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朝赚大钱
作者:何物阿花 | 分类: | 字数:21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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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挂羊头卖狗肉
陈大人,你真的准备将翠云书寓的事公之于众?”就好像是牙疼似的,胡富贵用力的捂着腮帮子,下意识的倒抽了一口凉气:“你可能还不知道吧,那翠云书寓是刑部王大人家的公子开办的。”
“再者说了,翠云书寓挂羊头卖狗肉这种事情,大半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就没有必要刊在《同文报》上了吧?”
翠云书寓,一个很斯文很高雅的名字,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个书店。
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所谓的翠云书寓,其实就京城里头一家很高档的烟花场所,说的更加直白一点根本就是青楼。
京城里的青楼数不胜数,是很多男人都喜欢去的寻欢作乐之地。但只要稍微上点档次的青楼,都不会堂而皇之的宣称自己是风尘之地,那显得太低级也太没有格调了。
往往会冠之以“书寓”、“绣馆”之类的名头,不仅更好听一些,而且服务更上档次,随随便便请当红的姑娘唱个曲儿,就要花费很多白花花的银子。
风流才子,纨绔阔少,就是“书寓”“绣馆”的常客。除此之外,就是大量的朝廷官员。
按照朝廷法度,官员是不允许进入风月场所的,虽然这一条早就形同虚设,谁也不会当真,但法度就是法度,还是需要避讳一些的。
所以,数不清的“书寓”、“绣馆”就应运而生,看起来好像是在做正经的生意,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就比如说这个“翠云书寓”吧,本就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烟花娱乐场所,这早就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了,不仅那些达官贵人趋之若鹜,连京城的市井小民都很知道那地方根本就不卖书……
若仅仅只是如此,那也就算了,毕竟这样的“书寓”、“绣馆”也不是只有一家,早已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无论是官员还是小民,全都已经习惯了。
真正让陈长生下定决心介入此事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眼前的这位《同文报》主笔,而是来自于同文报的“首席大记者”——沈蓉儿。
这段时间,沈蓉儿曾经去了河南,准备给惨死的老舅公收殓遗骨,但却没有能够如愿。
她根本就没有找到老舅公的遗骨,只能在老舅公死去的地方堆砌了一个坟头,烧了些纸钱就算是祭祀过了老舅公的在天之灵。
彼时彼刻的灾区,朝廷正在下大力气赈济灾民,终于把那些灾民安抚了下来。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可不仅仅只是处置几个主管的京官那么简单,那些个地方上的贪官污吏也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朱棣根就不是什么宽和仁厚的君主,地方上又闹出这种事情,“龙颜震怒”之下必然要使用酷烈的“霹雳手段”:仅仅只是七品以上的地方官员,就被钦差大臣“就地正法”了十几个,还有各州各县各司各衙的贪官污吏,总计四十多人,已经押送到了京城,在三法司审理定罪之后,该罢官的罢官该流放的流放……
想当初,朱棣刚刚登上皇位的时候,斩杀了多少建文旧臣?连“诛十族”这种旷古未有的惨烈株连都弄了出来,又怎么可能会确确实实的放过那些贪官污吏的家眷?
“罪员之家眷,男子发于功者为奴,女子充入教坊司堕入贱籍……”
株连家属,本就是王朝时代常见的刑罚,而教坊司是什么地方大家全都心中有数。
充入教坊司的女子,就是沦为“贱籍”,非常非常的悲惨,但这更多就是一种政治上的羞辱。
但是,偷偷摸摸的把教坊司的“贱女”弄到翠云书寓里头,沦为某些人的赚钱工具,那是就另外一回事了。
沈蓉儿亲眼看到一些本应该进入教坊司的女子,被弄进了“翠云书寓”,于是就把这个事情记录下来,交给了《同文报》的主笔胡富贵。
但胡富贵却不敢把这个消息刊发在报纸上,就是因为那“翠云书寓”很有背景,据说是刑部王大人家的公子开办的……
刑部大人家的公子啊,胡富贵可不敢招惹。
胡富贵小心翼翼的提醒了一句:“那王大人比你的官职还高……”
“高就高呗。”陈长生完全就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我才懒得理会他的官职有多高,只要把这个消息刊出来,我就不信他能全身而退。”
“这不合适吧?”胡富贵依旧是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不管怎么说,陈大人你都是官场中人,如此明目张胆的得罪同僚,只怕是不好吧?”
“我自己都不怕得罪同僚,你怕什么?”陈长生用非常值得玩味的眼神看了看胡富贵:“你不是总以文人自居吗?怎么遇到这种事情就连一点点文人的骨气都没有了呢?”
“我……我本就是烂命一条,有什么好怕的?”也不知是不是陈长生的“激将法”发挥了作用,胡富贵竟然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大喊大叫起来:“我辈饱读诗书,久受圣人教诲,一身傲骨,从不屈从于权贵……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
“什么生啊死呀的,没你说的那么严重。”陈长生哈哈大笑着说道:“再者说了,《同文报》上总是弄些男女之事花边新闻,或者是耸人听闻的奇谈怪论,终究是上不了台面,总要有点真真正正的东西才行……”
想当初了,为了吸引眼球,为了得到“关注度”,同文报总是发表一些荒诞离奇的奇谈怪论,唯一一次能拿得出是成绩就是“报导灾区真实状状”。
现如今,朝廷正在做着救灾事宜,很多人都说这是《同文报》的功劳,还说《同文报》愿意为千里之外的灾民发声,还算是有点良心。
干脆就趁热打铁,再弄一个大新闻出来,趁机重塑一下《同文报》在公众心目当中的“形象”。
若是在二十一世纪,身为三流小报的“主笔”,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挖大新闻,但胡富贵显然还没有这样的觉悟,也没有看到媒体的力量,所以显得胆小怕事畏首畏尾。
反而是作为《同文报》“首席大记者”的沈蓉儿,虽是一介女流之辈,却最是“胆大包天”,不仅记录了“翠云书寓”之事,还不惜甘冒奇险,亲自深入到翠云书寓,去寻找第一手的证据。
“陈大人啊,不是我胆小怕事,只是那翠云书寓背景强大,万一大蛇不死必然反受其害。”刚刚发表了一番“豪言壮语”之后,胡富贵就又“怂”了:“要不,你再好好想想?”
“这有啥好想的?”
“至少也得掌握了一击致命的证据,才好动手吧?”
胡富贵的话音刚落,沈蓉儿就来了。
作为《同文报》的首席大记者,沈蓉儿绝对比胡富贵这个主笔要称职的多,她甚至特意乔装改变混进了翠云书寓,并且拿到了至关重要的证据。
“陈大人,这是我掌握的情况。”
沈蓉儿从裤管里掏出一张揉搓的皱巴巴的纸团儿,小心翼翼的展开了,上面全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这两天以来,我混进书寓里头,打听到了不少消息……”
纸团上罗列着很多个人的名字:“上面的这七个人,原本是应该进入教坊司的,却被卖到了翠云书寓。她们的名字、籍贯、身犯何罪,又是怎么从教坊司到了翠云书寓,全都写的清清楚楚。”
“下面的这些人,全都是时常到翠云书寓寻欢作乐的官员,名字、官职、品阶什么的全都让我记录了下来。”
“好,”陈长生重重的拍着沈蓉儿的肩膀,大声的喊了一个“好”字:“蓉儿姑娘亲自深入翠云书寓,实地取证,果然不愧记录者的身份,如此魄力和勇气让须眉男儿为之汗颜。”
“陈大人啊,你管夸我有什么用?能不能来点实惠的?”
“你想要什么?”
“能不能帮我找个住处啊?要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再次住到你家里去了呢。”
“没有问题,回头我让小慧儿帮你买个宅院。”
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纸团,竟然能换来一座宅院!
如此丰厚的赏赐,立刻就让身为主笔的胡富贵动心了,就好像个正义感爆棚的勇士一般,胡富贵把瘦弱的胸脯子拍的邦邦作响,说的义正辞严:“人名、官职、时间、地点全都有了,此刊一出,必然群情汹汹舆论滔滔,我胡富贵乃是堂堂正正的圣人门徒,怎能让宵小之辈横行不法?立刻就把蓉儿姑娘辛苦得到的文字公之于世,让京城百姓看一看那些贪官污吏的真实嘴脸,免得他们继续做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欺世盗名……”
虽然胡富贵说的正气凛然,但更多还是那座宅院起了作用。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既然陈长生陈大人出手这么大方,他也就不再那么畏首畏尾了,做出了一副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的豪迈模样!
“这才对嘛。”陈长生哈哈大笑着说道:“作为《同文报》的主笔,就应有铁肩担道义的雄壮之气,管他什么王大人李大人,就应该秉笔直书公之于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