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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找黑人男朋友

作者:淹留 | 分类:悬疑 | 字数:48.7万

第六十四章 吃人肉的猪

书名:千万别找黑人男朋友 作者:淹留 字数:3168 更新时间:2024-11-16 23:15:12

在老店长上了三楼之后,果然,不一会儿,听到楼下有开门声。偷偷溜到楼梯口看了看,有两个彪形大汉从外面进来,守在一楼没再离开。

我非常诧异,问唐翰篷么料到没机会再下去的?

我不会记错,这里没有监控。

唐翰篷望着我道:“这楼梯上被施了厌胜之术,一旦有人下楼,老店长就会察觉。”

我惊讶道:“也就是说,我其实早被发现了?”

唐翰篷点点头,说:“就是如此,只不过他并不知道你下楼干什么罢了。”

“还记的楼梯上的东西吗?”他问我。

我想了想,还真不记得,这楼梯就是普通的木质楼梯。

唐翰篷在屋里来回踱了几步,抬头说:“问题就出在这里,这木质楼梯不简单。特别是第一层阶梯。”

“这一层阶梯之上,在不起眼的位置,有一个年轮。”

实木楼梯,木材都是直接从树上砍下来的,有年轮不正常?我纳闷了,照这样说,这整间屋子都不正常。

唐翰篷一本正经的说:“就是这个年轮不正常,一般树木,因为向阳和背阴的原因,年轮有紧有疏,然而我刚才看到的年轮是细密、平均的一圈。”

我还是不懂,但隐约觉得在哪里听过这种话。

李昂在旁边轻轻笑了笑,一直没怎么说话的他,忽然插嘴说:“朋友,我来告诉你吧。会出现这种情况,说明制造这个楼梯的木材是阴木,也就是黑暗中长大的树木。在黑暗中生长的树木,因为没有阳光,光合作用非常缓慢,所以树木从幼苗开始直到成材,需要数百年甚至更久。”

“这一年一年下来,因为没有阳光,所以没有背阳向阳一说,所以树木的年轮便会变得细密精致。这种树木都极阴,对生气的感应最为敏感,一旦有活物经过,便会有相应的反应。”

我大吃一惊,明白了,这应该就是跟鬼面榕一样的道理,只不过鬼面榕是记录了四周阴阳之间的变幻。

这个没有鬼面榕那么神奇,只能对阳气产生反应。

唐翰篷坐回椅子上,若无其事拿起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一边看,一边淡淡说:“而且看情况,老店长的房间里有一块实木地板,和第一层阶梯是同一颗阴木制作的。一旦阶梯上有人路过,老店长便会知道。”

我冒出了一头冷汗,说: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不去管一楼的情况,真等到月圆之夜?鬼眼铜镜开启之时?

唐翰篷捧着书,想也没想,说道:“或许老店长认为你真的只是下楼找厕所,明天我们再见机行事。”

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说好。

回到各自房间,暂且睡下。

翻来覆去半天才睡着,也不知道这房子有什么古怪,我这一觉睡得迷迷糊糊,就像是夏天没开空调,半睡半醒间一样的那种感觉。

模模糊糊之间,有人叫我名字,我明知道那人在喊我,可我偏偏眼睛都睁不开。

就这么半睡半醒到了第二日清晨,明明睡了八个小时之久,却依然处在一种朦胧状态。

在指引之下,疲惫起床来到二楼餐厅。这里除了我们之外,早等着七八个人。这七八个人我都见过,就是通讯室里的几个联络员,老店长不在,他似乎并不在这里用餐。

在唐翰篷和李昂对面坐下,他疑惑看了我一眼,小声说:“伸出右手。”

我一愣,但还是照做。

唐翰篷不动声色伸手卡住右手虎口处,随后感到掌心被东西刺了一下,那东西一刺便收回。

这些事情在前后不到五秒的时间内发生完毕。

我纳闷收回右手,往掌心看了看,掌心处有一个微小的针孔,不易察觉。

但惊奇的是,经过唐翰篷这么一弄,我精神振奋,刚才那朦胧状态消失了。

“这栋苏联建筑的选址比较奇怪,处在深山之中,再加上屋里的地板很多都是阴木制作,整个房子就像是一具棺材,久住其中容易让魂魄丢失。你昨夜没休息好,其实就是三魂七魄略微有些涣散的原因,卡你虎口和用银针扎你手心,可以助你魂魄稳固。”唐翰篷淡淡解释。

我大吃一惊。

这时候几个厨师把早餐端了上来。

老店长虽然为人古怪,但在吃的方面没有亏待我们。

早餐是西式早餐,几片面包,一杯牛奶,一小碗水果沙拉,然后是一块烤肉,营养非常均衡。

那七八个联络员神情疲惫,但看到食物眼睛都开始放光。

我吃了两口面包,准备吃肉,一叉子叉上去,才发现这烤肉真是香,也不知道放了什么配料,外焦里嫩,切开之后,内里红肉翻出汤汁。肉香也浓郁了数倍,看得人食指大动。

我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这时候唐翰篷偷偷用餐刀碰了我的碟子一下,不动声色朝我摇了摇头。

我一愣,难道他不想让我碰这块肉?

唐翰篷朝我点了点头。

我纳闷了,难道这肉有什么古怪?除了香味比较浓郁之外,怎么看怎么像是普通的烤猪腿肉啊。

但唐翰篷的话不能不听。

光吃面包、沙拉,不碰烤肉,对我这种无肉不欢的人来说简直是煎熬,随便扒拉了两口,喝了杯牛奶,眼不见为净,起身回去。

旁边一个胡子拉渣的男人凑过来问我:“这肉你咋不吃啊?”

我看到他那一对黑眼圈,心里头瘆的慌,忙说:我上火,大早上不吃烤肉。

那男人就问我:“你不吃别浪费了,给我啊。”

我说行。

然后那男人就美滋滋的把烤肉给拿了过去,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不知为何,我看到他吃烤肉的样子,总觉得一阵恶心反胃。

回到房间,前脚刚走,唐翰篷和李昂后脚也跟上。

关好房门,左右看了一眼确认没人,我才压低声音问唐翰篷:那肉有什么问题吗?

李昂谨慎四下看了一眼,才淡淡说:“没觉得那猪肉味道太香了吗?”

我说:我靠,人家猪肉长得香了一点也是怪事?

唐翰篷就说:“那不是猪肉香味,那是人肉香。”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们别瞎说啊,那明明是猪腿肉,那么大一根猪腿骨我看不出来?”

唐翰篷神秘莫测笑了笑:“那的确是猪肉,但那味道是人肉香味。”

一下子猪肉一下子人肉把我给整糊涂了。

李昂干脆直接说道:“那些猪,是吃人肉长大的。”

我眼珠子瞪老大,深吸一口气:“你别忽悠我啊,猪怎么吃人肉呢。”

不过猪是杂食动物我倒知道。

以前在报纸上看过类似的报道,说是村里有头母猪怀孕要下猪崽了,结果主人家门没有关好,这猪自己从猪窝里跑了出来,在外面游荡寻找食物加餐。

住乡下的都知道,圈养的猪都比较乖巧,乡下孩子平时没事,都喜欢到猪圈附近拿藤条抽它们玩儿。有个小孩到处野,正巧发现了这头猪,就拿石头丢它玩儿。

岂料母猪怀孕之后,情绪非常敏感,被熊孩子缠得不厌其烦,哼哧哼哧追上,张嘴就把那小孩啃了。

小孩被啃的时候发出的惨呼声被其他人听到。

可等村里人赶到的时候,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儿,被啃得就剩下半条腿了,地上全是内脏肉沫,场面非常血腥恐怖……

这事儿闹得很大,都上了新闻。

别人就请了专家来,专家就说,猪本来就是杂食动物,看野猪就知道了,天生有一股子野性,即便被驯养了,在一些情况下,还是会攻击人类的。

唐翰篷这么一说,我心里头发慌:“如果真是吃人肉长大的猪会怎么样?”

唐翰篷说:“相传,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各路诸侯割据。伏尸百万,流血千里,马前悬人头,车后载妇女。外面死的人比畜生还多。有个有钱人家就住在战乱地区,因为家业在此,他不好随意搬家,为了安全,就养了许多护院。”

“但钱再多,乱世之下都没用,总是要败光的。这没银子了怎么办了?那人就想了个主意,反正外面死人多,随便出去就能捡回来一堆,干脆把这些尸体剁碎,做成猪饲料喂猪多好啊。一来这样养猪毫无成本,二来猪本来就是杂食动物,吃肉身子长得也快。”

“据说这吃人肉长大的猪,从幼猪长到成年,耗时非常短,并且全身油光油量。两个眼珠子跟人一样,滴溜溜的,还能听懂人言。”

“猪养大了总是要吃的,但这种猪特别不好杀,因为吃过人肉,力气比一般猪大上许多,发起飙来,两个眼珠子通红通红,数十个壮汉都拿它没辙。被杀之时,还能发出犹如人哭丧一样的惨叫。”

“但这种猪的猪肉特别香美。”

“只要吃过这种猪肉的人,会对主人言听计从。”

我听得咋舌:“也就是说,老店长想陷害我们?”

唐翰篷在屋内踱了几步,说:“没错,看样子他是准备逼迫我们去跟他一起寻找阴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