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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救个人,可她活在一千年前

作者:李个腿儿 | 分类:仙侠 | 字数:187.2万

第64章 屠了吧

书名:我想救个人,可她活在一千年前 作者:李个腿儿 字数:2700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6:08

“忽、忽大哥,我……我娘让我来问,四哥和五哥明天回不回来,她看看,要准备多少肉馅……”

纵使小兰掐紧自己双腿,不让自己显露地太过害怕,可她这般行为本身就表明了一切。

忽大郎知道,眼前这小丫头,将他们方才所说的话,听了个真切。

包括,他们是蛮国人的这个事实。

“我、我该回家了……”

见忽大郎阴沉着脸,小丫头心里害怕的紧,强装镇定地站起来,就要扭头向后跑。

可忽大郎却立时叫住了她:

“小兰。”

她不得不定住脚步,扭过身子,听候忽大郎的发落。

她虽年少,但那有关蛮国人的传说,却是从小听到大的。

听长辈们说,这些蛮国人杀人无度,手段残忍。

他们养着许多诡异的虫子,以啃食鲤国士兵的血肉为生,有时甚至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被他们所抓去当俘虏的女人,无一不成了为蛮国诞下巫人战士的工具,被关在锈迹斑斑的铁笼里,永远也见不得天日。

两国之间多年的矛盾,早已在鲤国百姓的心里扎下了根。

纵使小兰觉得,眼前这三个蛮国人似乎也没有那么坏,平日里相处下来还是很随和的,否则她娘也不会总请他们吃牛肉馅饼。

但听到方才的一切后,终究会因为回忆起那些传闻而感到恐惧。

忽大郎叹了口气,心中很明白小兰在想些什么。

他缓缓蹲下了身子,用那双有些粗糙的手掌,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没事,别害怕,我们不是坏人。”

“嗯……”

因为忽大郎的安抚,小兰只心悸地点点头。

“小兰,哥哥知道你听见刚才我们说的话了。但是你答应哥哥,不要把它们告诉别人,可以么?”

“我、我什么都没听见!”小兰点了点头,又匆匆摇了摇头。

“好,乖孩子。”

忽大郎又笑着摸了摸小兰的头,

“快回去吧,一会儿哥哥们就要走了,就别让刘姨给我们准备肉饼了,早些休息吧。睡个安生觉。”

虽然忽大郎没有想象中的凶神恶煞,可小兰仍然感觉到有些紧张:

“那、那我就回去啦?我、我什么都没听到!”

忽大郎摆了摆手,小兰如蒙大赦,不愿再多做久留,头也不回地便往家里跑。

见小姑娘跑远了,忽大郎环顾了四周,发现没什么人后,才又关上了门扉。

“二哥,都怪你嗓门太大了!”

忽三郎方才一直不曾吭声,而今见又只剩下他们三人,不免抱怨起来。

若非忽二郎方才情急之下大吼大叫,他们又怎会被人发现?

“俺……俺这不是太心切,没注意么?谁知道小兰那丫头会在门外偷听来着……”

忽二郎倍感自责,但也明白当下情况变得紧急,他只得向大哥道歉,

“大哥,俺——俺错了,俺再也不大声说话了。”

“事情已经发生了,自责也没用了。”

忽大郎摇了摇头,并没有责怪忽二郎。

“大哥,那咱们这就快走吧……虽然那丫头答应你不往外传,但咱总得去找老四老五去了,这村子肯定是呆不住了——”

忽二郎还待继续说些什么,却听忽大郎道:

“老二,大哥问你个问题。”

“大哥,恁说就是了。”

“现在老四、老五都生死不明,你想不想救他们?”

“这还用说,当然是救了!咱哥五个啥时候互相放弃过,要死也是一起死!”

对忽二郎而言,这是个想都不用想的问题。

“大哥也是这么想的。可老二啊,如果咱们真遇上了那个老道士,你觉得咱们打得过么?”

“这……”

忽二郎也是见识过那老道士的手段的。

那老道士就站在空中,什么也没做,袖子里突然扫出了两道微风,就将他灵光蛊吐露出的防护罩给吹碎了。

他是否有国师般强大,忽二郎不敢保证。

但那绝对是他生平仅见的手段。

只微风一扫,便能让人感到绝望的手段。

“咱、咱肯定打不过……但是打不过,咱也得去救啊!”

“那有准备的救,和没准备的救,你选哪一个?”

“那肯定是有——”

忽二郎本想直截了当的回答,可他的话才说到一半,脑海中却陡然间浮现出了一个猜想,

“大哥,恁这意思,该不会是要——炼、炼蛊!?”

想到这个可能,他拼命摇头:

“大哥,他们可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啥都没做过,他们还收留咱们、请咱们吃饭……他们——”

“可是老四老五生死未卜。”

忽大郎叹了口气,

“老二,你是懂大哥的。现在我的本命蛊已经濒临升华的极限,这个获得力量的机会,就摆在我的眼前——如果你是我,你能怎么选?”

“可——”

忽大郎的‘控心蛊’是本命蛊,虽然尚处于幼虫期,却会随着他不断的喂养,逐渐拥有升华的可能。

而‘升华’,便是蛊虫步入的下一个阶段,所必须的过程。

在升华后,本命蛊将会赋予修士一些崭新的能力,为修士攀登长生大道提供莫大助力。

‘控心蛊’本就是品种极为优越的蛊虫,虽不知升华至‘青年期’后,会给忽大郎带来多大的提升。

但既然对手深不可测,那多一份助力,也便多一份保障。

可升华需要炼蛊——

而炼蛊需要血!

需要庞大而新鲜的血!

蛊虫本就是在同类厮杀中所诞生的产物,它们在厮杀中吸取同类的鲜血、蛊气,用以让自己从厮杀中脱颖成最终的胜者。

鲜血与蛊气,本就是它们成长过程中的必需品。

但这鲜血又该从何处取来——

唯有这个村子里的一切活物!

忽大郎之所以未对小兰发作,放她回家,无非是暂且稳住这个村子的手段,以免刘姨因为小兰迟迟不归家,而耽误了他们的行动。

也许在见到小兰之前,他还有所犹豫。

但当最后一根稻草压下的那一刻,他思维的天秤就已然不自觉倒向了另一边。

“二哥!”

忽三郎停止了调息,缓缓站起身来。

他脸上的表情也不好看,但仍然咬着牙,任由字音从牙缝中蹦出来:

“他们就算是老百姓,也是鲤国的老百姓。跟咱们——没关系!”

饶是曾在战场上杀过太多鲤国的士兵。

但面对手无寸铁的百姓,他们仍然无法下狠手。

因为他们是人,不是畜生。

所以他们五兄弟,才会选择扮作旅客驻扎在这村子里,而非直接将这村子糟蹋个干净。

可,天秤的另一头,是自己的兄弟!

他们是老百姓不错,但不是他们蛮国的老百姓。

孰轻孰重,都应该分个清楚!

如果是为了兄弟,那就算是做个畜生,也在所不惜!

忽大郎走到忽二郎的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

“老二,我知道你难受。从小到大,哥几个里面就你最心善。

我也知道,他们是好人。小兰很善良、很活泼,她娘做的牛肉饼很好吃,这些哥哥都清楚——

但是老四老五,是咱们的兄弟啊。”

“可大哥,咱们就算拿他们的血,炼了蛊,又如何保证必然能救下老四老五,或者为他们报仇?”

“老二,那老道士的实力,咱们都见识过。

炼蛊,我们还尚有一分契机。

什么都不做,就彻底没了可能。

我是你们所有人的哥哥,在这件事上,哥哥没得选。”

忽大郎叹了口气,道,

“咱们是兄弟,手足连心的亲兄弟。

为了老四老五,这村子就……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