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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末世过年代

作者:慕名而来离人终归 | 分类:现言 | 字数:58.8万

第174章 偷鸡毛掸子

书名:过完末世过年代 作者:慕名而来离人终归 字数:2996 更新时间:2024-11-16 15:17:21

要是真是假的,这次就不是让她下地改造这么简单地事情了,不让她脱了一层皮,他就不是她爹,反过来让她当爹算了。

大队长暗自下了决定,要是老大打听的还不靠谱的话就让老二也去一趟,兄弟两个一人去她小姑家打听打听,一人去火柴场和夜校问问,希望这个女儿别让家里人失望了。

别真的又是让外面的那些不三不四的小白脸给骗了,或者自己脑子又不清醒了,一个人热血上头搞些幺蛾子。

“我这不是想着,咱们就这么一个女儿,总得给他物色一个好一点的人家才好呀!女孩子一辈子就这么两次投胎的机会,一次出生,一次嫁人,我们就这么放任不管,以后才是真的害了她……….”

村里人常说,女娃娃命运就像是菜籽一样,好坏都靠碰,全看你把她洒在了那里,身边全是未知的挑战和苦难,落在肥沃的地方自然长得根深叶茂,给外茁壮,落在贫瘠的土地不是死亡就是生长缓慢,长成了也是瘦弱不堪,风吹就断。

要是找对了人家自然婚姻幸福,家庭美满,选错了可就断送了自己的一生,一辈子都不幸福的,她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可不是要送到别人家去吃苦的。

(这是过去封建社会女子的悲惨命运的写照,但也不全是糟粕,到了今天我们也可以从中汲取到经验教训,那就是女孩子嫁人真的就像是第二次投胎一样,所以女孩子嫁人一定要擦亮眼睛。

不要被小恩小惠,甜言蜜语冲昏了头脑,很多人婚前他们伪装的极好,婚后可能也会暂时维持住表面的平静,掩藏住内心的龌龊。

但是!转折之后是重点。

当你有了孩子或者是他觉得你已经被他拿捏住了之后,就会本性毕露,抽烟喝酒都是小事,言语暴力,精神控制打压,冷战,出轨,家暴…….层出不穷,最近看了很多律师的直播间,深刻地感受到了诡计多端的男人们有多无耻。

今日的社会我们每个人有追求无限可能的机会,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伴侣,希望大家也可以拥有灿烂的人生。

我们生在今日之中国,看过山川湖海,学过天文地理,不必将自己困于小情小爱,无论生在哪一行,哪一业都可创造属于自己价值,也可以享受自己喜欢的生活。

希望所有的女孩子都能够追求无限的可能性!)

李红梅小时候爹妈就是重男轻女,自己不仅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就开始烧火做饭,洗衣喂鸡,在家里的兄弟们都在玩乐的年纪承担起了不属于自己的家务和负担,甚至最后还被换了彩礼给兄弟们娶妻生子。

嫁人之后还想哄着自己补贴他们,一群吸血鬼,寄生虫,想得美!

她不说,不代表她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嘴上说着是为了自己好,只有自己对娘家人好一点,以后要是在夫家过得不好才有人给他们撑腰,实际呢!他们除了一味的索取之外并没有让他感受到了一丝一毫家人的温暖。

她早就接受了家里人不爱她的事实,也用了很多年跟自己和解,接受了自己也不需要他们的施舍这个事实,所以在她有了自己的女儿之后,她开始把对自己的亏欠全部都弥补到了女儿身上。

她才不会让自己的女儿也走上一遍自己走的老路!

很多的时候,她觉得对女儿好并不只是单单为了女儿,更是为了才会走路就被要求跟在母亲身后烧火喂鸡的自己,女儿小时候她甚至一度不愿意让春春踏入厨房,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得到救赎。

好在,丈夫其实也很喜欢女儿,并不反对她不教女儿家务这些事情,这也造就了赵春春十分娇气的性格。

也就是这几年,想着女儿年纪大了,要是一点家务都不会做的话,以后去了婆家怕是要受人眼色的,这才教了她一点。

女儿从小都是她娇养的,脾气坏了点,但是本性不坏,只是脑子简单了一点,才不会像是村里人说的那样嫁不出去变成老姑娘。

要不是之前让黄世仁那个小白脸给诈骗了,又被她爹给逼着改造,才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烦死了!

罢了罢了,要是她真的能在读出夜校来,在城里找个当工人的工作,以后也不愁嫁的不好,嫁不出去也就算了,能养活自己就好了。

至于他们的闲言碎语,耳不听为净,夸赞她这辈子倒是没有少听,从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大家见了她谁不说这个闺女勤快哟,能干呐,这样做的好,那样做的俏,以后如何云云的,可她前半辈子过得还是十分艰苦,在娘家就像是一个小陀螺,全天候转个不停,造福了全家,唯独苦废了自己。

所以啊,好听的话谁不会说呢,但是有什么用呢?

她听了许多年,自己还是过得苦不堪言,小时候听了他们的夸赞会觉得自己被肯定了,特别有干劲,干起活来跟卖力了,直到这个年纪她才算是想明白了。

人这辈子不能只是活在别人的言语看法里面,生活是自己的呀!

“你放心,不打听清楚我不会让她走的,要是老大老二的话都不可信,到时候咱两也抽个时间去看看,她小姑不是个会说大话的人,你知道的……….”

大队长耐心安慰着媳妇儿,他知道,在媳妇儿眼里这个女儿是十分重要的,舍不得也是正常的。

厨房里,赵春春和嫂子一起在做饭,她主要就是洗洗菜什么的,其余的还是嫂子做,主要是她也没有学习了多长时间,做的东西主打一个难吃!

今天她爹妈心情可不美丽,要是吃了她做的东西更生气了可怎么办?

算了,这个时候见好就收,不要再去触碰他们的霉头了,自己还是希望好好活着的,她爹的鸡毛掸子从来不会手软!

话说,刚才她爸是不是把鸡毛掸子拿回去了,这可不行,放在他爹手里就不保险,总有一天还会落在了自己身上来的,得想办法把鸡毛掸子偷出来销毁了。

不过,这种事情自己肯定是不能干的,要不然让他爹知道了自己还不知熬到要受什么酷刑!

难道让小军去看看藏在那里了,能不能让办法偷出来呀!

不不不不..........这个想法不行的,这个小兔崽子嘴巴一点都不严实,逮着什么话都往外说,拿人手短的时候倒是嘴上一整个甜住了。

“小姑,小姑,我才不会和他们说的,你就放心吧!”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每次拿自己的封口费的时候嘴巴比抹了蜜糖还要甜美,答应的恨不得对着天上的每一个神仙都发誓,自己绝对不会告诉别人。

结果呢?还不是每次转头就告诉了其他人!

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小军的骚操作:

“我和小姑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了,我才不会告诉你们我小姑姑给了我一颗糖,让我不要告诉你们她一个人悄悄出门了,打死我都不会告诉你们的!奶奶,你别问了,我不会说的!”

哦么!有时候,真的很怀疑他是不是个傻子!他是懂得拉钩上吊,保守秘密的!就离谱。

嘴上说着绝对不会说,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所以收买这个小屁孩子的意义究竟在哪里,自首吗?

知道她看见小军这个小叛徒从她妈那里拿了一个鸡蛋去吃她才知道,其实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是傻子。

合着,这小兔崽子小小年纪就有做双面间谍的潜质了,生在靠江屯真是委屈了这个人才啊!

赵春春把这个念头摇出了自己的脑瓜子,这个真不行,是谁说小孩子最听话的,站出来保管不打死他!

自己好几次都是因为相信了这个小傻子才被揍得体无完肤的,不可信,不可信!

得再想个办法!

鸡毛掸子都秃噜了,这都是她的功劳,用了几十年都还在好不好的鸡毛掸子,在她叛逆的这短短两年时间就寿元将近,可见他爹真的没有手软,真的会谢!

哦!要不要买把新的呢?买劣质的,把这个质量好的换下来,到时候他爹用不了几次就断了,还能用什么来打自己!

当然,赵春春对自己的定位还是比较明确的,她本来有更好的选择的,比如说:正常一点,不要让他们操心,就不会挨揍了!

但是有自知之明的她没有考虑过这个选择,在挨打与成长之间,他选择了偷鸡毛掸子!

也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