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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之城

作者:天府酒客 | 分类: | 字数:9.6万

第五百七十三章 凤凰的男友?

书名:流浪之城 作者:天府酒客 字数:3307 更新时间:2024-11-03 03:00:04

郑董事长毕竟是青云的头面人物,懂得克制。她往路总裁家跑得不算勤,一周最多去两次。每次出来,都容光焕发,仿佛年轻了十岁。

深受青云一、二号人物宠爱的王蓓蓓,日子过得并不开心。她没有自由,没法同联络员接头,也无法使用生物目镜。在路府,除了特殊频段,其他通讯信号都被屏蔽了。

一般情况下,王蓓蓓是不出门的,出门身后必定跟着五名女保安。她没办法避开她们的视线搞事情,就连去公共卫生间上个厕所,身边都站着一个壮硕的女人。王蓓蓓说有人在身边她尿不出来。女保安最多转个身,绝不会离开半步。

王蓓蓓还不敢找“夫君”路仁清抱怨,作为青云总裁的夫人,身边有这些安保力量实属正常。路仁清解手时,身边同样有人闻屎尿味。

百密总有一疏,最坚固的堡垒总是从内部打破的。为王蓓蓓救场的是生命复兴公司的人。那是一位厨娘,在路府蛰伏了四年。

她叫御手洗丸子,五十来岁,岛国人,擅长日料和中餐。六年前来到青云,以寿司营生作掩护,打探青云的情报。因为路总喜食寿司,四年前把她招入府中做了厨娘。路总裁也算引狼入室。

由于路总裁总是往外赶夫人,路府人丁不旺,佣人也不多。厨娘一人,女佣两人,智能家政若干。厨娘作为路府的老人,深得路总信任。厨娘每天一早,都会前往生鲜超市选购食材,为传递情报提供了便利。

御手洗丸子是在路总婚礼后接到上级通知的,她被告知新夫人是盟友的特工人员,让她务必配合。而盟友的另一名情报员则在一家超市租了一个肉制品专柜,专售化毒后的野味。这位情报员是猎狗,一年前就来了。

猎狗到青云的初始目的不是搞事情,而是监视青云有没有搞事情。猎狗不适合混高层,人来人往的超市更适合他。下班后,他也会变成另一个人或一条狗,到处溜达。由于接触到的人层次有限,他获得的有价值的情报并不多。

与情报工作相比,他的肉摊生意倒是一天比一天火。有化毒圣厨柳洵提供的独家化毒粉,他家的肉去毒干净,很受青云居民的欢迎。

御手洗丸子也是猎狗的摊位的常客。直到最近,这位老厨娘才和猎狗搭上线,成了“夫人”和猎狗的情报转运工。

此外,书院还有三名特工人员比王蓓蓓早来一个月,目前仍混迹在底层,没有多大作为,最多能为暗杀队提供接应。

沙尘成立不过三年,底蕴太弱,连情报传递都要假借他人之手。生命复兴公司毕竟不是可以交付后背的盟友,带出的消息需要王蓓蓓反复权衡斟酌,猎狗也需要反复咀嚼猜测她的话中话。两人都觉得颇受掣肘。

……

商士隐最初是打算直接前往青云的。但猎狗不断传回的消息,让他改变了计划。青云的实力远超他想象,他需要回书院一趟,做好万全的准备。

青云的特战队四千人,人数不多,但装备精良,都是悍卒。异能者有七十八人,个个“深藏”绝技。为什么说深藏呢?

青云公司和书院不同。书院是异能者多劳,尽量避免普通队员的伤亡。而青云的异能者只有在特战队扛不住的时候才会动手。青云的特战队很争气,拔除万年和江夏这种大定居点都没有让异能者出手,更遑论中小定居点了。因此,从猎狗发回的情报里,只能得到异能者的数字,对他们的能力知之甚少。

不过,路仁清总裁的能力倒是让王蓓蓓摸了个大概。

路总裁最擅长的能力叫情绪风暴,他能在体内酝酿狂躁的能量,一旦释放出来,这股能量会呈几何倍数增长。据说最大可以达到五十吨tnt当量,什么概念?估计三分之一个青云要遭殃。所以,哪怕路总裁脸上电闪雷鸣,他最终总能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因为他只要爆发,肯定会死人,死多死少而已。

路总裁还有两项能力,他不愿说,王蓓蓓也不敢多问,只能徐徐图之。

郑青云明面上的能力是空气斩,能用空气刀将几十米外的敌人一刀两断。这是青云人都知道的。从路仁清对她的忌惮程度来看,郑董远不止这一项异能。

这次斩首行动的原定目标,便是青云的一、二号人物。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就算这两个大咖身边没有护卫力量,要想出其不意地刺杀他们并全身而退,都很难成功。

为今之计,只能智取。

一回到书院,商士隐便独自去找米豆豆和闫丰利了。米豆豆能激发异能,不知能否抑制异能。闫丰利擅长各种药剂,或许能搞出一些阴人的玩意。

……

师父走后,春风下意识朝着主宅走去,他也不知道过去做什么,脑子有点蒙,心很忐忑。他渴望邂逅,又害怕邂逅。春风自加入书院后,一向运气不错,这次同样好运。离大门还有十米的时候,让他在思念中纠结、在纠结中心痛的女子恰巧中门里走出来。

春风迟疑了一下,还是收拾了心情,小跑过去。

“凤凰,好巧啊,我刚回来。”

凤凰闪过一丝慌乱,但脸很快阴沉了下去,“是挺巧的,我刚好要出门。”

春风搓了搓手“有空吗?去我那里

喝杯咖啡?”

“没空。”凤凰拒绝得很果断,她觉得自己太生硬,口气又缓和了下来,“都说了准备出门。”

春风遗憾地说“那我们改约时间?我回来待不了两天……这不是好久没见了吗?我想……”

“不如不见。”

没等春风把话说完,凤凰扭头离开了,看样子是去车库。春风急忙跟上,问道

“你要去哪里啊?要不我陪你去?”

凤凰说“谢了,我暂时不需要灯泡。”

春风如遭雷击“什么?什么意思?”

凤凰“我去武今镇找鬼箭,你要跟着去吗?”

“你,你真的和他……你,他,你们到哪一步了?”

“我和他的事,不劳你操心。”

春风突然跨前一步,挡在凤凰身前,“他,他配不上你!”

“烦!”凤凰绕过春风,继续向前走去。

春风鼓起勇气,拉住了凤凰一只手。

“放开。”

“不放。”春风很想倔强,但他的手被烫了一下,急忙撒开手。

凤凰鄙夷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向前走。凤凰不可能真的伤他,如果春风能忍住疼痛不放手,没准凤凰真会去他那里喝咖啡。结果他连七十度的烧灼感都受不了,还能指望啥?

“能不去不?”春风继续死皮赖脸。

凤凰突然暴怒,大声质问“你不要我就算了,还不准我去找别人?你是谁啊?”

春风吓了一跳,左右看看无人,压低声音说“我要你,我负责。我跟嘘嘘商量好了,以你为尊。”

不提嘘嘘还好,一提嘘嘘,凤凰就到了暴走的边缘,似乎有一层无形的火苗在她身周跳跃。

“渣男!”

凤凰不再回头,大步向前走去。眼见着凤凰走入车库,跳上一辆飞翼,春风站在舷窗旁卖可怜

“这次去青云,凶多吉少,我……”

“那你去死好了,眼不见心不烦。”

飞翼启动,春风不得不向后退了几步。

目送这飞翼离去,春风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被剜走了一大块,疼得他无法呼吸。他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躺在空旷的广场上,闭上眼睛,无法呼吸!无法呼吸!迷茫中,他听到一个声音

“活着回来,别让我看不起你。”

春风满血复活,腰板一挺跳了起来。凤凰的飞翼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在他头顶盘旋一圈,留下一句话,又飞走了。凤凰的话极大地鼓舞了春风,他叫出了嘘嘘。

春风“嘘嘘,你耐力好,背我,去武今镇。”

嘘嘘没动。

春风“嘘嘘,我不能让她瞧不起。只要她没嫁,我们就还有机会,对不对?”

嘘嘘“贱贱主人,机会,你的。我,痛。”

春风“嘘嘘唉,你就别添乱了,你知道我最疼你的。咱俩前两天商量好的,不准变卦。快,背我。”

嘘嘘“你飞。”

春风“飞过去我怕被车载雷达探测到,我想知道他们到哪一步了。”

嘘嘘有点抗拒,但最终还是背起她的贱贱主人,向武今镇方向跑去,在原地留下一个残影。

嘘嘘背着春风,跑过麦田,穿过牧场,绕过异能兽群。她在密林里跳跃,在河面上踏水而行。贱贱主人的意志不是她的意志,但贱贱主人却是她的全部。她必须了却贱贱主人的心愿,帮他追上那个她其实不太愿意接受的女人。

临近武今镇时,春风让嘘嘘把自己放了下来,把她收进了身体,隐身,进入潜行状态。

凤凰的飞翼停在办公楼门前的广场上。凤凰站在车边,正和人说着话。春风定睛一看,那人不是鬼箭又是谁?春风顿时怒火中烧,险些发动九倍速突袭那个不要脸的“第三者”。

鬼箭有意无意地向春风藏身的方向瞥了一眼,向凤凰低语了一句。凤凰也扭头看了一眼,随后她挽起了鬼箭的胳膊,两人有说有笑地向办公大楼里走去。

半小时后,失了魂魄的春风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把自己丢在了床上。

嘘嘘钻出来。无论她怎么呼唤,他的贱贱主人都像条死狗一样,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