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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少绝宠:甜心,要抱抱

作者:七只生煎包 | 分类:青春 | 字数:99.4万

第259章

书名:帝少绝宠:甜心,要抱抱 作者:七只生煎包 字数:4238 更新时间:2024-11-17 00:07:28

风声潇潇,竹林里的落叶细细密密,朗然的苍翠里,就只见一团红色的光影,如一团火,在半空中横冲直撞,后面一团黑色紧紧尾随,眼看着就要将那红色吞噬。

漂亮的女鬼眼见着就要落难,索性一个急停,顺着挺拔的竹杆仅两步,反身坐在枝丫上,揽袖俯身,大红的裙摆如雾一般飘在树梢,桃花眼妖妖娆娆,对着追到树下的风华一个鲜妍的笑。

风华抬头看她,手上的裂魂剑闻到了杀戮的味道,已经蠢蠢欲动。

女鬼说:“大人何故如此不依不饶,不如给小女子行个方便吧,小女子原为大人,肝脑涂地啊。”说着,舌尖轻舔着长长的指甲,万般风情,无一不是向着树下面色冰冷的风华。

真是尤物啊。

风华不为所动,缓缓抽出剑:“受死吧。”连语调都是平的。

女鬼还欲挣扎:“大人……”

白光一闪而过,女鬼的容颜凝固在娇美的那一刹那,渐渐冷却。然后,就烟消云散了。这一切不过是半刻的事情。

随后跟来的鬼差看到这一幕,胆战心惊,纷纷单膝跪地,齐声道:“属下来迟!”

裂魂剑打了个旋儿,回鞘。

“下次若是还要我出手,你们也就不必活着了。”沉声郎朗。

雪白的手帕被人拿住一角,在溪水里徐徐展开,于是丝丝缕缕的血迹就在手帕子底下,顺着水流走了,风华将它仔仔细细洗干净。旁边的裂魂剑熠熠生辉,寒光刺眼。

再不远处是一滩未干涸的印记,带着点恐惧的,狰狞的形状。印记也有感情。

风华蹲在溪水边擦剑,冷着眼,板着脸,似乎眼神里都结了霜。

阴司第一鬼差的封号,一举手一投足都是杀伐。

手下们七零八落散布在不远的地方,旁边一个新来的小鬼跟另一个来了稍稍久一点的小鬼咬耳朵:“你说,老大是不是不会笑啊?”

来得稍久的小鬼一拳,不轻不重地打在新来的肩膀上:“你才不会笑呢!这样乱说,小心老大听见了,让你也灰飞烟灭。”

新来的小鬼忙往回一缩,满脸惊恐:“不敢了不敢了……”

说着小心地往风华的方向瞥了一眼,风华已经结束了手里的活计,将帕子收好,坐在溪边,不知道在想什么,小鬼说:“你看,老大又在那发呆了。刚才那个女鬼那么漂亮,勾引着他,他却一点都不动心。你说,他是不是没有心的?”

另一个才复又抱着臂,看着风华的方向,略显老成地叹了口气:“你不知道,老大啊,从前不这样的。”

风华一动不动地坐着,微风乍起,额间一缕青丝飘飘摇摇,话音零零落落飘进他的耳朵。手帕子有点湿,揣在怀里透了衣衫,于是胸前有一点点的凉意,心口处似有个声音说:你愿意娶我吗?

脆亮亮的,一遍遍折返,回响。隔着无比遥远的距离。

不忍再想,他有些痛苦地闭上眼睛。

微风起,斑驳的树影摇摇晃晃,光阴躲在叶子底下,流过来,流过去。几百年弹指一挥间。

从前的模样,谁又知道。

故事,是从风华成为阴司鬼差开始。

再往前的故事太久了,大约除了阎王爷,也没有几个人晓得。

风里有些只语片言,说风华为人的时候便是那一个朝代无往而不胜的将军,后来被奸人陷害,身陷囹圄,身死国灭。就连他心爱的女人也惨落在敌国之手,受尽屈辱后死去。

具体情节不可考,风华不曾透露过半分,从前有好奇的人问过,被风华打太极糊弄了过去,到后来,再也无人敢问,甘愿让它成为一个谜,后来人只知道他死后成为鬼差,将灵魂交给阎王,从此放弃轮回,换永生永世的不老不死。

鬼差也是鬼,换言之,就是风华永永远远都只能是只鬼,生活在阴司。

阴司跟人间不一样,无日月无春秋,唯一的光源是彼岸花丛中红色的业火,其余的地方,都是漫无边际的黑暗,漫无边际的单调和孤寂。

要经历过多么令人绝望的事情,才会彻底放弃人间?

风华觉得无所谓,没有牵挂就不会孤独。

可是到了阴司才发现,原来阴间人间差不多一个样,最开始的时候风华不愿意同流合污。不过绝望得多了,也便无所谓了。

果然,只要当你活得够久,很多事情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精忠报国也好,吃喝玩乐也好,统统随风去。无事时于阴间众小鬼斗鸡斗蛐蛐,他那只大公鸡,五彩斑斓,爪牙如铁钩,取名叫“金将军”,一样无往而不胜。

小鬼嘻嘻哈哈:“风华你堕落了。”

那时候风华还是不是第一鬼差,身份地位跟那些个终日无所事事的小鬼无甚区别,眉眼间的气度却非凡鬼可比。旁的鬼斗鸡时眼睛睁得圆圆的,无非求一个“赢”字,风华不然,输赢从不关心,金将军下了场,不论战况如何,一律好肉伺候着。

风华哈哈大笑,斜眉入鬓,风华正茂的模样。

第259章

二十三岁,他死那一年刚满二十三岁,于是那张脸,就定格在了那个年纪。

阎王私下里咂摸:“知世故而不世故,是个好苗子。”

后来,风华用实际行动证明,阎王果然就是阎王,阴间老大的位置不白坐,看人果然棋高一着。那一把裂魂剑据说是上古时期欧冶子亲手冶炼,以人血献祭,上可弑神,下可诛鬼,死于刀下者皆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他凭着非凡的身手和裂魂剑在阴司杀出了名声,就连阎王也要礼让他几分。

然而真正让他坐上阴司第一鬼差交椅的,还是那件事。

故事的缘起其实简单,不过是阴间一个小鬼,过够了被人呼来喝去的生活,于是想要谋权篡位,便偷了阎王爷的令牌,私下里跑回人间。小鬼叫远岫,是一个有着干净眼神的十七岁少年,据说是前世执念太深,所以无法投胎,但是又没有犯什么大错,于是阎王就在阴司给他谋了个闲差。

当初的执念如何,风华没问过,他不好管人家闲事,只记得以前自己从人间执行任务回来,还给过他糖吃。

他笑得像个孩子,大声说谢谢。怎么看,也不像是觊觎权位的人。

金钱,权利,人到死也不过如此。终究是看不透。

风华不屑一笑:“愚蠢。”

那鬼原本魂魄不全,在人间呆不了太久,但是如果一旦让他找机会休养,到时以令牌召集地狱恶鬼,祸害人间,到时候就算阎王爷没被篡位,这乌纱帽怕是也要保不住。

着人急急地调查了好些天,终于确定了大致的方向——抚仙湖畔清水镇。

阎王爷不敢怠慢,立刻派了手下最得意的鬼差去查办,这个鬼差,便是风华。

第二章初见的那个姑娘

风华侧身坐在桌案上,居高临下看着火上房的阎王爷,细致漂亮的眉眼高高挑起:“金将军今日身体不大舒服,我得照看着,您也知道,平日里攒些银子做些下酒菜,全靠它呢。就阴司这点俸禄,够干什么的?”

阎王爷擦了擦汗:“只要你能杀了它,寻回令牌,莫说下酒菜,我满足你一个愿望。”

“哦?”

“君无戏言,说吧,你想要什么?”

风华收回眼神,低头做沉思状,额间一缕青丝垂下来。想了半天,粲然一笑,跳下桌子,只留给阎王爷一个洒脱的背影:“算啦,等日后想好了再问你要吧。”

声音越来越远,风华的背影已看不见:“着人照顾好我的金将军!”

流水溪风,秋叶在脚下零零碎碎,风华想:秋天了。他的脚尖前面有一朵胖胖的小蘑菇,然而走一步再抬起脚时,那朵小蘑菇已经碾碎在杂草里。

他离开人间太久,已经不记得四季模样,如今再见,居然还能寻到一丝丝熟悉的倒影。

傍晚驿站的茶摊人不多,空气很安静,人语就被无限放大。风华一个人坐在桌边喝茶,堪堪将隔壁桌的对话听了个完整。

两人都是赶路的脚夫,此刻喝多了酒,都有几分醉意,一个拉扯着另一个说:“你是没看见,那应家二小姐,长得叫一个如花似玉,比大小姐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就是可惜了……”

另一个便也叹:“可惜,人家老早就许配给小王爷了……哎,就算不许给小王爷,又哪能轮到咱们这种人……”

长长的叹息。

先前那一个冷笑了一声:“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你说的那都是从前,前两日听说二小姐出游不小心掉进了抚仙湖里,捞上来将养了几日,好不容易活了,谁知道啊,落了个痴傻毛病,家人一概不认得。”

另一个吃惊:“还有这事?可惜可惜……那小王爷他……”

“嗨,听说那应家二小姐见人只会傻笑,完整的话都说不出一句,小王爷早就想退婚娶大小姐了。”

“哦?退妹妹的婚,娶姐姐?这是什么道理?”

“道理?呵,自然是富贵人家的道理……来来来,喝酒喝酒……”

风华不动声色听完这一切,眉梢微不可查地挑了挑,在桌上留下一块碎银,施施然离开。

听他们说的是清水镇的事,自己加快点脚程,大约今夜就可以赶到了。

残阳已经消尽了最后一丝余辉,黑暗一寸一寸笼罩下来,月光透过薄薄的云脚,将远近的树都映成黑色,枝丫横斜,一片鬼影森森。

黑夜寂静,唯一清晰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风华一袭黑衣,几乎要与背景融为一体。

突然,似乎有不一样的声音传过来,仿佛是风声,也仿佛是人的声音,风华侧耳细听,只觉得好像在林子边上,距离太远,一时间分不清楚,只得摇摇头继续走。

那声音一阵紧似一阵,而且一步一步清晰起来,风华皱起眉,隐约判断出是一个女人的呼救,只不过并不利索,断断续续的,仿佛口吃。

“放开……我……你放……开我!”

风华不禁笑笑,他想,连喊个救命都喊不利索,谁会来救她?或者说,有什么好救的呢,这种人,莫不如早些死了重新投个胎吧,不用遭这份罪了。

笑完抬脚便走。那呼救声已经完全清晰起来,一声一声刺激着他的耳膜,慢慢与他脑海中的一个声音重叠在一起。

他想起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好几百年以前,她被人推搡着倒在他面前,浑身是血,一支金钗歪歪斜斜插在发髻间,当然发髻也乱了,衣衫褴褛,泪流满面地跪在他身边,嗓子已经嘶哑。

她被糟蹋的时候就一直在喊,喊的是他的名字,风华。

像是祈盼着他来救她,就像他无数次在战场上取敌军将领的首级,英雄一样挡在前面。

他在那一声“风华”里回过神来,清风明月,往事历历在目,他甚至能清楚地回想起她凌乱的发。

一边笑一边在心里赞叹了一下自己的记忆力,然后加快脚步寻着声源赶过去。

这一生,他不知道听多少人喊过救命,甚至,曾经还有一个小鬼,不知从哪里得知了他的过去,竟然化作那张女人的脸企图求他一个手软,结果是死得更惨。

很久很久以后,风华才觉得,他能去救她,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应栩觉得他们之间有缘分,其实就是天命。

说到底,人真的敌不过天命。

不远处晦暗的微光,林路中低雾蔓延,一个娇小的影子跌跌撞撞,一只手捂着前胸,肩膀的衣服已经被撕破,一边跑一边回头,黑发如瀑。随着跑动的风,像一只展翼的蝶,月光下细生生的白。

风华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词:月色。月下美人,方为月色。

身后是两个高大的身影,同样是摇摇晃晃,一看便知道是在哪家酒肆喝多了酒。那两个身影不紧不慢跟在后面,嘻嘻哈哈的笑声传来。

他们已经将她视如囊中之物,志在必得,因此并不急着下手,就像老猫拿到了小老鼠,总是要折腾一番,直折腾到最后一口气才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