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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鬼怪陆离

作者:藜杖吹火 | 分类:悬疑 | 字数:40.8万

第126章 五百两买一个故事

书名:那些年鬼怪陆离 作者:藜杖吹火 字数:2353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5:36

长久的沉默。

两双眼睛的对峙。

仿佛是很久以前就有过这样的对决。

张柜台忽然笑了一下,将这沉默化去了,忽然起身,收拾碗筷,将碗筷酒坛放进了一只竹篮子里。

陆离一直看着张柜台,看着张柜台收起了碗筷,提起了竹篮,走到了牢房门口。

陆离想,他不可能就是来送吃的。

他和少司是一伙的,就算不是一伙的,也是有关联的。

果然,张柜台站住了。

微微侧过了脸,那圆镜片闪烁着森寒的光芒,那双沉静得让人猜不到他眼里的世界有多深的双眸,依然没有任何的波澜。

“天不早了,陆兄弟多多保重,此间重要的事,想必陆兄弟心里有了主意。”

说完,张柜台推开了牢房的门。

一道刺眼的光芒袭来,陆离睁开了眼睛,刺眼的阳光正移动到他的手边,他立刻痛地收回了手,而手指上,也已经起了尸瘢,如烈火烹油一般,阳光仿佛煮沸的油锅,把手指头油炸了。

这只是清晨的一束阳光,并不强悍,还是微弱的,但落到陆离身上,却是痛苦至极。

阴阳伞躺在这微微的阳光里,伞柄上的字迹刻痕,看起来似乎模糊了很多。

在阳光下,它如一把普通的伞。

这天白天,却没有提审,也没有什么动静,似乎那些急于抓他进来的人,又并不急着审他,也许他们已然知道了什么,或许传闻会渐渐消失,当林家的小姐林湘,又出现在云曲城里。

只是陆离这一天,却并不安稳。

太阳灼伤的手指,尸斑在一点点地消失,恢复着手指本来的颜色。

但是有些东西,比如感情,却不可能假装没有过。

如果林湘真得是那个林家,那么陆离与她的接触,恐怕就只剩下回忆了。

寒舍四壁,破旧小院,屠猪卖猪肉。

而现在,阳光下不能见人。

这样一个男人,与那位高高在上的林家小姐,简直有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即便是这时候想起来,也如梦幻一场,也许把那当做一场梦比较好。

就在这时,一块小石头扔了过来,滚在陆离的脚下。

陆离抬头,向着石头的方向看去,那个原先闷声不作面墙面壁的青年,此刻正看着他。

“这位兄弟,看你愁闷,想必是有心事。”

陆离见他目光灼灼,像是眼里拥有一种豪气与热情,大有在这牢房里,却也不会让他皱一皱眉,但昨夜他面壁思过时,却不知在想着什么。

“没什么。”陆离摇了摇头,但看了一眼那青年,道:“昨夜看到你面壁而坐,似乎满是心事,痛苦至极,今日却为何眉开眼笑。”

那青年听到陆离这样问,忽然眉头上有了一抹愁色,但很快却又一扫而空,道:“昨夜我有些事情想不清楚,但今天我忽然又想明白了。”

“哦”陆离倒是有些好奇,看了一眼那青年,道:“不知是何事?想明白了什么。”

“跟你聊天,颇有相投之气,”那青年举手投足,颇有一股俊逸之气,青年道:“给你讲个事吧,三年前,我可不是这般模样,那时候我一穷二白,空有一副豪气,人见我烦,我见人亦如此。”

陆离听他这么说,眼见他似乎现在已不同往日,但他此刻关在牢狱中,捆缚于方寸之间,却又不懂比三年前强哪里去。

“三年后,你来到了这里。”陆离皱了皱眉,“所以现在比三年前更糟了?”

“可是三天前,我在艳月楼,豪掷千金,风花雪月,何等快活。”

那青年看着很有一种难以言表的豪爽洒脱之意,甚至就连他说起这件艳月楼风花雪月的事,也是带有一种与常人俗气不同的清新脱俗。

“大丈夫患两事,一是没有来钱之路,二是没有艳丽女子。”

陆离皱了皱眉,但这两件事,却都是他心头之事。喜欢的女子,倒是有了,但并不属于他,来钱之路,倒真是一点头绪也没有。门当户对,他要提着一头猪肉,去林家府门前受辱吗?

“所以,你是如何成了三天前的?”陆离问道。

“这就对了。”那青年一双眉目闪耀如星辰,凛冽如冬夜冻僵天壁上镶嵌的北极星,“三年前说起,那时候我想去江南,自然是搭别人的船,夜行千里,江水漫漫,路途寂寞,船上人们便聊起故事,我也是百无聊赖,读得故事倒是多,但记起来的却是相当混乱了,船客们讲的故事并不是那么有趣,见我似乎是个读书人,便问我可曾从书上看到什么趣事,我说没有。”

“难不成你有了奇遇?”陆离皱眉道。

“也算是奇遇,有了此次,才有了我后来发家致富之路。前半夜越来越无聊,到了后半夜却又没什么可以消遣的,江风吹来,无边黑夜,扑扑水声,却又无法安睡,我便兴起,讲了一个故事,这故事说是听来的,倒不如说是我瞎编乱造的,但越讲下去,船上的人竟然没有睡意,一直讲到我快要睡着了,我说我讲不动了,那些船客,多是过往商户,便撒钱在我桌上。”

“这不是说书人?”陆离道。

“还真是有差别。我讲了一路,钱虽然不多,但是累积起来,也有一些了。”那青年忽然回过头来,道:“这当然不能让我去艳月楼花天酒地,那天我下了船,开到江南富庶之地,还没来得及欣赏,便被船上一位船客拉了去,说是有一件要事相商,到了一家店里,叫了一间雅座,也不论我点什么,尽管上菜,吃饱喝足,忽然拿出一包银子,对我说,五十两银子,他买我刚才那个故事。”

“他不是听了你的故事,何谈又买?”陆离皱眉道。

“这还是第一天,到了傍晚,又有一位船客,也来到了我的住处,同样地吃喝玩乐,最后拿出一百两银子,买我的故事,所谓买故事,就是请我写下来。”

“翻了一倍,那你同意了?”陆离道。

“我总觉其中怪异,故事是我瞎编的,哪里也找不出来,是独一份,可是花一百两买我的故事,这从何谈起,我自然是考虑。”

“接下来的事情,出乎了我的意料,连续半月,五位船客问我买故事,我吃吃喝喝,一分钱未花,最后把故事五百两卖了出去。为了对得起这五百两,我认真腾写,力求故事写得有模样,签了一份契约,不到一个月,五百两花了一半,却在当地的书斋里,看到一本畅销的书,仔细翻看,竟然是我写的。”

“但是笔名却不属于我。而同时,又看到戏剧院,也开始排练这本书的剧。”

“到后来才知道,我那五百两,真是卖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