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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805

作者:王子虚 | 分类:历史 | 字数:267.8万

第四七四章 为人父母者……

书名:大明1805 作者:王子虚 字数:4470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4:17

朱靖垣面对爷爷朱仲梁的追问,理所当然的回答说

“这其实和简化字,白话文一样,都是为了打破知识和规则垄断。

“为了降低下层人获得知识难度,降低下层人了解和掌握社会规则的难度。

“这些规划,和爵位代降、征收收赠予税、遗产税、累进所得税一样,都是为了减缓阶级固化的速度,增加增强不同阶层之间的人的流通性。

“避免社会分化成少数几个老死不相往来的阶层。

“直白的说,就给底层人通过努力变成上层人的机会和可能性,让他们相信在现有规则内也能大幅度的改变自身的处境。

“进而避免他们走向暴力反抗的可能性……

“最终目的还是维持社会的长久稳定,这其实也应该是大明皇室的最高目标。”

朱仲梁听到这个解释,不由得连连点头

“你有这个觉悟就很好,但是既然有了这个觉悟,那现在的规划就还不够彻底。

“你的那个皇历太阳历的规则还是太复杂。

“那什么春日、夏日、秋日、冬日单列的设定,以及这几天都单独作为一旬的设定,对真正的普通人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反而增加了复杂度。

“城市里的工人,其实对节气的变化也不会太敏感,他们早就不需要种田了。”

朱靖垣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似的说

“我明白了,我虽然在努力的避免,但还是不自觉的展露了知识分子的矫情。

“面对城市和工人的太阳历应该更加的简单粗暴。

“直接把一年分成四个季度,一个季度分为九旬,一旬固定为十天。

“三十六个旬总共三百六十天,一年剩下的剩下五天过年放假,闰年多放一天年假。

“而且,对普通人而言,只需要公布四年一闰即可。

“一百二十八年不闰的设定,只需要在中学的历史课上讲一下就行了。

“普通人一辈子都未必能经历一次逢一百二十八不闰。

“出现的时候,必然会登上各类报纸和广播。

“月份也仍然可以保留,但是一个月固定为三十天。

“这样正好一个季度就是三个月,一个月正好又是三旬。

“日常生活中可以讲皇历某某月,朝廷和官营厂商的各类计划,主要按季度和旬制定,月份只作为辅助参数,方便定位在一年中的时间。

“同时开始推行每旬休息两天的制度,方便新历法能够随着更多的假日迅速普及。

“知识分子想要展现自己的优越感,只要在日常生活中核算和介绍节气的就行了。

“朝廷也继续公布每年的标准日历,将节气和节日都标注出来,方便查阅。”

朱仲梁听了再次点头

“不错,想要让知识和规则尽可能的普及,那就要尽可能的简单易懂。

“想要让一件新事物能够迅速推广,就要让目标群体觉得有利可图。

“你把伱这些想法都写出来,整理成报告发给你爹。

“他要是想要掺和,就在这几年搞一下,要是不想掺和,就留给你折腾吧。”

朱靖垣随口答应着,继续跟爷爷聊天,讨论各类设想的细节。

第二天,朱靖垣专门用了一天的时间,把自己的设想写下来,发给了父亲。

朱简炎在当天下午工作的间隙,收到并查看了儿子的报告,然后就直接惊呆了。

在朱简炎看来,这小子提的这些事情,一桩桩,一项项,都过于离谱了。

更离谱的是,自己老爹也跟着起哄。

这爷孙俩一致同意决定修几个两百多米高的大殿。

对,是几个,而不是一个,因为整个紫禁城系统,有好几个不同性质的重要宫殿。

奉天殿是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太庙是供奉祖宗的地方,还有天坛的大享殿。

和泰西人的教堂高塔都绑在一起不同,神州传统建筑都是分开的。

朱简炎看的就只想把这个报告给扔了。

这些一年用不了几次的地方,修两百多米高干嘛……

然后还有更离谱的还都应天府,推翻重修太阳历和太阴历,以及同步修通史。

朱简炎全部看完之后,终于忍不住扔在了桌子上。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透漏着一个好大喜功,还是你小子自己干吧……”

在心中念念叨叨了好一阵之后,朱简炎就再次把报告拿了起来。

耐着性子把上面的设想和目的又说明看了一遍。

“为人父母啊……”

朱简炎沉默了许久之后,让自己的秘书给自己拟旨,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

首先是准备南巡应天府。

这次不是去看看,而是比较正式的,准备去应天府住一段时间。

要带上九卿大臣以及通政司和其他直属官员。

让应天府方面也做好准备。

准备时间放的比较宽,两个月后才会启程。

然后是通知钦天监、建设部、皇室财团,到应天府江北老山地区勘探。

第四七四章 为人父母者……

准备投资规划建设一座新的皇室行宫。

主殿高度越高越好……

和后世非常类似,应天府的建成区,主要集中在长江以东和以南地区。

因为南京经常作为南方割据政权的首都。

既然是南方格局政权,说明北方已经丢了,北方来的就是敌人。

如果把城区放在江北,除非能发动背水一战的效果,否则就是等着北方的军队来袭击。

所以长期以来,南京城都是放在长江以南的。

即便是在南北大一统的王朝,位于城南的城区也是现成的建成区,历史惯性难以扭转。

而且江南也比江北更加的繁华。

现在的长江以北和以西地区只有江浦和**两个县城。

虽然放在别的地方,这两个县城也颇为富裕,但是相比府城、省城、京城可差远了。

朱靖垣计划建设的新的正式宫殿,准备放在与应天府城相对应的长江以西的江浦县,放在后世的南京浦口区辖区内的老山森林公约下面。

未来的新的中央衙署大楼,也就是以后得大明中央朝廷的行政中心,就放在宫殿外面,当然也是放在长江以西的江浦县的。

目的很简单,参考顺天府的新旧两城,将行政中心和经济文化中心分开。

但是,南京与北京不同,就算是把行政中心放在长江西北,也不可能限制江北地区不得建设各种民用设施,最多是划出出一块区域来。

这块行政中心的存在,其实是能带动周边的发展建设,正好拉一下江淮省的江北地区。

最后另外下令,开始设计新的中央朝廷办公区。

楼房高度放宽到八十米。

大明的政治逻辑仍然是公开的,绝大部分事务都是按照特定的规则流转的。

特别是在世祖皇帝之后,邸报的范围被再次的扩大了。

除非是真的有保密需求的事务,否则基本都会定期定时向天下公布。

虽然只是大致说明,不会有太详细的介绍,但会让关注政治的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更何况,朱简炎正在干的事情,就是要广而告之,故意引发轰动的。

所以命令直接公开的下到相关部门了。

大明中央朝廷顿时一片哗然。

“越高越好”的宫殿,和八十米高的朝廷办公楼,这些消息属实过于刺激了。

然后这些官员的反应,就如同朱仲梁分析的那样。

虽然都很惊讶,但是却没有人马上跳出来反对,反而有人开始打听造高楼的技术。

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人员的身价都开始不约而同的向上攀升。

再然后是建筑材料,从钢筋水泥到涂料和木材,市场价格也都开始缓慢的上升。

基本没有人想到朱简炎可能要还都应天府。

只是理所当然的猜测,朱简炎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可能是想去应天府养老。

现在开始在江北老山造宫殿,退休的时候正好能用。

现在南巡,可能想提前去看看,也是跟太上皇一样,想去看看儿子了。

一切得逻辑都非常的合理。

以至于,大明本土主要城市的民间房价和地价都上涨了一截。

只不过,现在的土地和房产,主要是皇室和官营厂商在经营,被票证和限购制度卡死了。

所以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上涨。

不过相关的新的舆论,也迅速的把税收改革的热度压下去了一些。

甚至有人怀疑,朱简炎要收税,就是为了修园子。

在这种复杂混沌的氛围之中,税收改革的讨论在朱简炎南下之前进入了下个阶段。

朱简炎操控着朝堂各方的力量,完成了新一轮的妥协和折中。

就如朱仲梁预料的那样,基本的普遍免税条件,从完全无违法记录改成了无犯罪记录,同时要求无偷逃税款记录。

还把追溯的时间从发生之时以前的终生,改成了最近的十年以内。

不过,既然是妥协,那就不可能只有一方让步。

免税的条款变的宽松了,那免税的额度就同步降低了。

普遍免税点从二十五万银钞降低到了五万银钞。

五万银钞相当于后世五百万人民币,职业掌柜和高级经理们就能攒下这些产业了

相当于把遗产税从纯对贵族和东家,直接降低到了高级白领的范畴。

这样修改后的方案,就是五万银钞以下的遗产,只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双方,在过去十年内都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偷逃税款的记录,就不需要交税了。

五万银钞以上部分择减免一半。

五万银钞到二十五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五。

二十五万银钞到一百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一百万到五百万银钞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五。

五百万银钞以上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并且将这部分普遍减免的部分,从先交后退改成了直接免征。

以避免当年贷款交税,第二年退税还款的麻烦。

因为这部分比例也是固定的,条件也是硬性的,所以直接不征也不会有影响。

其他的,由布政使司、礼部、皇帝特批的退税部分,仍然要先交后退。

缴纳方案相关的规定,也直接参考了太上皇的建议。

对于股权类型的遗产,可以直接按照比例上缴股份。

同时大明银行专门开设遗产税贷款,向没有足够流动资金的继承人提供贷款。

还有朱仲梁提出的资本推恩令。

五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按照遗产数额的百分之七十五核算继承税。

十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按照遗产数额百分之五十核算继承税。

最后,还增加了新的额外的免征条件。

在继承人个人名下没有房屋的情况下,继承获得的唯一住房不需要交税。

如果普通人本来就住在父母名下的房子中,父母去世之后子女如果交不起遗产税,反而要被赶出门的情况,通过这个规定被避免了。

赠予税方面,基本普遍免税的条件与继承税同步修订,从终身无违法记录改成了最近无年以内无犯罪记录和偷逃税款记录。

基本普遍免征节点,也从一万银钞降低到了一千银钞。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免征一千银钞以下的赠予税。

全年赠予数额一千银钞以下的,本来就是免税的。

所以除非经常性的向他人赠送大额资产,否则这个符合条件的普遍免征的对起征点的意义影响不大。

也是因为相应的条件本来就足够低,三年以内就足够了。

对于一千银钞以上的赠予,税率同样降低一半。

一千银钞到一万银钞之间,实际税率百分之五。

一万银钞到十万银钞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十万银钞到一百万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缴纳方法仍然是赠与人缴纳。

既然有能力赠予他人大额资产,就有能力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税款,否则就不要瞎折腾。

赠予税其他的规定,也与遗产税做了类似的调整。

不过额外添加了朱靖垣最初和朱仲梁讨论时提出的方案。

普通人可以选择,在朝廷公证机构的公正下,在生前就将部分资产传承给子女。

这部分税款不按照赠予税率来征收,而是按照遗产税来征收。

但是一旦赠予完成,就不能再次退还,否则要征收赠予税。

而且,任何人与自己的特定继承人,都只有一次生前赠予继承机会。

换句话说,父母对每个孩子,在自己活着的时候,都只能分给他一次家产。

否则就要交赠予税,或者在生前立遗嘱,那个孩子在自己死后就可以按照遗嘱再拿一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