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穿越:2014

作者:猪熊 | 分类:都市 | 字数:119.8万

第143章 万亿级别的IP市场(中)

书名:穿越:2014 作者:猪熊 字数:5044 更新时间:2024-12-20 20:49:00

而且涉及到IP的塑造不是仅仅考虑玩家的情绪就够了。

还要考虑到很多其他问题。

一个成功IP的打造。

大概率会涉及诸多产业的复杂问题。

总之,这件事不是一日之功。

尽管塑造IP很麻烦。

但林灰觉得依旧有必要去尝试。

林灰记得前世2021年“精灵宝可梦”总收入居然达到1000亿美元。

这个数字很容易记。

林灰印象蛮深刻的。

或许很多人不相信IP的营收可以如此之猛。

但事实如此。

以我国消费市场为例。

可能现在人们对于IP消费还没太大热情。

但用不了一两年人们对IP买单的热情就会展现出来。

用户的消费喜好正从单一型“物质消费”向复合型“精神消费”转变。

大批90后、00后将用实际行动证明。

他们越来越愿意为自己喜欢的IP埋单。

即便国内用户的消费欲望没有出现这种转变也没关系。

此时林灰的视野早已扩展到全球层面。

全球范围来看,人们对于IP的消费欲望。

而且像精灵宝可梦那种水平的IP并不是孤例。

很多IP带给版权方的收入也和“精灵宝可梦”总收入不分伯仲。

想到这里,林灰突然思索起来。

前世诸如“精灵宝可梦”这种顶级IP的版权商他们是如何运营IP的呢?

和国内商家对于IP寅吃卯粮、挂羊头卖狗肉之类的行为不同。

国际上IP的版权方在涉及到IP问题上选择了一条迥异于国产厂商做法的道路:

——精耕细作,长线运营。

纵观“精灵宝可梦”、“马里奥”、“米老鼠和唐老鸭”及“星球大战”等全球顶级IP。

从时间维度来说,这些IP都经历了足够长时间的发展。

在这相当长的时间里。

这些顶级IP的版权方在对待IP的各类衍生产品一贯十分重视。

与此同时,这些顶级IP的版权方还不遗余力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投入。

以坚决的态度打击盗版/非授权产品,以保护IP的口碑。

(确切地说,是保护这些IP在忠实受众心目中的口碑)

直至现在,这些顶级IP的版权方仍在不断补充其IP的内涵。

这种做法比国内对待IP的态度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这些顶级IP成功的经验无不启发着林灰:

——在IP领域的经营要进行充分的规划,而后一步一个脚印的布局。

版权方对IP进行长期布局一方面是出于自身各种各样的考虑。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粉丝们的诉求。

在和谐的版权方和粉丝之间的关系里。

粉丝们也渴望版权方能对IP进行长期经营。

这种情况在国内的版权方可能难以理解。

但其实也很容易理解。

毕竟人的情感并不完全都是依托于故事层面的表层快感或消费后的短暂狂热。

更深层次下,人类还是很渴望延绵的情感。

这种情感会给人们一种特殊的美好感觉。

正因为粉丝群体的这类诉求。

IP版权方和IP粉丝之间想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其实并不难。

不一定非像此时国内多数IP版权方和IP粉丝之间互相警惕的那种关系。

在国外,一些超级IP,在拥有良好的IP版权方和IP粉丝关系的前提下,甚至会出现这种现象:

——超级IP的故事几十年间一直不间断更新。

在此期间,IP不仅是最初的内涵。

现实的价值也被动态地移植到了故事中。

(ps:……类似于紧随热点)

如此一来。

这类超级IP对于粉丝们多了一种独特的价值——陪伴价值。

而这种陪伴价值很容易潜移默化慢慢在受众中积淀。

使得受众形成不易改变的忠诚度。

这些忠诚粉丝将进一步增加IP的价值。

而版权方在鼓舞之下也愿意对IP倾注更多的心血。

这明显是一种双赢的存在。

这是很值得林灰学习的地方。

虽然现在国内还没有生命力持久的IP。

但林灰觉得假以时日。

他一定能打造出一个打造生命力持久的IP。

虽然这个IP不一定是依托于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

但林灰相信他一定能构建一个超级IP。

林灰从来没构筑我类似的超级IP。

之所以这么自信是有原因的。

林灰有最宝贵的财富:

——前世的见识。

就算没吃过猪肉,也应该见过猪跑。

涉及到IP建立什么的?

空泛的讲就三点:

——价值导向,故事驱动,内容为王。

虽然林灰不知道太具体的东西。

不过问题不大。

虽然钱不能解决100%的问题,但起码可以解决99%的问题。

第143章 万亿级别的IP市场(中)

大不了林灰可以雇人让一些研究人员就价值导向,故事驱动,内容为王这三点每点各写N篇分析报告。

涉及到IP的事情,林灰虽然不是特别懂。

但对于构筑IP产业链,林灰却是很清楚。

无非就是创作、孵化、打造影视作品、建设主题文化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文化公园、主题文化馆),再到授权商品之类的。

前世,往后几年的话,国内不少IP运营方已经积极探索完善整个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布局的方式。

这些被验证过的布局可靠性还是没问题的。

而林灰要做的只是照猫画虎就完事了。

除此之外,林灰还知道一些关于IP产业链未来发展的趋势。

未来,5G、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和新概念的发展。

都将为IP衍生内容的形态创新和多效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提前洞察这一切,林灰对于IP方面有着比别人更大的优势。

别人在一层,林灰在大气层。

他们拿什么跟林灰玩?

如果把5G、人工智能、元/宇/宙这些说是IP未来的钥匙。

那这三把钥匙现在来看,至少有2.25把在林灰手中。

(ps:涉及到5G和元/宇/宙后面会详细阐述。

关于人工智能前面已经阐述很多了)

想到IP链条的布局让林灰突然意识到。

他完全可以从上游截流泡/泡玛特。

甚至可以完全取代泡/泡玛/特。

往后几年市值是千亿级别的泡/泡玛特此时虽然存在。

但现在不过是一家普通的玩具厂商罢了。

其真正崛起还没开始。

不过林灰感觉他的做法大概率是截流。

能躺着赚钱似乎没必要亲历亲为。

什么都做的话,岂不是成了某某杂货铺了吗?

(没贬低意思,某某在某些行业确实改变了行业,比如说充电宝)

当然,具体如何抉择这是后话。

而且涉及到IP以后的布局这些也是后话。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此时林灰要考虑的是《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塑造IP的思路。

片刻思索之后,对黄静给他提出的建议,林灰深以为然。

林灰对黄静说:“你说的确实很有道理,涉及到《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IP目前来说还是只在游戏内做文章比较好。”

黄静道:“我还以为你会怪我太保守呢!”

林灰:“怎么会?仔细一想就能明白了。

塑造IP这件事情不但急不得。

而且要徐徐图之。”

黄静接着道:“其实你在《Hill Climb Racing》这款游戏IP方向具体如何布局不是我应该多嘴多舌的。

不过你的成功太过迅速。

而且又是年少成名。

因此我有点担心在涉及到游戏运营的策略执行上你会过于冒进而不小心踩坑。”

成功太过迅速?

不见得吧。

虽然现在林灰有过亿资产了。

但这算得了什么呢?

过亿资产在多数人眼中是一辈子难以企及的财富。

但在一些人眼中连“中等意思”都算不上。

抛开别人的价值观不谈,仅仅就林灰自身而言。

现在赚的钱也依旧不算什么,至少离林灰所认为的成功还差的很远。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针对人类成长阶段的描述使用了生理、安全、隶属与爱、自尊、自我实现与自我超越等术语描述人类动机推移的脉络。

尽管长线上看,林灰在资金上的不懈追求是出于自我实现以及自我超越这两个动机。

但短期来看,林灰现在在资金上努力很大程度上是在追求安全。

人都渴望安全感。

女性如何获得安全感林灰不得而知。

但绝大多数男性的安全感主要来自于权力以及金钱。

作为一个重生人士。

林灰虽然比前世任何一个时候都要强大。

但此时的他也比前世任何一个时刻都缺乏安全感。

正是这种感觉,让林灰不断去汲取金钱。

虽然此时的林灰赚了很多钱.

但为了追求安全感而赚得钱怎么着也说不上成功吧?

林灰觉得,等什么时候他能一边赚钱一边把“自我实现”或“自我超越”给兼顾了。

或许那个时候他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这一切对于此时的林灰依旧有些遥远。

不过问题不大,林灰有耐心等到那一天。

连重生这么离谱的事情都发生在林灰身上了。

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虽然在林灰看来黄静的话语在表达上略有偏颇。

但对于黄静释放的善意林灰还是很感谢的。

林灰回应道:“这怎么能叫多嘴呢?

你也知道一个人的思维终究是有局限性的。

你的建议对弥补我的思维盲区很有帮助。

在前行的路上能听到这种建设性的意见是一种幸运。”

林灰接着道:“你还有什么建议,不妨也一并提出来。”

黄静:“既然我们聊到了IP。

我的建议是你不要仅仅将目光放在游戏IP上。

游戏IP固然有一些优点,但是缺点同样不少。

相对于其他内容类型。

游戏的用户门槛往往较高,传播速度不如其他内容形式。

而去游戏开发成本和生产流程相对文学、漫画等内容形式成本更高也更为复杂。

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游戏IP的数量偏低。

因此我建议你眼光不光要着眼于游戏IP,最好也能考虑下其余IP。

以你的财力想涉足其余IP领域也不是一件难事。”

林灰:“你说的这些确实是个问题。

最麻烦的是大量经典游戏IP的资源是掌握在美日韩企业手中。

我国原创的优秀游戏IP数量稀少。

近几年的游戏,几乎都是翻来覆去的在西游IP上折腾。

一点新意都没有。”

黄静:“我觉得如果你对IP感兴趣的话。

倒是可以趁着手里现金流充沛,提前收购一些IP。”

林灰:“你的这个建议我不是没有考虑过。

看起来收购IP很容易,不过实际执行的话恐怕没那么容易。

涉及到IP的话一般有游戏IP、影视剧IP和网文IP。

游戏IP基本不用想了,想从版权方那里收购不存在的。

玩得转游戏的基本都不差钱。

因此很少会有游戏IP的版权方会选择将IP往外卖的。

基本都被“内部消化”了。

有的游戏厂商或许不会自己拍影视剧,但也会选择投资的方式。

总之,以游戏厂商的秉性,向来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指望着在游戏IP上分一杯羹太难。

涉及到影视剧IP、网文IP,这类IP的版权方倒是很少会大包大揽地吃独食。

但这些版权方也不傻,开价基本都是狮子大开口。

现在可不是早些年时的情景:

——版权方根本意识不到IP价值。

现在的版权方各个都猴精。

一个个好似粘了毛的猴子。

此时,最顶级的IP授权费用都已经达到了千万级别。

尤其是网文IP,看起来虽然存在感不强。

但顶级网文作者的胃口丝毫不小。

有的顶级网文作者对于IP授权开价甚至两千万起。

这个价格实在是有些离谱。”

黄静:“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是对的。

不过IP可不只是影视剧IP、游戏IP、网文IP哦。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动漫IP。

我倒是觉得如果你有在IP方面落子的考虑的话倒是可以着重考虑一下日漫IP。

日漫IP的授权价格倒是不高。”

黄静说得情况确实让林灰眼前一亮,日漫IP的授权价格确实不高。

之所以不高不是因为日漫IP不够优质。

而是因为RB的IP的版权方是分开授权的。

在RB,同一IP可以授权给不同的公司和个人,制作不同类型的游戏。比如,卡牌、城建等。

如此一来,单个授权的价格很低,

即便是类似“火影忍者”、“海贼王”级别的顶级IP。

几个分授权加起来的价格之和也可能仅仅是千万而已。

不过,这种情况也不完全是好事。

这样很可能使得多款游戏拥有同一IP正版授权的情况。

而且在日漫方面寻求什么IP收购呢?

林灰暂时也没什么思路。

不过,思路跳转到RB文化这个视角。

林灰突然想起RB的阴阳师文化:

在RB平安时代,原本应在阴界的妖怪们现身人间,并制造各种骚乱为祸人间。

而在世上有一类被称为“阴阳师”的异能者,他们能驱符念咒,役使妖,收之为“式神”供己差遣。

阴阳师们利用自身能力,维持着阴阳两界的平衡。

在16年猪场出品的《阴阳师》就是建立在这个背景之下的。

尽管以再往后几年的观点来看,《阴阳师》一直在走下坡路。

不过即便如此,也难掩其一度达到的辉煌。

涉及到该游戏有关的IP甚至一度价值七百多亿元。

一个IP就能价值几百亿。

IP方面无疑是个大有可为的市场。

保守估计规模应该在万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