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那魔头
作者:三三玖 | 分类:科幻 | 字数:7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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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我家那王爷(二十三)
可她真诚待了我三年,三年的时间是那么漫长,我不想要弟弟妹妹,我想要回我唯一的弟弟。
得到鹰王最后的蛋,莹莹想起娘亲为了保护蛋化作最后的保护,紧紧攥住鹰羽,“爹爹我应该怎么做?”
寒冬也不在寒冷,鹰羽带给她力量,正如当初在巢穴中那样温暖,再大的风暴爹爹也会为她遮挡。
后背传来刺痛感,像蚂蚁一口一口咬下去,一双巨大翅膀展开,属于鹰独有的,强大而有力的翅膀,把所有东西抛在脑后,“我的翅膀………?”
再多惊讶与懊悔也没有用,她要在鹰族赶到密林之前找到弟弟,狂风阻挡不了她前行,爹爹说过,强大的鹰不会畏惧任何艰险,当初爹爹能够逃走,可为了保护他们才不得已牺牲自己。
从今往后,弟弟由她来保护。
暴风过去后,鹰族重整旗鼓出发前往三年前征讨过的密林,族长爬上鹰巢,里面空空如也。
“没了……最后的鹰王也没了。”三年前若不是得知鹰王在孵化孩子,他们根本不敢去招惹,也是他们鹰族等待千百年以来唯一的机会!
鹰族讨伐失败,没有找到最后的鹰王,鹰族大小姐也在暴风后不知所踪,据说那个怪物一样的大小姐因病去世,真相如何没人知道。
收拾房间的妇人在床头找到一封信,上面字迹秀丽,是她一手教出来的,这个位置曾经是她为莹莹讲故事坐的地方,她还在,可她的孩子已经不在了。
颤抖地打开信封,还未读完便泣不成声,族长走来拿过信封,紧皱眉头,“来人吩咐下去,倾尽全族之力也要找到鹰王!”
“她已经离开了,你现在满意了吧!”妇人歇斯底里,莹莹没有恨过她,但……永远也不会回来。
“紫云,你能不能别给我捣乱了啊!”
白枫永远在给紫云收拾烂摊子,两个女子在乱世中相遇,能够一起分担房子租金再好不过,白枫会一点医术,紫云会一些功夫,永远拿着一把剑,捡的一把铁剑而已却给它取了名字,也叫“紫云”。
只是紫云永远不让人省心,她的力气大,给别人搬货,一双深紫色瞳孔很容易让人认成半妖,混沌大陆半妖的地位最低,混血被成为是不纯的存在。
“我自己可以赔,不要你多管闲事。”
“你赔?”白枫像是听到了特别好笑的东西,“你用什么赔,那把铁剑吗?”
紫云低着头,神情莫测,她抱着剑,“这是我的信仰!请不要侮辱我的信仰。”
疯癫两个字是所有认识紫云的评价,她或许是半妖的缘故,神志很多时候不清楚常常会像一个疯子一样发狂,有事又同正常人一样,每天过的和抽签一样。
“每一次都是我给你收拾烂摊子,我香包卖的钱全被给你还债去了。”
“我会还的……”
“算了,也就这段时间。”白枫收拾衣服,“过不了多久我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她们住在一个类似于地窖一样的屋子里面,只能放下两张不大的床,能活动的地方不过三步大,这个地方是紫云先找到的,付不起租金只好找到白枫,“随便你,我要去工作了。”
白枫扬起笑容,自己努力有什么用,以她的样貌找一个有钱人轻而易举,他向自己保证过,一定会娶她,等到了那个时候……她再也不用挤在这个小的可怜的房间,像老鼠一样活着。
未来……充满了光明。
她追上紫云,两人相处这么多年也有些交情,她的话很多,紫云也会说,只是疯疯癫癫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以后我成了有钱人家的夫人,到时候我一定不会忘了你,我雇佣你当我丫鬟怎样?大丫鬟!”
“可恶的督工,一定要杀了他,我没有砸坏东西,杀了他!”
“给你配一把新剑,比你捡的这一把好用多了。”
“今天吃什么呢……”
两人话题不在一条线上,却也能聊的融洽,两个女孩同样大的年龄,十五岁出来生存的孩子比比皆是,为什么他们要雇佣紫云呢?她便宜,力气大,只要不疯癫一顿饭和几个零星的碎银子就可以打发。
“杀了他,杀了他……”
和往常一样,两人一起走出地下室,外面是难得明媚的阳光,地下室唯一好处就是可以抵御风暴,“今天一定是美好的一天。”
白枫提着篮子,继续去街上卖香包,她一身衣服破旧却也洗的干净,一张美丽的脸上上了点点口脂,一个男人过来揽住她的腰,亲昵地在她耳边蹭,“阿枫……”
“大街上,你别这样。”
男人样貌清秀,面相和善,他牵着白枫离开,“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一个矿场中,众多人里面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蓬头垢面,看不清污垢下面的那张脸长什么模样,小小的身体扛着一大根木头,腰上的铁剑早已经破损严重,生满了铁锈。
“紫云,你走那么慢是不是不想要工钱了!”督工用一条鞭子抽在她旁边的地上,脸上都是得意的笑容,在小孩身上寻找优越感。
她抬起头,一双眼里充满杀意,督工心中一怔,被这个眼神震慑一瞬,很快恢复过来,“你那是什么眼神,工钱不想要了是不是,我看你也别吃饭了!”
对此,许多人已经习惯甚至变得麻木,没有一个人愿意为这个十五岁骨瘦如柴的孩子说话,一个赛一个冷漠,世道如此,他们自顾不暇。
“督工!河边漂来一个婴儿!”
“婴儿?”
他们早已见怪不怪,自己都养不起,何况再养一个孩子,就算在路边遇到一个被丢弃婴儿也不奇怪,他们大多数结局都是被野兽吃掉。
督工把婴儿从河中捞起来,心中邪念滋生,“反正都要死的,我来给他送行吧!”
鞭子落下,一个瘦小的孩子挡在婴儿面前,皮肉开裂,夹杂着碎肉被鞭子带下,血液涌出,染红本就脏兮兮的衣服。
“你想死是吗!”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众人知道,紫云又在发疯了,督工也没当一回事,随即传来一阵疼痛,一把剑插入身体,随即被抽出来,肉被刺穿的感觉清晰而又令人恐惧,他低下头,小小的孩子用杀意瞪着自己……她是真的疯了。
“杀人了!杀人了!”
“你不应该惹一个疯子!一个疯子,哈哈哈!”
她抱起婴儿,在一片慌乱中离开矿场,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身上的疼痛像是感受不到,伤口只会让她更兴奋。
集市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地上的篮子旁边有几个香包孤零零掉出来,紫云捡起香包,熟悉的味道,她出事了?
在记忆中白枫是一个话多的女人,她们两个不过是合作者,按理来说她的事和自己无关,可……怀中婴儿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险恶,被紫云抱着还在酣睡,“我应该去找她吗?”
婴儿被惊醒,咿咿呀呀地笑,面对满身鲜血对紫云没有一丝恐惧,“我去找她。”
白枫被男人步步紧逼,平时对她满是爱意的那个人仿佛只是幻觉,他面目狰狞,手中有一颗药丸,“阿枫听话好吗,这个孩子不能留,我夫人已经发展我们的事,如果知道你有孩子她一定会生气,如果我失去了钱财,你什么也得不到,听我的好吗,吃掉它。”
“你,你不要过来!”白枫被逼到角落,再也没有后退的余地,她发现男人背在后面的手上有一把匕首,他想要赶尽杀绝啊,“你好狠的心。”
她崩溃的大哭,混沌大路死一个人再正常不过,或许还会有人庆幸,少了一个人就少了一份竞争。
预想中的疼痛没有传来,她睁开眼睛一把剑刺进男人的身体,拿着剑的女孩不给他一批活着的机会,举着剑再次摧毁他的身体,直到一口气也不剩。
鲜血沾上白枫的脸,眼睁睁看着情郎死在紫云剑下,没有什么时候比此刻还要冷静,“杀人了……离开,必须离开这里。”
在所有人找两个女孩时他们已经逃到郊外一间破庙里面,两人身上的血迹干涸成黑色,白枫腹部一痛,血顺着大腿留下来,她知道这个孩子保不住了。
两人相视只有白枫忍着疼痛笑了起来,这个孩子不要也好,“哈哈哈,紫云谢谢你。”
“不用谢。”她看向怀里面的婴儿,像是饿了一样哇哇大哭,“他哭了。”
“怎么有孩子的哭声?”两个男孩走进来,他们身后还有一个遮住半张脸的女孩,几人对视,紫云捏紧剑柄提防三个人,“你们是谁?”
红色头发的小孩看到白枫腿上的血还有紫云身上的鞭伤大声呼叫,“福娘,这里有两个人受伤了,还有一个奶娃娃。”
被叫做福娘的中年女人过来,身后还有一个带着鹰的女孩,白枫听着福娘的训诫还有紫云任由两个男孩折腾,只有一条鞭伤硬生生包成了一个粽子。
“我们貌似不认识吧……”
沉默寡言的女孩露出一半的黑纹,好奇地抱住小婴儿,“现在……认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