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少绝宠:甜心,要抱抱
作者:七只生煎包 | 分类:青春 | 字数:9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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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我会派人查的。”少琛淡淡到。
“吃完就上学吧。”夜北冥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淡淡道,随手就拿起了椅背上的大衣,一边穿着一边朝门外走去。
此时夏星才想起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你们以后不许在我这里吃东西!”
众人皆是微微一笑,却都当没有都没有听到一样。
“喂——”夏星才想骂一声,却被夜北冥塞了一片面包进嘴里,顺手就拉着出了门。
两人出去了,少琛也挥了挥手,将那泰晤士报叠起来放到了自己的包里面。
“我也去公司了。”少琛站起身子,对众人道。
所以的一切都已经继续进行下去了,在外界,没有人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所有的枪战和暗杀,外界没有人会知道。
【斯图亚特学院】
夏星和夜北冥一起走进学校的时候,心中突然感觉这个学校现在看倒是蛮好的。
学生们都已经去上课了,夜北冥将夏星送到教室门口,自己便绕路回自己的教室了。
“斯图亚特小姐!”那带着无框眼镜的老师看见了夏星,赶紧问好。
原本吵闹的教室也立刻安静了下来。
夏星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这群家伙还是很听话的。
夏星在后面那个空位置上坐了下来,手机上已经收到了白辞和老哥各发来的一条消息。
“卡佩兄弟的毒我可以解。”——白辞。
“里斯特派了新的主理人来中国分公司。”——老哥。
夏星看了一眼,内心毫无波澜,这些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前段时间在后台收到很多的问候,“你最近怎么啦,都看不到你的新动态啦。”“是不是不开心,所以藏起来了。”
就连在外地的好友都来关心我这个“失踪人口”。
“你是彻底崩塌了吗,你怎么一动不动就找不见人的。”
吓得我,才意识到登上公众号看一下。发现自己这个四月,除了月初的那一篇类似“例行公事”的游记和稳定会更新的栏目“胶片日记”之外,真的什么内容都没有。而且发的推,基本上没有内容,文字也不超过五行。
真的很有失踪人口的风范了。
然而对比一下三月份的内容量,三月份的我都跟个劳模似的,什么事都想要发出来说一说,而且就连吃个东西,逛个公园,仿佛都能激发我的无限灵感似的,打开电脑敲敲键盘噼里啪啦又是一篇文(虽然现在的我回头去看那些都觉得是水文)。
这真的说明,四月份的我很糟糕,三月份很美好吗?
恰恰相反,三月份我最能说会道那会儿是我最崩溃的时候,而这个沉默寡言的四月里我的心情是最好的。
“我在社交网络上不怎么说话的时候,说明我过得很充实,因为想要倾诉的人都在身边了。
当我开始不停地发微博,发朋友圈的时候,说明我又崩溃了,我又碎了,不管我怎么掩饰,哪怕我写的东西言语间充满欢乐。”
二
我的心情很糟糕的时候,会高频率地做一些无聊事情。
最糟糕的那会儿,因为一些小事触到了我身体里某处神经开关,我便像一个疯子一样半个小时发了五六条朋友圈,过几分钟又删掉,删了又发;一天发上几条无意义的微博,看着评论不想回复,又把微博删掉了;在相册里翻照片,开始换头像,每一张都不满意便换了又换换了几十张,最后实在没法,又换回了一开始的那一张。
有细心的朋友注意到了我这种神经质的行为,来问我,“你是不是太烦躁了?”
“是的。”合上手机,心里叹上一口气。
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种行为,我叫它“间歇性神经质疯狂活跃社交网络症”。
我明白不停地发朋友圈是一种很矫情的事情,无非就是想给指定的人看到嘛,但又害怕会惹好友列表里其他的朋友们烦,所以发了之后想了又想觉得不妥,又删掉了。
毕竟还是仅存一丝理智,明白这些很多人会看到的地方不是我的垃圾桶,不能给我随时随地发泄。
但,还是,忍不住,想要矫情一下啊。
就算明白,或许只有自己一个人看得到,这样糟糕的状态。
三
我还记得,我不太开心的时候,发的东西都很开心。
特别是有一次我坐在人来人往的餐厅里吃东西的时候,眼泪都掉进盘子了,我却想发一条动态说,“好开心,今天的食物很好吃。”
并不是故意的,是我,潜意识中,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真的这样。
那样一掠而过的快乐瞬间太少了,稀缺到,稍微出现一丁点儿我都得当成宝贝一样供起来。
我在现实生活中最好的状态是,神采奕奕忙忙碌碌的。我还挺喜欢自己的生活每天被各种各样的工作和有意思的事情填充的,因为我一旦忙碌起来,就没有精力去发神经了。
同样的,我忙起来的时候,无暇兼顾社交网络上所有事,更不用说狂轰滥炸式发动态这种事,不存在的。
第195章
那些负能量,身边已经有人帮我排解了,才用不着我通过发很多很多烂话后秒删来发泄。
对我来说真正的开心,不体现在,干了某某乐事然后编辑一长串文字昭告天下我很开心。
而是能够有那么几个呆在通讯列表的人,我的快乐告诉他们就够了。
我迫切地想要告诉你我很开心,是因为我不开心。
四
不过还好的是,我这种人呢,发一段时间的神经后便可以自愈了。
我承认我真的经历过那么一个阶段,心情low爆到只能够通过不停发发发来排解。但是突然有一天,我看着编辑好了的一大段长文字,又一个个把它们删掉了,点击“关闭”按钮,退出了朋友圈的界面,关上手机屏幕,重新做人。
那些神经兮兮的矫情日子终将过去,那些暗无天日的寂寞时光总会被滚滚而来的崭新生活所替代。生活总会重新踏上一个平衡的新台阶,在那个平衡里,我不需要通过叨逼叨来昭告天下“IAMFINE”,我说开心的那些时候我是真的在快乐着的。
【斯图亚特公司】
左少琛看着眼前里斯特发给自己的信息,一如既往的冷漠,就如同一个命令一般。
新来的代理人?
库博?
自己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少琛看着照片上这个年纪轻轻,一头茂密褐色头发的年轻人,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如同大海一样湛蓝的眼眸。
这个眼睛真像…真像父亲的。
“柠檬吗?”少琛掏出手机,拨通了柠檬的电话,“帮我查一查这个库博是什么人物。”
柠檬将这人的照片输入智能系统,可是出来的结果却令她不敢相信。
怎么会这个样子?
“少琛,你在公司吗?”夏星看着电脑上的信息,嘴角的笑意慢慢消失。
“怎么了?”少琛也听出来了柠檬话里面的颤音。
“这个事情,我要当面告诉你。”柠檬挂断电话拿起那电脑就跑出门去。
天气愈发寒冷的时候,开始想念那些给我的身体带给温暖触感的东西。家里被太阳晒得很香的棉被,北方宿舍里总是开到很高温度的暖气,蜷缩在大腿上的毛茸茸的猫,当然,还有那些让我内心得到安慰的食物。寒冬多孤寂,那些可爱的食物仿佛是陪伴了我一整个冬季,源源不断地赠予我幸福的热量,使我安定。
在南锣鼓巷瞎转悠的时候,在一家店里看中了一只毛笔,价格还不贵,心血来潮便买下了,欲开始学习书写新的字体,写着写着倒也觉得还挺好玩的。解锁“BrushLettering”便是在这样随随便便的环境下进行的。
之后的乐趣就是,写字,然后叠到食物图片上。感觉吃的每一餐,拍的每一张图片都开始有生命了起来。
颇为开心。
MarvinGaye
CharliePuth;MeghanTrainor-NineTrackMind
那天观赏了紫禁城的瑞雪后,冻得脸和手生疼,一边哈着白气一边反复搓着通红的双手躲进了一家到处有猫咪在爬的咖啡院,用一杯温暖的咖啡给自己暖了手,再给华夫饼悠哉游哉地淋上热巧克力,动作慢条斯理。懒在Café软软的沙发上,翻看相机里的雪景。有毛茸茸的猫儿爬上我的腿,隔着一层极薄的牛仔裤,它的体温不断地传来热量,仿佛能感受到那只小东西的心跳。
猫咪呀,可是我最最最喜欢的动物啦。
选择一个阳光正好的午后,和最好的朋友,在安静的庭院里,坐着一块儿喝茶,谈天说地。那日是我陪她做着她的工作,她看我垂头写字,身边的陌生面孔来来往往,时不时从哪个角落传来一两声哪国的语言。
春光要和喜欢的人一起消磨度过。
坐在巨大的落地窗旁边吃一份沙拉加卷饼,再配上一碗热乎的奶油浓汤。人们所说的brunch是breakfast和lunch的结合,那我这般的breakfast,lunch和dinner三合一餐又该叫什么呢,大概应该叫brunchner吧哈哈,姑且就随意起一个名字叫brunchner吧^^。从南到北,尚未把南方那样的慵懒气息褪去完全,常常是在床上懒到中午,才想起来要进食。坐在下午两三点的阳光沐浴里,将这一日的唯一一餐认真食用。
隐隐约约记得这道开胃菜的名字叫做“蘑菇”“塔可”,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记错了,因为印象中的塔可并非这个样子的呀。管他呢。
最近喜欢上了有碎奶酪点缀的食物,一方面心虚地承受着它带来的高卡路里,一方面又贪婪地爱它的味道。
就是在这儿,昏暗的灯光下,借着前方蜡烛的光,开始练着写这些胖胖的可爱的英文字。
即使是冷天,也不要忘记吃水果呀。
每日一果,皮肤会变得blingbling的呀。
来到北京的日子,距离正式开学的日子,还有好长一大段时日。这些天热衷于钻进东城区大大小小的胡同里,寻找一些安静又有趣的咖啡厅或小餐厅。在一条胡同里发现了一家没有门牌的餐厅,要不是它的门旁边的墙上隐隐约约写着的“Restaurant”,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门上写着“请按门铃”,于是便好奇地按下,老板从旁边的院子里探出头来“这儿,进来吧”。怀着惊喜的心情进去了,发现里边别有洞天,挺小的餐厅,却又奇迹般地拥有一个二楼和露台,二楼唱片机传来Jazz,站在露台上可以看到下边矮房的屋顶。
带着电脑坐到二楼来,写着作业,刚好网易云的日推给我推到了一首很好听又没听过的歌。老板把刚烤好的帕尼尼端上来,叮嘱我说,趁热吃。
甜食是冬天最好的情人。即使是在不那么寒冷的南方,那难以忍耐的潮湿也会让人变得暴躁。据说吃糖分高的食物,能促使肾上腺素的释放,导致体内能量的大量释放,使人得到愉悦感。也不知道这样的科学解释是不是正儿八经的,但是吃甜的确让我心情开朗很多呢。
带常年混迹在海淀高楼大厦的好友感受一下东城区的矮楼平房胡同,她说的一句话让我觉得好好玩儿:“原来一二环是长这样啊!”我说,“是不是老旧到你都怀疑了”。可是我偏爱这样的胡同呀。
和她在小巷里找了一家餐厅,点了一堆高热量的东西。你看呀,和好玩的人在一起,真的会忍不住打破那些“坚决不吃夜宵”的毒誓的,因为和他们在一块儿是会心甘情愿地一起吃饭的。
“我愿意因你而发胖,因为我爱你呀!”
做这张图的时候,发现到它们都带有很温柔的粉色。
蔓越莓酸奶,和,漂浮着的热可可。
在大学之前从来不吃披萨,心里想着,这么油腻的东西还这么大一份,怎么可能咽得下肚呢。后来吃了之后发现真的是,自己把自己的胃量想得太小了,还真把自己当成吃东西细嚼慢咽的淑女了,我可是可以吃那种和桌子一样大的披萨的一半(以上)的人呐!
最喜欢一片披萨离开那整块的时刻,奶酪被拉起成丝的瞬间,是最勾人食欲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