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葬大清
作者:天煌贵胄 | 分类:穿越 | 字数:21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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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躺下享受!
瞧着杰斐逊举着一根手指,信誓旦旦的说要像法兰西一样跟着大明混,朱劲松的脑子里当即就出现了一只非黑即白的傻贼鹰,关键是这只傻贼鹰还在举着翅膀发誓,那模样差点儿就把朱劲松给逗笑。
也得亏朱劲松已经当了这么多年的皇帝,多少能控制住自己面部的表情。
“哈哈”,朱劲松强行忍了半天还是没能忍住,最终也只能哈哈笑了两声,说道:“无论大明是否在傻贼鹰驻扎海军舰队,你们傻贼鹰都会是大明帝国的朋友。”
“不过,既然你已经提出来要大明在傻贼鹰设立海军基地,朕自然也是不会拒绝的——祝大明与傻贼鹰之间的友谊更进一步!”
杰斐逊当即就高兴起来。
在没有来到大明之前,杰斐逊觉得大明虽然贵为五大善人之首,可是傻贼鹰也未必就一定要怕了大明,毕竟大明跟傻贼鹰之间隔着十万八千里的大海,就算打不过大明的军队,起码也能守得住本土。
可是来到大明之后,杰斐逊才发现大明跟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
确实,大明跟傻贼鹰中间隔着老大一片海域,想要直接攻击傻贼鹰的本土也确实困难,可是杰斐逊也万万没有想到,路易十六和乔治三世这两个瘪犊子玩意居然心甘情愿的给大明当走狗!
这下子,局面可就变得不一样了——大明确实不太好揍地处殷地安大陆的傻贼鹰,可是英格兰跟法兰西就很容易能揍到傻贼鹰,倘若英格兰跟法兰西联起手来,只怕刚刚建国没几年的傻贼鹰都能被揍出屎来!
尤其是在看到了大明的军事实力已经百姓的凝聚力之后,杰斐逊的心里就更加绝望了。
如此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明国的秦王会怎么对待傻贼鹰,就完全取决于明国皇帝!
也正是因为如此,杰斐逊才会想着像法兰西一样主动交纳投名状,通过把傻贼鹰彻底绑到大明战车上的方式来保证傻贼鹰的安全。
至于说以后?
没有来到大明之前,杰斐逊对傻贼鹰的未来很有信心,尤其是对傻贼鹰家的工业实力很有信心。
可是来到大明之后,杰斐逊已经懒得再去考虑以后了。
正如此前去大明北方兵器工业参观的时候,某个大明的大学士向自己介绍的那样儿:这种新式的蒸汽机铁甲舰,集合了大明的工部、户部、兵部、五军都督府外加二十多家大学、近千家工坊、上万工人的共同努力,仅仅大学士级别的学者就动用了上千人。
这种级别的工程,傻贼鹰想搞也不是搞不动,其他的欧罗巴国家,像是英格兰和法兰西之流的也不是搞不动,可是这仅仅只是大明诸多军工项目中的一个,同时在搞的项目还有好几个!
然而,这还不是最令杰斐逊绝望的。
最让杰斐逊乃至于乔治三世和保罗一世绝望的是,大明高到离谱的识字率,以及大明朝廷对教育方面近乎于不计成本的投入!
如果傻贼鹰和英格兰、沙鹅想要达到跟大明同样的识字率,彻底将小学、中学全面铺开,且不说需要的经费是个天文数字,欧罗巴一众国家能不能负担的起,就算能承担所需要的经费,全面铺开中小学教育需要的老师也同样是个天文数量!
更别说傻贼鹰跟英格兰等一众国家跟大明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路。
大明只要皇帝和朝廷拍板就可以疯狂的堆教育,而傻贼鹰和英格兰等国家却做不到,因为国会的老爷们不会批准这么疯狂且看不到明显收益的计划。
正如杰斐逊所了解到的消息:大明在疯狂的修公路、铁路、桥梁、社学、中学和大学,计划是每个村子都修通公路,每个村子都有社学,每个乡都有中学,每个县都有高级中学,每个省都有十所左右的大学。
这么疯狂的计划,国会的老爷们会批准?
别傻了,要是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国会的老爷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批准这些计划,可是这些计划又有哪一个是能立即看到好处的?
这些工程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那种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后才能看到好处的长期规划!
更更让人绝望的是,就算傻贼鹰和英格兰、沙鹅等一众欧罗巴国家现在往死里普及教育,在时间上也比大明晚了足足十来年的时间。
这几乎就是一代人的差距!
所以,杰斐逊也算是彻底放弃了,直接选择了躺平。
既然没办法反抗,那就躺下来好好享受——反正以前也不是没有被英格兰的那些玫瑰牛肉统治过,现在投靠了大明,说不定比原来混的好好!
还有法兰西,现在也差不多处于全面躺平的状态,毕竟就像是英格兰玫瑰牛肉们嘲讽法兰西青蛙的那个笑话:法兰西人永远不会有狐臭,因为他们总是喜欢举起双手,让腋窝能够晒到太阳。
所以,法兰西早已在路易十六的带领下全面倒向了大明,现在混的那叫一个西装革履风生水起,乔治三世和保罗一世以及杰斐逊他们也是一边嘲讽着路易十六,一边又羡慕着路易十六。
第三百六十六章 躺下享受!
想了想,杰斐逊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除了这几件事情之外,其实我还想增加傻贼鹰前来大明留学的留学生数量。”
被杰斐逊这么一说,朱劲松顿时就更懵了。八壹中文网
朱劲松本身就还没想明白杰斐逊这货为什么会突然跑来向大明表忠心,甚至不惜让大明在傻贼鹰那里建设一个海军基地,现在这货又忽然提出要加大派遣留学生的数量,这不是摆明了要给大明送人才么?
只是再转念一想,朱劲松大概就猜到了杰斐逊在打什么主意。
现在小破球上的局面是大明一家独大,无论是军事实力还是经济实力、人口数量、国土面积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其他国家自然也都想着多派遣几个留学生来大明学习。
虽说有很多留学生来了大明之后就不愿意再回去,可是派遣一百个留学生能回去一个,那派遣一千个不就能回去十个?
派遣来留学的留学生基数大了,选择回去的人自然也就更多,那些留学生所在国家的实力自然也能得到增强。
在朱劲松看来,杰斐逊这货明显就是打的这么个主意,想要靠基数来提高回傻贼鹰的留学生数量,从而提高傻贼鹰的实力。
只不过,朱劲松也不在乎几个留学生就是了。
不是谁都能有中原堂口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也不是谁都能像钱老先生他们那一代人一样为了国家的利益而选择牺牲自己。
再者说了,就算欧罗巴或者傻贼鹰的家里真出现几个这样儿的人物,朱劲松也同样不怎么在乎。
锦衣卫,东厂,天地会,小破球上好几十处海军地基,也足以保证这样儿的人物没办法将他们学到的东西带回去。
黑可能是黑了那么一点儿,可是在这种事情上,又哪儿有什么干净的?
就像是当年的钱老先生他们那些人回国一样,钱老先生等于是兔子拿十一个飞行员换回来的——众所周知,培养一个飞行员所需要付出的成本近乎于等重的黄金!
即便如此,六角楼还有人抗议说:“用十一个战俘交换钱老先生,就像用十一个平民交换四个装甲师。”
傻贼鹰既然能够这么无耻下流,朱劲松自然也不介意照葫芦画瓢。
仔细斟酌了一番后,朱劲松便点头应了下来:“这样儿吧,明年再给你们傻贼鹰五百个留学生的名额,规矩还是跟以前一样,由你们傻贼鹰来承担这些留学生所需要的费用。”
而在得到了朱劲松的许诺之后,杰斐逊顿时更高兴了。
正如朱劲松所猜测的那样儿,杰斐逊确实是打算通过提高留学生的基数来增加回到傻贼鹰的留学生数量——假设一个主人的家里有几只狗,那么最受主人喜欢的也必然是最强壮、最凶勐的那几只!
所以,哪怕是跟路易十六一样倒向大明,杰斐逊也要让傻贼鹰成为比法兰西更加重要的存在!
为此,杰斐逊接着又提出了一连串的计划:“我们傻贼鹰打算邀请大明的商人前往傻贼鹰投资、建厂、开矿,并且愿意给予大明商人和傻贼鹰公民同等的待遇。”
“当然,除了同等待遇之外,大明的商人还可以拥有一定的治外法权,如果涉及到什么桉子当中,我们傻贼鹰会邀请明国的官员参与审理。”
朱劲松顿时就更加懵逼了。
虽说朱劲松隐隐猜到了杰斐逊可能是在表忠心,可是这忠心也太踏马忠了——如果说邀请大明的商人前往傻贼鹰投资建厂之类的还在理解范围之内,那这个治外法权可就是彻彻底底的出卖傻贼鹰了!
这么说吧,一旦搞出了这个治外法权,那傻贼鹰对于大明来说除了没有一个殖民地的名头,实际上也就跟殖民地差不多了。
朱劲松倒是没有怀疑杰斐逊别有用心,毕竟现在的傻贼鹰刚刚摆脱英格兰的殖民统治没多长时间,还不是那只非黑即白的禽兽,想要冻结或者扣押大明商人在傻贼鹰的资产,估计它也没那个胆子。
想了想,朱劲松便点了点头,说道:“朕也欢迎你们傻贼鹰的商人来大明投资、建厂,朕会给予他们和法兰西人同等的待遇。”
虽然朱劲松绝口没提什么治外法权的事情,可是杰斐逊的心里依旧十分高兴,因为大明的民间有着十分明显的隐形阶层划分——大明百姓处于第一等,而法兰西人则是处于第二等,其他欧罗巴国家的基本上就处于第三等,劳工则是第四等。
虽然大明朝廷从来没有承认过这种阶层划分的存在,就连民间的百姓们也不承认,可是这个阶层划分又是实打实存在的。
比如说,大明的官府会无限度偏向于大明百姓,大明百姓很少会和其他国家的人通婚,就算是通婚也一般都是纳妾而不是娶妻、嫁女。
除非是那种实在长的歪瓜裂枣的,在大明本土实在是说不上门亲事的,才会跑到海外去娶一个番女。
大明的歪瓜裂枣们放在欧罗巴那就是香饽饽,而这些得饽饽们的首选目标,就是法兰西女子,毕竟法兰西是大明皇帝承认的大明帝国盟友,法兰西人在大明百姓的眼里多少还能算得上是人。
至于说大明的官老爷或者勋臣贵戚……那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们的要求更高,欧罗巴所谓的贵女连给他们当侍女的资格都得靠抢,更不用说被纳妾了。
所以,哪怕只是能够得到跟法兰西青蛙们同等的待遇,都足够杰斐逊喜出望外了。
等回到了住处之后,喜不自禁的杰斐逊就直接让人喊来了利文斯顿和门罗,把自己跟大明皇帝谈下来的条件向两人说了一遍。
“听着,绅士们,我们将们会明国的秦王殿下一起回到傻贼鹰。”
杰斐逊一脸兴奋的说道:“等回到了傻贼鹰之后,我跟明国皇帝谈下来的这些条件就要立即执行下去。”
“不要在乎国会的那些老爷们了——听着,国会的那些老爷们都是一些鼠目寸光的笨蛋,他们没有来过明国,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明国的强大。”
“等到这些条件都落实了之后,我们傻贼鹰在江湖的地位就算不能彻底超越那些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的法兰西青蛙,起码也会跟他们一样。”
“另外,我需要你们去把汤姆逊给找回来,告诉他,我们傻贼鹰也马上就要成为明国最忠实的盟友,他身为傻贼鹰的一分子,不应该为那些该死的法兰西青蛙效力!”
利文斯顿和门罗的表现就跟朱劲松差不多,基本上就是越听越懵逼。
在此之前,杰斐逊这货是个什么态度?虽说还没有达到老子就是牛逼,就是敢跟你大明硬刚正面的程度,实际上也差不了多少了。
可是现在倒好,这家伙一副恨不得马上卖掉傻贼鹰也要给大明当狗的态度是肿么回事儿?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