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渣夫他总撩我
作者:苏暮 | 分类: | 字数:6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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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离开
回到褚家,褚老爷子和褚黎两人都不在。佣人说他们在书房商量事情。
时幸动作轻柔地摘下书包,佣人伸手想要接过,却被她挡住了。
“不用,你们去忙吧。”
书包里时不时有东西蠕动,时幸轻轻拍了两下,“别动,很快放你出来,乖乖的,别出声。”
褚黎在楼上看时幸自言自语,摇了摇头。
饭桌上都是时幸喜欢吃的食物,褚老爷子使劲给时幸夹菜,“小幸,多吃点。这几天学习很累吗,怎么瘦了这么多?”
时幸摸摸自己的脸,圆圆的,没有感觉。
褚黎看了眼,确实瘦了。不过不是学习累瘦的,是挣钱打工饿瘦的。
他让沈一豪去跟踪时幸,沈一豪一脸佩服地回报:“总裁,你不知道。太太一下课就跑到超市打工,有时候下课晚,没时间吃饭,嘴里就叼着一块面包……”
褚黎愣了,没想到这人为了挣钱,如此糟蹋自己的身体。
“阿黎,关心小幸就说出来,你光看有什么意思,小幸又不知道。”
时幸嚼着饭,被呛了一下,看向褚黎。褚黎避过她的目光,夹了一筷子菜。
“我不喜欢吃这个,你多吃点。”
“咳咳咳”时幸噎到了。
褚黎霸总病又犯了,还不轻,来回拨着饭菜,一脸嫌弃。仟千仦哾
“这菜有什么好吃的。说是菠菜,还龇牙。说是豆芽,味道清淡。再看看这肉,瘦了吧唧,一看就柴,这汤就一股玉米味……”
时幸知道他吃饭挑,没想到对自己爱吃的菜也有这么大意见。
厨娘一脸畏惧地走出来,说:“先生,对不起,我这就去重新做。”
说着端起时幸眼前的菜,时幸上手阻止,“别,很合我口味。你要是做,不用做我那一份。”
褚黎微笑着咬牙,“今天先就这样,以后不许糊弄。每天给太太熬一碗猪蹄汤送到学校去。”
褚老爷子看着口是心非的孙子,喜闻乐见。暗暗搓着自己的手,看来重孙不远了。
“褚黎,”连忙改口,“褚总,不用,我喝不下,也不喜欢喝猪蹄汤。”
每天中午食堂油腻腻的味道她已经闻吐了,这么油腻的东西,她真接受不了。
“那就换成鱼汤。”
褚黎随心所欲切换菜单。
时幸脸色更加难看,她一向不喜欢带有腥味的东西,下雨天都不爱出门,“算了,还是猪蹄汤吧。不过,不用每天送,我周末回家,熬一顿就可以。”
说完眼神巴巴望向褚黎,褚黎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说:“可以!”
褚老爷子见状,挑起话题。
“小幸,你叫他褚黎挺好听的,叫什么褚总,多难听,多显年纪。不过还是老公最顺耳,以后就那么叫,别把自己当外人。”
褚黎点头,表示赞同,说:“叫名字吧,老公太腻歪了。”
感受到时幸的目光,漫不经心地解释道:“在公司听多了,不想回家也有上班的感觉。”
时幸乖乖叫了句褚黎,褚老爷子笑呵呵地说:“这样就对喽!”
褚老爷子擦完嘴,悠悠开口:“我回国也有一个多月了,我的主治医生催我回去。”
“什么时候?”褚黎脸色有些不虞。
“后天的飞机,老头子我又要晕机。提前跟你们说,不用送我,我让司机送。我们又不是见不到面,别那么伤感。”
时幸突然有些舍不得,想起自己的书包,连忙拿过来。
“汪汪”
小狗稚嫩的声音传出来,很快,一个黝黑的狗头钻了出来。
褚老爷子眼睛突然瞪大,摸着狗头爱不释手,“小幸有心了。”
褚黎想要提醒,时幸先发制人。
“你们放心,捡到小狗以后,我特意带它去看了宠物医生,没有任何疾病。宠物店也洗了很多遍,除虫消毒都做了,很干净。”
褚黎斜眼打量,没想到老头子连小时候的事情都跟她说了。
褚老爷子年轻时养过一条狗,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就是普通的阿拉斯加犬。
黑白参杂的毛发,竖起的耳朵,一笑嘴巴就会有个括弧。在褚黎听来是每条狗都长这样子,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特别之处。
时幸一见到这只狗,就想起老爷子说的狗,不管像不像,有个慰藉总是好的。
“看来,还得带小家伙半个托运证。”
“小幸,起名了吗?”
时幸摇头。
褚老爷子思索了一会儿说,“以前的那只小狗叫白花,白色皮毛多一点,你就叫黑花。”
“走,黑花,我们去睡觉。”
褚黎还想阻止,谁知老头子看都不看他一眼。
早晨起来,时幸就没看到褚老爷子,一问管家,才知道老爷子今天凌晨的飞机,悄咪咪走了,没有告诉任何人。
褚黎听完只是嗯了一声,不知给谁打了电话,说的纯英文。
“he’sback,takecareofhisbody.
iknow,feelfreetocontactmeifhehasanyquestion.right,bye!”
褚黎和国外的管家联系,要他照顾好老头子。
听着充满腔调的英文,时幸的记忆突然回到了八年前,她刚上初一的时候。
那时,褚黎也是一口流利的英文,散发着自信和魅力,在舞台上侃侃而谈。也就是那时候,时幸认出了褚黎。
“爷爷走了,你看着办。”
褚黎的意思是,时幸不用每天给老爷子报备,不用每周回褚家。
时幸误以为褚黎要她搬出褚家。虽然意思也差不了多少,两人的心态却完全不一样。
时幸看了眼屋子,除了一两件衣服,自己也没有什么要带的。剩下的都是褚黎买的礼服,自己也用不上。
褚黎看见时幸提着衣服,不甚在意。没了褚老头子的牵制,他放松了很多。
“周默,七点酒吧见。”
周默正在教训自己不省心的弟弟,狠狠踹了两脚,恨铁不成钢地说:“赶紧给我回去上课,不然周家的家产都被你给败光了!”
周云清舔掉嘴角的血,玩笑着说:“败就败了,要是交到我手上,肯定撑不过半年,有什么区别。”
周默对这个弟弟很头疼。明明是周家的继承人,却没有一点自觉性,身为一个大学生,每天除了喝酒闹事,不务正业。
“随你,我还有事,自己去医院看看。”扔下一句话,踏步出了周家。
周云清深呼吸一口,觉得伤口不痛,把周默的话当耳旁风,理都没理。
想起那天撞到的那个女生,突然有些好奇。
看样子,应该是新生吧,很少有人不化妆,他们班的女生每天涂脂抹粉,熏的他都不想去上课,尤其天这么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