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狐狸是女主
作者:哥舒明雅 | 分类: | 字数:200.3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411章 模特圈妖男48
“我喜欢的是女人,这点不用怀疑,如果不是隔着那么多的衣服,我会证明,我想上你!”
凤欢的鼻尖几乎是抵着紫月的眉心,紫月都能感受到他呼吸间氤氲的热量,接着,这句话就撒了下来。
我去!
紫月的反应就是几秒钟的呆若木鸡与之后的拼命挣扎。
凤欢却是将她压在自己身上更紧了一些。
原来就非常磁性的声音更掺杂进去丝丝魅惑。
“再动,我会把这当成你的热情。”
凤欢凑在紫月的耳边与她贴的极近。
这种距离,已经近到能让彼此脸上的绒毛互相蹭着,可以带起酥麻的程度。
紫月的心被他说的一颤一颤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凤欢接着又说:“搬来我家住吧,我照顾你。”
如果之前的亲吻和挑逗,还需要考虑他是不是想和她约炮,那最后这句邀请她搬家一起住,确实不得不让紫月好好思考一下凤欢对她的态度。
“凤欢前辈,其实我不需要同情的。”紫月尽量与凤欢拉开一点距离,认真的看他,想从他的那一双凤眼中看出来一个究竟。
她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句话,同情可能是爱的一部分,但同情绝不等同于爱。
如果这个男人只是因为对自己的同情……那她可不可以不接受?
结果凤欢却吹了一下自己被风刮到嘴角的发丝,笑道:“因为我之前说过觉得你可怜吗?那我收回这句话,换一种更贴切的说法,从我注意到你开始,你就让我在心底升起了一种怜惜,而因为这种怜惜,我就更注意你,然后有点喜欢你,想和你交往。这过分吗?”
最后,凤欢竟还是把问题抛还给她,让她来回答。
“是,不……过分。”在凤欢目光的逼视下,紫月勉强的挤出来这么几个字,“但是,凤欢前辈,交往什么的不需要同居吧?”
“是照顾你。”凤欢纠正着她的说法,“我们会住不同的房间。”
“不用了吧……”
“为什么不用?之前我还答应过那个医生不让你做家务的,你不搬我那里住,难道还要让我给你派个佣人过去打扫你那租住在六环的小屋?”
“我住五环。”紫月弱弱地反驳,但很显然也没有什么底气。
凤欢更是白了她一眼:“你还真好意思说?”
这次紫月被她鄙视的彻底没吱声。
上京市的寸土寸金,以她现在的财力,能在五环独立支付起一居室的租金,已经很不错了好吗。
不过,说心里话,凤欢的这个提议还是很有诱惑力的,毕竟,他是华真殿下的魂魄转世,同住一个屋檐下,无论是同情还是说的更好听的怜惜,她都可以试着让凤欢真正的爱上她。
这么想着,紫月一边瞅着凤欢,一边下意识的就咬了咬嘴唇。
看着她咬唇的小动作,凤欢干脆摸摸她的头,以前辈的身份魅惑道:“听话,搬前辈这里来住,前辈不会坑你的。”
紫月抬头,眼睛向上翻着,一脸鄙夷:“凤欢前辈,你知不知道你越这么说,越像在诱拐无知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