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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和玫瑰

作者:HI晨曦大大 | 分类:现言 | 字数:133.1万

第两百八十六章 不去,我给你抵挡风雨。去,我给你劈波斩浪

书名:荆棘和玫瑰 作者:HI晨曦大大 字数:428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6:55

手起刀落,锋刃的尖刀口剁在砧板上:“谁敢站出来说讨厌你,我就把他剁!成!肉!酱!”

最后四个字还真是咬牙切齿。

宋京把她吃不下的苹果吃掉,又把人牵出厨房:“傻姑娘,那些人还值不得你来生气。”

玫瑰深吸一口气,自我调节道:“为了我的宝宝,我不能生气。吸气~~~呼气~~~”

还真的傻!

宋京却爱极了她的傻里傻气。

“对了对了,差点就被你搞忘了。”

玫瑰猛地从沙发上起来,像树袋熊似的挂在宋京的身上,揍他,“长生都生病了,你怎么还答应把她交给李青秋照顾?”

宋京顺了顺她的炸毛:“是长生做了选择,而不是我替长生做了选择。”

“屁嘞,我才不信呢。”

“那你想想,长生那么聪明,如果她真的想走,会没有一点儿办法回来吗?”

这么说也是。

这世上没有谁能勉强他们做决定,尤其是他们,走过了这么多坎坷磨砺的岁月。一旦下定决心要做什么,谁也阻止不了。都说宠物随主,长生也是如此。

再说回到的长生,在玫瑰生日那天,宋京摸着她的脑袋询问她的意见:“不去,我给你抵挡风雨。去,我给你劈波斩浪。”

这件事她琢磨了很久,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她其实就想知道,究竟他醉酒后说的那番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说起醉酒,还得从半个月前说起。

那天也是她呆在李青秋家里的最后一晚。前面半个多月,两人的相处还算愉快。你不来招惹我,我没有给你惹麻烦,算是和平共处吧。

然后某天晚上,他过了十二点还没回来。长生开了门在外头等。午夜的风刮得跟疯子似的,她的毛都被掀了起来,炸得跟套了狮子的头套似的,风中凌乱。

等了大概十多分钟吧,两盏车灯从拐角处投进她的眼睛里。她半眯着眼,眼睛好似被烈火烫了一下,灼出了眼泪。

好不容易缓了过来,气势汹汹冲过去要找李疯子算账,远远就看到驾驶座走下来一双高跟鞋,贴身晚礼服,火红如烈鸟,一对珍珠耳环垂下来,映照那张尖酸刻薄的瓜子脸。她左扭右摆着自以为火辣的身材,拉开副驾驶的门,妩媚撩头发:“李总,您住的地方到了,我扶您下来吧。”

李青秋揉着酸胀肿痛的脑门,避开她的触碰:“多谢。这车送你了,回去吧。”

女人:“......”

又强行挤出一个假笑:“李总,这路难走,又是草堆又是鹅卵石的,我扶着您走会快些。”

“慢点就慢点,我还没到走不动路的时候。”

再次被怼,女人还是舔着脸跟过来,眼看就要贴上了,长生开始放大招,猛兽似的狂吠,把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吓得高跟鞋一崴,屁股正对着一个尖锐的石头,痛得她哇哇大叫。

骚!让你发骚!

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HelloKitty?

女人对着李青秋喊救命,后者没理她,踉踉跄跄上台阶,对长生招手:“一个外人而已,把她赶走就行,别真咬她。”

女人不甘心:“李、李总,那您答应我的事情......《狼烟四起》的女主角是不是......”

“《狼烟四起》没有女主角。”

言下之意就是:你!休!想!

长生下最后的通告把她驱赶,女人本打算牺牲一下自己好拿到这个女主角,没想到他养了这么一条厉害的狗儿,只能捂着屁股连滚带爬上车,火急火燎离开。

算你溜得快!

回玄关的时候,李青秋走不动了,直接倒在客厅的沙发上,脸红得发烫。眉头皱得比树皮的纹理还要多,连呼吸都带着极重的喘息,明显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长生以前照顾过醉酒的宋京,也是知道个大概的。唉,没办法,一个单身多年的老男人养了她这么多年,不得不学点人类的技能,比如说他有时候出差,十天半个月不回来,她就得自己给自己‘做饭’,找猫粮和牛奶是重中之重。再比如打扫卫生,打扫自己住的地方的卫生。都说人类的命苦,摊上这么个不爱找女主人的男主人,狗狗的命也苦啊!

不过这李流氓的吧台怎么那么高?她大半个身子都抻过去了,爪子还是没能碰到他的玻璃杯。又跑出去叼了根个比较长的树枝回来,往吧台一捞,结果用力过度,把他价值不菲的杯子弄倒了。

深深叹了一口气,瞅见李青秋只是蹙了蹙眉,并没有转醒的迹象。算了算了,随便给他弄个被子吧。于是乎,她就用了自己这个比马铃薯大一点的水杯装了些水,又跑去扒拉医药箱,找出几片醒酒药片。

喂喂喂,醒醒!

好声好气推他他不理人,非得让她发火是不是?

尖利的爪子刮在李青秋的脸上,他皱着脸醒来。看到守在一旁的长生,囫囵揉了把她的脑袋:“抱歉,回来晚了。你没吃饭吧,我给你弄点吃的。”

第两百八十六章 不去,我给你抵挡风雨。去,我给你劈波斩浪

“嗷呜嗷呜!”(笑话,等你给我准备吃的,我早就饿死了。)

推了推桌上的碗和醒酒药:赶紧吃,吃完了我好睡觉。懒得照顾你这个酒鬼,浑身臭兮兮的,乞丐的味道都没你那么重!

李青秋髣髴喝断了片,半晌才明白她的意思,也没多说什么,端起她的碗就把药送进了嘴里:“我去给你准备晚饭。”

还晚饭?也不看看现在多少点儿了?宵夜自己都觉得晚了。前肢拽他的手,换作平常肯定是扒拉不了的,可谁让他喝醉了呢!

“汪汪汪!”(坐下来!)

李青秋说:“我没醉,做顿饭的力气还是有的。”

这世上有哪个醉鬼会说自己醉了的?还不都是一边嚷嚷着自己没醉,实际却醉得一塌糊涂。想想当年的宋京,被玫瑰拒绝追求后还不是醉了几天几夜?还连续好几次拨打玫瑰的电话,每一次都是在铃声响了之后立马挂断,对着通话记录倾诉衷肠。

接连好几次被长生扒拉回沙发上,李青秋垂着晕乎乎的脑袋,一夕之间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突然,他好像听到了某个从不知名角落里传来的声音:“青秋,醒醒。”

这声音多了股莫名的熟悉感。

李青秋倏地抬头,周围一片雾茫茫,穿着绿色古典旗袍的女子半膝跪地,手撑在他的腿上看她,眼睫毛扑闪扑闪:“醒啦?”

李青秋目不转睛盯着她,髣髴只要一眨眼她就会立马消失不见。

“怎么?喝酒喝傻了?”

手刚在他的眼前逛了逛,就被某个人拽了过去,身子往前倾,李青秋抱住她的投怀送抱:“我没有做梦对不对?你是真的对不对?长生!我的长生!你就是我的长生!”

女子说:“你先别激动,我们有话慢慢说。”

他一个人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言自语,不论女子说了什么,他半个字都没听进去。嘴唇沿着她的脖子亲,髣髴要从她的身上找到安全感。

女子怎么也推不开他,他的臂力太过于惊人,像是天生用来囚禁她的鸟笼。女子放弃抵抗,冷冰冰的开口说:“李青秋,你再这样下去,我以后再也不来了!”

这番威胁对李青秋来说就是致命的打击:“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不许你离开我!”

开始咬她的耳朵,力道很重,疼得女人一巴掌呼过去,这下两边的划痕有了对称。他在煎熬又混乱中睡了过去,女人也不见了踪影。

这就是那晚的经过。

这次回来,长生与他隔开很长的一段距离,因为他那晚不分青红皂白,边说着胡话边用了很大的力气咬他的耳朵,真没见过这样的人类。

拿狗不当狗。

李青秋察觉到长生的刻意回避,把准备好的狗粮兑牛奶放进她的碗里:“你先吃,我去洗个澡。”

长生等它进了浴室,才把饭碗扒拉到自己的跟前,心想:这人那晚就跟疯子似的,现在又正常得有些怪异。不知道他是不是憋着要宰人的大招,她最近这两天还是小心翼翼比较好。

胡思还没赶上乱想,一狗笼从天而降。刚刚说要去洗澡的某个人,把狗笼锁得严严实实,里头的他就算咬断所有的狗牙也出不去。

呜呼哀哉!真不该一时心善跟着他回来!长生,你个愚蠢至极、天字一号大笨蛋,居然还相信他?

“抱歉,只有这样你才会认真地听我把话讲完。”

李青秋看了眼长生,很快移开,生怕自己一时于心不忍,会把她放出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我希望在我告诉你所有的事情后,能得到一个答案。”

却不知道是不是他所认为的那个答案。

长生对他的行为嗤之以鼻,前肢弯下来与地板紧贴,整个上半身都往下压,后肢往前倾,尾巴上翘——这是狗狗攻击人前最常用的姿势。

李青秋说:“我在你身上看到一个人的影子,一个女人的影子。”

长生怼他:靠!女人的影子关老娘鸟事?我是条母狗没错,可你们人类未免也太会想象了吧!诶?这话怎么感觉像是在骂自己?

李青秋把那晚紧紧攥住女人的耳环拿出来:“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恍惚看到一个车水马龙的大街,建筑古旧,洋房林立,有黄包车、有留着辫子穿着长褂的男人、也有穿着旗袍洋装的时尚女郎……他们从我的眼前逐一走过,整个人置身其中,时间久了,髣髴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长生听了更加反感:所以呢?你刚才说看到的女人就是其中的一员?呸!渣男!李渣男!老娘要回禹城!

狗笼被长生撞得铿铿锵锵响,李青秋被迫打断回忆,叹了口气说:“乖乖听我把话讲完,我会放你走,但绝对不是现在。”

他在那个平行时空里游荡了一圈,缫丝机和工厂多如牛毛,渐渐地,眼前的人越来越高,而他走在人群里,身子逐渐变成了七八岁孩童的模样。

他摸着自己的脸,又看小了一大倍的手,开始蹙眉。突然,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揉着毛茸茸的头发说:“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在这里?是迷路了吗?”

是她!

不过看起来比初见时稚嫩不少,应该也比他大不了几岁吧?

女孩找来手绢,给他擦掉脸上蹭到的灰土:“你是不是饿了?这个包子给你。虽然是素包子,可它很好吃的。”

眼睛笑眯眯的,髣髴在她的世界里没有任何的烦恼,每天都是乐呵呵的。

李青秋捏着包子问她:“你、你叫什么名字?”

“百合。”

不是叫长生吗?

她想了想又说:“不过我以后可能要改名字了。改什么我还不清楚,不过应该会是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吧?你呢?你叫什么?”

“青秋?”

“好名字,这是你的字吗?”

字?

“对。我叫李昭,字青秋。”

“真好。一般大户人家的孩子都有长辈给晚辈取字。不像我们这些从乡下逃难来的穷苦百姓,有个名字就算很不错了。”

“长生!”

“啊?”

“长命百岁,生生不息的意思,适合你。”

百合笑:“你这是在给我取字吗?”

李青秋摇摇头:“只是觉得合适你。”

百合在心里默默念了几遍:“你、你能教我怎么写吗?就是嗯……百合和长生,应该不难的吧。我没读过书,但是我妈妈在我小的时候也这么喊过我。”

李青秋摊开她的掌心,一笔一画的教她。她的记性很好,才写一遍就全都记住了:“谢谢你,我会永远记住的。你的呢,李昭,你的名字怎么写?”

李青秋又教他写了一遍自己的名字,可这次花费的时间有些多,一直到带她来沪上的女人从裁缝店里风情万种走出来,临走前还给裁缝店的老板抛媚眼,后者痴痴看着她:“欢迎下次光临。”

女人的旗袍扭呀扭,回个话一个飞吻,这个在现代看来再正常不过,可在这里,很多人却说他们这样是伤风败俗的表现,更严重的会被拖去浸猪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