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幸福你不懂
作者:夏雨爱芭蕉 | 分类:现言 | 字数:7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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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不是个善茬
这世上的事,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怕病的人偏偏就来病,担心命不好的,命就真的不好。是不是吸引力法则的原因?反正我也说不清楚。
佛说:万法由心造,心能转物转境,心心念念,必有所向。如果吸引力法则灵验,那李今在心里念想着文初武,可文初武并没有感应,这又做何解释?
如果要解释,那只能说李今想念文初武的心念不够强烈?或者说文初武把想我的那扇窗全打开后,然后把接收李今或其他女孩子的信息的那扇窗都关闭得密不透风了?
我的心本不复杂,上天给我美丽的容颜,我也不想多贪多占,弱水三千,惟取一瓢小饮。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只要有张抱石一心一意地爱着我,然后我也爱着他,就足够了。我承认我驾驭不了三个人以上的感情和关系,所以我有意规避复杂的情感和关系。
那种抓了一把男孩子在手里玩的角色,我是玩不来的,我的家教也不允许我这样。
可文初武不允许我这样,我越是怕见他,他就越是接近我,这厮不是个善茬。
开学第三周的周一,下午放学时,文初武在红茶小学门口等着了,他是坐摩托车来的,他靠在摩托车上,吸着烟。一米七个头的他,理着短发,白衬衫打底,穿着黑皮衣、黑皮鞋,妥妥的美男子一枚。
如果李今有幸看到这一幕,一定认为自己看到八十年代香港的四大天王中的某位天王吧,文初武棱角分明的脸上,红润而露着英气。真诚的说,如果我不是献身给了张抱石,不是跟张抱石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我真的想多看文初武几眼。
当然这种欣赏,就跟我喜欢看世界杯比赛中的男球星们是一样的,我是欣赏人家绿茵场上的风采,是欣赏男人的健美,仅仅是一种人皆有之的爱美之心。
我走出校门口时,看到文初武,他也看到了我。我不肯定他是不是等我,也许他在等其他人呢。
我只瞄了他一眼,就移开了眼睛,然后用眼睛的余光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我步履飞快,想快步地走向两百米外的国道上。
在国道边,我可以等到半小时一趟的回县城的公交车。如果他是来等我的,那我上了公交车,我就可以轻松摆脱他了。
文初武见我出来,他丢掉了烟头,踩响了车子,一转弯一个刹车就停在我的面前,他的车子挡住了我的去路。
“上车。”文初武用有点命令的口吻对我说道。
我不理他,绕过他的车子,继续往前走。我才走了十五步,他又追上来了,他猛地抓住我的左手手腕,然后说:“陶颖,别闹了,坐我的车回城吧,我不会吃了你,我不是老虎,我不是老虎。我只是超级爱你!”
他的手很温暖,我的手很冷,这几天刚好我的好朋友来,气血不足,我的整个人软软的,又累又困。我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不喜欢你,我们也不可能的。我才认识你几天,你就超级爱我,你太搞笑了吧?”
他不听我说这些,转而问我:“你的手为什么这么冷?你干嘛不戴手套?你怎么了?”
我近乎哀求道:“我为什么冷,我是被你吓成这样的。你放开我。”我的手腕都被他抓疼了,我用手去掰他握着我的手,我掰不开,却发现他的手指纤长而有肉,每一根手指都像胖胖的葱管。
这样的手指,我一看就知道他是从小不用干体力活的人,要是干重体力活的人,十之八九,长不了这样纤细好看绵软的手指。
手相有讲究的,我爸说,看男人聪明与否,主要看指爪。如果手指修长好看,此人必定不是愚顽之人。如果男人的喉结过大,手指骨粗大,那多半是农民子弟或来自贫寒之家,很少有例外的,例外的就是贵气之人了。
我爸见的人多了,听别人说得也多了,多多少少也有几分会看人。他说,古代当到三品官以上的人,就会看相了。我听了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我爸说,你想想,一个人当到三品官了,他一路走来,那得接触多少人啊,接触的人多了,自然就积累了看相的经验了呀。
我听了说,此言不谬。就拿我来说吧,以我看到的几个人来论证,似乎都能总结出点经验来。
比如张抱石吧,他的手指也长得修长好看而且喉结也小,如果以貌取人,说他是干部子弟,那也说得过去,可他却是货真价实的农家子弟,他是特例,所以贵气。
看了一眼文初武的手指,让我一下子有了点一点好感,我掰他手指的同时,看了下他的喉结,他的喉结也不大。
文初武并没有放开我,他用另一只手停好车子,然后一把把我拥抱进怀里,继续问:“你为什么这么冷,你就不能多穿点衣服么?”
学校的师生不断地从我俩身边经过,我羞得真是无地自容。文初武把我的头抱住,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前。
我恼火了,厉声说道:“你放不放开我,我要喊人了!”
文初武这时也意识到自己在路边这样公然地抱着我,让师生们看到有伤风化,就跟我讨价还价:“那你答应我,坐我的车回城。要不然,等下到国道边,我照样抱你。”
我心想,他奶奶的,我今天算是活见鬼了。为了摆脱这尴尬的局面,我只好说:“好吧。”
文初武说:“这就对了嘛,我又不是人贩子,再说了光天化日之下,我还能吃了你不成?”他说完,一刻也不松手的把我拉上他的车后座,然后开动车子,我们朝县城飞奔。
此情此景,如果让张抱石看到,如果张抱石爱我能像我爱他这样程度的话,他一定想死的心都有吧。如果让李今看到这情景,李今一定会对我怀恨在心,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有什么样办法呢?坐在文初武的车上,我心里千般不愿万般不肯,可我还是屈服了。
我实在丢不起这个脸,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女老师,在自己任教的小学的路边,光天化日之下,就跟一个男人拥抱,这让同事们怎么看我,这让学生们怎么看我,好在当时看到我的师生不多,好在文初武把我的头抱住,没多少人能看到。要不然,我实在丢不起这个人啊。
回城的路上,文初武开60公里的车速,不算很快,他不想吓我。他想跟我说话,他问了我几句,因为耳边的风声太大,又因为两人都戴着头盔,我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我也不想贴他那么近,就不回答他。他后来就不跟我说话,只顾开车。
快进县城时,他放慢了车速,掀起头盔的前盖,偏着头问我:“你在哪里下车?”
我听了也不敢说在我家的那个路口下车,我怕他天天对我守株待兔,而是说了个离我家还有两个路口的地方。文初武问我:“我请你去吃晚饭吧,你别回家吃饭了。”
我说:“我不去。”
文初武说:“那行吧,那改天吧。你看到了吧,我这么爱你,怎么可能伤害你呢。以后我下课早,我就去搭你回城吧,早上去学校时,我也可以来搭你。”
我推辞道:“我又不是不会搭公交车,我觉得坐公交更安全,也没那么冷。”我不领他的人情,下车时,也不道一声谢谢。
我讨厌这种霸道的男人,讨厌这种不给人自由选择的方式。
“迟早有一天,你会爱上我的。”文初武自信地说道。
“你太自恋了。”我说,“你真有精力,不如追求李今,人家容易上手,而且人家没有男朋友。”
“我不爱的,送给我我也不要。”文初武说,“我爱的,是别人的,我也想法抢过来。”
“流氓。”我说。
“不赏脸吃个饭,那我先回家咯。”文初武也不再跟我扯皮,开着车一溜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