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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异客

作者:黒时 | 分类:玄幻 | 字数:140.2万

第七章 捡个铠甲带回家

书名:迷雾异客 作者:黒时 字数:4053 更新时间:2024-11-16 17:35:46

太阳初升,阳光逐渐洒进高草地之中,将原本碧绿色的整片高草地染成一片金黄色。

而在高草地之中,蹲着可孚喇和哈普,仔细地研究面前的黑色铠甲。

就在刚才,可孚喇踩到这具铠甲的膝盖部位,一个踉跄跌倒在地,让哈普以为他受到了攻击。

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以为这是一块石头,但是将整片的高草搬开之后,看到的却是一副完整的黑色铠甲。

可孚喇去年远远地见过福索公国派来的骑士,相比于面前这具铠甲,那些骑士的铠甲只是一层淡淡的秘银铺在表面,看起来也没有面前这具铠甲威风——当然,不排除两米多的铠甲让一米八的身高都显得娇小了不少的缘故。

相比之下,哈普对于这副铠甲的认知则更加全面:手肘,胳膊,膝盖……所有关节连接处都有冗余的未知金属制成的薄片尖角,看起来颇有些狰狞的意味;铠甲整体都是不知名的黑色金属制造,看样子像是只有公国大公才能使用的合金制造而成;铠甲的硬度极其恐怖,他尝试了一下自己全力想要撇弯其中的一根连接处的丝线,但是哪怕全力施为似乎都没办法做到;铠甲的重量很高,几乎需要自己全力才能勉强抬起来。

几乎是瞬间的接触,哈普就能感觉到仅仅是穿上这身铠甲,就足够成为一个完全的搏斗怪物!关节处的薄片尖角几乎是完全的锐器杀伤,仅仅只是铠甲的重量就足够自己全力才能勉强抬起,哪怕是四转面对这副铠甲恐怕也只能勉强支撑起来;防御能力自己完全没办法感受出来,但是仅仅是那根丝线的坚硬程度来对比,恐怕只有王国那位长光子爵才有击碎这具铠甲的可能。

沉睡之中的齐征当然不知道哈普的结论,否则就会对哈普的一切推论全部表示扯淡。

首先那些丝线本身就是沉金压缩出来的,单考虑密度就不是三转能够掰弯的,更何况里边还附加了愚龟褪壳粉末,巨灵的防御祝福,羽的微型阵法。

至于那些尖刺纯粹是意外,那些尖刺原本都是冗余出来的金属,只不过齐征觉得改造成这样看起来更帅,压缩成薄片则是为了不影响行动——行动过程中不至于直接给这些玩意崩出来。

虽然这玩意只有三千多吨,但主要原因是这副铠甲的构成里边一半是沉金,另一半是云钢,云钢更是海域古殿建立初期就成矿脉,算到现在几乎可以算百万年矿物的玩意,这个玩意虽然密度很高,但是重量却是负的。齐征还没学会压重心的时候,自己想飞纯靠这玩意的反重力飞,垂直上升加速度能达到每秒加速一公里!就这跟沉金对冲才把重量压下来。里面的沉金都是数十万年份的玩意,用量更是跟齐征早期敲碎的古殿大门差不多,十转是能搬得动,但是要想给齐征亲手穿上那根本不现实(虽然最后还是齐征自己躲起来穿的没让魅上手)。两者对冲之下,还剩下三千多吨的重量。

而甭管那个长光子爵到底多强,齐征最少是可以保证没进奇迹之路的九转都别想在这身铠甲上留下印子。罗拉尔作为奇迹之路的十转上,一拳打完被齐征接下来之后,护腕也只是微微变形而已。长光子爵一个五转,还想碰瓷罗拉尔?

“不过,哈普大叔,这铠甲应该从什么地方打开啊?”

可孚喇有些好奇地敲敲铠甲,有些好奇地对哈普询问道。他只是见过别人穿着铠甲的样子,但是还真不知道铠甲应该怎么穿上去。

“额……”哈普也有点犯难,他也不知道这种全身式的铠甲应该怎么穿上,部落里唯一一副能穿的铠甲在酋长那边,只有最强的猎人可以拥有穿戴的资格。说是铠甲实际上大部分都是木头,只有胸甲是金属制的,直接用兽筋捆起来绑到背上就行。

“先别管了,看一下铠甲里边有人没有?”

哈普想了想,突然想起来如果这副铠甲有主的话应该怎么办?

这种一看就十分名贵的铠甲,如果是被谁藏在这的还不用怕,因为这种东西在福索平原如果都需要藏起来,证明藏起这身铠甲的人根本没有铠甲丢了之后找五转的暴土蝎和长光子爵要回来的底气。

但是如果里边有个人在的话他们现在的举动无异于招惹了一位不知名的强者。能够穿着这身铠甲行动的人,起码也得是个五转!

可孚喇把头埋在黑色铠甲的胸甲部位,侧头听了一会,什么声音都听不到。

“大叔,听不到心跳声啊。”可孚喇听了一会,然后抬头对着哈普说道。

“嗯……”哈普示意可孚喇休息一会,低头沉思。

他在考虑这身铠甲是否应该献给长光子爵。对于进入森林查看两只五转兽族战斗的现场,他更愿意走到这里就折返回去,这身铠甲的价值怎么看都算不上便宜,甚至可能超乎自己的想象。也就是说,如果将这身捡到的铠甲送给长光子爵,很可能换来明年子爵对部落的庇护。

但是哈普在却又觉得这身铠甲或许还有主人,一具三千多吨的铠甲不可能是风吹到福索平原的,在确定这副铠甲的主人之前,他不是很想将其作为礼物送给长光子爵。他不确定自己能否招惹得起这身铠甲的主人,在他所能了解的世界里五转的长光子爵已经是最强的存在了,但哪怕对方是个四转,想要找自己的麻烦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孚喇看着哈普的脸色变幻,年幼的他还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有多么复杂。他只知道他们捡到了一副铠甲,很大的铠甲。如果有这副铠甲傍身,部落也许就不用死那么多人;如果有这副铠甲守护,大家能在兽潮之中保全自身;如果这副铠甲早一年出现,他的父亲或许不用死。

“大叔!大叔!我们把这副铠甲弄回去吧!”想到这里,可孚喇开始嚷嚷起来。

哈普的沉吟被可孚喇打断,仔细思索一番之后,点点头表示了同意。

他们在这副铠甲的旁边已经蹲了相当一段时间了,如果铠甲的主人想要找麻烦的话,现在已经找过来了。既然这样,他完全可以将这副铠甲当做神灵的恩赐,献给长光子爵。

“可孚喇,你在这里守着,这个东西你拿着。”哈普从身后的兽皮袋子中取出四根闪着微光的箭矢,交给可孚喇。这些箭矢是哈普用自己的灵力灌注出来的武器,如果搭配上他自己的木弓,每一击都有相当于三转下全力一击的力量。

而为了蕴养这四根箭矢,就花去了他整整两年的时间。

“接下来我会回到部落,找人来帮忙把这身铠甲带回部落里。如果有野兽过来,打得过的你就用箭矢狠狠地射它们。打不过的话,你就藏起来。”

哈普可以确定,铠甲这种东西对于兽族的吸引力很低。没有凝聚人形体的兽族拥有这么一副铠甲完全等于没用,一个不能吃不能用的铠甲在兽族眼中甚至没有一头羊有吸引力。

“好的,放心去吧,哈普大叔!”

可孚喇能够听出哈普语气之中的郑重,他也知道要把这副铠甲运回部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但是以他的想象力根本没有想到,哈普没有自己把铠甲搬回去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哈普搬不动。准确来说,如果哈普用尽全力的确可以将这副铠甲挪动,但是要想走好几公里的路将铠甲带回部落,他的体力和灵力可没办法支撑这样的消耗。更何况沿途可能发生的战斗也需要体力和灵力。

就如同哈普的世界之中,最强的就是福索公国的长光子爵一样,在可孚喇的心中最强的人第一就是自己的父亲,第二就是哈普。当自己的父亲死去之后,无所不能的哈普已经成为了可孚喇内心的偶像。

哈普跟可孚喇相处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也知道这个孩子虽然平时很调皮,但是当真正需要他去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可孚喇还是会认真地对待的。否则,可孚喇也没有能力去完成自己的第一次狩猎,部落也不可能将他安排到自己身边让自己来教导他。

又叮嘱了几句话之后,哈普看着可孚喇将箭矢插到背后的兽皮袋子之后,点点头便快速离开。

可孚喇警惕地看着周围,目光不时地扫到黑色的铠甲上。不过一会的时间,他的目光就完全被黑色铠甲所吸引了。

当然,应有的警惕性可孚喇并未落下,周围都是高草的这种地方,耳朵比眼睛更好用。哪怕眼睛已经落在黑色铠甲上挪不开了,他的耳朵仍然注意着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

这是可孚喇的父亲,也就是多格斯塔部落的上一位最强的猎人陂陀喇教给可孚喇的东西。

“这么大的铠甲,也不知道什么人才能穿得下。”

可孚喇喃喃道,有些好奇地开口。

因为发育期被莫名延长的缘故,齐征的身高硬生生长到两米八才停下。而从海域之中开始,齐征最开始的翀龟褪壳铠甲就是全身甲,从头顶到脚底全部包裹完的那种。

之后的魅在制作铠甲的时候,选择的样式也是一样的方式,也因此,整副铠甲的高度甚至将将达到两米五的高度。哪怕一米八的哈普站在这副铠甲旁边,看起来也相当娇小。

不知道怎么想的,可孚喇跑到铠甲的脚边躺下,以自己的脚底和铠甲的脚底齐平,伸直了身子。两相比较之下,可孚喇只勉强达到铠甲大腿的位置。

“这可不行啊,我穿不上啊!”

然后爬起身,弯腰将哈普交给自己的箭矢用腰夹住,屁股一顿直接坐到地上:“不对,我也还要长。说不定我长大以后就能穿上了。”

“好像也不对啊,哈普大叔比我高那么多,也就才到胸口不到的位置,爸爸好像也差不多那么高。”

可孚喇嘟嘟囔囔地说着,扭头看着旁边的铠甲,有些不满:“做这么大干什么?谁能穿得上?”

一边说着,可孚喇一边将左腿放平,只留右腿支撑着,双手环抱架在右膝盖上,然后再把下巴靠在胳膊上,继续盯着面前的铠甲出神。

……

“可孚喇,你的铠甲能让我摸摸吗?”

“你就是可孚喇?福索平原最强的猎人?”

“可孚喇!可孚喇!”

“当我们看见这身铠甲的时候,请让我们欢呼。这是被大神所祝愿的孩子,这是平原的守护神,这是——可孚喇!”

身穿黑色铠甲的青年可孚喇,站在用野兽的骨架堆积成的高台之上,对着台下自己庇护的子民们招手示意。

……

“嘿嘿!”

沉迷于幻想之中的可孚喇嘿嘿地笑了起来,似乎在这个时候,才表现出一点好像孩子一样的天真。

不过也是,哪怕算上刚刚度过的初春,他也不过九岁而已。同样的年纪,哪怕是同部落的孩子也还在父母的怀抱之中玩闹,他却已经开始提起刀,拉开弓,去直面这个世界最残酷的第一面了。

毕竟,现在的他,已经没有父母了。

……

至于齐征,他才刚刚睡下两个时辰,嘴角的哈喇子还挂着,而且可孚喇和哈普为了不惊动周边的野兽,一切声响都被压低到极致,隔着头盔齐征根本听不到什么声音。

至于作为被子的高草被扯掉都没发现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别忘了铠甲里边标准的冬暖夏凉,也就是说一开始就没有高草什么事。这副铠甲里边乱七八糟的功能太多,齐征经常了这身铠甲还是个冬暖夏凉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