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我留下的青春
作者:路灯下的昏黄 | 分类: | 字数:10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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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新官
“不用那么严肃的,我只是跟江经理提个醒而已………”
说着,丁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才又继续上了前面的话语。
“这会儿给你打电话呢,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看你今天方不方便,来公司一趟,不方便的话,我们等到周一也行。”
“方便,您稍等,我这儿离公司不远,马上过来行吧。”
“好,那麻烦江经理了。”
啪嗒一声,电话被丁远挂断,细细回味了一下刚才的交流后,我莫名感觉有点应了杨洪的叮嘱。
正常情况下,大同的销售部确实需要手机24小时畅通,但那是旺季的时候,现在这种业务不太好,除了周一到周五外有加班,一般周六周末都是双休,少数情况,周六会多上一天。
而这些细节,他肯定是从杨洪那儿全部了解到了的,不会存在不清楚的情况,而这会儿明知道我在休息,又把我叫去了公司,不知道是不是想在我这个前朝老臣这儿,展露展露下他新官的威严。
在沙发上约莫发了两分钟的呆,我才缓缓起身,来到厕所洗漱,刚抬眼,我就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像是在脑袋后面贴了一个狗皮膏药一般。
端详了一会儿后,我将其扯了下来,这似乎是一块纱布,靠近鼻尖后,上面还有极其浓重的云南白药味道。
下意识的摸了摸脑袋后面的包,疼痛似乎减轻了一些,显然,这个事情我只能联想到叶柔,因为昨天那瓶云南白药气雾剂,也是她扔给我的。
但这种感觉又有些莫名奇怪,按着以往的惯例来说,我和叶柔的关系,除了回老家见爸妈,其余的时候,只会是一种特殊的陌生人,或者说比陌生人熟络一些的界限。
最大的限度,也就是平日里偶尔帮帮一些基本的忙,比如之前她给我了一盒胃药,再比如李东之前惹的事儿,我出差在外,掏钱让她找人换门,然后她让我帮忙买些什么东西回来这种。
真要上手亲自给我涂药,虽然事实摆在眼前,但我还是觉得不太真实,或者说有些虚幻………
缝合的伤口不再流血,我摘掉了纱布,抛弃了以往的背头将头发梳了下来,遮盖着伤处,对于这个新领导,第一次见面我并不想给个坏印象。
所幸,昨晚上的冲突并没有给脸上脸颊嘴角这些地方留下一个显眼的痕迹,整理好仪表后,我驱车只用了十多分钟,就赶到了公司。
休息日,平日里热闹的大同有些冷清,大片的工位上,只有少数人在主动加班,顺着熟络的方向来到了总裁办公室后,我下意识的伸手推开了门。
“老大………”
显然,我对于杨洪已经离开了还有些没适应,第一个字出口后,我就反应过来了,但门已经推开,丁远的目光让我也没有了后退的余地。
“你叫我什么?”
“咳咳………那啥,丁总,你来了成都分公司,自然就是我们的老大了嘛。”我有些不自然的笑道。
打量了我一会儿后,丁远摆了摆手,示意我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并递上了一支烟。
“江经理,我不知道以前杨总是怎么管理的,但既然现在我是这儿的总裁,方式方法肯定又会不一样,大同不是那些小公司小作坊,没有什么江湖气息,我希望江经理你以后还是用正常称呼叫我。”
“另外,今天虽然是我叫你来的,而且是周末,但进总裁办公室,我觉得还是需要讲一些基本礼仪的,比如先敲门,得到应允了再进,你说是不是呢?”
“您说的对,丁总,今天可能我有些没缓过来,您放心,以后我一定注意。”
丁远的话并不是无理的,所以我并没有犹豫,而是直接应答了下来,见此,他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从一旁拿出了一个文件夹递给我。
“江经理,今天叫你来就是为这事儿,这个是我要来的你们销售部的考勤记录,相较于其它部门来说,你们为什么有这么多后补的,我并不是很清楚?”
“哦?丁总你这个都不知道吗?”打开文件夹端详了一会儿后,我将其摆在了丁远面前指了指后面多出来的空格。
“您看,只要是后补的考勤,这儿都有缘由,有去签合同的,有陪客户应酬的,还有跑点的,办完事儿过后,有些时间已经很晚了,所以只能后补。”
耐心解释完后,本以为就此打住,但丁远却看着我摇了摇头。
“这样不行,江经理,周一把销售部能召集回来的员工,都召集回公司,我要专门开一个会,以后销售部的上下班时间,必须和其它部门一样,不能有例外。”
“这种外出的,除非是到周边的区县,当天回不来的,可以后面补,当天能回来的,必须要回公司打卡下班才行,不然的话,一个小时之内,按早退处理,一个小时之外,按旷工处理,这样可以避免一些很多浑水摸鱼的人。”
“………行,丁总,我听你的安排。”沉默了一会儿后,我没有对丁远的这个决定提出来任何异议,而是表示的绝对服从。
后面补考勤的,不排除有一些浑水摸鱼的人,有能回来打卡的,但因为隔不了太久下班,索性直接回家,也有一些借着约客户的幌子,出去玩的。
但这些都是少数,大多数还是正经工作的,丁远想在销售部身上动动刀子我能理解,但改这点他大概率是要一刀捅在要害上了。
整个大同成都分公司,可以说是被整个销售部养起来的也不为过,没有下面的业务员,工厂出产的东西再好也都是废品,而改考勤这个制度,大概率会引起下面员工的不满。
但这事儿我有必要提醒他吗?好像没有必要,因为迁怒点不会在我身上,我也不是他的助理什么的,有这个义务去提醒。
他既然想这么搞一下,我自然全力配合他,后果且不说,至少不会第一次就落个不服从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