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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红人

作者:居庸先生 | 分类:历史 | 字数:40.5万

第1章 孩子王

书名:明朝大红人 作者:居庸先生 字数:2209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0:31

慢慢睁开眼睛,郑封看到房顶檩木整齐,排列如阵。

四周是光秃秃的墙壁,称作家徒四壁也不过份。

屋外鸡鸣狗吠,室内一阵阵清幽的香味,似乎是女性的体香。

哪来的香味?郑封翻身想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软绵绵的用不上力气。仔细一看,自己躺在床上的襁褓中。

“卧了个大槽!”

郑封明白了,自己穿越了,而且穿越成一个悲催的婴儿。

前世郑封是一名大学生,因救落水儿童英勇牺牲,再次睁开眼睛,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从二十来岁活蹦乱跳的成年人,突然变成软绵绵的一团小鲜肉,郑封很不适应这个新环境新身体。

但郑封却没有哭,半声也没有哭出来。

当一个粗糙的年轻男人走过来抱起郑封时,郑封知道这个人大概就是自己的便宜老爹了。

“封儿乖,封儿乖,封儿叫爸爸。”粗糙男人用手指挑起郑封圆滑粉嫩的下巴,类似猛虎细嗅蔷薇。

拜托,正常情况下,刚刚满月的孩子哪会叫爸爸?

可是郑封知道,自己会叫爸爸的。但郑封更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叫他。

一旦自己与正常婴儿的表现有异,在这个封建思想为主的年代,吓坏一家人,自己有可能被当成妖怪扔进乱坟岗。

那就太悲催了。难道还要穿越第二次?

不一会儿,从屋外走进来一个年轻的女性,身穿藏青色齐腰襦裙,全身上下收拾得干净利索,一看就知道是个勤快的女人。

此人大概就是自己的便宜老妈了。

妈妈从爸爸怀里接过郑封,抱在自己怀里,掀开衣服给郑封喂奶。

吓得郑封眼睛一闭,心中狂呼:“我不吃,我不吃,决不能吃。”

这不是要人命的嘛!

可是抵抗不住饥饿的诱惑,最后郑封还是吃了。

随后的日子,郑封吃了睡,睡了吃,就是不哭不闹人,安安静静地做一个美男子。

每当郑封想大小便时,就拼命扭动小小的屁股,以这种无声的警告,使母亲知道自己要方便。

母亲王氏是一个细心的年轻女性,通过抚养儿子这段时间,很快掌握了孩子的规律。每当郑封扭屁股时,她就知道该把孩子屙屎撒屎了,然后把他方便。

所以,自从穿越以来这一个多月,郑封没有尿过裤子,也没有尿过床。

因为这些事情,王氏愈来愈觉得孩子与众不同,便宜老爸也知道了自己孩子的不同之处。

六个月时,便宜老爸农忙之余,就抱着郑封逗着玩。他有意无意地教郑封叫爸爸,他知道郑封不会叫,还是固执地这样教他。

终于,郑封忍不住了。

这五个月来,郑封亲眼见证着这对儿年轻夫妻对自己宠爱有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分白天黑夜悉心照顾自己。

这小半年来,郑封不愁吃喝,日子特别舒心。

可年轻小夫妻却眼睛布满血丝,精神疲惫起来。

受人家的恩情,自然要有所表示,所以郑封就对着便宜老爸期待的眼神摆出一个爸的口型。

当然了,郑封没有叫出声。

大老粗还是看到了,高兴得一跳很高,抱着儿子窜回房间,兴奋若狂地向媳妇报喜,说儿子刚才叫他爸爸了。

即便知道儿子与众不同,王氏仍然吓了一跳,她接过孩子,既期待又拒绝,怀着矛盾的心理对着郑封说:“叫妈妈,我是你妈妈,你快叫啊,我是你妈妈。”

郑封又摆出一个妈妈的口型。

这一次,王氏也喜极而狂:天才,自己的儿子是天才。谁家的孩子一岁会说话都算是天才了。自己的儿子只有半岁,就会叫爸妈,岂不是天才中的天才,神童中神童?

“嘘——”便宜老爸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对媳妇王氏说,“这件事你我二人知道就行,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家的儿子是天才。”

“嗯。”王氏重重点头,“将来一定送儿子去读书,希望他将来读书考状元,做大官,千万不能让他当一辈子农民。”

八个月,郑封学会走路。

一岁,郑封学会说话,学会自己吃饭。

必须学会说话了,整整一年憋着不说话,就是神仙也憋出毛病来。

学会吃饭的郑封通过每天的粗茶淡饭知道,自己这个家并不富裕,当然也称不上贫穷,只能称作是中人之家。

衣服食物虽不丰盛,总算是有吃的,有喝的,也有穿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就足够了。

通过便宜老爸和便宜老妈零星的对话,郑封知道自己穿越到嘉靖元年的南阳府南召县北一里许的郑家庄。

南召属于丘陵地带,四周全是高高低低的丘陵,陵上长满了野草野树,却不生庄稼,即便有几亩薄田也是贫瘠至极。

家里有吃有喝有穿的,条件已经不错了。

郑封并不挑剔,还很容易满足。

三岁时,不到一米高的郑封迈着小短腿儿满村乱跑,和同龄小伙伴们撒尿和泥放屁崩坑,除了正事什么事情都干,惹得大妈大娘追几条街大骂。

每次干坏事,郑封都充当狗头军师,命令其他小伙伴们往前冲,而自己躲在后面坐享其成。

其他小伙伴不听不行啊,三岁的脑袋还是一团浆糊,而郑封却有二十几岁的成年人经验,当他们的老师都可以。

这天郑封指挥一群小屁孩爬到梨树上偷梨,而自己站在树下捡现成的梨吃。

梨香脆可口,齿舌生津,美味无穷。

吃得正香之时,忽然一个尖利的声音炸响在耳边:“你们干什么!”

郑封吓了一跳,甩头看去,见不远处站一个五六岁的小萝莉,她双手叉腰,杏眼圆睁,怒不可扼。

“我们干什么,管你什么事?”郑封对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挺无感的。

“这是我家的梨树,你们不许吃!”小萝莉更来劲了,迈动小短腿,来到梨树下,“没见过做贼的还这么理直气壮。”

一听梨树是她家的,郑封有些无语,理亏了啊。可郑封当然不服了,这么好吃的梨,让你们一家人吃了岂不可惜?便无理犟三分道:“你说这梨树是你家的,你叫它,它会答应么?”

“……”小萝莉一阵无语,梨树会答应人的提问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