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真穿越实录
作者:歇逼大王 | 分类:都市 | 字数:7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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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招风耳朵
总算是有几分野外求生的味道了,盛一凡看着在篝火上炙烤的烤兔子,不时表皮绽开,滴出油水在火堆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兴奋地展示了一手苍蝇搓手。
那男人背着身子,忽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是叫我别烦你么?盛一凡翻了个白眼,却还是老实地回道,“盛一凡。”
这人与自己素不相识,但对自己很好,又是收留自己,又是分给自己一整只兔子,再加上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没必要用林思璃的名字,盛一凡便以自己的真名相告。
“桑绝山脉危机四伏,有着绝命之森的凶名,你一个乳臭未干,一点儿本事都没的小鬼头,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那男人问道。
盛一凡虽然对问仙郡的名山大川耳熟于胸,但却从未听说过什么桑绝山脉,想必不在问仙郡之内,桑绝山脉?丧绝?这山脉的名字未免也太不吉利了些。
也不知道自己飞了多远,还在不在蓬莱郡中。
对于男人的问题,盛一凡一时半会儿也没想好怎么回答,对方看上去好像不是坏人,不过自己孤身在外,总归是要留个心眼,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出于保险起见,盛一凡随口胡编道,“我被人贩子拐了,趁他们放我尿尿的时候,一路向西跑,无意间闯到这里的。”
男人默不作声,心里却是冷笑道,哼,桑绝山脉周边荒无人烟,此处更是桑绝山脉的腹地,你一个小毛孩,闯到边上也就罢了,只身进入山脉腹地,还能安然无恙?说瞎话不打草稿,罢了,既然你不愿说,我也不强求。
“你家住那里,还记得吗?”那男人问道。
“你要送我回去吗?”盛一凡立刻得寸进尺道。
“哼,老子的时间何足珍贵?岂能浪费在你这个小屁孩身上。”那男人道,话一出口,似乎觉得对一个小孩说这些话,太过分了些,于是扭捏着补充道,“不过你一个小屁孩儿,在危机四伏的桑绝山脉有死无生,老子心善,见不得人无辜惨死,你叫我一声爷爷,老子说不定大发慈悲,捎带着你离开这里。”
哟,话说得这么满,一顿饭几个傲娇啊?
盛一凡听乐了,这男的看上去好像很拽的样子,说话也总是老子老子的,实际上心肠还挺好,哈哈,谁说傲娇退环境了,这不是傲娇遍地走么?
人在屋檐下,不就是叫声爷爷么,对方肯带自己脱离苦海,磕头都没问题,当下谄媚道,“大爷,求您大发慈悲,带我出去吧,等我以后长大了,一定会报答你的!”
那男人一听,忽的坐起身来,哈哈大笑不止,笑得前仰后合,一对招风耳朵仿佛蒲扇般前后摇动,看上去丑态百出。
我不就随便捧你两句么,至于笑成这样么?盛一凡蹙眉,却也不敢表露出来。
“哈哈哈哈哈...我招风耳朵,还需要你一个小毛孩儿报答,真是笑死人了。”
招风耳啊,这外号听上去跟你还是很般配的。这名字一听就不是真名,是外号,盛一凡以为这男的背了把三四十斤的剑,仪态不凡,起码也得叫什么某某剑少,什么什么剑魔,谁知道取了这么个外号,一点气势都没。
不过也有可能这人深藏不露,像什么北丐洪七公,西毒欧阳锋,这些外号同样牛逼哄哄,他们武功登峰造极,问鼎江湖,多少人对他们敬若天神,不过洪七公偏偏喜欢管自己叫老叫化,欧阳锋被人叫老毒物,也毫不在意。
说不准这个招风耳,就是某个隐藏大佬,就像盛一凡自己是超影,但偏偏喜欢顶着个“守护者的开端”去炸鱼一样。
想到这里,盛一凡好奇心更盛,很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便道“什么招风耳朵?我怎么从未听过?”
招风耳也不恼,事实上,盛一凡的判断确实很准,这招风耳一身修为不俗,内外功夫俱是登峰造极,一身惊人艺业,别说是整个蓬莱郡,就是放眼偌大的拥州,乃至武国,他的功夫也是排得上号的,人送外号“招风耳朵”并非是小觑于他。相反,他年纪尚轻,仅三十岁出头,却能和成名已久的武林前辈相提并论,足可见其功力深厚。
身居高位而不傲,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强者二字,招风耳朵赵千川,正是这样的强者,区区一个小孩儿的戏言,怎会放在心上。
赵千川笑罢,忽然探出一只手臂,朝身旁烤架上的野兔一掌打出。
这一掌打在空中,并未打中野兔,但赵千川内力深厚,连绵不绝地从掌心发出,尽数落在野兔之上。
盛一凡只觉眼前劲风猎猎,那只野兔居然神奇地漂浮在半空,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起。同时外部表皮逐渐变黄,失去水分,变得干燥起来,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腾腾热气升起,浓郁的烤肉香味散发开来,赵千川收回手,那只野兔便重新落在烤架之上。
这一系列动作仅维持了一分多钟,然而盛一凡还是感觉匪夷所思,不能接受。
假如是在地球上,盛一凡灵力充沛,运用灵力,也能做到将野兔轻而易举地托起,但赵千川身上毫无灵力波动,只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他身体内应该只有一种力量,也就是内力。
第89章 招风耳朵
在许多武侠小说中,绝顶高手可以做到将内力外放,抬手间开碑裂石。力道之大,有上千斤也不奇怪,但隔空托物,和那些绝顶高手截然不同的表现方式,却带给盛一凡另一种独特的震撼力。
野兔冒出腾腾热气,刚才野兔在赵千川内力的作用下,内部发生剧变,连带着外部也出现了变化,表皮焦黑酥脆,似乎一碰就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盛一凡上前,试探着戳了戳那只野兔。
殊不知这轻轻一碰,野兔居然从中裂开,分成两瓣,中间的内脏血肉,尽皆熟透,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盛一凡食指大动的同时,心中更是惊骇,这人随手一掌,隔空托物不说,还将野兔的内部也烤熟了,简直骇人听闻,绝非人力所为。
赵千川看出盛一凡被勾起馋虫,心里笑道,不过只是个孩子罢了,不知天高地厚,今番我略微显露些手段,也好让他长长见识,“吃吧,不必跟老子客气。”
“你能直接把野兔烤熟,还让我架火堆干嘛?”盛一凡觉得牛逼是牛逼,你能给顶针吃兔肉,顶针很高兴,但是你消遣顶针,顶针不喜欢。
赵千川属实是被盛一凡这句话呛到了,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傻逼,耗费了许多内力不说,还没有吓住对方,反而被噎地哑口无言。
他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哼了一声,背过身子继续睡觉,不再搭理盛一凡。
切,你不看还好呢,盛一凡小心翼翼地抓住野兔的两只前爪,此时热气腾腾,摸起来还很烫,需要凉一下才能吃,若是继续放在烤架上,那就得焦了。
在赵千川深厚内力的作用下,这野兔被烤的很熟,盛一凡也搞不懂,这个到底算蒸还是算烤,倒是有点像微波炉加热过的,不过刚开始野兔是放在火上烤的,还保留了大部分烤肉的香味。
别看野外求生,贝爷德爷烤肉的时候,吃的那叫一个香啊,但是作为一个现代都市人,如果不加盐味精调味料什么的,盛一凡不可能吃得下。
现在赵千川转过身去,正好自己撒调味料,出于保险起见,盛一凡还小跑到洞口处理。
这点细微的动静,怎能逃过赵千川的耳朵,他也没多想,还以为小孩子心思幼稚,怕自己抢他吃的,特意跑到洞口。
任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在宇宙的另一边,有着胡椒粉十三香等等,各种样式的调味料。
撒一点关节盐,搞点胡椒粉十三香,再来一勺三花淡奶,搅拌均匀。哇,这才叫人生啊!
盛一凡感慨着,要不是身后有人,真得开罐雪花。欣喜之余,他根本没有想到,假如没有后面那个人,他哪来的烤野兔吃。
盛一凡掰下一只洒满调味料的兔腿,一口下去,说实话并不怎么好吃,因为调味料实在放的太多了,这么多调料,烤鞋底板都好吃。
或许是因为太饿了,盛一凡顶着油腻,愣是吃完了一整只烤兔,烧烤固然解馋,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在没有葱姜蒜解腻的情况下,吃个几口就厌了,盛一凡不知道这个招风耳的鼻子灵不灵,他可不敢赌,万一自己咬一口蒜,被人家闻出来,那就完蛋了,但是调味料一个无所谓,这要是能闻出来,盛一凡也只好认栽。
从地上的树枝挑下一根细刺,盛一凡用衣服搓了搓,也不嫌脏,直接就拿来挑牙齿,现在吃是吃饱了,就是有点口渴,看了眼已经发出微弱鼾声的赵千川,盛一凡也不好意思打扰人家,决定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水喝。
其实就是出去装个样子,实在没水的话,他就找个地方躲起来,喝野生矿泉水。
此时日暮西山,云薄月现,正处在昼夜交替之时,天上的红霞褪去大半,仅有一丝余亮苟延残喘,按地球上的时间来算,大概就是七点多的样子。
唉,本来这个点应该在家看新闻联播的。
盛一凡百无聊赖地在周围闲逛,不知怎得,或许是人和人的体质不可相提并论,盛一凡惊奇的发现,林思璃居然可以在光线微弱的情况下,大概能看清楚路,不说视若白昼,但好歹能辨别大概位置,换做是盛一凡自己的身体,在只有月光的情况下,绝对两眼一抹黑,指不定就栽进哪个坑里。
他得出的结论是,林思璃不玩手机,所以视力绝佳,盛一凡觉得非常合理。
自从穿越之后,盛一凡离普通人的生活越来越远,心思也越来越细腻。
凭借林思璃可以在黑暗中视物的能力,盛一凡绕着山洞一圈,安全且高效地探索周围环境,心中对山洞的方位始终有数,不会因为自己的移动而产生误判。
放在以前,盛一凡一个躺平的废人,绝对不可能做到这样,好像随着经历的越来越多,盛一凡也渐渐有了成长,这些他本可以做到,但因为现代安稳的生活,而丧失的品质,正在逐步地被发掘出来。
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人要是一直不改变,就会被时代,被社会所抛弃,假如现在落点在桑觉山脉的,是刚穿越那会儿的盛一凡,可能已经丧命在昨天那个花豹之口。
以上都是盛一凡自恋的想法,作为旁观者,我很想说一句,他实在是自恋的无可救药了。
虽然以山洞为圆心,半径一百多米的情况下,绕着周围一圈,都没发现有水源,盛一凡也不气馁,因为他有后手,他又不是正儿八经来征服荒野的挑战者。盛一凡再三确认,附近没人后,才准备打开道术,构建通道,拿矿泉水出来喝。
在神经高度紧绷的状态下,任何风吹草动,盛一凡都能略微的感觉到,离他大约四五十米的灌木里,似乎有什么生物微弱的呼吸声,想要在黑暗中,看清四五十米外的详细情况,还是有些困难的,不过盛一凡的鼻子特别灵,他对气味相当敏感。
空气中似乎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等等,我还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盛一凡除了有道术这个看得见的挂以外,他的直觉之准,也足以堪比开挂的程度,其实也是因为他过分依赖直觉,当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就会选择凭借冥冥之中的感应,乱选一气。
二选一百分之七十的正确率,这是什么概念?大学没认真听过一节英语课,却能每个学期都不挂科,足可见他的恐怖之处。
在没有掌握前方生物底细的情况下,盛一凡下意识的决定用二选一,上前接触或者逃跑,隐隐感觉到的危机感,让他果断选择逃跑的选项,然而为时已晚。
前方灌木之中的,不是别人,正是昨天被盛一凡捅伤喉咙的花豹,它深受重伤,强提一口气逃走之后,再无力气远遁,只能在洞穴附近,随便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准备养伤。
但一夜过去,伤不仅没好,且越来越严重,喉咙处传来强烈的痛感告诉它,伤口可能已经溃烂,现在就算捕捉到了猎物,恐怕也不能享用。
一夜的休养,虽然恢复了不少的体力,但是自己也越来越虚弱,动物的直觉较之人类,还要更准些,它已经可以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临时找的养伤之所,没想到居然成了自己葬身之处。
可能有人不懂,什么叫做恢复体力的同时,也越来越虚弱,大概解释一下,就是花豹找了个地方回血回蓝,但是自己身上debuff叠满,血量蓝量的上限在减少,所以它现在有力气,但是不多。
假如盛一凡隔个几天来,可能见到的是一堆已经腐烂发臭的尸体,偏偏盛一凡只隔了十几个钟头,花豹现在虽然饥饿,虚弱,疼痛各种debuff叠满,但力气还是有的。
猫科动物的嗅觉何其灵敏,更何况是这样一位丛林强者,哪怕现在咽喉受伤,强大的嗅觉还在,早在盛一凡靠近到百米之内,它就已经察觉到其存在。
仇人近在眼前,花豹表现的很有耐心,即便心中怒意滔天,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却还是静静蛰伏在原地,然而到了五十米的距离,盛一凡这小子好像感觉到它,突然后撤,花豹再也不能静观其变,立刻迅猛出击。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花豹深受重伤,却还是丛林中的强者。
追逐弱者的戏码,在它身上已不知上演过多少次,伴随着身体穿过密林的窸窣声,花豹很快就奔到盛一凡身后,仅有一跃之遥,它铆足了劲,后腿猛地在地上一蹬,在漫天恨意的加持之下,这一跃比平常更高更远,似乎不像是带病之体,优胜全盛之时。
花豹矫健的身姿,在月光的照耀下,愈显健美,如果不是遇上了盛一凡这个小混蛋,花豹还可以像这样跳跃无数次,可是今晚,这是它最后的探戈,于生命陨落前的最后一搏。
相比之下,我们的主角盛一凡,就显得狼狈许多,他便逃便绞尽脑汁地想办法,现在和昨夜的情况可不一样,那时他以为周围没人,开挂开得随心所欲,根本不用怕被人看见,但现在知道有个武林高手在附近,就不能轻易开挂了。
怎么办,怎么办,奶奶的,好死不死地碰上了这个畜牲,天要亡我啊!
花豹速度过人,堪称恐怖,轻易便追上了盛一凡,眼见逃无可逃,盛一凡身子一矮,一个滚地,不是要滑铲,而是朝身旁的灌木丛中钻去,只要运用道术的时候小心点,应该不至于被发现。
他打算躲进草丛,然后再用烧火棍捅花豹的嘴巴,跟昨天的应对方式如出一辙,哇,我真是个天才。
盛一凡逃遁的举动,更是大大激发了花豹的狩猎本能,根本没想到,盛一凡会像昨天一样,忽然变出个烧火棍,来捅自己的喉咙。
其实就算知道了,他还是会上,这是它的殊死相搏,反正已经活不了了,为什么不换盛一凡一条命呢?
一只利爪咻地探进盛一凡藏身的灌木丛,幸亏盛一凡身材偏瘦,加上危急关头,肾上腺素爆发,不顾枝叶刮伤衣物,咬着牙往里钻,终于是逃脱了花豹的魔爪。
这一爪离盛一凡的身子仅差半寸,花豹只消再往里钻些,就能勾住盛一凡的皮肉,将他硬拽出来。
而盛一凡的状态就有些尴尬了,灌木丛狭窄,蜷缩着身子挤进去,已经是废了好大的劲,现在就算盛一凡掏出烧火棍,也不能应对花豹的利爪,一来他使不上劲,二来花豹在灌木丛外,用烧火棍只能稍微僵持一下,假如没有突如其来的效果,根本不能插中花豹的喉咙,重复昨夜的经典。
现在他有两个选择,一是用道术,烧火棍没用,又不是没有其他的道具,什么电棍菜刀,给盛一凡一点时间,电锯都能搞来,在科技力量的面前,血肉之躯只是个笑话,不过使用道术,要是掏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难免有被赵千川怀疑的风险。
第二条路,就是咬死不用道术,花豹身子庞大,一时半会儿进不了这灌木丛,只能用爪子勾,盛一凡毕竟是个发育期的大小伙,打赢这花豹是有些不现实,但不至于完全不能周旋。
刻不容缓,千钧一发,在这样的危急关头,任何一丝迟疑,都有可能成为死亡的诱因,花豹咬牙,拼了命也要挤进灌木丛,它的咽喉受损,呼吸道声带消化道,差不多都给盛一凡摧残了,因此张着血盆大口,却只能发出“呼哧呼哧”的呼吸声,稍微一用力,就有撕心裂肺的痛。
这一切都是拜盛一凡所赐,花豹怒不可遏,眼中布满血丝。
忽然,背脊处悄无声息地插入一把利剑。
没有任何征兆,它的生命就这么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