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总管升职手札
作者:衣青箬 | 分类:游戏 | 字数:14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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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城
《御前总管升职手札》由作者衣青箬首发于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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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云层的晴朗
乌玛尼让女主人吹灭了油灯,她就在黑暗中在地上又唱又跳起来。我说过我的眼睛越到天黑看东西越真切,我能清楚地看到乌玛尼在地上旋转着,她捶胸顿足,像鸟一样张开双臂。她就这样唱了很久,我忽然听见男孩喊了一声:“妈妈--”女主人连忙点亮油灯。先前还昏沉躺着的男孩竟然坐直了,他骨碌着眼睛指着我问:“它从哪儿来的?真好看啊!”女主人哭了,她说乌玛尼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我们离开那户人家的时候,女主人给乌玛尼带了一包茶、一包糖,还有一大块鹿肉干。她在路上撕了一条鹿肉干给我,说:“吃吧回到住处,黄主人他们都醉得躺倒了,桌中央的蜡烛也快熄灭了,乌玛尼收拾干净了桌子,展开一条皮褥子铺在窗前的地上,躺上去睡了。我呢,依偎在她脚畔,想学男人们叫她名字的那种声音”乌玛尼”,学了不知多少遍,发出的却仍是呜呜的声音,我只好伤心地睡了。我想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乌玛尼了,可几年后,有一次我跟主人去放排,我确信我又在江水中看见了她。
我们回到丛林的时候,天气很热了。树木密得像一堵一堵的墙。在草木茂盛的低洼处,我在前方领路时,不止一次遭遇到蛇。一看见蛇,我就立起身子叫几声,黄主人他们明白有情况,就会站在原地不动。我一般不去把蛇弄死,只是希望它远远走开,别挡着我们的路就行。大多的蛇探探脑袋就从草丛中弯弯曲曲地爬着走了,那些基本上是身上带有斑点的花蛇。但是碰到浑身黑色的蛇就不一样了,它会耸起身子,对我发起攻击,我就毫不迟疑地扑向它,用爪子踏着它,将它咬死。但是也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草丛实在太柔软了,有时踩它踩不住,它一使劲就从我的爪子底下横穿出来,冲我的脸就咬过来了!好在我躲闪得快,能避开它的袭击。这样,它顶多在我背上咬一口。它下嘴重,但我却觉得轻,因为我有一层毛来保护。这样,蛇最终还是败在我的脚下。我咬死蛇后,小优总要抢先过来看,它懂得蛇有没有毒。碰到有毒的,他就把它远远撇掉,要是没毒的,他就用一根绳子把它吊起来,拴在背包下面。当晚就会有美味的蛇汤喝了。
夏日的丛林又湿又闷。我常常被大块的水洼给埋了半个身子。水洼旁的蛤/蟆大概没见过狗,趁机跳上我的背,呱呱地叫。太热的时候,我是情愿被水洼多埋一会的,可以除除身上的热气。孙胖子对黄主人说,阿黄老是伸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它比我们还怕热,是那一身毛的缘故吧。他说要是让我们披条皮褥子在丛林中走,一天不就得热死了啊!他的话赢得了大家对我的同情,所以一碰到水洼,就允许我进去打个滚,清凉一下。
丛林中比热更不能忍受的,是那些蚊子和蠓虫。蚊子是浅黑色的,蠓虫是深黑色的,它们无论白天黑夜都成群成群地飞舞。它们在叮咬人上比蛇要凶多了,一叮就叮到肉里去。我主人们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有被它们吸吮过的痕迹。他们不停地挠那些肿起来的小包,把脸都挠破了,这使他们看上去丑陋不堪。有一天,一只大蠓虫咬了我的眼皮,肿得我睁不开眼睛了。黄主人他们见了我那副可怜相居然还笑,说我像个受气包。结果那两天我在领路时视线模糊,常把他们带到荆棘丛中。我恨透了那些蠓虫。心想这丛林中能管住蠓虫和蚊子的,也许就是阳光了。阳光为什么不把它们全都一针一针地扎死呢?被蠓虫咬过的地方出奇地痒,我总是用爪子挠,挠得次数多了,血就流了出来。血和鱼的味道很相似,有点腥。血是黑色的。我不怕血,可我的主人却很怕血。一出血,他们就要往伤口涂药。药的味道实在难闻,比我拉的屎还臭。
夏天也有可爱的地方。到了夜晚,鸟儿就在树上对着星星唱歌,唱得好听极了。黄主人他们也不舍得早点进帐篷歇息,他们拢起一堆火,也听鸟儿唱歌。在丛林里,春天开的花其实很少,到了夏天,形形色/色的花才风风火火地开了。那花开得千姿百态的,听黄主人说,红黄粉紫蓝白的花应有尽有,而每种色儿又细分了几种。他说绒线花是深红的,百合花是浅红的。说野菊花是金黄色的,而向阳花是浅黄色的。说芍药花是水粉色的,而手掌参花是深粉的。他一给我讲颜色,我就不耐烦。他们哪里知道我这狗眼和他们看到的不一样啊。在我眼里,黑白两色就够热闹的了。比如菊花的白,是最亮的白,你远远就能看到;而芍药的白,是隐约的白,要到近处才看得清楚。手掌参花的黑,是浓浓的黑,而豌豆花的黑,是浅浅的黑。另外,看花其实最要紧的是形态,花是没有同一个模样的。比如百合花很像人笑的样子,手掌参花就像一截一截的香肠。小朵的菊花跟人衣裳的扣子一样,而芍药花就像被蒸得开了花的白面馒头。除了形态,花还有香气可以记住它们。一种花就有一种香。所以我觉得人单单是从颜色上看花是傻瓜。
第177章 城
小优是四个男人中最丑的,可他比谁都爱花,他爱花差点丢了命。
有天傍晚,我们支好帐篷吃过饭后,黄主人戴上眼镜用格尺绘图,刘红兵和孙胖子不时地把一些数据报给黄主人,小优无事可做,他对我说:“阿黄,我带你采花去。”小优只要不太累,睡觉前喜欢采上几枝花放在帐篷里。黄主人曾说他这是搭花床呢。我和小优离开驻地,朝一片白桦林走去。一般来说,松树林里的花比较少,桦树林里的就很多。一进了桦树林,我就发现了一片手掌参花,我用嘴拨弄了一下花,示意小优去采,可他毫不动心,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我又看见了一片菊花,圆圆的菊花被风吹得摇晃着,跟我们眨眼睛。我又拨弄菊花,可小优还是不理睬,我就生气了。我想我陪你出来采花,见到了两片可爱的花,你却毫不动心,谁还陪你向前走啊?我耍起了赖皮,不在前面引路了,跟在他身后。天色模糊之后,丛林中的蚊子和蠓虫就更凶了,我觉得耳朵一阵一阵地疼,看来那里又被咬了。小优呢,他抹了避蚊油,当然不怕了。我装做走不动了,干脆趴在一棵榛子树下了。小优回头吆喝了我一声,接着往前走。我呢,不听他的吆喝,只是远远地盯着他看,直到我看不见他。
突然,我听见了小优的呼叫:“阿黄--”你们不知道,就是我看不见的东西,只要它能发出声音,我远远就能听到,这点上我比人要强多了。我寻着叫声飞奔而去,感觉要把自己给跑飞了!到了那里一看,一头黑乎乎的东西正沙哑地冲小优叫着,小优举着双手,可怜巴巴地后退着。我见那东西比我要胖很多,猜想它的力气比我大,硬是和它撕扯可能会吃亏的。黄主人说过,胖的动物都很蠢,我就悄悄溜到它背后,冲着它的小尾巴咬了一口。它嚎叫了一声,在原地转了个圈,大约是想看看它的尾巴还在不在吧。我很奇怪,这家伙长得滚圆滚圆的,尾巴却又短又细。小优趁那东西转身的时候,连忙朝一棵树爬去。我是第一次见到他爬树,爬得那样快,简直赶得上松鼠了。那黑东西见小优上了树,就奔到树底下围着树转圈。小优向我喊道:“阿黄,咬它,你一咬它就跑了!”我就汪汪汪地冲它狂叫着。它大约很讨厌我的叫声,没有多久,就垂头丧气地走了。它已经走得没影了,小优才从树上跳下来,他瘫倒在地上,泪光闪闪的。他顾不得采花了,跟着我回驻地,每走一程就要栽跟斗,可见已被吓软了腿脚。回到驻地,他说在林中遇见了野猪,当时他在采花,听见有一种怪声传来,一看,原来是头野猪在树干上磨牙,野猪朝他冲去的时候,他就飞快地爬上一棵树。黄主人问小优,野猪怎么没伤着阿黄?小优说,野猪可能不喜欢吃狗,阿黄要是兔子的话,也就没命了!黄主人皱着眉头告诫小优以后不要单独行动,真要是出去的话,要随时带着枪来防身。他们还说,幸亏碰见的是野猪而不是黑熊,不然他早就没命了。
小优的话使我很难过,他竟然当着黄主人的面撒谎,没说我救了他。人敢明目张胆地当着狗的面撒谎,就是欺负我们说不出人话来。从那以后,小优让我做什么,我都磨磨蹭蹭的。有一天他撞上一个马蜂窝,把脸蜇肿了,喝水吃饭都困难,我高兴得直撒欢。小优呢,大约从我的举动中感觉到了什么,有一天他怯生生地拿着一条肉干靠近我,问我:“你真的听得懂人话?”我用前爪挠了一下地,对他点了点头,小优吓得掉头就跑,好像我变成了野猪,要吃他似的。我发现人一旦知道我们没他们想像的那么傻,就很惊慌。小优边跑边说:“狗也能成精啊!”
4
有那么两天,主人们不像以前那么爱说话了。刚开始我以为是天热的缘故,天一热,人喘气费劲了,怎么还能顾得上说话呢。后来我发现不是,因为黄主人不断叹气,我就明白他们之间闹不和,气不顺,话才少了。别说是人,就是几条狗凑在一起,有时也会闹不和。我接受教官训练的时候,伙伴中有一条大耳朵黑狗,它最爱抢食儿了,要是教官扔给每条狗一根肉骨头,它自己就要啃掉三根,十分蛮横。我们对它无比愤怒。好在这个讨厌的家伙最早被陌生人给领走了。我想它肯定没有我命好,我能在丛林中听鸟叫,闻花香,能下河捉鱼吃,能和威武的白马为伴,它去的肯定是又冷又肮脏的地方,说不定连屎都吃不上呢。
听不到人话,我就听鸟叫。我认识了很多的鸟儿。最喜欢的是啄木鸟,一听到树干发出笃笃的声响,我就知道它在干什么了。我不明白啄木鸟为什么单单喜欢吃树缝里的虫子,丛林中虫子很多。有黑壳的发亮的虫子,也有软绵绵的白虫子。想必树缝里的虫子养得肥美,吃起来味道好吧。乌鸦我是不喜欢的,因为它们总是成群成群地飞,它们黑压压的影子把阳光都给挡住了。还有,乌鸦的叫声跟蛤/蟆一样难听,真想不出这样的鸟儿能上天,它不该有翅膀啊。黄主人他们讨厌猫头鹰,它爱晚上时飞到帐篷附近的树上,它一叫,主人就从帐篷跑出来,捡起石子去打猫头鹰。我不知道它怎么得罪了人,好像人人都讨厌它。不过,我觉得它挺漂亮的,尤其是它的眼睛,到了夜晚时就像两颗星星一样闪亮。燕子和喜鹊长得很相像,它们也最讨人的欢心。我后来落脚到金顶镇后,发现谁家要是来了喜鹊和燕子,那家人就会很欢喜地从仓房中取出米来喂它们。要是猫头鹰不知趣地落到谁家屋檐上,主人就恨不能一口把它吞吃掉了。在丛林中跟我相处最友好的鸟儿,是那些爱叫的山雀。它们小巧极了,也就我的爪子那么大。我卧在林地上的时候,它们就围着我蹦来蹦去的。胆子大的还落到我背上跳舞。有时我与它们闹着玩,就突然站起来大叫几声,这些山雀就吓跑了。它们落到我身边是集体从一个方向来的,逃跑时却是各飞各的,有的飞东,有的飞西,还有的干脆就近飞到帐篷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我记得很清楚,黄主人他们不爱说话的那两天只前进了一小段路。两天之后的夜晚,我听见他们大声说话了,不过那声音不像平时那么柔和,很激烈,他们在吵架。黄主人说要返回去重新勘测,可刘红兵却说完全没有必要。孙胖子也说不该往回返,就是丢了一些数据,按记忆大概补上一些就是了。”大概!大概!”黄主人大叫着,”干这个活怎么能用'大概'这个词呢,'大概'就是误差!不管怎么说,明天一定要往回返!”第二天清晨,我们收了帐篷走回头路了。我记得来时的路,因为我爱撒尿,寻着尿味就能找回去。我想要是一直走回到我们出发的地方,我就能见着杂货铺的母狗了,不知它生下我的崽子没有?生下来的话又是几只,漂亮不漂亮?我还想念女主人用梳子给我理毛发的那种舒服感。然而,我们只返了三天,就没有继续后退。后来我明白,是刘红兵丢了一段测量的数据,黄主人为此生了气。他们补齐了数据后,就折回身来,继续前进。那几天,我的耳朵灌满了”数据”这个词,这使我明白,我们进丛林来,目的就是”数据”。人做事都是有目的的,不像我们,被人支使着,没有自己的目的。我后来留意过被称为”数据”的东西,不过是一些写在纸上的像蚂蚁一样的东西,我不明白这有什么重要的。
事情过后,黄主人他们在一起又爱说话了。他们从这以后也开始用枪打鸟吃了。那一段很少能从河里捕到鱼,而大家又馋肉吃。当然,我也馋肉。刘红兵说如果黄主人不让打鸟,就杀了我和白马,把我们放到火上烤了吃了。我想他不敢那么做,没了我,谁给他们带路和守夜?没了白马,谁帮他们驮用的和吃的东西?打鸟是小优的事情,你别看他塌鼻子,他的眼睛却比谁都好使,一枪准能打中。他打的鸟是飞龙和野鸡。飞龙没有野鸡大,但它的肉很好吃。这些鸟基本上连着毛囫囵个地放到火上烤,烤好后,他们会蘸上盐撕了吃。碰到内脏他们不爱吃了,就将它掏出来甩给我,由我享用。被烤了的鸟的内脏实在太香了,就是现在回忆起来,我也忍不住要流口水。有时他们吃的时候忘记了我,我就流着黏乎乎的涎水呜呜叫,黄主人会笑着说:“看把我们阿黄给馋的!”
有一回,小优打了只非常大的野鸡,它的尾巴上拖着几根长长的带花纹的羽毛。在我眼里是黑白花的,小优说是古蓝色和湖绿色的。他把那羽毛拔下来,说是要留着给他未来的儿子做上几支羽毛笔。刘红兵说:“你儿子还不知在哪个狗肚子转筋呢!”就为这一句话,他们打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人和人打架。小优用拳头揍出了刘红兵的鼻血,刘红兵用牙把小优咬得一块一块的黑印。他们嘴里都不停地骂着对方:“去你妈的!””你个狗娘养的!”黄主人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把野鸡挂在了火堆的支架上,我闻到了被烧焦了的鸟毛的气味。孙胖子呢,他咧着嘴对打架的人说:“哎,你们真打啊?你们远点打,别把脑浆打出来溅在我身上,我还没干净衣服换!”据我观察,他们是为一句话打起来的,而它似乎又和我有关,因为他们说到了”狗肚子”,我不知道自己的肚子怎么招惹他们了,引得他们发那么大的脾气?最后,小优把刘红兵背心上戴着的一个像章给揪下来,这时我听刘红兵歪着嘴叫:“好啊,你敢打毛/主/席,你敢揪毛/主/席的头!”小优后退了几步,先住了手。刘红兵却仍然叫着应该把你扔进监狱,你连毛/主/席都敢碰!”我注意到,黄主人他们每个人都要戴一枚这样的像章。像章有圆有方,有大有小,但上面的头像却总是一个人的,他们管这个人叫”毛/主/席”。在火车上,有个人看上了刘红兵戴着的这个像章,要跟他换,刘红兵不干,说:“我这像章上有山水,你的只是一个头像,我可不舍得换!”我在火车终点站的那家杂货铺里,看到女主人收的钱上的几个纸人也戴有这个人的头像,我就想这个人简直太累了,又得被纸人戴着,又得被活人戴着。黄主人、孙胖子他们都把像章别在上衣的前襟上,只有刘红兵把它别在背心上。小优说你要把我塞进监狱?我看该进的是你!你凭什么把毛/主/席别在背心上?那是女人奶孩子的地方!”刘红兵”呸”了小优一口说:“我又没长奶/子!”小优说:“谁说男人没有奶/子?它也就是没有女人的大罢了!可它还得叫奶/子啊。你要是有能耐,把它叫个其他的名我听听啊?”黄主人和孙胖子听了都笑得前仰后合的,刘红兵呢,他咧着嘴想了半天,说了句:“还真不能不叫它奶/子!”也笑了起来。刘红兵一笑,小优也笑了。小优在笑的时候趁势把被他揪下来的像章还给刘红兵,刘红兵把像章收好,他们就这么和好了。
几个人都聚在火前去转动野鸡,当它被烤熟时,小优偷偷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扁扁的瓶子,说:“这么好的东西得有酒才行。”黄主人他们都叫了起来,说小优是魔术师,在丛林里怎么能搞到酒?小优说:“我是让上回欺负我的野猪给搞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