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魔
作者:神迹火 | 分类:仙侠 | 字数:15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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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物归原主
“吼什么!你的工钱在掌柜那,他想见你”,主管吼道。
王云悻悻来到楼上,整理好表情,轻敲办公室。
“进来”,浑厚的中年男声传出。
推门而进,宽敞的房间里蕴含淡淡香味,吕掌柜坐在大气的办公桌前,旁边的几张椅子还坐着一个美丽少女、英俊少男、中年书生。
少女正是吕雪,另外两人均不认识。
谨慎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掌柜,我的工钱......”
不待说完,吕雪就已递来一袋钱币,王云接过,这重量明显是自己应得工钱的数倍。
吕掌柜解释道:“多的算奖金,拿去买几件新衣。虽然派给你的都是脏活苦活,但年轻人,还是应该注重一下仪容仪表”。
王云收好钱币:“多谢掌柜,我先出去了”。
“等等”,吕雪叫住。
王云停下。
吕掌柜道:“你在我这里做了三个月,工作也还努力认真。雪儿这几天跟我谈了你的事,你还年轻,你的未来确实不应该就这样荒废下去,所以我想给你介绍一位老师”。
吕雪介绍中年书生道:“这是省阁的祈老师,主要教授礼、法知识;这位是祈老师的门生,也是我的学长,杨书远。你愿意的话,可以跟随祈老师学习,今后课业有成,还可以参加帝国的文考”。
“......”,王云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祈月玮见他呆在那,笑道:“你曾经读过几年书?主要修哪些课业?”
“在老家读过六年书,主要学识字还有历史”。
祈月玮点头:“历史也行,礼、法知识大多来源于对历史的总结,彼此有共通之处”。
吕掌柜见老祈认可此人了,笑催道:“王云,还不快给老师敬茶”。
王云沉吟两秒,轻叹一口气:“多谢你们的好意,但我对读书实在没有兴趣。我打算回老家,跟父亲好好学手艺”。
众人微愣。
“你爹是做什么的?”
“木工”。
受到拒绝,祈月玮没有生气,微笑称赞道:“木工是一门好手艺,学好了也能赚钱养家”。
吕掌柜听出老祈的拒绝之意,便笑道:“王云,你先出去吧,待会吃了饭,我叫雪儿送送你”。
离开房间。
两个时辰后,吃完丰盛的午饭。
王云打包好行李,背负身上;吕雪竟然真的不嫌他丑陋与卑微,亲自相送。
在外闯荡三年,经历过拜山访宗失败、盘缠用光露宿街头、受过赵管事、坏顾客欺负打骂......
对于“世态炎凉”这个词,王云已有深刻体会。
许多人仅瞧见自己的衣装与相貌都要避而远之,然而这个姑娘却似乎不觉得与自己走在一起很掉价。路人惊讶的目光,指指点点的小动作,她似乎都不在意。
长街上人来人往,灯笼高挂、彩带飘舞,十分热闹喜庆。
王云感慨道:“我其实还算好运,这几年总归结识到一些不错的朋友”。
吕雪道:“只要你人品没问题,我就愿意和你交朋友,也愿意帮你”。
自己前段时间骂天骂地骂社会,人品还没有问题?
王云轻叹:“你太高看我了”。
一言一语闲聊,途经公园广场。
“吼吼吼......”广场里人头攒动,传来阵阵拍手叫好声。
远远观之,那华丽的舞台上有一白衣少年正表演法术,他全身散发一圈圈五彩波纹,波纹荡漾弥散至天际,渐渐凝结成一朵朵五彩小花,落英缤纷。
又引得众人一阵喝彩。
白衣少年面含君子微笑,双手结印,轻声念叨着法诀,一圈圈灵力聚在身前,凝成一大束五彩花。他飞下舞台,将绽放光芒的花朵递给了一个美丽观众。
这两人均是吕雪的好朋友,分别为凌术以及叶颖。
吕雪问:“想不想过去认识一下?”
“我曾听说,他是我们西岭省百年难遇的天才?”
吕雪点头:“他俩都是年轻一辈的翘楚,一个是叶城主的女儿,在“席灵山”修行,一个是神侯大人的徒弟,在帝都修行”。
神侯之名,虽不及风凛响亮,但在“涯越国”境内,绝对是响当当的大人物;王云轻叹道:“我听说过神侯大人,他是一名“灵王”强者”。
正驻足遥观时,公园里的少男少女也发现了路边的吕雪,欢喜走来。
彼此相聚,某些人的目光瞪了瞪。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叶颖见王云与闺蜜走在一块,惊讶问。
吕雪疑惑道:“你们认识吗?”
王云感谢道:“认识,叶颖还曾帮我争取了一个读书名额,也是省阁里的祈月玮老师”。
吕雪惊奇看向叶颖:“你上次托我争取的名额,原来是帮他要的啊,我还以为是你师妹;然后今天祈老师从省城过来家访,我又争取了一次......”
几人皆笑,原来朋友的朋友,正是自己的新朋友;不免感到些许巧合与乐趣。
王云笑道:“我有个朋友也叫吕雪,年纪和我们相仿”。
吕雪惊道:“真的啊?”
“我之前在客船上打工,和她是搭档;她说她计划读几年书,你争取到的名额,不妨送给她”。
凌术笑道:“那我们哪天有空可要去找她玩,你到时帮忙介绍介绍”。
“好说”。
叶颖忽然想到了什么,取出揣在包里的白色纸页,笑道:“你东西掉了,还你”。
小伙伴们观看纸页上的内容,乃是四个遒劲有力的墨字:勿忘初心。
王云怔怔看着这张递回面前的纸页,道:“我其实是故意丢弃的”。
“白长老曾评价书法不错,这应该是某个前辈有意题给你的,保管好”。
“你知道什么是初心吗?”王云接过纸张。
叶颖道:“我的初心是考进大陆上的修炼圣地:玉清剑宗”。
“我的理想是当大将军,保家卫国”,凌术笑道。
“我的初心是做一名画家”,吕雪笑言,又问道:“你的呢?”
王云耸了耸肩:“早就记不起来了”。
叶颖道:“我有些时候不懂师尊给我的评语,但随着时间推移,忽然就懂了,你慢慢参悟吧,耐心一点”。
“你一定会有参透它的时候,否则别人干嘛要题给你?”凌术道。
王云不置可否,将纸页揣入口袋里。
若是曾经的那个少年,或许还有参透的可能;但现在,自己早就把某些东西抛诸脑后了,即使记起了曾经的初心,也会不屑一顾。
“我还要忙着赶车,就此分别吧,欢迎三位来我家做客”,王云抱拳。
“你家在哪?”
“东边,天元镇,天水乡”。
双方叙礼分别。
王云远行十数步,身后忽响起吕雪的惊喜尖叫:“真的啊?庆元公子真的要来我们这?不是说他不会来吗?”
“沂水城荣获了本年度“城市文明风尚奖”,全国只有十个城市获此殊荣,所以庆元的家族临时决定在我们这里巡回一场”,凌术笑道。
“真的”,消息灵通的叶颖也连连点头,笑嘻嘻道:“今年除夕晚会的时候,他会在夫子山作为神秘嘉宾献唱,是我爹告诉我的”。
吕雪可是庆元的忠实粉丝,他们三个年轻人当即朝着城市另一个方向兴奋跑了,也不知是去准备礼物还是做什么。
王云也曾听过庆元写的歌,虽然自己没对方帅、才华高、修为高、前途好,但仍然觉得对方的真实水准配不上响亮的名声。
可为什么不论男女老少,大家都那么喜欢他?
王云想了许久,忆起一句老话:不惹人妒是庸才。
暗暗叹息,也许,是自己嫉妒吧;自己的内心,确实很羡慕这些优秀且精彩的同龄人。
路旁的商店不仅售卖大红灯笼、对联鞭炮,也售卖各种字画及肖像灵图;“庆元小哥”的靓照足可卖出五百金币的高价,相当于自己半个月的薪水。
王云拾取一张,粗略欣赏,低声自语:“还是书本上的“风前辈”更帅”。
店家听见这声碎语,笑吟吟道:“客人好品味,“风前辈”是外国人,乃百年前的正道先贤,逝世已久;相比这些年轻人的画像,销路并不好,很少听到称赞的了”。
“也许我曾经是他粉丝的缘故吧”。
店家于库箱里取出一沓风凛的肖像,推销笑道:“何不买一套,拿回家时刻瞻仰,贴在门上还可以避邪”。
“多少钱?”
“一枚蓝玉”,店家宰道。
5000金币等于一枚蓝玉,金币等于一枚红玉。
王云已非三年前初涉世事的青涩少年,转身便走,任凭对方连忙压价,也不回头。
抵达车站,年关时节,归乡的游子很多。
要回“天水乡”,须买票乘车到“天元镇”,然后步行六十里山路,方能抵达家院。
好不容易挤到售票窗口前,急切询问后,才知晓最快的车票也排到十天后了。
一票难求,这是春节前的常态。
渐至深夜,城市即将“霄禁”,闲逛灯市的行人纷纷散去。
王云无处安歇,买了件御寒大衣穿在身上,提着一大袋干粮跟着部分人群走出城,朝着家乡的方向赶路。
凭他的脚力,一天赶六十里,仅需十五天就能回到家乡,既锻炼身体,还能省下不少车费;三年前来“沂水城”也是翻山越岭走来的。
巍巍门下,王云看着这座曾怀揣梦想闯荡三年的城市,自己终究以失败收场,并没有哪个宗派愿意收纳自己。
空手而来,空手而去。
“再见了,沂水,你真是我的伤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