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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宋

作者:迷惘的小羊羔 | 分类:历史 | 字数:206万

第380章 西戎之国

书名:桀宋 作者:迷惘的小羊羔 字数:3118 更新时间:2024-11-16 21:42:20

义渠国的使者义渠骇,还有大荔、乌氏、朐衍等十几个草原的首领前来朝见秦王。

他们刚刚进入了大殿,便扑面而来一股子马和羊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膻腥的味道。这些西戎人常年在塞外草原放牧,吃的都是羊肉,骑的是骏马,喝的是羊奶、马奶酒,整日与这些畜牲厮混,身上带着这种气味儿自然没什么。

不过宋王偃还是老大的不习惯啊!

“拜见秦王!秦王万年!”这些臣服于秦国的草原西戎之国自然不同于宋国,他们的使者和头领在见到秦王的时候是要大礼参拜的。

“都平身吧。”嬴驷摆了摆手道。

对于这些桀骜不驯的戎狄,秦王可没什么好脸色,一直保持着自己不怒自威的样子。

看来这些戎狄还是在茹毛饮血呢。

华夏自古以来就有对于四方异族的蔑称:东夷、西戎、南蛮、北胡。

在晚商以前,华北地区皆为华夏族群的活动地域,所谓的“戎狄”族群是下一历史阶段里从华夏族群中分裂出去的一部分,因此,华夏与戎狄在血缘上本亦同源。

春秋早期,戎人的势力很盛,中原华夏诸国受其威胁较严重,即使晋、齐等大国也经常要遭到戎的侵袭。

从春秋中期开始,华夏各国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通过称霸而相互联合,增强了对戎族的防御能力,不少的戎族渐被华夏所征服。

秦灭西戎,楚国吞并数量甚多的蛮人或濮人的小国。由于各部落长期和华夏部落聚居在一起,不断相互影响,文化礼俗等方面的差别日趋减少。

据古书记载,戎多为“披发左衽”。《左传》说姜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生活习惯、礼俗、语言的差异,把戎部落和华夏部落区分开来。

但戎人中有姜姓、姬姓之戎,显然他们和周人本为同族人,只是出于历史或文化的原因,使他们分道扬镳,比如姜戎就是四岳的后裔。

尽管戎和华夏在文明程度上有差距,但这对彼此交往并无太大妨碍,如晋献公、文公都娶戎族女子为妻。

不过在战国时代,大家对四方的戎狄还是颇为蔑视的。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认同文化和血统的民族,虽然大家的老祖宗都是炎黄,都是蚩尤,但是文化习俗上的巨大的差异,也导致了华夏与戎狄的互相敌视,征战不休。

当然了,那些戎狄是为了生存下去才经常跑到华夏诸国那里去烧杀抢掠,夺取更多的财富和人口的。而华夏诸国深受其害,自然不能坐视这些野蛮人这么干了,于是也出兵征伐异族。

这个年头的异族一点都不强,至少没有马蹬和马蹄铁的助力,他们的战斗力大打折扣。

由于在文化思想和武器装备上的先进,华夏诸国在征讨四方的戎狄、胡人的战争里是屡战屡胜,几乎是吊着打的!

不说秦国、赵国了,即便是堪称战国七雄里面最弱的燕国,都能将北面的匈奴、东胡抓起来吊着打,燕将秦开最后还辟地千里了呢!

“义渠骇,寡人让你们西戎之国准备好的马匹已经准备好了吗?”

哦,原来那两万匹战马的出处在这儿啊!

听到这话,正在低着头的宋王偃真是惊叹不已,难怪说秦国的地理位置是最为优越的。可不是嘛!有崤函之险,退可以挡住合纵联军的进犯,进可以攻伐三晋,东出函谷,西北方向的西戎之国更是已经臣服于秦国了,什么战马都可以轻易获取!

羡慕啊,宋王偃此时真的是羡慕嫉妒恨。

看来秦国能最后一统天下绝不是偶然的。

名叫义渠骇的年轻人行了一个草原部落特有的按胸礼,说道:“已经准备好了。秦王,现在草原上的光景可不太好,去年的一场大雪,冻死了我们义渠国的不少牛羊和骏马,所以在朝贡秦国的那两万匹战马里,可能有一部分战马不是很理想。”

秦王驷冷着脸道:“草原上的年景不好?义渠骇,寡人可是听说你们义渠又修建了两座大型的马场,里面水草肥美,养出来的马匹脚力极好,不知道这件事情是真的吗?”

“这是误传!”义渠骇心里吓了一跳,赶紧说道,“秦王,自前年我们义渠败于李伯,便是心悦诚服地臣服于秦国了,哪里还有二心呢?”

“寡人不管那么多!”嬴驷指着在一侧坐下的苏秦道,“这是中原宋国的大行令,苏秦苏大人。那两万匹战马是宋国要的,宋国的威名想必你们义渠也听说过!现在宋王要求的马匹必须都是良马、上等马,岂容你以次充好?”

“义渠骇,你回去告诉你的父王。不管你们义渠人用什么办法,抢也好,用自己马场里的马也好,用自己骑的骏马也好,寡人只给你们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的时间里,你们必须要筹措到两万匹良马。这位苏秦大人会亲自去挑选的。”

“诺。”

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义渠骇满肚子的委屈只能咽了下去,无奈的服从了。

这个时候,乌氏的头领站出来说道:“秦王,这是我们西戎之国各部落的礼单,请你一览。”

秦王嬴驷接过了内侍递上来的礼单,皱着眉头道:“为什么今年的贡品这么少?乌氏头领,你能给寡人一个说法吗?”

乌氏头领抱胸道:“请秦王见谅。今年进献给秦国的牛羊和骏马的确是少于往年,但这都是今年的光景不好啊,部落里成百上千的牛羊都被冻死了,能拿的出来朝贡给大秦的已经不多了!大王你是一个仁慈的君主,还请你体谅一下我们这些辛苦的牧民。”

大庭广众之下,秦王嬴驷也不好对于这些家伙苛责太多,故而将不满收敛在心里,拍了拍手道:“设宴!”

“起歌舞!”

原来秦王是想在大殿里宴请宋国的来使苏秦,还有义渠国等西戎之国的头颅。很快,许多的小桌子就被摆到了大殿上的各个角落里,按照其身份和地位名列高低,上酒上菜,歌舞升平。

这酒刚刚喝到一半,大家还老大的不尽兴的时候,那个乌氏头领又站起来说道:“秦王,这莺莺燕燕的歌舞实在不适合我们这些草原的男儿啊!我有一个建议,不知道秦王可采纳否?”

嬴驷闻言,不屑地嗤笑了一声道:“这歌舞的确不适合你们这些华夏之外的部族,你们常年游牧于草原,想必也不会欣赏歌舞。不知道头领有什么建议,但说无妨。”

乌氏头领叉手道:“我们听说秦国也有相扑的习俗。恰好,我的部落里也有一个擅于相扑的勇士,不若让他上来与秦国的最厉害的相扑士比较一番,以此来助酒兴!如何?”

这是在挑衅我们秦国啊!秦王心下大怒,秦国的文武百官亦是一脸的不悦。

看来这么多年不对西北的草原部族,还有那些西戎之国动刀兵,他们已经忘记了当年秦国是怎么打击他们,杀伤了他们多少的勇士了!

可恨!

秦王环视了四周一眼,见到武将那边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也无甚畏惧,便道:“头领既然想要见识一下我大秦的勇士的厉害,亦是无妨!”

随即有一个浑身散发着膻腥之气的莽汉走了进来。

这个莽汉长得可真是魁梧,足足一丈二尺,比越王无疆还要高上一点。他全身穿着一件单薄的兽皮,肚子浑圆,牙齿阴森森地半露出来,一身的腱子肉鼓胀鼓胀的。这个莽汉走起路来都能带起一股风气。

“真猛士也!”秦王不由得拍手叫好道。

见到这个样子,乌氏头领也得意洋洋地指着那个莽汉说道:“秦王,这是我族里臂力最强之人,名叫乌头,他的气力极大,一顿能吃一只羊,搬起千斤之重物,生撕豺狼都不在话下!”

嬴驷眯着眼睛道:“果真勇猛。不过我大秦国的猛士亦是多如过江之鲫啊!这相扑……你们谁愿出战?”

闻言,在一侧的武将们都纷纷请战。

公子嬴华叉手道:“王上,嬴华愿战!”

“嬴华不可!”赢驷笑眯眯地道,“嬴华乃是我大秦第一勇士,勇冠三军,这杀鸡焉用牛刀?嬴击!”

“臣在!”从武将那里站出来一个类似于后世将军俑打扮是壮汉。

“嬴击的勇武虽然不如公子华,但是臂力却相差无几,他能一口气连拉八次铁胎硬弓!”

嬴驷也同样还以颜色,给乌氏头领一个趾高气昂的样子。

这概念乌氏头领是没有的,毕竟草原部落根本打造不出铁胎硬弓,就算有那种材料也没有那种能工巧匠。只是传闻铁胎硬弓很强,一口气能拉两三下已经很不错了,这能一口气拉八次,这还不是神力了吗?

嬴击旋即卸了盔甲,卸了战袍,只是光着膀子跟对面的乌头摊开双手,就这样面对面地角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