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开始,求法诸天
作者:码字手痛 | 分类:其他 | 字数:21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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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九菊一派的谋划(4000)
深水埗警局。
这里以前是日占集中营,其中屠杀了不知道多少无辜军民。
而后霓虹战败,集中营的日寇同样被歼灭于此。
港都政府在这里修建了警局,就是想要镇压其中永世不能投胎的日寇厉鬼。
如果说林荫道10号是凶宅,那么这里就是真正的无间地狱。
临近中元节。
警员金麦基按照署长的指示,去风水一条街准备买些纸人纸钱。
刚出警局的大门,就看到一个穿着黄衣的胖和尚盘腿坐在警局门口念经。
金麦基忍不住吐槽,“靠,我们这种买不起房的穷鬼你也来化缘,有没有搞错?”
不过从小的习惯还是让他走上前,从包里掏出10元港币,递给和尚,指了指身后的警署说道。
“大师,深水埗是出了名的没有油水,您要化缘去中环,或者太平山,保管您今天收获满满。”
明智和尚睁开眼睛,笑眯眯地说道,“施主,我是来找人的。”
“找人?”金麦基好奇地问道,“你找谁?”
“林默生。”
“湾仔枪神?”
“对。”
金麦基当然听过林默生的名号,“那你应该去湾仔警署找他啊,这里是深水埗警署。”
他指了指身后的门牌号,怀疑这和尚有点老年痴呆。
明智和尚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自然知道要去湾仔警署,不过今日下山之时,师叔祖了空和尚让他来深水埗找林默生。
师叔祖的法力神通他自然信服,不然佛门祖庭也不会让师叔祖镇守五方五佛之一的天坛大佛和佛祖舍利了。
只不过正是因为镇守的任务重要,所以了空和尚是一刻都不能够离开宝莲寺。
明智和尚想了想,自己或许应该去湾仔警署看看,万一师叔祖老年痴呆了呢。
想清楚之后,明智和尚站起身,拿起那10元纸币,这钱刚好够他坐公车。
不过既然结了善因,那么自然就有善果,明智和尚认真地提醒道,“阿ir伱近日有血光之灾,当小心红衣女子。”
金麦基眉头一皱,不耐烦地说道,“不是吧,我这种穷鬼你真的要下手?”
这种江湖术语他听得多了。
港都十个风水先生,九个都是这种开场白。
明智和尚无奈地摇了摇头,大步离去,高唱道,
“非是和尚不渡世人,而是世人不渡自己。”
······
金麦基开着警车,哼着小曲,前往风水一条街的时候。
路上,一阵风沙卷起,一时间天地灰蒙蒙的,金麦基赶紧减速慢行,打开应急灯。
说来奇怪,这阵风沙来得突兀,去得也突兀。
等风沙消散,金麦基刚好看到路口有一间纸扎店,他顺势就停下车。
“阿ir,来买纸钱啊。”
一位样貌俊美的年轻人走出来,恭敬地说道。
金麦基点了点头,“你的纸钱怎么卖?”
年轻人笑眯眯地说道,“绝对童叟无欺,今天小店开业大酬宾,阿ir你如果买纸钱,还送两个纸人。”
说罢,他拉过两个纸人。
金麦基看了一眼,这两个纸人栩栩如生,穿红戴绿,眉眼低顺,“老板,你纸人做得这么精细,就不怕亏钱?”
年轻人认真地说道,“做生意嘛,自然是有亏有赚。”
金麦基点了点头,这老板会做生意,“给我来五刀纸钱,再来四个纸人。”
“好勒。”
······
港都西郊,一栋占地不小的别墅伫立。
庄园大门紧闭,两根巨大的石柱耸立,形成阴影,几乎要遮挡射进庄园的阳光。
别墅内寒气逼人,光线阴暗,内里的装潢是霓虹风格。
主客厅的地板榻榻米上,坐着一位样貌极其妖冶的女子,一手拿着一支盛开的菊花,一手逗弄着白猫。
美智子当然知道这栋别墅很有可能被查到,就算林默生和风老四不找过来,她也不会放过他们!
想到死去的兵门卫,美智子眼中凶厉和哀伤一闪而逝。
他们九菊一派在霓虹也算是名门望族。
她这位道术高人被师门派来港都,可不仅仅只是为了卖几斤违禁药物。
就卖违禁药品赚的那点钱,还不够她随意给霓虹公司做几场法事来得容易。
这年头,做什么不比卖那点违禁药品赚钱,也就最没本事的古惑仔才这么干。
不过对方那位道术高人确实厉害。
上次交手之后,美智子已经对风老四的实力有了大概的了解。
这两天她也不是什么事情都没干,而是准备了杀招。
这次引君入瓮,势必要拿下风老四和林默生,替兵门卫报仇!
突然,屏风后光影一闪,出现一位俊美妖冶的男子,他穿着白色的狩服,肤色竟然比美智子还要白皙几分。
正是刚刚卖给金麦基纸人的风水店主。
美智子赶忙低头,“师兄。”
加贺冷声道,“你真是废物,这次救三宅大佐事关我九菊一派和三宅家的合作,你居然还要我来收尾!”
第93章 九菊一派的谋划(4000)
美智子捏紧手掌,她之所以和花凤交易,就是想要利用社团地头蛇的优势。
神不知,鬼不觉的救出被镇压的三宅大佐,可惜还没有开始就被林默生破坏了。
而她也自认为没有实力能够拿下风老四,于是赶忙向门派内请求支援。
加贺贪婪地看了一眼美智子曼妙的身子,也没有真正发火,“听说你养的那个小情人死了?”
美智子指甲抓进肉里,带着愤怒的眼光看向加贺,“只要师兄帮我报仇,美智子愿意予取予求。”
加贺哈哈一笑,随后认真地问道,“对了,你说有道术高人出手,他实力如何,知道我们的目的不?”
美智子认真地回答道,“上次我和他交手,他比我略胜一筹。
当然这不是在使用最后搏命手段的前提下,他们中土道术,都不擅长以死相搏。”
“至于我们的计划,他不可能知道,因为我根本没有来得及实施。”
美智子实话实说道,她遇到没有法器符箓的风老四确实是近乎五五开。
但他们九菊一派有秘法可以短时间内大幅度提升实力。
不过那样的话,就会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所以不到最后关头是不会用的。
这次为了稳妥起见,她还从国内请来了实力比自己更强的师兄加贺。
自己两人联手,应该能够稳操胜券!
这波稳了!
阴阳师加贺点了点头,“刚好我的法器缺一道实力强大的修道人魂魄。”
······
几天的时间,风老四虽然传授给了林默生【黄庭身神观想法】,但其中密语繁复,修行之中禁忌繁多。
需要读的道经典籍也颇多,这些都不是开挂可以解决的。
所以即使以林默生的聪慧和体质,暂时也没有办法入门。
没有入门,自然他的天赋就用不上。
不过修行之中,他倒是发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事情。
那就是自己以心窍内珍贵的武道精血孕养先天一炁的时候,可以加速先天一炁的孕养过程。
林默生自然问过师父风老四。
风老四地回答也很直接,自从绝地天通之后,天地灵机日益断绝。
基本上名门大派在修行之初,都会让弟子修行武道,除了有一个不错的身体之外,就是利用武道精血加速修行。
当然这有利有弊。
利的一点自然是可以快速孕养先天一炁。
不过弊的一点,就是武道精血供养先天一炁,武道修为就会停滞下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当然修道之人也不在乎自己的武道强弱。
毕竟都能够修仙了,谁还苦哈哈地练武啊。
林默生在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
以师父的天资,捉了心猿,擒了意马,却没有抱丹化境,应该就是以自己的武道精血供养先天一炁。
不过对自己来说,这点却不成为问题。
只要善功足够,自己的武道精血,就是无穷无尽的。
现在林默生武道上的瓶颈还是如何擒住意马,经过上次和甘子泰一战,他已经有所领悟。
但短短十来天,再加上修道之事的耽误,他也没能真正擒住意马。
怪不得当初刘展华说三者同修者,绝大多数都碌碌无为。
人的精力真的是有极限的。
修行张弛有度,这一段时间静心修行下来,林默生感觉自己身上的暗伤确实都差不多好了。
当然这也要对亏师父风老四用各种秘方调养。
午后,阳光明媚。
林默生想起好久都没有陪女友叶孤红了,刚好师父风老四要认真画几张蓝符,准备大战。
斯蒂芬周的撒尿牛丸店开得有声有色,还给自己送了张请柬。
食神请客,自己就算为了以后饭碗着想,高低也得去给这位真正的灶君捧捧场子。
食神,也叫灶君。
全称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
在天庭开府建衙,为一方诸侯。
你家可以不供关公,但每到逢年过节,一定会祭一祭灶君。
由此可见,这位神只的强悍了。
掌管人间无数黎民烟火,即使是厨子,也不可小觑。
而正是知道灶君的强悍,林默生更加好奇,灶君是为什么被贬下来历劫,又为什么是观音来接引。
这其中似乎有了不得的秘密啊。
史蒂芬周的撒尿牛丸店开在西九龙的小巷子中。
这里人烟气十足,喧闹声此起彼伏,高高低低的门派连接成线,如同游动的五彩鳝鱼,在油烟墨色的市井泥潭中显现出别样的生机。
叶孤红兴奋地拉着林默生的手,目瞪口呆地看着门口排队的长龙。
更让她震惊的是那巨大的横幅。
横幅之上,林默生身穿警服,露出雪白的牙齿,不过手中的枪械换成了一颗滴溜溜的牛肉丸。
下方配上大幅红色字体。
劲爆!
撒尿牛丸,让你变得和湾仔枪神一样龙精虎猛,一夜干十个!
林默生满头黑线,自己上次确实想着顺手拉一把,所以在报道上带了一下史蒂芬周的撒尿牛丸,没想到对方打蛇上棍。
他一脸晦气地走上去,就看到正在收拾推车的史蒂芬周,捏着他的衣领直接提了起来。
就算你是灶君,今天我高低也得打你一顿。
看到林默生将史蒂芬周提了起来,旁边正在锤牛肉丸的火鸡立马站了起来,龅牙吐了口唾沫,“干什么?!”
周围的小弟也围了上来,“找茬?”
史蒂芬周看清楚将自己提起来的人,立马拦住周围的小弟。
看玩笑,虽然火鸡他们很能打,但估计不够这杀神两刀砍的。
他一把拉住林默生的右手,“林ir啊,幸会幸会。”
“多亏了林ir的提点,我的小店才能够开张。”
林默生怒极而笑,“你还知道我提点你啊。”
他指了指巨大的横幅,“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
史蒂芬周突然大声问道,“难道林ir最近因为没吃我的撒尿牛丸,身子虚了,一夜不能干翻十个歹徒?”
史蒂芬周的声音很大,瞬间压过了周围的嘈杂声。
本来排队吃牛丸的顾客们停止了窃窃私语,用诡异地目光看向林默生。
一时间雅雀无声。
你,史蒂芬周,有种!
林默生笑着放下了史蒂芬周,右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左手暗中捏在椅子上,吱呀作响。
然后对周围的顾客说道,“大家放心,有我林默生在,一定不会让歹徒逍遥法外。”
史蒂芬周熟络地搂着林默生的肩膀,“大家看,林ir正是吃了我的撒尿牛丸才如此龙精虎猛!”
他指了指旁边的椅子靠背,金属的靠背已经被林默生捏得有些变形了。
周围的人纷纷惊呼一声。
史蒂芬周更是大笑着说道,“撒尿牛丸,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你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我要两碗!”
“我要五碗!”
“走开,我今晚要干一百个!给我来十碗!”
人群汹涌如潮水,将林默生和史蒂芬周都挤到了一边。
这个时候史蒂芬周才低声讨好地说道,“林ir,混口饭吃嘛。”
林默生喘了一口气粗气,因为这件事,他还真不好拿灶君转世怎么样。
于是恶狠狠地说道,“加上上次,你欠我两个人情!”
史蒂芬周微微一愣,他不明白林默生找自己这个小人物讨要人情干嘛。
不过能够用便宜的人情换林默生的代言,他还是愿意的,于是点头道,“好。”
算是暂时扯平之后,林默生好奇地看向史蒂芬周整理的小推车问道,“你的店生意这么好,你还推出去卖啊?”
史蒂芬周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就算生意好,也只是一地的食客。”
“上次有林ir的提点,我突然发现自己对港都的‘食’没有真正了解过,于是夜晚推车出去,一方面推广一下撒尿牛丸,给没有排队到的顾客们一个惊喜,一方面吃吃其它的饮食,找找自己的缺点。”
“这些天,我也领悟到了一件事。”
“啥事?”
“吃东西,无论高低贵贱,都不能够脱离大众,不能脱离一地饮食习惯。”
林默生认真地看了斯蒂芬周一眼,“看来你真的会成为一个好厨子,不过想要成为食神,你还差一截。”
史蒂芬周好奇地问道,“差一截?”
他冥冥中有预感,林默生接下来说的话很重要。
林默生咧嘴笑道,“对啊,你的菜连光都不会发,算什么食神料理?”
发光?
斯蒂芬周一脸问号。
菜怎么可能发光呢?
难道加点荧光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