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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药神

作者:我有垃圾池 | 分类:仙侠 | 字数:27.7万

第二十八章 发了发了,发大财了

书名:盖世药神 作者:我有垃圾池 字数:2314 更新时间:2024-11-16 18:45:08

道骨仙风脚下发力,整个人飞腾而起,直接扑向小混蛋。

只是道骨仙风忘记了自己只是一个重伤之身,再加上刚才,刚刚赶回去查勘,有关魔指出现的痕迹,查找无果之后,又怀着愤懑的心情,火急火燎的赶路。现在的他,几乎已经算得上是油尽灯枯了,不可能还能发挥的出往日巅峰大宗师的,那般随心所欲的力量。

道骨仙风追捕无果,跌倒在半路上。

小混蛋听到了扑通的一声,但是小混蛋还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任何延误,都会丢掉卿卿性命,所以他硬逼着自己进入一种空明的境界,完全忘记周围的一切,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地赶路。

小混蛋奔跑到悬崖边沿,如果是平时,他一定会产生一段内心的挣扎。但是现在道骨仙风,就在后面追赶着,慢上一分一秒,他都有可能会被直接撕碎。

小混蛋毫不犹豫的闭上眼睛,直接跳下悬崖。

面对死亡,小混蛋这个贪生怕死的家伙,一定会害怕。但是在生不如死和可能死去之间,他没有任何的犹豫。

“跳,跳,跳下去了?”道骨仙风有点不敢置信,一个明明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家伙,怎么就这么勇猛呢?

看到小混蛋直接跳下悬崖,道骨仙风有点不敢置信。

他来到了悬崖边沿,看了又看,还是不敢跟风,那可是生死未卜啊!他道骨仙风还有大好的前程,何必学着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呢?

但是道骨仙风又有点不甘心,于是他就在悬崖边沿盘膝坐下,慢慢的恢复自己一身的伤势,同时也想等等看,自己直觉感受到很危险的小家伙,是不是一个真正危险的人物。如果这么容易就挂掉了,那跟危险人物,肯定不搭边。

道骨仙风一路走来,他的那种莫名其妙的直觉,给了他非常多的帮助,很多时候,他就是根据这这种直觉去做事,所以他从一个小人物,变成了一个三级宗门的长老,算得上是身份显赫,地位尊崇了。

在这个宗门至上的好运大陆,他这个三级宗门的长老,就算是见到一般小王国的皇帝,那都是一副平起平坐的地位了。

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蓝海城这个小地方,那完全是因为,这里是魔族与人族的一个交界处,算得上是一个最前沿的地方,所以宗门派他前来了。

否则,像他这种大人物,是不可能出现在,这种小地方的。

小混蛋纵身跳下悬崖,他的心里没有半点惊慌失措,反倒是不断地yy,会不会,掉下悬崖,得到奇遇,从此雄起,威震江湖呢......

扑通

到底了,小混蛋经过无数次,砸落在无数的树枝之上,再跌落,再砸在树枝上,再跌落,最后掉进了水中。

小混蛋很臭美,很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然后洋洋自得地说道:“呵呵,完美无瑕的掉落悬崖的老套路啊!经历过无数次的树枝阻拦,势能被转化,现在掉落水中,也就没有多大的危险了。

哎,我就说嘛,本少爷,根本就是上天的宠儿,掉了悬崖,都能掉落的这么完美无暇,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是本少爷不能做得完美无瑕的呢?”

只是,当小混蛋爬上岸的时候,完全找不到任何上古传承的踪迹。这里似乎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一般悬崖底下,除了一个大水塘之外,这里就是一个山谷之类的地方。

“哎,没有就没有,其实啊,上天对本少爷的赏赐已经够过了,人呐,不能贪得无厌。”小混蛋又很无耻的自圆其说。

小混蛋找了一个稍微偏僻的地方,然后将自己的战利品满满的摆了出来。

“这是魔族头目魔指所用的那一把剑,挺不错的,本少爷以后也能用上剑了。”小混蛋先是拿出魔指的剑,准确的说,是大魔王的嗜血魔刀。

只是小混蛋似乎本能的对武器不是非常热衷,小混蛋现在算是知道了,其实自己的修仙资质算不上好,或者说是非常差。嗯,那个测试执事不是说了吗,是好运大陆有史以来最差最差的九行废灵根。

如果是小混蛋还没有开始修炼的时候就知道这个情况,或许他还真的就不敢踏足修仙武道了。

但是事实证明,就算是一个好运大陆有史以来最最最差劲的九行废灵根,最差,没有之一,他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修炼到了武夫境界第五层了?

小混蛋有理由相信,自己的修炼速度,绝对不算是慢的,只是自己所消耗的资源有点多罢了。

但是小混蛋坚信,自己不管怎么说,都一定是上天的宠儿。否则,自己一个连活下去都很艰难的农村小娃娃,怎么可能就这样踏上了仙途呢?

要知道这过程之中,可是没有半点来自父辈祖辈的助力的。他没有了祖辈,有个挂名的老父亲,整天就懂得说什么细水长流的。三两天才给一顿饭吃,而且,绝对不能吃饱。一天到晚,都要将你饿的半死不活的。

所以小混蛋不但是没有在测试执事的鄙视中丧失了对自己人生的自信,反倒是坚定了自己的人生信念,他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他坚信自己就是上天的宠儿。

他也确定了自己的人生目标,那就是赚取更多的资源,用超越别人无数倍数的资源,将自己的境界推上去!

因为小混蛋已经决定了先将境界推上去再说的人生目标,所以唯有提升境界的资源,才能算是小混蛋眼中最最最强大,最优质的资源。

小混蛋拿出了魔指的戒指,滴血认主。

因为魔族已经被小混蛋弄死了,所以戒指还是很容易的便被血炼成功,成了小混蛋的专属物品。

当小混蛋的意念探进去查看一番之后,小混蛋彻底的被吓呆了,不由自主地叹息道:“哇呀呀!发了发了,发大财了,呵呵呵,死了死了死了说了,我死了。想不到本少爷这么洪福齐天,什么是上天的宠儿?这就是上天的宠儿!”

经历过无数数的自欺欺人,阿q精神,小混蛋终于算是装上了一次超级无敌的好运气。

小混蛋摇头晃脑的在那里自我陶醉的细语呢喃:“哎呀,这丹药,是什么丹药?一排排,一瓶瓶的,死了死了死了,我死了。这得让本少爷提升到何等境界啊?别说是什么九行废灵根,就算是一头猪,这么多的丹药砸下去,我看都能成为神仙了。怪不得,魔指那么年轻,就可以跟道骨仙风硬拼,原来一切的原因就在这里。有钱人呐!呵呵,可惜一切都只能为本少爷做了嫁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