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零年代做大厨
作者:经年素秋 | 分类:都市 | 字数:10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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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夜半回家
“老板问做什么汤?”
菜都是提前准备好的,炒起来也非常快,十几个菜很快上完,武娜娜端起最后一盘香酥乳鸽时问道。
强子放下手里的炒锅看向她:“准备的是乳鸽菌菇汤,怎么老板有别的什么要求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都喝的昏天黑地了,上个烩旗花面(菱形的汤面片)吧,老板说解酒。”
武娜娜说道。
“没问题。”
强子估计孙和平喜欢这口,因为旗花面李老头提前擀好切好并晾干了许多,那时候不像是现在物资这么丰富,超市里就有现成的,买来直接下锅就可以。
旗花面端上去之后,一桌在当时算是特豪华大餐也就结束了,强子和老李两个人手脚麻利的收拾完卫生,李老头又封了火就准备下班了。
此时虽然过了九点,但是李老头家在斜口,距离县城才三四公里路程,不用他上早班的话,他就准备回了,说是院子里还有几亩地的玉米棒子没扒呢!
当时关中地区收玉米都是棒子带壳一起掰回去,先把地腾出来种小麦,玉米棒子就在夜里加班,扒下壳子挂在墙上,等冬季水分彻底蒸发干透,这才揪下来剥下玉米颗粒入仓的。
“那我先走了,等会管理员送你回去拿行李,宿舍就在楼上最东边一间,门没锁,你把铺盖一弄就可以睡了。”
李老头一边推自己崭新的二八大杠一边说道,似乎已经有些急不可待了,没办法,农民忙了一季,收获就在眼前谁不着急,那时候在外打工叫副业,搞好地里的庄稼才是本份。
“嗯嗯,路上慢点,王八肉和生蚝都吃了没?”
强子有点坏笑的问道。
“吃了吃了,你碎怂手艺真没的说,味道很棒,咱老李如今也算是吃过生猛海鲜的人了。”
李老头说着,就推着二八杠走了,那时候这玩意金贵,怕被人顺走,都是放在操作间后边棚子里的。
强子看他走后,又把厨房的地拖了一遍,收拾完没一会,武娜娜就进来了,一进门就问:“老李走了?”
“嗯嗯,刚走,老板没说还要啥不?”
“不要了,一大桌子菜吃的没剩啥了,六瓶酒也都干完了,个个肚子溜圆还要啥,你收拾好了没?”
“好了。”
“那行,你先换衣服,我去开车。”
那时候农村还是土路,前几天还下了一场雨,好在大路够宽,皮卡车也耐造,一路并没有因为泥泞趴窝,十点的时候就开到强子农村家门口了。
“家里人还没睡呢,估计在剥玉米棒子,我去去就来,对了武姐,要不要去家里喝口水。”
“方便吗,我正好口渴,中午到现在都没喝过水呢!”
“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就是农村人,你别嫌弃就行。”
这时大门打开,庞爸抱着一大捧玉米衣(玉米棒子的外壳)出来,这玩意刚剥下来很占地方,堆在家里碍事,但是又是做饭烧水离不开的柴火,所以农家人都会把它们堆在大门外,用的时候在抱回去。
“爸……我回来了!”
强子赶紧下车叫人,然后带武娜娜准备进门。
“强子回来了,今天试工怎么样……这位是……?”
庞爸第一想起的自然是儿子去试工的事情,但是看到他还带回来一个开车的女人有些疑惑。
那时候农村几乎看不到汽车,皮卡这种车型在农村人眼里就是轿车了,那是有钱人或者厂长、领导干部这些人才能坐的起的。
“哦……爸,这是我们灶上的管理员,试工当然没有问题了,我就是回来拿铺盖卷的,早上要做早餐,住在家里来不及。”
老爸听到后心里简直乐开了花,心想儿子还真的有出息,刚回来就找到工作了,要知道厨子在农村人眼里算是个正式工作,(对比建筑队那些搞副业的)虽然也是临时工,但是做大锅灶的一般都很稳定,干十几年甚至半辈子厨子的都有。
“快进屋,喝点水再走。”
老爸赶紧招呼武娜娜进了院子,自己去灶房拿暖水壶,估计是已经夜里十一点了,院子里就他一个人在扒玉米棒子。
“我妈睡了?”
“嗯,有点感冒,我让去睡觉了,你弟弟还要上学,也没让他熬夜。”
庞爸把武娜娜让进上房的客间,关中农村那时大多是两间宽的院子,也就是六米多点,进门就是一个通透的客间,然后一侧就是一个大房间做卧室。
不过农村人的客间一般情况啥都没有,真的待客和卧室就在一个房间里,此时应该是庞妈睡了,庞爸就带人在客间里坐下,客间并无其他家具摆设,只有几个用树枝弯成的小凳子和一个小木桌。
那玩意放在现在恐怕还有点收藏价值,但是那个年代家家农户里都有十几个,干活、吃饭或者招呼人都挺方便。
庞爸用开水烫了一下杯子,这才倒了一杯水给武娜娜,:“你喝水,乡下就这条件,你别嫌弃。”
“叔……你客气了,我也是农村的。”
武娜娜接过水杯,坐在昏暗客间里的小凳子上开始喝水,估计是真的渴了,也不管庞家的水杯是不是干净,因为那水杯就是吃过的玻璃罐头瓶子代替的。
当时农村生活物资并不丰腴,因为土地下户也不过六七年,有些人连温饱还没有彻底解决,吃的馒头还要夹杂大半棒子面或者黑豆面。
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的玉米面馒头,一到冬天就冻的邦硬,咬都咬不动,头一次家里蒸纯小麦面粉的馒头时,强子一口气吃了八个,那时好像才八九岁的样子,老妈都差点吓傻了,生怕给撑坏了。
强子背回来的铺盖卷就放在哥俩睡觉的厦房炕上,家里有现成的铺盖也就没有打开,这时直接拿了就可以走。
不过看到武娜娜还在吸溜吸溜喝水,就没着急走,而是坐在老爸旁边,帮着一起扒起了玉米棒子外壳。
“你去陪客人吧,这点活还用不上你,秋忙不像夏忙(收小麦也叫龙口夺食,那时天气变化大,容易下雨,所以赶得紧)那么紧。”
庞爸对于接待穿着时髦的武娜娜有点压力,那似乎是大多数农村人来自灵魂层面的谦卑在作祟。
“没事,管理员人很好,今天老板招待客人,她主动开车拉我回来的,对了我妈怎么样?”
“没事,就是有点感冒,可能昨天扒玉米坐在院子里受凉了,你不用管了,把自己的事情干好就行了,咱是农村人,有的是力气,找个正式活不容易。”
强子点头:“我知道了爸,没事的话我就住在厂里,有事可以去华中找我。”
“嗯嗯,家里没啥事,种了麦子就彻底闲了,就是有事也轮不到你操心,有我和你妈呢!”
也许全天下的父母都这样吧,用自己的肩膀扛下生活中的所有,再苦再累也不愿意拖累子女。
没一会儿,武娜娜喝完水,跟强子两个人一起出门,庞爸送到门口嘱咐道。
“强子啊,咱干活不怕出力,遇到事不要冲动,不要胡乱惹事也不要怕事……!”
“哎呀爸,回去吧,我这么大人了知道怎么在社会上混,您照顾好自己和我妈就行了。”
男孩到了成人的时候,恐怕都会嫌弃父母啰嗦,尤其是当着外人的面。
“你爸真啰嗦,跟我爸一个样!”
车子发动,很快就到了村口,武娜娜笑着说道。
“嘿嘿……老人恐怕都这样,生怕孩子在外边吃亏,又怕他们惹事生非。”
“我去……”
突然……武娜娜一脚刹车,嘴里一声惊呼。
“哎呀,吓我一跳!”
一个粗犷的声音跟着响起,强子往外一看,居然是邻村的初中同学。
“邵勇,怎么是你!”
说着他赶紧下车,从裤兜里摸出武娜娜给的阿诗玛香烟拆开,给同学邵勇递上一根。
“是强子啊,你这家伙怎么回来了,啥时候的事?”
两人都在车灯底下,瞬间就认出了彼此,强子入伍时他是知道的,所以才会这么问。
“前天回来的,回来取点东西,这就走了!”
邵勇看了一眼他手里的烟盒,将递过来的烟夹在耳朵后。
“行啊老同学,看样子混的不错,回来还走吗,哪天聚一聚。”
“行,没问题,等我稳定下来,请几个老同学一起聚聚。”
强子说着伸手拍了拍邵勇的肩膀,就准备告辞了,这家伙在村里名声不太好,没参军的时候就不太待见他。
“那行,等你消息啊!”
邵勇说着让开道路,看着皮卡车咧着嘴笑,不知道笑的是什么?
车子重新上路后,武娜娜扭头看了强子一眼。
“你那个同学看着不像是好人啊,看穿着流里流气的。”
强子有些不置可否:“穿衣是个人喜好,跟人品没什么关系吧,不能看他穿一件花花外套,就把他划到坏人一堆里去吧!”
那个年代男人的衣服不外乎两种颜色,灰色和黑色,就是白色都极少有人穿,更不用说花色了,不过城里倒是能看到哪种夸张的喇叭裤,牛仔衣,花花衬衣等,那都是改革浪潮风中的时髦货。
不过武娜娜似乎有女人独有的直觉,她的话在几年后被验证,强子那个叫邵勇的同学,果然因为屡次作奸犯科而锒铛入狱,曾经借他的两百块钱也因此打了水漂。
“哼……他看你的眼神有些不对,尽量不要跟这种人来往,相信姐姐的眼光,否则吃亏的是你自己。”
武娜娜很笃定自己的眼光,认真的告诫强子,让他不要跟这种人走的太近。
“呵呵……武姐这话有点武断了,再说了,我们都好几年没见面了,以后估计见面的时候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