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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聊斋写小说

作者:蜀三郎 | 分类:悬疑 | 字数:177.7万

第九十章 小娘子,来咱们书斋不?管吃住!

书名:我在聊斋写小说 作者:蜀三郎 字数:3397 更新时间:2024-11-16 17:49:03

听到顾鸣之言,聂小倩同样也是一脸的欣慰与喜悦。

不管怎样,此番话终究也算是一个承诺。

而且她也能够理解顾鸣的心思。

假如二人现在成亲,背地里必然会有人酸溜溜说三道四,认为顾鸣攀了高枝。

虽说顾鸣经营着书斋,也赚了不少银子。

但钱多并不一定意味着有地位与声望,大不了算是个土财或商人。

唯有功名,才能普遍得到人们的认可与敬重。

秀才虽也有功名,但相对来说比较常见,属于入门级,基本上不会有太过特殊的地位。

要不然也不会常被人冠以“穷酸秀才”称呼。

举人可就不一样了,称得上是一飞冲天。

秀才所谓的见官不跪,其实只限于县一级,遇上府衙一级的官员,该跪的时候还得跪。

中了举就不一样了,哪怕犯了事上了公堂也可以不跪,而且不能对之用刑。

民间百姓见到举人,也得恭恭敬敬称一声老爷。

因此,顾鸣真要中了举之后再迎娶聂小倩,不仅不会招人说闲话,反倒还会传为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也正是基于这些缘由,顾鸣方才会说出那番话。

同时,也更加坚定了考举的决心。

就算不为别的,也得争口气。

至于做官就算了,只要有功名在身,顾鸣真不稀罕当官。

甚至他还打算以后一切理顺了,还要劝泰山大人也不要当官。

毕竟官场是非多,特权虽多,但不稳定、不安宁的因素同样也有很多。

聊了一会,刘妈和玉儿开始端着酒菜上桌。

翁婿二人喝的不亦乐乎。

要不是女儿就在一边监视着,聂鸿书恐怕又要喝个一醉方休。

……

第二天上午,杜员外夫妇俩早早来到书斋,并备了厚礼:一个首饰盒。

里面装了好几件金饰玉器,估摸着怎么也能值几百两银子。

“顾公子,区区一点心意送给聂小姐,还请不要嫌弃才好。”

这倒不是夫妇俩刻意讨好聂小倩,毕竟顾鸣不是普通书生,直接送银子显得太俗。

因此,夫妇二人商议了一番,干脆曲线送礼,挑出一些首饰送给聂小倩。

如此既显得有诚意,双方的面子上也好看。

彼此推让了一番,最终,顾鸣还是收下了对方的一片心意。

要不收的话,杜员外夫妇俩也过意不去。

等到聂小倩来到书斋,顾鸣便将首饰盒递过去,并讲了一下缘由。

双方又是一番推辞与客套……

又聊了几句,顾鸣便道:“杜员外、杜夫人,我有点事要出去,你们就在这里慢慢喝茶。”

随后便来到县衙,与聂鸿书安排的六个捕快一起前往清风镇。

贺永良死皮赖脸要跟着一起去,说是开个眼界。

其中有两个捕快正是搭救过杜夫人的,路上讲了一下当时的情形,以及他们前往清风镇调查的结果。

“顾公子,目前不仅是张家村,清风镇也在闹狼患,伤了七人,死了三人。

狼群一般在傍晚时分出现,我们已经吩咐百姓早早关门闭户,家里多备些刀棍防身。”

“嗯,这次去你们一定要当心,单只狼不可怕,怕就怕它们群起而攻之。”

“好的顾公子。”

这时,顾鸣又下意识瞟向贺永良:“我劝你最好还是回去,到时不小心被狼咬了别怪我没提醒你。”

“没事,有你在我不怕!”

贺永良无所谓的样子。

要说一点也不怕是假的,只不过,他对顾鸣有一种盲目的自信。

毕竟亲眼见识过顾鸣力斩夜叉。

上次没看过瘾,这次再去开个眼见识见识。

快到清风镇的时候,顾鸣不由暗道,难不成狼妖真的是谣传?

或者说那只狼不过就是体形稍大一点,百姓误认为是狼妖?

也不怪他这么想,按照前几次的经验,系统不是应该发布特殊任务了么?

结果念头一起,脑海中便浮现出一排信息:

[特殊任务:斩杀祸乱清风镇狼妖]

[奖励:奖分50]

emmmmmmm

狗系统难不成随时都在窥屏?

怎么我刚一想任务就发布了?

顾鸣有些无语。

还好系统不是人,否则以后做点什么羞羞事该有多尴尬?

要是能屏蔽系统就好了。

需要的时候才唤它出来,不需要的时候就关小黑屋。

入了镇,其中一个捕快便去通知镇里几个乡绅。

双方见面之后,几个乡绅先客套几句,随之便开始大倒苦水。

“我等已经组织了五十余青壮,备了刀、棍、火把、弓箭等等。

只是,这短期可行,时间拖久了可如何是好?”

“前日里,我们花十两银子找了一个所谓的高人,对方信誓旦旦说一定会消灭狼妖,结果却差点被狼咬死……”

“各位捕爷,我们完全可以确定是狼妖作祟,镇里有好几个百姓亲眼见到了那只狼妖……”

任务已经接到了,顾鸣自然不会有所怀疑。

详细问了一番获知,那只狼妖并不一定每日出现。

因为,见过它的人并不多。

但可以确定的是,之所以突然出现这么多狼,定是那狼妖将方圆一带的狼全部控制了。

下午时分,顾鸣一行人又来到了张家村。

这里是狼群最先攻击的地方,同时也是重灾区。

经过一番问询,不少村民都说亲眼见过那只狼妖,比一头肥猪还要大,双眼血红一片,相当吓人。

不过,那只狼妖也只是出现过一次,而且远远蹲着没有进村。

否则的话,村民哪里顶得住狼群的攻击?

“奇怪了,那只狼妖难不成只是块头大,实力不行?否则怎么会远远躲着?”

贺永良不由道出心中的疑问。

“对啊,会不会只是吓人不咬人?”

有捕快附和道。

顾鸣却摇了摇头:“不太可能,它真要没实力的话,又如何指挥的动群狼?

我想,最大的可能是它在慢慢报复,让一众百姓陷入恐慌,慢慢折磨人心。”

这么一说,贺永良等人不由面面相觑。

的确也有这个可能。

毕竟狼本身就很聪明,更不要说一只狼妖。

村长吓得一脸青白,颤声道:“照这位公子这么说,等它哪天玩够了,咱们村岂不是血流成河?”

“没事的村长,此次来就是帮你们解决狼患的。

你去通知村民多准备一些油,最好是桐油,再备些干柴、石头。

另外还有竹竿,将一头削尖,这样对付狼群更加有效。”

“好好好,我马上去吩咐村民加紧准备。”

村长一走,便有一个身穿花花衣的小媳妇走过来。

看样子应该二十来岁,说不上多漂亮,但却有一种独特的野性美。

生得一副好纤腰,显得腰与腿之间的连接更加翘圆。

一看就是比较好生养的那种。

“二位公子,各位官爷,一路辛苦了,小女子给你们熬了一些野蜂蜜糖水……”

没等小媳妇说完,贺永良便急急道:“太好了,正好渴的不行,我先来一碗。”

小媳妇捂嘴娇笑:“也好,要不各位随小女子一起进屋里喝。”

“不必了,人多麻烦,不如我喝了再帮他们端出来。”

贺永良一副猴急的样子,就差伸手去拉小媳妇了。

此刻顾鸣直想捂脸,再大吼一声:我不认识此人!

等到二人一离开,一众捕快不由会心一笑。

谁都能看出来贺永良心存不良,借机与那小媳妇单独呆一会。

不过大白天的也没啥。

大不了也就是口花花吃点豆腐,反正这家伙以前便是个说书人,能说会道。

进了屋,小媳妇迈着小碎步舀了一碗糖水递过来。

贺永良借着接碗的时机,故作不经意触碰了一下了手指。

嗯,有点酥酥麻麻。

暗自品味片刻,随之一边喝糖水,一边下意识环顾四周问:“小娘子,你家男人也去帮着准备打狼去了?”

小媳妇却幽幽叹了口气:“那死鬼扔下我三年了……”

一听此话,贺永良不由精神一振:“扔下你?他是一个人去外地了?”

“去黄泉了……”

“太好了……不不,小娘子别误会,我的意思是说,节哀顺变,日子还是有盼头的。”

小媳妇摇头苦笑:“我一个寡妇还能有什么盼头。”

“寡妇怎么了?律法也没有规定寡妇不能再嫁对不对?”

“可是……别人都不要我,说我是克夫命……”

“荒谬!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谁能左右?”

“话虽如此,可是,自古世道就是这样,我也认命了。”

一见小媳妇楚楚可怜的模样,贺永良竟有些心疼,柔声道:小生贺永良,是个秀才,目前在文星书斋做事,不知小娘子芳名?”

“我在娘家时本名叫林小珊。”

“哦~”贺永良点了点头,又道:“小珊,反正你也是一个人,不如去我们书斋做事怎么样?”

听到这话,林小珊不由眼睛一亮。

“其实,我去过你们书斋,只是……没舍得花钱买书,只是站着翻看了一阵。”

“你识字呀?”贺永良颇有些惊喜。

“嗯,没出嫁时我当过几年丫环,陪着小姐读过几年书。”

“太好了,会识字的话更好。你想去的话我可以跟顾公子讲,包食宿,一个月五钱银子。

而且,来诗画社喝茶的客人有时还会打赏……”

贺永良这番话分明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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