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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让你上吊,没让你重建大明

作者:火之虎vvvv | 分类:历史 | 字数:334.1万

第308章 全城围观,牢笼闹市中

书名:大明:让你上吊,没让你重建大明 作者:火之虎vvvv 字数:2342 更新时间:2024-11-16 16:10:39

“老臣晚上熬夜订一份方案,明日呈给陛下过目。”

陈奇瑜急忙表态道。

朱由检点点头:

“陈卿啊,时不待我啊!”

朱由检看向了北方。

他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手段,终于给大明赢得了喘息的机会。

更是不惜扶持李自成,坐看江南自立,来为他换取尽可能多的时间。

时间、空间……

在自己不惜血本的努力下——

成功的争取到了数月时间;

成功地争取到了一省的空间……

朱由检明白:

留给大明安逸发展的时间,即将过去……

按照时间来计算,原本历史上的这一刻,北方应该是大战落定,李自成要逃离京师了。

只是,不知道这个时空有了自己的干预,最终的走向会是什么……

……

光化城与老河口集镇之间,有一片空地。

军卒们忙碌着,将一根根圆木打入地下,铸造了一个坚固的栅栏牢笼。

每两根圆木之间,都有一扎宽的缝隙。

如此设计,既不能让犯人逃离牢笼,又能让外面的观众,看清楚里面发生了什么。

然后,一个被穿了琵琶骨的男子,被投入了大牢内。

有好奇的百姓询问,被告知是陛下明日要在此地公审黄澍。

九天前,黄澍在望江楼害死四个女子的事情,早已传遍了周围,甚至就连南阳那边,都有士人上了书,希望朝廷严惩此人。

当百姓们得知明天就要审问黄澍时,光化一带的百姓,顿时沸腾了。

不得不说,黄澍这个一省高官,竟然为了自己的私欲,害死了四个少女,造成的民怨实在太大。

一时间,四名少女的家眷,扶老携幼的前来栅栏处,怒骂不已。

四条人命啊!

纵然朱由检下了严令,给两个受伤的女子最好的治疗……

然而……

浑身骨骼尽断的她们,只挺了两天时间。

四条人命!

就因为黄澍这个一省巡查御史的贪欲……

被他亲手除掉的参与者,更是多达十余人!

其中,更有一个二线总兵卜从善,也死在了黄澍手上。

……

此地正在城外,皇帝又取消了作为行营所在——光化县城的宵禁。

因此,纵然已经深夜,然而百姓们还是围在周围,不愿离去。

若不是军卒们不停地劝说,明天陛下就会公审,丁然不会让贼子逃脱。

这些愤怒的百姓,早就冲上去,将黄澍打死了!

在骂声盈天的沸腾声中,一行马车,在军卒的带领下,缓缓朝着囚笼所在而去。

高文采身穿飞鱼服,腰挎绣春刀。

他手持刀柄,身子挺直,站在牢笼前,眼见马车即将出了老河口北城恩湛门,离这里只有两里了。

他轻笑一声,对值守的狱卒道:

“打开门。”

狱卒掏出钥匙打开牢门,高文采信步走了进去。

“兀那走狗,你不得好死!”

黄澍手脚早已被卸掉,宛若一滩烂泥的躺在地上,见到高文才进来,还犹自在喝骂。

高文采呵呵一笑,弹了弹身上崭新的飞鱼服,嗤笑道:

“某锦衣卫千户,陛下身边鹰犬走狗,是为皇帝爪牙也,本官身受君命,所行皆为皇命,却不知这不得好死从何说起?”

高文采蹲下身子,蹲在黄澍脑袋边,伸手掏出了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红丸。

高文采此举,浑然不避围观众人的视线。

他笑容恹恹:“本官是天子亲卫,生是皇帝的鹰爪,死是皇帝的家奴。

陛下要我三更死,本官绝不拖延到五更,此乃天子近卫之责也!

某却不知,这不得好死究竟是什么意思?”

高文采嘴角噙着冷笑:

“陛下要我生,我为陛下效力,为大明效力。

陛下要我死,我也是遵从君命。

生,我为大明忠诚,死我为陛下忠诚!

我的生死都为大明,都为陛下。

却敢问黄都爷,我这不得好死从何而来呢?”

高文采笑的很开心。

生死都交给皇帝,都交给大明,又哪来的不得好死呢?

评判不得好死的标准是什么?

作为鹰犬,唯有遵从皇帝指挥这一条路。

既然这是唯一的标准,皇帝都要他死了,那还算得上是不得好死吗?

黄澍哑言。

他想了想,却始终找不到词汇辩驳高文才。

黄澍不说话,高文采却不放过他:

“倒是敢问黄都爷,汝等御史,本为巡查、监察之责,自该以大明律令、以皇帝亲命为准则,纠察天下不法事,替天子纠察吏治,替国家监察不法,自身也该以法律、以君命为准则。”

“呵呵!”

高文采笑的有些阴冷:

“黄都爷却知法犯法、执法枉法,这难道就是黄巡按嘴里的能得好死?”

监狱外。

自从百姓们见到高文采进了牢笼之后,就纷纷安静了下来。

此时,高文采的一番言语,虽然音量不高,然而,围在监狱周围的大部分群众,都听得清楚。

眼见高文采一席话,说的黄澍哑口无言,有人大声叫好:

“锦衣卫老爷说的好!”

“千户老爷怼死他!”

……

为了更多的拉拢人心,在朱由检的授意下,黄澍切断了所有的证据,将他摘了出去的事情,早已人尽皆知了。

朱由检明白一个道理: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为什么会有流言蜚语?

说白了,还是朝廷自身的原因。

你自己都藏着掖着,什么事都不让百姓知道,怎么能阻止百姓胡思乱想呢?

早在春秋时期,在赵氏赵鞅“铸刑鼎”明文法律的30年之前,宋国子产就“铸刑书”,将法律明文铸造在大鼎上,公布给国人看。

这就是明文法的由来。

那以前呢?

以前叫做“以礼治国”,什么意思呢?

律法书于竹简,藏之高楼。

犯不犯法,士大夫说了算。

反正法律条文不公布,你小百姓就战战兢兢的活着吧,事事小心。

你稍微有了不慎,士大夫就能治你得罪!

所以当时法家是怎么说的呢——“明文法之前,列国无不以恐怖法治国。”

因为你法律不透明么,小百姓又看不到,谁知道法律是什么?

不是恐怖法是什么?

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假设——士大夫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那将视角反过来,从百姓身上,移到以贵族为视角:

士大夫就会说——你将法律公之于众,小百姓知道了如何守法,还会怕我们吗?我们的统治权不是受到了威胁?

(这个也是孔子反对赵鞅铸刑鼎的原因。

这也是我不喜欢孔子一部分思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