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斯德哥尔摩:血肉之躯

作者:丫片子 | 分类:悬疑 | 字数:118.5万

第266章 燃尽

书名:斯德哥尔摩:血肉之躯 作者:丫片子 字数:3290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2:53

利昂骑着马走去,但他的耐心突然消失了。他在马鞍上扭动,扫视后面的街道。没有追随者的迹象。每扇窗户都是黑暗的或紧紧的。除了风从小巷里飘来,他什么也没听到。如果今晚有人跟踪我,他一定是伪装成老鼠。“一切都糟透了,”他喃喃自语。他厌倦了谨慎。他骑着马四处奔跑,在马刺上掘土。如果有人跟踪我,我们会看看他们骑得有多好。他飞过月光下的街道,在鹅卵石上咔嗒咔嗒...

当他敲击大门时,他听到音乐在尖刺的石墙上微弱地飘动。伊本斯把他带到里面。利昂递给他的马,说:“那是谁?”长长的菱形玻璃窗上闪烁着黄色的光线,他能听到一个男人在唱歌。

伊本斯耸耸肩。“歌手。”当他从马厩到房子的时候,声音越来越大。利昂从来没有喜欢过歌手,他更喜欢这首歌,甚至比“看不见的人”更不受欢迎。当他推开门时,那个人摔了下来。“我的主。”他跪下,秃顶和壶肚,喃喃地说:“荣誉,荣誉。”

“大人,”伊一看到他就笑了。他喜欢那个微笑,她那漂亮的脸上的快速思考。女孩穿着紫色的丝绸,腰带上镶着银腰带。颜色有利于她的黑头发。

“亲爱的,”他打电话给她。“这是谁?”

歌手抬起眼睛。“我叫西蒙,大人。一个球员,一个歌手,一个讲故事的人。”

“是个大傻瓜,”利昂说完。“我进来的时候你叫我什么?”

“电话?我只是。“舌头里的银似乎变成了铅。“我的主,我说,是一种荣誉。”

“一个更聪明的人会假装不认得我。”不是我会被愚弄,而是你应该尝试。我现在和你有什么关系?你知道我亲爱的伊,你知道她住在哪里,你知道我晚上独自去拜访。”

“我发誓,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们同意了。“晚安。”利昂领着她上楼。

“我的歌手可能永远不会再唱了,”她揶揄道。“你吓坏了他的声音。”

“一点点恐惧会帮助他达到那些高音。”

她关上了他们卧室的门。“你不会伤害他,是吗?她点燃一支香味蜡烛,跪下来脱下靴子。“在你不来的夜晚,他的歌声使我振作起来。”

“我可以每晚都来,”他边说边搓着赤裸的双脚。“他唱得怎么样?”

“比一些更好。不如别人好。”

“如果你愿意,就把他留下来,但别让他靠近。我不会让他在城市里到处乱窜。

“他不会的。”她开始说。

利昂用自己的嘴捂住了嘴。他说得够多了,他需要找到那种甜蜜的单纯。至少在这里,他是受欢迎的,被通缉的。

然后,他从腋下伸出手臂,滑到外衣上,走到花园里去。半月形银色的叶子在果树池塘的水面上闪闪发光。利昂坐在水旁边。在他右边的某个地方,蟋蟀在唧唧喳喳地叫,一种奇怪的家庭声音。这里很平静,他想,但是要多久呢?

一股军衔使他转过头去。沙伊站在他身后的门上,穿着他送给她的银色长袍。我爱一个像冬天一样洁白的女仆,她的头发披着毛绒绒。她身后站着一个乞讨的兄弟,一个身材魁梧,穿着脏兮兮的补丁长袍,赤脚上沾满了灰尘,脖子上挂着一个碗,上面系着一条皮皮带,辫子本来可以戴水晶的。他身上的气味会使老鼠喘不过气来。

“里斯勋爵来见你了,”伊宣布。

情不自禁地望着她的肩膀,想知道金斗什么时候能抓住他们。晚上,她每次吵醒都要抓针的刀柄。他们从来没有露营,现在没有哨兵,但不信任他们,尤其是孤儿。他们可能在国王着陆区的巷子里做得很好,但是在这里他们迷路了。当她像影子一样安静的时候,她能悄悄地从她们身边经过,在星光的照耀下在没有人能看到的树林里打水。有一次,当拿着表时,她摇晃着爬上一棵橡树,从一棵树移到另一棵树,直到她正好在他的头顶上,他什么也没看见。她本可以跳到他上面的,但是她知道他的尖叫声会把整个营地吵醒的,而尤伦可能会再拿根棍子打她。

洛米和其他的孤儿现在都把公牛当作特别的人来对待,因为皇后想要他的头,虽然他一点也不想要。“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事,没有女王,”他生气地说。“我做了所有的工作。风箱和钳子拿来搬运。我是一个有一个装甲师,这是我所知道的全部。”然后他会去擦他的头盔。这是一个美丽的头盔,圆角和弯曲,有一个狭缝遮阳板和两个巨大的金属公牛角。他会看他用油布金属抛光,闪耀的如此明亮你可以看到反映在钢的火焰。然而,他从来没有真正把它放在他的头上。

“我敢打赌,他是那个私生子,”一天晚上,用低沉的声音说,这样德利就听不见了。“领主,就是他们在台阶上偷窃的人。”

“他不是。”她高高兴兴地走到树下,希望能把马鞍骑回家。她是一匹好马,一匹栗色母马,额头上有白斑。一直是个好骑手。她可以驰骋而不见任何人,除非她愿意。只有她没有一个球探在她的前面,或者看后面,或站岗,当她睡着了,她会独自一人。和约伦和其他人呆在一起比较安全。

“我们离神的眼睛不远,”一个黑人兄弟在一天早晨说。“这条路是不安全的。所以我们会在沿着西岸的湖,他们不喜欢找我们。”

这里的农田让位给森林、村庄和固着是越远,山越谷深。食物变得越来越难。在城市,尤伦已经装了车用盐鱼、硬面包、猪油、萝卜、菜豆和大麦袋,和黄奶酪轮子,但它的每一口都吃了。被迫离开土地,转向科斯,他们被当作偷猎者。他会把他们在列,进入树林,来到黄昏他们会回到鹿在它们之间的一个极或一对鹌鹑摆在腰带。年轻的男孩也被设置为采摘黑莓的路上,或攀爬围栏补一袋苹果如果他们碰巧发现一个果园。

是一个熟练的登山运动员和一个快速采摘者,她喜欢自己去。有一天,她偶然遇到一只兔子,纯属偶然。它是棕色和脂肪的,耳朵长,鼻子尖。兔子跑得比猫快,但爬不到一半好。她用棍子猛击它,用耳朵抓住它,约伦用一些蘑菇和野洋葱炖它。因为那是她的兔子,她和德利分享,其余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一勺。感谢她礼貌的对待,而苦涩的舔了舔脂与幸福的样子。

在一个叫布里亚怀特的拥护者的外面,一些野手把他们包围在一个玉米地里,要求他们把耳朵拿走。尤伦盯着他们的镰刀,扔了几个铜板。“大领主们称它为他遮风挡雨的屋顶下的荣幸。”他痛苦地说。“现在克拉维斯就像你。”他吐了口唾沫。

起初,乔恩曾抱着希望,会把野兽们塞进隘口。但是当他们听到远处喇叭声的呼唤时,他们每个人都知道乡绅已经倒下了。后来他们发现鹰翱翔在黄昏巨大的蓝灰色的翅膀他的弓,但鸟飞出范围才这么多的字符串。艾宾吐口水,黑咕隆咕地说。

第二天他们又瞥了一眼鹰,听到身后有猎鹿的叫声,对着山峦回响。每次它看起来有点大一点,靠近一点。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科林告诉采取乡绅的加龙以及他自己的,和坐东为莫尔所有匆忙,回到他们来的路上。他们中的其他人会放弃追求。“送乔恩,”催促道。“他能骑得和我一样快。”

“乔恩有不同的角色。”

“不,他是个人。”

月亮升起时,他们分手了。往东走一小段路他,然后转身掩盖他们的踪迹,和三人保持出发向西南。

从那以后,白天和黑夜变得模糊不清。他们睡在马鞍上,只停留了足够长时间,喂饱了加仑水,然后又骑上了。他们坐在光秃秃的岩石,穿过阴暗的松林和老雪,在冰脊和过浅的河流,没有名字。有时候,会回过头来扫走他们的足迹,但这是徒劳的姿态。他们被监视着。在每一个黎明和每一个黄昏,他们看见鹰在山峰之间翱翔,只不过是茫茫天空中的一个斑点。

当一只猫从巢穴咆哮时,他们在两个皑皑皑皑的山峰之间攀登着一道低矮的山脊,而不是十码远的地方。骨瘦如柴,饿得半死,但看到它把马陷入恐慌;她饲养的跑,和之前的游侠可以找回她在控制她偶然在陡峭的斜坡和断了一条腿。

鬼吃得好的那一天,坚持认为,流浪者把一些的加龙血竭的燕麦,给他们力量。那肮脏的粥的味道几乎把乔恩噎住了,但他把它压倒了。他们每次切下一打生的细绳肉,一边骑着一边嚼,剩下的留给猫。

“如果你喜欢。”他们的声音混合成一个升起的月亮下面,而鬼听山自己见证。“夜晚聚集,现在我开始了。它不会在我死之前结束,为了这个夜晚和所有的夜晚。”

当他们完成后,没有声音,只有微弱的火焰噼啪声和远处的叹息风。乔恩开合他的手指,紧紧地抓住的话,在他心里,祈祷他的父亲会给他力量,勇敢地面对死亡时,他的时间到了。现在不会太久。加隆人的体力快要用完了。乔恩猜想,山峰不会再持续一天了。

火焰慢慢燃烧,温暖渐渐褪去。“火很快就要熄灭了,但如果墙倒塌了,所有的火都熄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