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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之华尔街之狼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35.3万

第一百一十章 熊猫餐厅

书名:重回80之华尔街之狼 作者: 字数:2209 更新时间:2024-11-17 01:08:59

“约翰难道你有想法么?”

当然约翰有想法,当他看到程正昌那一刻就有这个想法,一定要给他那个什么破熊猫弄没了。

“嗯,我们可以做想麦当劳,肯德基那种的连锁快餐厅。”

“你知道的约翰,老鹰国吃饭都很挑剔的,对每一道菜都要给他们单独制作,时间,厨师,都不好把控。”

的确,这时候在整个世界还没有半成品菜这一说,做每一道菜,几乎所有配料就的从头做一遍,这就导致中餐在跟快餐比效率很低下,根本就没有时间上的可比性。

“这些你不用管,这几天我会给你完整的计划,而且我会全资投资这家公司。老张,你放心肯定少不了你的,我会给你百分之十的原始股份,这餐厅的一切,都你说了算,平时我不会参与的。”

张大老板听完这些话也有一些懵逼,眼前这个小伙子,真是想一出是一出,真怀疑他的脑袋瓜是怎么想的,就晚上一顿饭的时间就想到了要开快餐厅。

约翰这家伙的节奏一直都是有点快,老张还在懵逼中,可约翰的嘴炮又开启了。

“我先投资20万美元,开两家店,店铺你找位子,装修风格过几天我会给你,对了,餐厅名字我想好了,叫熊猫餐厅。”

“熊猫餐厅?”

“嗯,你不感觉熊猫很可爱么?”

老张有点懵逼“熊猫?是什么?你见过么?”

约翰点点头“当然,就是跟棕熊有点区别,跟斑马一样,都是黑白条文的。”

他可没空给老张解释什么叫做熊猫,因为这家伙对艺术的想象力仅限于富兰克林。

“哦。。。”

老张此时的脑海中终于有了熊猫的大概样子,就是一个棕熊披着斑马皮。

的确,这时候老鹰国太多人对熊猫没概念了,虽然老鹰国在七十年代有过一段时间的熊猫热,但是真正能看到熊猫的人还是少数,而且在媒体不发达的八十年代,许多人对熊猫,还是存在再概念里。

“最近你在多招收一些厨师和刀工,厨师差不多就行,到时候我会给他们统一培训。喔对了,我们的房产那边最近没事把?”

老张对这家伙的跳跃式思维弄的有点转不过来。

“没什么事,你说房产?哦。。那边问题不太大,税务局那边最好你能本人去一趟,那边要确认你是否是真实业主,在有就是你要把你最近的纳税单据都拿去他们要做检查。”

的确,这时候在老鹰国,税务局是很负责的,而且他们手中的权利跟家伙事也是一流的,什么直升机,重机枪,装甲车,一样不少。

只要你抗税,他们有一百种办法冲进你家,然后再国王也不能进的土地上,肆意灌溉他们手中的金属洪流,教你怎么做一个良民。

“嗯,这几天我会让我的律师去的。”

“在有就是,我看好一处五层楼的公寓,打算买下来。”

“缺钱么?”

“暂时不缺。”

约翰想了想“最近别在纽约投资了,过段时间我们去岛国投资房产。老张,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国际型的房产大亨的。”

“岛国?”

这次跳跃也很大,让老张有点迷茫,怎么又跳到岛国去了。

“是的,现在岛国房地产很热,我们现在需要多预留一些资金,在那边做投资我们的收益会更大。”

“那什么时候去呢?”

“很快,几个月到半年以后把,老张,你现在多积累一些现金,等我消息。”

八一年开始随着岛国经济越发强劲,导致了整个岛国人的内心也出满了迷之自信,银行业,地产业,旅游业,奢侈品业,应该说各行各业都慢慢进入到了一种狂热之中。

虽然现在还不是岛国最疯狂的时候,但是现在却是入场的最好时候,所以约翰决定,这次回华夏以后就要去岛国一段时间。

“约翰,我能问你一件事么?”

“怎么?”

“你是什么脑袋,我感觉你这些想法怎么都是一瞬间出来的呢?”

“你的意识是感觉我这个人不可靠是吧?”

老张笑的很灿烂,约翰喝了一口啤酒也笑了,笑的很灿烂。

“行了,老张,我们挣钱就可以了,你知道的我年轻,当然脑子很活跃了。”

“就怕你这脑子想法跨度太大。”

“放心,坑不了你的,我心里有数。”

当然心里有数了,按照雷军说的哪句话,只要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他现在就是一个提前站在风口上的人,不怕猪飞不起来,就怕自己钱不够。

“约翰大哥。”

约翰回过头看到是小妹,他手中拿着一把吉他,正在远处看着他们俩。

“小妹,怎么还没睡么?”

“嗯,刚刚忙完,知道你没走,能不能给我在唱一首歌呢?”

接过吉他,约翰手指弹了两下,点点头。

“艾力在楼下么?”

小妹点点头。

“我唱一首粤语歌吧,你们都能听得懂。”

“约翰,我在这耽误你们么?”

“哈哈哈,怎么会呢,老张正好,也听听,这首歌送给你们。”

吉他声音慢慢想起,喝了酒的约翰脸色微红,慢慢张开嘴,一句一句的唱出。

“一首海阔天空送给你们谢谢。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漂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

这首歌曲约翰唱的很用心,很迷幻,他慢慢陷入了自己的歌声之中,从新活过来一世的他,对任何事情都怀着看破世世的荒诞,他本身也一直在嘲讽他人嘲讽自己。

仿佛一切都并不那么重要,但又很重要,正如他刚刚来老鹰国认识的这几个人,一切都是那么的荒诞,仿佛是老天跟他开的一个玩笑,红尘之中的玩笑。

也许有一天他会放开这一切去追寻本心,放弃所有的理想,所有的名利与爱情,寻求那种真正的平静。

一首歌唱完,在场所有人内心都不好受,虽然每个人的不好受都是不相同的,而相同的也有,就是对自己一直在追求事物的疑问。

“约翰,唱的不错,这首歌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