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朕是你的真桃花
作者:硕鼠猛于虎 | 分类:都市 | 字数:2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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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第130章
邱敏睁开眼四下看了看,房间里除了她空无一人,看管她的人大概以为她睡着所以离开了。她下了床,悄悄走到窗户边朝外看,外面是一处荒败的农家小院。她在前往邺城的途中小产,那些耍猴人怕她死了不敢再赶路,将她安置在附近的村庄中,大概是连年战争的缘故,沿途的村庄都是空村,这个村子也不例外,整个村子里连条狗都不剩。那些人安置好后又联络了卢琛,卢琛才带了军医从邺城过来。所以邱敏猜测这里应该离邺城比较近,不然卢琛也不可能及时赶到。
她看到外面暂时没有人,抬起一只腿,试图从窗户处爬出去,她倒不是想不自量力地马上逃,只是想爬上院子外的矮墙,观察下敌人有多少。她的脚刚刚触窗台上,耳畔突然响起几声尖锐的“吱吱”声,邱敏一回头,看到一只猴子趴在房梁上,正对她狂叫!邱敏心里暗骂了一声,她就说房间里怎么没人,原来人家放了一只猴子在这里监视她!她居然被一只猴子监视了!
“嘘!别叫!”邱敏冲那猴子低喝道,哪知那猴子叫得更欢快了!邱敏一阵恼火,她曾经还觉得这猴子可爱,给了它不少桃子,现在看来简直可恶至极!
她听到门外有脚步声接近,邱敏立刻将脚从窗台上收回,快速跑回床上躺好。刚躺下没多久,门吱呀一声开了,照顾她的女人出现在门口,手上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碗,对邱敏道:“既然醒了就起来吃东西。”
邱敏心里不爽,翻了个身:“现在不饿,等会吃。”
女人也不管她,将碗放在桌子上,转身出去。
过了一会,邱敏才从床上起来,坐到桌子边吃饭,女人给她准备的午餐是一大碗汤面,汤是肉汤,上面浮了一层金黄色的油,碗里除了面还有好几块肉,她尝了一口,吃出来是鸽子肉。
邱敏吃了半碗面,头顶上又传来“吱吱”两声,她抬起头,看到那只猴子正眼巴巴地盯着她的食物看。猴子是杂食性动物,邱敏猜测这猴子大概是想吃她碗里的肉。
她以前还算是个爱护动物的人,但现在对这猴子痛恨得很,如果不是这些猴子,她就不会被强掳来,她的孩子也不会没了,心底的恨意一出,邱敏就想狠狠地报复。
她故意挑出一块肉摆在桌子上,对那只猴子道:“下来,给你肉吃。”
那猴子曾经被邱敏喂过桃子,这次邱敏拿肉逗引它,猴子忍了忍没忍住,从房梁上下来取肉。
它一拿到肉立刻远离邱敏几步,躲到一边啃。邱敏也不去捉它,等它啃完一块肉,邱敏又摆了一块晾冷的肉放在桌子上。这次猴子胆子大了,跳上桌子和邱敏面对面,邱敏在它吃东西的时候,轻轻摸了它两下,那猴子还以为邱敏在跟它亲热,毕竟是被人养熟的,对人的戒心极低,居然背对着邱敏让她帮自己捋毛。
邱敏暗暗磨牙,突然抽出腰带将这只猴子五花大绑,这下猴子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可是也晚了,邱敏一将它套住,就死劲按在桌子上捆绑,那猴子大声尖叫,奋力挣扎,扭动中将汤碗踢到桌子下,里面未吃完的汤面和鸽肉撒了一地。
“你干什么!”
听到猴子的惨叫声,女人立刻自屋外进来,从邱敏手中抢猴子,她力气比邱敏大,很快就将猴子解救下来放走。
女人恼邱敏欺负她的猴子,又见汤面和鸽肉撒了一地,女人气道:“你怎么把碗砸了?你知不知道这里方圆百里荒芜人烟食物难找,为了给你补身体陛下让把重要的信鸽杀了!”
邱敏反唇相讥:“第一,信鸽是你们自己要杀的,关我屁事!第二,这碗是被你的猴子踢翻的!”
女人道:“你胡说!我的花花很乖,无缘无故才不会踢翻碗,肯定是你欺负它!”
邱敏冷哼,不管是猴子还是眼前这个女人,都是害死她孩子的仇人,若是逮到机会,她自然要狠狠报复他们,不过她最想报复的人还是卢琛,卢琛才是害死她孩子的主要凶手!邱敏转身返回床上躺着,闭着眼琢磨着该怎么杀了卢琛。
女人絮絮叨叨说了一大通抱怨的话,转身出了门,过了一会,卢琛走进屋中。
他先是看了看撒在地上的食物,才走到邱敏的床边坐下,“如果不喜欢吃鸽子,我可以让士兵给你找别的食物,但是你不要把食物丢到地上,按军法遗弃军粮者斩首,人人执行,没有例外,我身为主帅带头犯法,失信于人,难以服众。”
邱敏睁开眼冷视他:“你大可以将我斩首,正你的军法。”
卢琛轻叹:“你明知道我不可能会杀你。”
邱敏闻言冷笑:“你怎么不会杀我?我差点就被你用震天雷炸死!”
卢琛一时间默然,他知道这件事迟早会被邱敏知道,事情确实是他做的,他认。
想起往事,邱敏对他更恨,卢琛不但用震天雷刺杀她,长安城中的流言也是他传出来去的。那个时候她差点被一个胡人奸/杀,因为卢琛救了她,她始终对他怀着一份感激,但是等真相大白后,她才知道那个胡人和他是一伙的,她会差点被奸/杀根本就是拜卢琛所赐,可笑她当初还感谢自己的仇人,早知道她就该趁他昏迷时一刀杀了他!
130|第130章
“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卢琛觉得口中发苦,想说对不起吧,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句对不起又有什么用?想到她差点死在自己手中,卢琛也觉得一阵后怕。
被困在邺城的时候,城内城外都是水,他出不去,也得不到外面的消息,久久没有等到援军,他便猜到高尚可能凶多吉少。那时候他很担心邱敏,如果高尚有什么意外,被留在幽州的邱敏就失去了保护。越漂亮的女人越容易被霸占,识时务的女人懂得用身体保全自己,但以邱敏的性子,他怕她惹怒那些男人会丢了命。当他得知她回到沐泽身边后,觉得这个结果总比她落入幽州那群人手中要好。
“你还活着,我很开心。”
许久许久,他这么说道,语气中填满了认真。邱敏心思微动,仔细观察卢琛的眼,他的眼眸专注,眼瞳中静静地倒影着自己的脸。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卢琛会喜欢她,但是根据她两辈子的恋爱经验,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她还是能感觉得出来。
邱敏安静地和卢琛对视,先前身上的尖锐尽数收起,眼神湿漉漉的带着几分委屈,她知道越是性格强硬的男人,就越吃女人柔弱这一套。卢琛看着她像小动物般无辜的眼神,想她在不和自己争锋相对时,乖巧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
无边无际的宁静中弥漫着初夏温暖的悸动,卢琛忍不住伸出手,轻触邱敏的脸,因为刚刚经历小产的缘故,她的脸看起来苍白脆弱,像一只刚经历完狂风暴雨,飘飘欲坠的白蝶。似乎从他认识邱敏起,她看起来就一直很虚弱,那时候他以为她是个男人,心里一面在鄙视这个男人废物,相处时又会不自觉收回几成力,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总觉得一不小心就会把那个虚弱的男人弄死,大概他从很早起潜意识里就不希望看到她死亡。
粗糙的手指轻轻印上她柔嫩的肌肤,邱敏没有像过去那样避开,卢琛见她未反对,整只手掌如愿贴上的她小脸,感受掌下肌肤的细腻,他的五指缓缓地插入她脑后柔顺的头发中,又沿着她的耳廓慢慢下滑,抬起她小巧的下巴,拇指在她的粉唇上轻轻摩挲。整个过程中邱敏都很安静,没有抗拒,像是在默许他的行为。
卢琛有些口舌干燥。他有过很多女人,从十五岁起,一次醉酒后,高尚塞给他女人,到认识邱敏前,形形色/色各种肤色、种族的女子,连他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过多少个女人。他爹是手握重兵的将军,母亲出身幽州名门,军队中的生活虽然枯燥清苦,但每到放假时,他也和其他贵族子弟一样,什么荒唐事都干过。女人对他来说太容易得到,掠夺的、买的、别人送的,以他的地位,最漂亮的女人总是被第一时间送到他床上,有需求的时候,一坛酒,几具妖娆的身体就够,然而他从未亲过她们。
他曾经见过别的男人跟女人接吻,他问高尚为什么上床前要跟女人嘴对嘴,他觉得完全多余。高尚说当然是因为喜欢,男人对于不喜欢的女人,只会跟她们上床发泄,不用顾及对方感受,若是喜欢的女人,才会多花时间跟她耳鬓厮磨,想要取悦对方。
在幽州时,他亲过邱敏一次,那时候是抱着占便宜的心态,想着就要分开,临走前捞一点甜头也好。他记得那张唇很软,有点甜,像儿爱吃的软香糕。
卢琛看着邱敏的唇,尽管理智告诉他对方会这么乖,肯定有问题,但他还是没忍住垂下头一亲芳泽。他的动作很轻柔,带着生涩和一点紧张,在邱敏的双唇上缓缓摩擦徘徊,却不敢再深入,他直觉若是太过投入会有危险。就在他要退开的时候,邱敏忽然搂住他的脖颈,主动和他相吻。
卢琛心跳骤然加速,随着对方舌尖的轻轻探入,带来的酥麻感欲仙欲醉,他兴奋之下难以自持,忍不住将邱敏搂进怀中加深这个吻,在她的唇舌间辗转缠绵。
趁着卢琛没有防备,邱敏悄悄从头发上拔出金钗,用力朝卢琛胸口上扎过去!
刺痛袭来,卢琛翻身下床,胸前被血氤湿了一小块!怒火从心底一直烧至大脑,他就知道,每次邱敏对他表现得温顺,十有八玖是想麻痹他,可他还是忍不住给她机会,大概心里在赌有一天她不再骗他。
身体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他一把拔出染血的金钗扔在地上,随手就将邱敏按在床上撕扯她的衣服。卢琛红着眼喘息片刻,迟迟没有进行下一步,刚才的那个吻已经挑起了他的兴致,虽然还有更进一步的念想,但大夫说邱敏刚经历小产,身体至少要休息一个月。
邱敏挣扎间拼命用手捶他,手腕上带着的嵌珍珠金镯明晃晃地刺着卢琛的眼。很早以前他就注意到这个镯子,一般女人佩戴首饰会根据衣服、妆容变换不同款式,但是邱敏不管作何种打扮,不管相不相配,她手腕上的这个镯子始终都没有脱下来过,说明这个镯子对她有特殊意义。
是沐泽送给她的?
130|第130章
卢琛强行将她手腕上的镯子捋下来,准备让人把这个镯子给沐泽送去。
“你干什么!还给我!”邱敏慌忙去抓住卢琛的手,要抢回自己的东西。
她那点力气跟挠痒差不多,卢琛轻轻松松甩开她,转身出了屋子,将门反锁上关她禁闭。邱敏被关在屋中两天不许出门,期间有什么需要外面人会送进来,卢琛手下的兵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只奶羊,挤了羊奶给她喝。两日后,卢琛带上她前往邺城。
因为沐泽派兵引漳河水淹邺城,断绝了邺城对外的联系,随着围城日久,城内食物短缺,城中的人饿死大半。如今水已退去,整座城看起来仍然破败萧条,路边的人个个面有菜色。邱敏记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邺城曾是著名的都城。曹操击败袁绍后,占据邺城,在此营建王都,然而几百年间几经战乱,到如今,昔日华美的铜雀台早变成废土堆。邱敏想她现在还能看见一个大致完整的城市,千年以后的人就只能看见一片废墟了。
卢琛被围邺城期间,底下的人发生叛乱,以前打下的地盘被他父亲的几个将领瓜分,连他的幽州老巢也被人占了回不去,邱敏想他现在的状态就跟丧家犬差不多。
但他看起来似乎不怎么急,每日还有心情来跟她厮磨。邱敏现在最怕卢琛来找她,那日她一时被仇恨迷了心智,事后她也后悔死了,刺杀没成功还被白白被占了便宜,连镯子都被抢了。邱敏不知道卢琛抢她镯子干什么,问他也不说,再多追问两句,她又被占了便宜,打又打不过。
半个多月后,卢琛忽然带兵离开邺城,攻打洺州,这次出征,他将邱敏也带在了身边。
邱敏恨卢琛恨得要死,混蛋居然行军打仗还带女人!就算打战时她呆在后面,前方的喊杀声,血腥味仍顺着风一直飘到后方,等到战斗结束,经过战场时见到一具具无头死尸,让她连续几晚都在做噩梦。
占据洺州的薛嵩原是卢膳手下的一员武将,背叛卢琛后,他得了洺州、贝州、冀州一带的地盘,这里离邺城较近,所以是卢琛第一个要收回的地区。卢琛对手下士兵许诺:破城之日,纵兵三日,以飨将士。一时间士气高涨,几场战斗下来,薛嵩连败,十日后撤出洺州。
八年前卢膳起兵,洺州被攻占后曾遭过劫掠,八年后卢琛为夺回洺州,再次允许士兵劫掠。从破城之日起,城中四处都响起女子的哭喊声,对刚刚战斗胜利的士兵来说是三日狂欢,对洺州的百姓来说却是三日噩梦。
这几日的所见所闻不断地折磨着邱敏脆弱的神经,她害怕之下整日将自己关在房间中不敢出去。
到了晚间,卢琛照常来找邱敏,邱敏看到他就缩在床角里。以前她怕卢琛,又不是特别怕,甚至还敢反抗他,归根结底是因为卢琛没伤过她一根手指头。但直到最近这些时日,她才真的知道他的可怕。这就好比她遇到一匹狼,因为这狼没吃她,让她产生了幻觉,以为这不过是匹长得像狼的狗,顶多比别的狗都凶些,结果她刚在心里下了定义,一回头,那狼就咬死了很多人,于是她发现,狼就是狼,他终究是嗜血的。
卢琛将邱敏从床角里拉出来抱在怀里,他身上带着浓烈的酒气,低头去亲吻邱敏的唇,他今天的动作比以往都更激烈,甚至开始解她的衣服,邱敏流着泪挣扎,他亲了一阵,嘴里尝到咸湿的眼泪,顿时没心情继续做下去。卢琛想起以前邱敏就算不喜欢他,还会跟他虚与蛇尾应付他,现在基本连话都不跟他说,他忽然觉得哪怕她耍小聪明欺骗他也好过现在看到他就哭。
他抬起手拭去邱敏脸上的眼泪,“别哭了,以后不碰你就是了。”
邱敏还在默默流泪,卢琛执起她的手对着自己的嘴唇上拍了两下,用哄孩子的语气道:“让你打两下出气。”又模仿邱敏的语气道:“叫你不老实乱亲,打你、打你!”
邱敏被他逗得,一时间有些憋不住,笑也不是,哭又哭不出来。
卢琛垂首在她的眼帘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将她睫毛上的泪珠含走。
“睡吧,我守着你。”邱敏胆子小,卢琛知道她这些时日被吓得不轻,但他又不得不将她带在身边,那时候他把她留在幽州,她就被人带走了。
邱敏闭上眼,过了一会,隐约中有男人的笑声和女人的哭泣声被风吹来,她睡不着,睁开眼问卢琛:“你以前不是说,要得天下,就要将百姓当作自己未来的果实保护起来,现在你为什么要放任士兵奸/淫掳掠?”
卢琛淡淡回道:“此一时,彼一时。我被困在邺城九个月,手下的兵士气低迷,他们需要奖励才能继续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如果拼了命打下地盘却没有任何好处,时间久了谁还愿意跟着我?而我现在没有财帛女奴可以奖赏他们,就只能让他们去劫掠。”
邱敏觉得一阵齿冷,以前他没有让士兵去抢劫,是因为他不饿,可一旦他和他手下的铁狼军处于饥饿状态,他就毫不犹豫拿百姓开刀。
卢琛想她毕竟妇人之仁,别的事情上他可以退让,军事上的决策绝对不可能因为她而改变。
他见邱敏眼中有疏离,心里也不好受,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许久才幽幽说道:“军队是个等级分明的地方,这种等级差距,在日常的伙食中也有明确的划分。最低级的士兵,跟杂役差不多,没什么战斗力,所以他们能吃饱就不错了。二级士兵,一般是参队不久的新兵,只能吃到粗粮。但是再高一级,也就是三级士兵,这些人是军队中的中坚力量,就有精米精面可吃,并佐以酱菜。我十三岁刚刚参军的时候,还只是一名百夫长,每日的伙食和一个三级士兵一样,只不过比他们多了一盘菜羹,有少量肉。然而比我上一级的军官,管五百人的小都统,每天可以得到半斤肉。所以在进入军营不久后,我就发誓要当小都统。”
邱敏不明白他说这些干什么,只听卢琛继续道:“后来有一次我带队巡边,我看到边境对面有个军官带着一支队伍,趁着他们还没发现我,我带队偷袭他,砍了他的脑袋。对方的人比我多,我取得人头后立刻就跑,但是跑到半途的时候,那颗人头上的头盔掉了。判断一个军官军职的大小,可以看头盔,不同军官的头盔样式都不一样,斩获的首级上如果没有头盔,不能证明对方的身份,那颗首级的价值就等同于一个普通士兵,换不了多少军功。所以尽管后面的追兵快追上来,尽管除了我没有一个人肯回头,我还是独自跑回去捡头盔,为此身上多中了两刀,敌方的追兵看到我这么拼命,还以为我疯了。凭着那颗头颅,我如愿当上小都统,每天有半斤肉。”
他低头看邱敏,嘴角边带着自嘲的笑:“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有人为了半斤肉居然可以去拼命?但是军队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地方,一个从未杀过人的士兵,会敢对敌人拿起屠刀,他的初衷不过是为了能吃饱饭。什么保家卫国,为正义而战,那都是文人编造出来的浪漫幻想。事实上一个军队里的普通士兵,他平日能得到的东西很少很少,待遇甚至比不上一匹战马,他的生活枯燥,每日除了训练还是训练,没有乐趣。但是一旦有战争爆发,通过杀人建立军功,他就可以从上级处获得奖励,每攻陷一座城池,他可以抢钱抢女人,抢到了就是他的。对他来说,战争是生活需求,人生所有的快乐都是通过战争来获得。只有这样的士兵,他才敢面对战争并且喜欢战争。战争就是彰显武力,以性命换取利益,以消灭对手为最终目的,良知不能维系一支军队的长久,只有利益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