之福也。”

“我大宋与虏人刻骨深仇,言和?难道不是怯懦偷安?”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北地之民便不是民了?”

白野驻足听了片刻,轻笑一声,不论是持有怎样的观点,能独立思考,总归是一件好事。

如此场景,又怎少得了红袖添香。

有的是高门大户,家中有女,会提前下注,一般为妙龄女子。

一如自家先生和师娘。

早早的相中某位举子,或是某几位,一届不中,再等一届,等到三四十岁的也屡见不鲜。

而榜下捉婿的,多已经是大龄剩女,非进士不嫁。

对于青楼小姐来说,这是最好的进身之阶。

若得了某位情郎的青睐,待其高中,欲要再续前缘,便是被纳为妾室,也是极好的,不必再以色娱人。

曾经就有过一名新科进士,是个少白头,一夜风流之后付不出钱,只得将帽子上标志登科的簪花,连同自己的名笺留下,让小姐第二天到太学去取钱。

结果小姐弄错了,找到了府学。

碰巧,府学之中有个同名同姓的老头,那小姐就认定是他。

理由竟然是,“昨夜灯光暗,没看出这么多皱纹。”

白发宫花认情郎,虽是稍显功利,不过,小姐也成功成为如夫人。

建康,作为当下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红尘滚滚,市声喧阗,活色生香。

忽然,有个小贩鬼头鬼脑的往白野身前凑。

“小郎君,要书不要?”

白野好奇,“你有何书啊?”

小贩从背上解下包裹,在地上摊开,“小郎君随便选,每册一贯,童叟无欺。”

白野笑着蹲下,“嚯,可不便宜啊。”

“郎君说笑了了不是?进士官人怎是区区铜臭可比?小郎君可落了下乘啊。”

白野笑着不说话,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决科机要》一类的的参考书,按照考试的科目,分门别类,从历年中(第四声)选的卷子中选择佳作警句,编写成册,方便考生模仿套用。

此外,还有一些《时文选粹》,也就是官方和“文艺”界都认可的德艺双馨的好文章。

白野随手翻开一本,竟是苏轼的文集。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苏轼文章风靡天下,他那种辅君治国,经世济民的思想为帝王所欣赏。

只是当时的几位皇帝都不怎么待见他。

原因就是苏文中,那种评骘古今的纵横气势,以及指陈利害的雄健笔力,可不就成了苏贬贬么...

并不是每个帝王都有李世民那样的气量。

但是,却并不影响苏轼的文风影响科举。

以至于都形成了谚语,“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

“就要这本了。”白野从怀里摸出一颗银瓜子,抛给那小贩。

带铜钱实在是不方便,所以,白野就命人打了一批金银瓜子,每颗一两。

小贩手忙脚乱的接过,高声道,“谢官人赏!”

白野多看了两眼,是个机灵的,然后,带着阿九继续逛街。

“阿九,有什么喜欢的就与我说,我给你买。”

阿九抿着嘴,眉眼弯弯,摇摇头。

二人都没注意,一个鸡蛋直直的砸在白野额头。

白野连忙脱下脱下狐裘,万幸没有溅到,这才四下找寻罪魁祸首。

“他就是白野,大家打他!”

白野闻声望去,并不认识,本身也不认识几个人。

“金狗!”“细作!”“奸人!”

“打死他!”

有人带头,叫嚷声开始此起彼伏,但是,要真拿木棒石头之类的打,众人也不敢,毕竟白野有官在身。

白野只来得及将狐裘交给阿九,“别弄脏了!”

随即便被铺天盖地的米食糕点,蜜饯,鸡蛋等淹没。

白野并没有辩驳什么,只是护着头,告诫一声阿九,往赵府走。

低着头,嘴上挂着淡淡的苦笑。

解释么?似乎没有必要。

说服一个人是最难的,对于乌合之众而言,他们只愿意相信他们自己所相信的。

回到府上,吴伯吓坏了,连忙命人烧水。

待清理完毕,换好衣服,白野第一时间确认狐裘的“安危”。

随后闭眼躺在椅子上,眼角有点点星光滑落。

是呀,又怎么可能真的做到毫不在意呢。

蹲在一旁的阿九看到这般的白野,一口银牙咬的咯咯作响。

郎君人很好,总是挂着笑容,与人说话也是温和有礼。

那群坏人,为什么要伤害这么好的郎君呢?

白野睁开眼,抬起袖子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痕。

看蹲在脚边的阿九,万幸不是白榆那丫头,要不得哭死。

拨了拨炭盆,“不碍事的,正因为还有像你这样的人,像白榆,像王大牛,像李虎那样许许多多的人,所以值得。”

阿九直接起身,转身欲走,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去杀光他们。”

白野一把抓住阿九的手腕,“胡闹!”

转过头的阿九已是泪如雨下,颤声道,“都是坏人!”

白野揉了揉阿九的脑袋,笑着说道,“其实,我不是什么好人。”

“胡说,再没比郎君更好的人了!”

白野摇摇头,到书房,将那个带头扔鸡蛋的用素描画像。

这事太蹊跷,照理说,不应该有人会认得自己。

将素描像交给阿九,“将画送到此地《民报》,掘地三尺也要将人给我找出来。”

“诺!”

“以后给我离陈六远点!”

“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