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我当捞尸先生那些年

作者:道上老祖 | 分类:悬疑 | 字数:53.7万

第160章 赶不走的人

书名:我当捞尸先生那些年 作者:道上老祖 字数:2426 更新时间:2024-11-16 14:42:38

我忙退出门,环顾一圈,确定这里是我租借的房子。

队长说了我的房子没有退租,房租他一次性交了五年的。

房东是几个意思,一房双租?

果然资本最黑心。

我有些恼火,用力地砸卧室的门,哪怕对方是女生,也得让她知道,她被骗了。

不一会,房间里有人走动,接着房门开了。

女生穿着吊带睡裙,露出胸前大片雪白的皮肤。

她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看向我。

我立刻撇过脸,周身血气翻涌,脸皮有些发烫,“这.....我租的房子,你....被骗了。”

我也说不清此时我的舌头为什么不听使唤,一个劲的打结。

“沈明州,你回来了,我给你炖了汤,你自己喝吧,我好困。”

女生说着转身往回走。

我傻了,她认识我,知道我要回来还敢住在我的房间,“你是谁啊?”

女生脚步一顿,转过头上下打量着我,满眼的嫌弃,“沈明州,你的眼睛是瞎的。”

她骂我的神态有些眼熟悉,再一细看。

草!

沈小花!

两年没见,沈小花瘦了,身材也有了二次发育,眉毛变成半永久的,睫毛不知道为什么变长了。

她变得我真的不认识了。

“你,你怎么还没有回老家?”

沈小花再次倒在床上,拉起空调被,“我在这里上班,我为什么要回去?”

“你能上什么班?你妈允许你在这里上班?你别在这里瞎折腾,明天赶快回老家去。”

“我是成年人了,我爸我妈都管不了我,沈明州,凭你,也配管我。”

沈小花侧过身,给我一个冷冷的后背。

我郁闷重重哼了一声,放下背包,闻到香味,进厨房关了火。

鸡汤的味道很香,我没有忍住,盛了一碗。

一碗鸡汤喝完,抑郁的心情好了,洗漱一番,在沙发上将就一晚。

我是被人推醒的,沈小花像吃兴奋剂一样摇晃我的胳膊,“出事,又出事了,真的又出事了。”

我猛地坐起来,全身骨骼都是硬的。

沙发太短,一整夜我都是蜷缩着身体,睡得很是累人。

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大清早的你瞎嚷嚷什么。”

“我没有瞎嚷嚷,那个女人死了,在树上吊死了。”

她的话没头没尾的。

“走,去看看,我早预感到她活不长了。”

沈小花进屋套了一件裙子,非要拉我出门。

这里是老小区,小区里的绿化并不多,只在西边的围墙边上有十来棵桂花树。

此时天刚蒙蒙亮,一群不爱睡早觉的大爷大妈围在桂花树下面议论纷纷。

桂花树有些年头,枝叶繁茂,一个女人吊死在树桠上。

她穿着一件大红色连衣裙,红色矮跟皮鞋,低垂着脑袋,惨白脸上沾着干枯的血。

血是从她睁圆的眼睛流出来的,一直流到她的嘴巴里。

她的嘴巴张开,青黑色的舌头外伸。

我看着女人,想到昨夜在楼梯口遇到的那个。

可以肯定就是她。

警察,救护车,消防车到得很快。

人早死透了,没有抢救的意义。

两名消防员架起梯子,要把她弄下来。

女人忽然动了,动的只有眼珠子。

她的眼珠子骨碌碌转动几圈,似乎在寻找什么,最后定格在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身上。

她的嘴角扯起,直接扯到耳际,露出沾了血渍的牙齿。

我看向老头,老头的脸色煞白,身体微微在发抖,被吓着了。

围观的人还在七嘴八舌的说着闲话。

女人的尸体被弄下来,放到担架上抬上车。

沈小花像是真的惋惜一样,摇头叹息,“我真想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高学历,高收入,却不结婚,只养了一只猫。”

“前不久,她的猫丢了,她连工作都不要了像疯了一样到处找猫,还花重金打广告。”

“你说她的脑子是不是读书读傻了,一只猫而已,大不了再买一只,不行买十只。”

我大步往回走,“你的意思她死是因为一只猫?”

沈小花的头点得像吃食的鸡,“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是,前几天在我遇到她,听到她嘀咕,说小叮当一定被人害死了,她也不想活了。”

为了一只猫自杀,我也觉得这个女人是活傻了。

“最近自杀的人挺多的。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这些傻缺的脑袋里想什么,美好的生活不想过,非要走上绝路。”

我进了屋,去洗手间洗漱。出来时,一份火腿三明治已经做好了。

我诧异地看着沈小花,她会给我做早饭?

这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吃吧,吃完去上班。”

沈小花优雅从容地喝着牛奶,吃碰上三明治。

我有些不自然,还是坐下来,“你在哪里上班?”

“十涪江打捞公司。”

“什么?”

我没想到沈小花进了我的公司,“你在公司做什么?下水还是保洁?”

沈小花白了我一眼,“我大学读的是会计,我当然是管钱的。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打捞公司挺赚钱的。”

“你真的打算一直在这里工作?”

我还是想把沈小花赶回老家,看到她,我总能想到小时候在她家吃的苦,受的委屈。

“当然,我签了十年的劳务合同。”

沈小花吃完饭,把盘子拿回厨房,回房间收拾一番,直接出门。

我比沈小花晚出门,没有去公司,而是去了李叔的典当行。

一是,看看李叔,李叔对我一直不错。

二是,把之前在老杨家集锁龙井底带出来的蓝色夜明珠卖了。

既然下山了,没‘功德’钱可花,自己手里得有钱。

何况,吴凯替我出的五年房租钱,我得还给他。

李叔又瘦了,神色间带着疲惫,眼底有一抹乌青。

他看着我进门,失神地望着我。

“李叔,我知道你爱吃香蕉,专门从山上给你带了一挂回来。”

我把还带着青色的香蕉放到柜台上,顺手掰了一只,自己吃起来。

李叔眼里迸出耀眼的光芒,“沈明州,你小子这两年去哪了?连电话都打不通,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李叔,我的阳寿长着呢,怎么可能轻易死。”

“我第一次看到你,你就是一副要死又死不了的气色。”

“我不会有事,倒是你李叔,瞧瞧,你是不是房事过度了,阳气严重不足。”

李叔笑着抬手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胡说八道。”

两人寒暄一阵。

都说人与人之间相处讲究一个缘分,我和李叔相处一直很融洽,哪怕两年没见没联系,我对他没有陌生感。

最后提到我来的目的,这一次我只拿了十颗蓝色夜明珠过来,先探探市场。

我献宝一样递到李叔手里,“李叔,给我估个实价。”

我死死地压下激动的心情,下一下千亿富豪就是我沈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