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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之华尔街之狼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35.3万

第五十七章 脸都不要了

书名:重回80之华尔街之狼 作者: 字数:2615 更新时间:2024-11-17 01:08:59

这场狂欢很快就到了高潮,整个包房之中开始了各种大呼小叫,更有几个酒蒙子,开始唱起歌来,让整个场面变得十分滑稽。

这也许就是亚洲人与欧洲人的不同,欧洲人他们好像更加在于个人自身的表达与表现,很容易表现出自己的喜怒哀乐,也很能捉妖,往往想一出是一出的令人无语,正如现在。

刚刚到了中场休息,奥克兰突击者队以2分暂时领先,压制不住心中的喜悦,乔治现在已经有点变态了。

拉着约翰“嘿。。哥们。。。你是歌手把?来一首被。。”

“抱歉,没有乐队我是不会唱的,你知道的,我可是有名的歌手。”

“是的,我知道,你唱歌一定很有名气的,你说是吧卡西诺夫。”

“哈哈,约翰我们赢了,我们应该为此歌唱。。”

乔治在兜中拿出两百美元,在空中挥舞,嘿哥们们,帮我找几个乐队兄弟来。

约翰怼了一下乔治。

“你还真让我唱啊?”

“为什么不呢?”

“我那是开玩笑的。”

“可我是认真的啊哈哈。。。来干杯。”

约翰无语了,不一会一只小型乐队来了,有沙克斯,贝斯,电吉他。上来一个工作人员很恭敬的收走了乔治手中的美元。

“来吧,开始你的表演吧乔治。”

“没有麦克与音箱。。。难道我清唱么?”

这时服务员拿来了一个麦克,并且推来了两个音箱。

好吧,这帮人,都准备全了。

现在他在场中成为了所有人的注视目标,看着脸色不善的皮尔,和一群准备跳舞的众人,约翰先跟那个小乐队沟通了一下,然后又推来了一组架子鼓。

“咳咳。。。”

约翰有点脸红。。。拿着麦克有点发呆。

下面的人不干了,各种道菜与哨声都起来了。

好吧,是你们逼我的,本公子要放大招了。

“兄弟们,喝起来吧。”

说罢架子鼓的鼓点就敲击起来,那节奏跟现在所有主流音乐不太相同,节奏很快,也很清淡简单,让人听起来很是热血沸腾。

“It might seem crazy what I'm 'bout to say Sunshine she's here, you can take a break I'm a hot air balloon, I could go to space”

随着音乐声所有人开始扭起那各自肥大的屁股,不断的喝了手中酒精类饮料,让场中的所有人开始热血沸腾起来。

此时下半场比赛开始了,但是音乐不断,舞蹈不断,拍手不断,尖叫嘶吼声音不断,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嘉年华场面。

“Because I'm happy”

不断有人跟着喊叫的这句话,他们感觉自己太嗨了。。。

的确很嗨皮奥克兰突击者又破门了,舞蹈继续,进球继续,歌声继续,乔治脱掉白衬衫,那在手中开始舞动起来。

“Because I'm happy哈哈。。。。”

当约翰唱完最后一句奥克兰突击者队已经领先了7分,这样的比分让整个场面在次进入一轮新的顶点,当然这个是属于乔治的。

乔治把手举国头顶对着约翰叫到“你就是神,你就是神。。。”

戴夫与卡西诺夫也高举双手“你是世界的王。。。在来一首,在来一首。”

几乎在场在他们几个小兔崽子的带动下,都高居双手,不断欢呼,并且吹着高昂的口哨,只有独自在角落的皮尔脸色越来越冷,越来越难堪。

擦了擦头上的汗水,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香槟约翰一口饮了下去,感觉自己好像浑身都舒展开了,很是舒坦。

“嘿。。乔治。。我们的球队怎么样了?”

乔治把双手组成一个喇叭喊道“我们领先七分了。。。哥们,你在来一首。。”

“大家还想不想听?”

“熬。。。。太棒了。。。再来一首。”

约翰拿着麦克风开始跑动起来,先跑到乐队面前,说了一些什么,然后回到包厢中央,手中又多了一把电吉他。

喝了一些酒精饮料的约翰此时已经不要脸了,他决定对不起他心中的哪位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没办法,让别人没路可走那是他的长项。

也许这个时代的某些名人都会记恨自己把,但是自己已经得罪好几个了,也不差在多几个,反正他们现在歌还没出来就不算抄袭,难道不是么?

先拨弄了几下琴弦,找了找感觉,紧跟着就是一阵疾风骤雨一般的弹奏,节奏很快,音乐很有节奏感。

不要脸的约翰,头贴近麦克风,吼出。

“They told him don't you ever e around here Don't wanna see your face, you better disappear The fire's in their eyes and their words are really clear”

动感的音乐,加上高昂的歌声,形成一个完美的闭环,让所有听众都深陷其中,虽然约翰照比巨型对音乐的理解要差了很多,但是这辈子他生的比较好,嗓子总体上还算不错。

不知道为什么,当约翰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就想到了那个最有名的太空步,上辈子他还在上中学,还专门的学着走了很久很久,那是一段最美妙的回忆。

一甩头,约翰抛开手中电吉他,快熟跑到门口处拿下来一个礼帽带上,又跑回舞台拿下麦克风,开始边唱边跳起来。

“It doesn't matter who's wrong or right Just beat it, beat it”

歌声配合音乐,加上那令人惊叹的机械舞,让众人看的双眼发呆,但这绝对不是一首歌曲的顶点,而是开始,当达到整个歌曲的顶点,约翰抛下自己头顶的礼帽,侧身开始走起了太空步。

“偶买噶。。。”

惊呼声不断,此时的比赛已经不是重点,而整个世界之中只有约翰在行走,他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潇洒,洒脱,看起来很轻柔的前进却在不断的后退,在后退。

引得无数人赞叹。

的确,这时候迈克尔杰克逊还没有发明太空步,这动作约翰提前了十年,简直就是降为打击,可想现在现场观众们的感受。

记得当迈克尔杰克逊第一次走太空步的时候,引发了世界轰动,那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少男少女直接玩了命的搞追星,的确,他是星辰,是当时世界上最闪亮的一颗星。

最后约翰脱掉西服,脱掉白汗衫,跪坐在地上,唱完最后一句时,全场寂静。

此时不在是鼓掌或者欢呼能形容所有人的感受的,因为那是一种冲击,从感官到心灵上的冲击,歌曲直接击穿了所有人的那份心灵。

慢慢起身,整理了一下头发,看着四周,微微鞠躬。

此时慢慢所有人才缓了过来。

掌声,欢呼声,约翰并不在乎这些,还回电吉他拿起一杯香槟独自喝了起来。

“太棒了,当初你说你是歌手我还不相信。”

“乔治,现在比分多少了?”

“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