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我成了男配的红娘
作者:3月天 | 分类: | 字数:18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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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7章 我成了万千娇宠(30)
池淼淼等了一天也没有等到方瑾瑜派人来府里闹事。这害得她一晚上都没有睡好,今早被小翠拉起来还不停打瞌睡。
“不都说了让你今晚早点睡吗?你看看你这眼睛肿的,这妆划上去能好看的?!”易千金在一旁不停数落着池淼淼,说着说着差不多把池淼淼的瞌睡虫一半给说没了。
池淼淼打了个哈欠,“娘亲,这些东西都是不好的就不要上了。给我上个口红吧。”
“口红?什么是口红?”
池淼淼一愣,随即想起来这里是古代,她因为太困不小心就说漏嘴了。
“就是这个!”
因为太困,池淼淼脑子转不过来忘了现代的口红在古代被称作什么,拿起红纸在嘴唇上抿了几口。
还没有化妆就一点红印,就把池淼淼的气色衬的艳丽动人。
“小姐你真美!”小翠看着铜镜里的池淼淼忍不住感叹。
“池淼淼嫌弃地戳了戳镜子,“这镜子黄不拉几的,你能看出个什么?”
易千金一听她说的话,气得一把打了过去,“大婚的日子你在这里说什么话!女孩子能不能矜持点?”
“娘亲!我这不是在想赚钱的事情嘛。”池淼淼委屈地撅起嘴。
她的这本小说是架空的,但也是重农抑商的年代,当官的看不起老百姓,老百姓又看不起商人,而商人又和当官的多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看不起老百姓。这其中的关系盘中错杂。
在这商人地位低下的年代,女子从事商业就更被人看不起了。
池淼淼记得她曾在书里写过一个例子,一个女子是商人,爱上了一个百姓,并嫁给了那个百姓。结果最后那个百姓私吞了这位女子的全部财产,并对自己这番所作所为毫不自知,反而还觉得这是件特别光荣的事情。
之后那女子将这百姓告上法庭,结果换来的却是自己受害,被众人谴责。
在这个时代,大家所认为的女人就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刺刺绣,种种花菜,教育孩子。一旦有女人触碰有关赚钱的活,就会被世人谴责,觉得这是不守妇道。
然而池淼淼明知如此,但还是当着易千金的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正在给池淼淼化眉的小翠听到这话,吓得手一抖差点把眉毛给化歪了。
易千金挑了挑眉,对池淼淼的想法有些出乎意料。
“赚钱?你一个女孩子赚什么钱?三皇子家那一年的俸禄分你一半都够你一年的了。”
话虽如此,但易千金口中并没有一点鄙夷女儿,劝她放弃的意思。
看易千金不阻止,池淼淼便知道她是认同自己观点的,于是闭上眼睛放心让小翠给自己化妆,并阐述她会这么想的原因:“我和三皇子没有一点感情,我嫁过去怎么可能会有钱花?就算有,也会都给我算在账本上。这钱还是自己口袋里花的比较放心。”
易千金坐在一旁听着,看着女儿的目光里满满的欣赏。
她本以为自己的女儿除了蛮横霸道,就只有长得漂亮这一优点,没想到还这么有思想,都已经想到要自己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