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铠甲世界:我召唤帝皇铠甲
作者:荒唐的野猪 | 分类:穿越 | 字数:107.5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0章 虚拟格斗室
“你可少吹牛吧你,就你这小身板,那些个异能兽、欧克瑟什么的,怕是一巴掌就能把你给拍成血雾。”
“就是就是,那些个怪物,只有铠甲勇士才能打倒吧,普通人怎么可能是他们对手!”
“别说普通人了,就算是掌控了闪电五连鞭的武林高手马大师,在没有闪的前提下,看到它们也得吓腿软。”
“少爷,会吹牛是好事,但是吹牛逼可就不好了。”
四位女仆你一言我一语的,有些鄙夷的看着他,表示完全不信他说的话。
“害,什么叫我这小身板,康康我这迷人的八块腹肌,拉出去哪个妹子不得流口水。”
“得亏你们是自己人,不然就你们这样看我,少说我也得收你们百八十块的养眼费。”
不得不说,林阳的身材真的很不错。
修长健美的身材,全身的肌肉更是结实有力,谁看了都会莫名生出一种安全感。
四位女仆虽然嘴上调侃,心里却也是十分认同的。
“爱信不信吧,不然你们以为少爷我,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多钱,建造了一个这么大的训练室,还十多年雷打不动的训练。”
听到这话,四女倒是想起来了,他还有个大型的训练室。
战斗训练室内,可谓是什么黑科技都有。
她们之前也去过很多次,跟他一起训练,只不过现在高三了,时间相对紧张,才没有去那里继续训练。
舒服了一番的林阳,自然也是没有忘记她们的要求,在吃了晚饭、洗了澡后,就把她们拉到了房间,开始一对一的辅导和带练上分。
不得不说,林阳一百多平的的房间还蛮大的,学累了,玩累了就直接躺下来睡觉,一点问题都没有。
就这样,林阳度过了他白天打怪,晚上快乐的一天。
其实林阳是一个很孤独的人,
从他上学以来,能一直陪伴他的,也就只有她们四人而已,这些年来基本上没有什么能一起好好聊天的同学或者朋友。
一方面是他隐藏自身,别人都以为他是菜鸡,所以也不怎么想跟他一起玩;
另一方面,也是他假装高冷,不敢过多融入这个世界,很害怕身边的人会因为他而离开这个世界。
在整个希望市第一高中,也就只有本班的阿伟和隔壁班的杰哥能跟他玩的不错了。
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他身为铠甲勇士,光的继承人,自然也要肩负起守护人类的责任。
或许孤独,真的是英雄之宿命吧。
......
另一边,带着雪莉优玛,回到铠甲基地的肖中天一行人,也是向美珍说了炎龙铠甲不打算加入他们的想法。
这个消息,让美珍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来只能顺其自然了。
“看来还是你们光影铠甲要最先凑齐人啊,我们猎铠小队到现在才只有两位!”
马帅铠甲任天,在训练室里双手举着两个二十公斤重的哑铃,看向身下那做着俯卧撑的段坤,开玩笑的说道。
满头大汗的段坤微微一笑,说道:“还有个雪獒铠甲,都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躺着呢,哪有这么容易就凑得齐的。”
“再说了,有些铠甲勇士召唤人也不一定愿意加入进来,毕竟团队有团队的好处,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优势。”
“就像我那天见到的神秘铠甲,我感觉他的实力强的可怕,恐怕我们基地内的所有铠甲勇士一起上,也打不过他。”
“没错,今天救了我一命的炎龙铠甲,实力也是强的离谱。”
“本来我还对自己的实力有点自信,现在跟他相比起来,简直就是菜的抠脚。”
这时候,喝着一瓶可爱多酸奶的肖中天也走了进来,有些惭愧的说道。
“也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训练的,强的这么离谱,我感觉他们甚至能一个打十个!”
段坤也是连连摇头。
不过说到底,段坤之前只是一个打了两年半篮球的高中生,他也是在场年龄最小的铠甲勇士召唤人,今年满打满算也才17岁不到。
他也是之前在工地搬砖的时候,机缘巧合下才成为了地虎铠甲的召唤人,而且得到地虎铠甲的时间,更是一个月都没到。
不只是他,大部分的铠甲勇士召唤人,都是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意外得到铠甲的使用权的。
拥有超级铠甲时间最久的,也就是黑犀铠甲、风鹰铠甲和飞影铠甲的召唤人了,
他们都是一年前就拥有了铠甲,所以实力比他们都要强上不少。
没有成为铠甲勇士之前,他们还只是各行各业的普通人,每个人的身份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在工地搬砖,有的是帮别人充话费,有的还是学生在读,有的是送快递什么的.....总之就是各行各业的都有。
“哎,大家都努力训练吧,现在我们有了国家的支持,相信我们的实力也能很快提升上去的。”
任天拍了拍肖中天的翘臀,笑着说道。
“没错,我们有这么多专业人士的支持,实力想不提升都难,我热身也结束了,我要去虚拟格斗室继续训练了。”
“我听东哥说,里面还有一位有着超强能力和知识的白衣老爷爷,我今天可得见识见识。”
段坤站起身,揉了揉酸软的肩膀,然后便往虚拟格斗室的方向走去。
虚拟格斗室,原本只属于他们光影铠甲召唤人。
现在铠甲统一整合后,
不止他们光影铠甲召唤人可以去训练,剩下的铠甲召唤人也可以去提升,甚至连工作人员都可以进入训练。
唯一不同的是,只有他们光影铠甲的召唤人进去训练,才可以看见一位神秘无比的白衣老者。
仿佛那位白衣老者,只有拥有光影村血脉的人才能看得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