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抄
作者:文敏 | 分类:古言 | 字数:6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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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翻案
柳承志感叹道:“还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你寻找亲生父亲和我的冤案,本以为是毫无希望的两件事,却偏偏碰在了一起,还都有了转机。”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胡『乱』把玉玦塞到了我放笔墨砚台的瓷盒里,我也不会带着它上京,还不小心弄丢在城隍庙后被父亲捡到。”如意娇嗔道。
虽然柳承志还关押在大牢里,但是毕竟事情有了转机,只要他是清白的,就一定会无罪释放的。
“我……我那是无意的……”柳承志当然不能把那日和摇篮中的启琛“抢夺”玉玦的事情抖『露』出来,光是他拿定情信物逗孩子这一条,就够如意数落他半天的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还是多亏了父亲出手,事情才有了转机。”如意欣慰地说道。
从小到大,她所知的父亲的形象就是白念实那样儒雅的夫子,教她做人的道理,教她为人处世,而朱翊钢则是一个敢作敢为的武将,像凶狠的老鹰一样,一心只想把幼雏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她的生父和养父,是完全不同的人,却都带给了她温暖。
“哦,对了,还有这个。”柳承志从他带来的衣物中找出了那封绝笔信,几下就把它撕了,说道:“这个应该暂时用不着了。”
“什么啊?”
“给你的绝笔信啊!”
“你这个傻子……我还没看呢,你撕了做什么?”
“我一时半会儿又死不了,留着不吉利……”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又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样子。
“你这个冤家!”
此时在城西的刑部,朱翊钢坐在萧大亨面前,一言不发地喝着茶,还不时面无表情地打量着他。
萧大亨自幼家境贫寒,而朱翊钢出生就是皇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
萧大亨能够和这位宗室平起平坐,凭的是自己的努力上进和正直不阿的『性』格。
他面前的书案上,放着柳承志一案的卷宗,这是朱翊钢和百户大人亲自从北镇抚司带来的,上面还打着蜡封。
卷宗旁是萧大亨今早收到的一封从无锡寄来的书信,寄信人是他和他同年考上进士的田希孟。
他这个怕惹祸而自愿外放到南京去逍遥自在的同年,竟然写了一封为柳承志一案说情的信给他。
信中说他是从顾宪成处得知柳承志入狱的始末,这个柳承志是他爱女的救命恩人,也是杭州有名的大财阀,无论人品还是德行都是有口皆碑。
田希孟得知柳承志是因为给杨应龙的书信而被诬陷为“通敌”的,他还附上了一张从顾宪成处得来的,今年冬至日柳承志亲笔写给顾宪成的问候节令的帖子,以作为比对参照。
而萧大亨的面前,坐着盛气凌人的王爷,虽然是位郡王,但因为他身份特殊,所以朝中大臣都对他礼让有加。
而朱翊钢喜欢追名逐利也是出了名的,为了晋封而赌上了自己和儿子的『性』命去朝鲜参战,在常人看来,简直不可理喻。
这么一个醉心于自己的功利却从不过问朝政的皇子皇孙,今天却和北镇抚司的百户一起移交了柳承志一案的卷宗来。
叶向高也为柳承志求过情,然后是田希孟,接着又是这位不可小觑的皇亲,这个柳承志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有这么多人愿意为他出头?
“萧大人审案,自然免不了涉及他的家世,我也开诚布公的说了吧,这个柳承志,是我的女婿。”朱翊钢并不打算避嫌,给这些官吏一点压力,往往更容易达到效果,虽然萧大亨是个正直的人,但难免会被局势所左右。
“哦,在下明白了……”
萧大亨记得朱翊钢只有一个女儿,前几天才行了及笄之礼,还破格授封为方英郡主,而且尚未出阁。
这个柳承志今年已经就要二十七岁了,足足比郡主大了十来岁啊!
“他是我流落在民间的长女的丈夫,还请萧大人多多照应。”朱翊钢看出了他脸上的疑『惑』,索『性』把话都说清楚了,他虽然也不是一个不懂变通的人,但是常年行伍,讨厌这些士大夫说话绕来绕去的,让人捉『摸』不透。
“谈不上照应,在下一定会秉公办理的。”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就算是这柳承志有三头六臂,他萧大亨也要秉公审理,绝不徇私情。
不过麻烦的是,这个案子是从北镇抚司手里接过来的,而且牵涉到了高淮,两边都是皇上的人,这个柳承志又是王爷的女婿,两边他都不能得罪,那就只能先查清楚再说了。
北镇抚司给柳承志定了三条大罪,通敌、谋反、行贿,萧大亨便派人兵分两路去查,一路去往重庆府,一路去往杭州和常州。
第一条大罪是“通敌”,萧大亨便责成大理寺派人到重庆府提审了已经被关押了半年的程掌柜,这个倒霉的生意人好在遇上了王士,吃了一些苦头,倒也『性』命无虞。
重新审理后,便发现了“通敌”这条罪名的诸多疑点,程掌柜说杨氏的买卖是万历二十四年谈下的,经手的人是柳承志的三叔柳致贤,给杨氏的书信也是柳致贤给他的。
大理寺的人核实了此事,而且确定柳承志是这笔买卖谈好后的第二天才回到杭州,之前的五年一直都在南洋,这个有杭州的和福州的多人可以作证,而那笔准备送给杨应龙的“军费”,却是在江西的一家票号兑换成现银的,用的是柳致贤的账户。
而且大理寺的人比对了那封书信的笔迹,确实和柳承志写的帖子的字迹不一样,跟柳家店铺里他的签名也不一样。
所以通敌这条罪名可以认为是有人构陷柳承志,而这个关键的人物就是柳致贤。
至于谋反的罪名,常州的矿工和村民作证,柳承志确实在年前曾经和高淮的人交过手,但事情的经过并不像北镇抚司所说的那样,那几个画押的人已经受不过刑咬舌自尽了,所以屈打成招的成分比较多。
最后一条罪名,便是行贿,这个必须要和高淮对质。
萧大亨并不是不知变通的人,经过调查和审理后,他大致梳理了一下案件的经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必须让高淮来当堂对质。
不过高淮是皇上的人,所以必须要将此案呈报给皇上,由他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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