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魔笑传
作者:孤岛的威尔逊 | 分类:奇幻 | 字数:3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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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罗城门鬼(上)
扶桑此国,位于大唐东面,与大唐的大陆之间隔了一条不深不浅的海峡,整个国家主要由由四个不大不小的岛屿拼接而成,其整体形状类似一条糖醋鲤鱼......对,就是那种很传统做法的、把鲤鱼凹成跃龙门的造型的那种。
而由于古时候生产力并不是那么发达,所以扶桑人民的生活并说不上好,土地有限导致农耕产物也并不算物产丰富。
于是,战争与分裂是这个岛国上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常态。
正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到了现在方凡所在的时代,整个世界的各国都似乎达到了不知短暂还是长久一些的安定期,扶桑......也不例外。
然而,在安定之前就必定是漫长的纷争,而那些纷争,对于老百姓来说,无非也就是饥饿、无助与死亡三连。
而在正常的京都,南方大道朱雀的尽头,就是一个叫做“罗城门”的城门。
罗城门,亦作‘罗生门’,是很多扶桑志怪故事的第一现场,起因也是众说纷纭。
不过,最具有认可度的说法是:当初在打仗时,大势力选中了现在京都所在的这片平原来建造城池,而南门外的大空地就是作为‘乱葬岗’或者‘尸体处理地’这样的存在来使用的。也就是说,罗城门外的地下不知道埋下了多少无论是自然或是非自然死亡的尸骨,久而久之,这个地方就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阴气汇聚之地。
哪怕是时至方凡所在的今日,罗城门外仍然是有就扔在那里没人管的死尸的。
当然,就现代人,哪怕是当时的唐人的眼光看来,这地方......阴气不阴气的倒还不好说,至少是一个病菌与瘟疫的温床。
在各种故事与传说中,罗城门都是一个不断上演着荒诞诡异故事的地方,有故事是这样说的:
在一个战争年代,有一个被主人家赶出了家门的家仆,在漫无目的的徘徊中来到了罗城门,他在城门下的阴凉处中用他那饿了两天、已经不太清醒的脑子思考着,是干脆当强盗去抢口饭吃,还是就此饿死,而且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当强盗这份颇有发展前景的事业。
可这里可是罗城门啊,有人说这里闹鬼、有人说这里闹妖怪。
可那前家仆现强盗都已经饿到不行了,他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于是他深吸一口臭烘烘的空气,壮了壮胆子,就一股脑地走进了罗城门外的死尸堆中,试图在死人身上找到些财物。
而他翻了好几具尸体都徒劳无果,其实这也并不难理解,尸体并不会自己来到这里(一般不会),那么自然是有人给运过来的,那么不说这里的尸体大部分都是战死的人或者身无长物的饿殍,就算身上原本有些财物,那不也被运尸体的人给搜刮完了么?
所以,他找得到直接的财物才奇怪。
那么,自己当上强盗的第一单就要如此失败并且以一个刚入行还拥有无限可能性的‘秧歌STAR’过几天就饿死而告终吗?
也并不会,因为此时他看见了一个老太婆。
那老太婆形销骨立,但好歹还活着,她正在挑选头发还没变白的女子的尸体并且拔掉她们的头发。
可能是因为刚入行的关系,普通人所用的礼义廉耻之类的东西还残留在这个前家仆的心底,他大喝一声,捡起一把被扔在了尸体堆中、刃都已经卷了的残缺战刀,就走到了老太婆面前。
“你这老太婆,竟然连死人都不放过吗?”
这家仆现在还勉强体面的打扮、勉强有精神的容光以及拔刀相向的姿态无一不在表示:这闲事他管定了。
老太婆看这家伙连刀都拿起来了,心里慌乱也就实话实说了:“老婆子我并没有错啊!”说着,她伸出她骨瘦如柴的指头指了指那具正在被她拔下头发的女尸,说道:“这女人生前用蛇肉晒干了当作鱼肉干来卖,买的人觉得很好吃,于是她就得以维持生计,我不觉得她做错了,现在她死了,不再需要这些头发,可老婆子我能用她的头发做成头套卖出去来维持我的生计,我也并没有什么错啊!”
这位新晋强盗听了这话,心中有如茅塞顿开、拨云见日。
对啊......为了生存,还有什么善恶之分,有什么是非黑白呢?
于是,强盗悟了,他挺起断刀,果断地抹了没什么反抗能力的老太婆的脖子,并且扒下她那件不知道从哪具死尸身上拔下来的衣服,让自己穿得暖暖和和的,拿着断刀就此离开了。
至于那之后这名强盗是去打家劫舍了也好,还是就此饿死了也好,总之这附近没人再见过他。
关于这种偏写实的小故事,抑或是带有神怪色彩的故事,这罗城门有一大堆。
而与罗城门关联最深的故事主角,毫无疑问就是“罗城门鬼”了。
罗城门鬼,一般来说大家都会叫他的另一个名字:茨木童子。
可能原本这俩妖怪在传说中并不是同一只?不过现在一般都混为一谈,甚至有的作品都有这货的独立故事了。
所以,本书中,也就把这两个传说当作同一只妖怪吧。
言归正传,关于罗城门鬼如何断手、起源为何怎样怎样的,有些事和本书中不一样、有些事它还没发生,此处也就先按下不表。
罗城门鬼,也就是茨木童子,说是童子,其实是成年男子的造型,而且是个想当魁梧健壮的成年男子。
当方凡牵着兔子靠近罗城门时,远远地就看到了一个身形长大的男子轮廓盘腿坐在那高耸的城门下,漆黑的城门紧紧闭合,而那男子就背靠着那城门,面前地上放着冒着热气的杯子,里面可能是茶,以及一盘团子。
再走近些,男子的面目与身形就更加清晰了:只见那男子五官颇为锋利,额头顶部长有一对木质的尖角、长约三寸,不过左边的角已经断了。
就算是盘腿席地而坐,光从腿长与身长来判断,这货站起来也得有七尺左右(约230厘米)。
而且这家伙的衣着,方凡怎么看都觉得非常眼熟......
人字鳞甲、四方胯、胸前还有个超大的、一看就很重的护心镜,整体则是兽面连环吞头铠的式样......
就这造型,说他是尉迟敬德在世都有人信啊......
当然,尉迟恭那是黑炭脸,眼前的高壮男子皮肤呈现出了不正常的苍白色,而且,眼前这位壮士,脖子上还挂着一个意义不明的铃铛。
“哦,来了个人类啊......”高壮男子嘴里嚼着以他为参照物时明显小得可怜的团子串儿,喃喃念道:“上次有人类进来得是好几十年前了吧......”
方凡走到高壮男子近前,二话不说就先掏出了勾玉,一个电话就往一目连那里打。
不多时,一目连的声音重新上线了:“我先跟你说,要是你再让我听你吃面的话我就......”
还没等他说完,方凡就已经把之前就已经组织好的语言一股脑儿像炒豆子一样地蹦到了一目连耳朵里:“我现在就在朱雀大道尽头,这里有一扇黑色的门,门下面坐着一个穿着唐甲的......猛男”
只是说道高壮男子的特征时,方凡实在憋不出词儿了,愣是把“威猛”和“男人”这俩词儿拼了起来用了。
或许是这位猛男实在是太具有辨识度,也可能是一目连正好认识这位猛男,总之,一目连告诉方凡:“这个是茨木童子,他是罗城门的门番。”
门番,也就是看门的。
方凡又问:“那你打不打得过他嘛?”
一目连回答:“当然是打得过的......”
听完这个回答后,方凡说了句:“我懂了”就挂断了电话,口中念道:“也就是看门大爷咯?”
回想起他从西门入城时那两个“站在城门内充当门番”的货色,方凡心下大定:“也就是说,这家伙只是长得猛一点,其实也就那样儿啊~”
然而方凡不知道的是,在他急不可耐地挂掉电话后,一目连的后半句话才说出来:“......在我的全盛时期的话。”
列位,这就属于扶桑语和唐语的语法差异了。
总之......方凡这当面打电话并且对自己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鄙视的这种语言,茨木童子不能当作没听到啊~
于是,茨木童子咽下团子,随手把签子一扔,站起身来,果然身高两米三以上,只见他掰了掰手指,歪了歪脖子,那骨头喀喇喇直响,接着,他向方凡伸出一只手,手掌向上。
然后,他那只手掌大拇指不动,向前的四根手指从方凡向自己比划了两下。
也就是一个标准的“放马过来”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