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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神医高手

作者:陆飞康丽 | 分类:悬疑 | 字数:211.7万

第459章 李颖欣告状

书名:都市神医高手 作者:陆飞康丽 字数:2121 更新时间:2024-11-23 09:27:29

第459章 李颖欣告状

李颖欣也坐着赵东杰的车回家,因为陆飞前阵子的交代,李颖欣现在充当了内奸,表面上对赵东杰阿谀奉承,毕恭毕敬,却暗中给陆飞通风报信。

一到家,晚饭都没顾上吃,就要出门,田满仓问她:“你干什么去?”

李颖欣说:“我去找余娜有点事。”

田满仓问:“什么事?这几天你没事总往余娜家里跑?”

李颖欣说:“我们女人的事,你们老爷们不用管。”

田满仓哦了一声,心里猜一定是余娜的婚事,话说,这么好的闺女,现在肚子一天比一天鼓起来,虽然说离过婚,可是,带一个人也不好看啊。是该早点找个人,在孩子出生之前赶紧嫁了。

李颖欣来到余娜家,跟余娜说了几句话,余娜就送她通过鹿棚去见陆飞。这是陆飞事先交代好的。像李颖欣,小翠,田轻云等女人来找陆飞,都可以通过余娜作掩护。然后经过鹿棚来见陆飞。陆飞的房间和父母的房间没有连在一起,所以很方便。

陆飞刚刚吃过晚饭,正在屋里琢磨事,想的是余彪的事,明天司法部门的人来了,应该怎样跟人家交代?

突然,有人敲门,陆飞开门后,发现是李颖欣,就问:“你这么晚找我,是不是又发现什么事情了?”

李颖欣说:“是啊。今天,刘雪娥去了乡里,在赵东杰的屋里磨磨唧唧一个多小时,我上厕所偷听了一耳朵,里面绝对干了那事。我特意向你汇报。”

陆飞骂道:“刘雪娥这个骚货,竟然把自己也搭了进去,看来,他们一家都被赵东杰洗脑了。不过,她总有一天会撞得头破血流。李颖欣,这件事你做的不错。以后继续监视他们。还有什么新的发现吗?”

李颖欣说:“暂时没有了。”

最后,李颖欣媚眼朝着陆飞飘过来,“陆村长,这几天我一直盯着他们呢,今天晚上下班回家,连晚饭都没顾上吃。就跑来向你报告呢。也没有什么奖励嘛?”

陆飞呵呵一笑:“你也太扯了。你下班时间都过多久了?你连饭都没有吃?”

李颖欣撅起小嘴说:“是真的嘛。你听听,人家肚子还咕咕叫呢。”

陆飞哈哈一笑说:“这好说,我马上把你喂饱。不过,我喂你的方式比较特殊,要从下面喂哦。”

李颖欣心领神会,等的就是这一刻,她早已经被陆飞巨炮迷住了,自从第一次尝到甜头之后,一个礼拜要是不来上一炮,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乏然无味。

欢欢喜喜领了陆飞的奖励,李颖欣告辞,从鹿棚返回余娜家,余娜正好在鹿棚里逗梅花鹿,看到李颖欣回来了,笑呵呵问:“颖欣嫂子,汇报完了?”

李颖欣羞红着脸说:“余娜,我的事你可不要对别人乱说啊。”

余娜说:“你放心好了。我不会乱说的。不过,今天好像时间有点短哦。”

李颖欣说:“是我特意要求的,我家那口子还等着我回家吃晚饭呢。不说了,我先走了。”

李颖欣匆匆离去,余娜苦笑摇头,尽管和陆飞保持暧昧关系的这些女人,一一从自己眼前走过,可是余娜从来不会嫉妒,她心里只想着为陆飞打掩护,做好事。陆飞幸福,自己就满足。

与世无争,踏踏实实做陆飞的忠实女人,余娜确实很伟大,其他任何一个女人,在这方面比不了。康丽,康梦,洛无忧,陈鱼,韩冰她们都想着把陆飞的感情栓死在自己身上。让自己成为那个最合法的王后。却从来没想过,不要回报,其实更伟大。最起码,陆飞这样看。

“娜姐,她走了?”陆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

余娜悠然一笑,“走了。”

陆飞说:“娜姐,你辛苦了。以后我会好好补偿你。”

余娜幽幽说道:“不用补偿,现在,我就感觉挺好的。陆飞,我哥余彪的事情怎样了?”

陆飞叹了口气说:“现在不好说,尽管余彪已经答应把钱吐出来,明天向司法机关解释清楚。不过,这究竟算不算贪污,侵占公款怎么定罪?很难说。我猜,最起码他的职务保不住了。”

宁静的夜空,星星眨着眼睛,没有别人打扰的时候,陆飞都会陪余娜一起度过的。余大宝夫妻也全都习以为常,对之不闻不问。仿佛早就默许了二人之间的秘密感情。

现在,余娜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前阵子因为妊娠处于危险期,陆飞一直不敢跟余娜过多的同房,即使偶尔一两次,也是小心翼翼不敢大刀阔斧的征伐。现在,已经四个月的身孕了,可以放开一些手脚,所以,陆飞今天打算好好地满足一下余娜。

关了灯,两人钻进被窝,亲亲我我搂在一起,你亲我一口,我亲你一口,先说了足足一个小时的情话,最后,陆飞让余娜骑自己,据说这种方式比较保险。余娜热衷地骑了一会儿,推说身体累了,两人调换姿势,恩恩爱爱度过一个幸福之夜。

第二天,南丰市公安局经济侦查科的人来了,田满仓也被传唤回到枣园配合调查。结果,很快就查明余彪侵吞了这笔款子。余彪也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把这笔钱暂时保管起来。并没有动。只想多存点利息。

公安机关认为,余彪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吞集体公共财产罪。

根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属于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又根据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